深究民法本位私主體權利本位問題
時間:2022-11-21 0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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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本位主要是強調在分析民法過程當中融合“本位”方面的要求,并對其進行劃分判斷。無論是法理學、法哲學角度,還是從世界觀、方法論等方面分析,都能將民法本位確定成民法的中心思想和評判標準,這是體現民法的自身價值的重要依據。對民法的私主體權利本位進行深入研究分析能夠為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真實依據,為構建和諧法制社會創造了有利條件,為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有利的條件。這對于我國社會法制觀念、律法制定有著很大的幫助。
一、民法本位概況
民法本位在語義上都蘊含了“中心”和“標準”的意思。民法本位,即指將“本位”放在民法的概念中加以分析界定。按其發展,可分為三個時期:義務本位時期、權利本位時期、社會本位時期”。但也有認為從權利本位有可能又轉回義務本位或權利、權力雙重本位的。盡管看法不一,但畢竟都認為法的本位是可變的。從現實性上看,認為民法應以權利為本位或應以社會為本位的學者居多。具體表現出的傾向是,從一般性上肯定法以權利為本位,就現實性而言,則大都說社會本位正在或應該取代權利本位。社會本位實為權力本位,國家主義色彩較濃。
二、民法私主體權利本位的爭論
隨著各種理論的不斷出現,很多民法典、民事法律在采取社會本位還是權利本位這一方面出現了很多的研究,學者們主要總結了3種形式:(1)主張權利本位的觀念,這主要是由于中國社會的不斷進步以及民法文化的深入開展,促進了民法權利本位的更新,是社會發展必須具備的條件。(2)主張權利本位為主,社會本位為輔。這是由于權利本位能夠擴大人們對權力的追求,培養個人的利益,而忽略了國家與社會的集體利益。對于社會個人而言,阻礙了社會和個人利益實現最優化、最大化。若在權利本位的同時堅持社會本位就能很好的化解這一矛盾,協調好個人與整體之間的利益。(3)主張社會本位的思想。這主要是為了注重社會整體利益的協調性,保證社會利益得到充分的發展,把公法與私法互相結合使用。為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不僅發展了經濟,也注重了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實施。
三、民法需積極主張私主體權利本位
民法是一種法律體裁,其主要是用來協調平等主體財產關系、人身關系的行為準則,把協調好私人之間的利益視為民法的根本任務,維護私主體的權利是其主要職責。民法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當中,為社會各界之間的合作交流創造了廣闊的法律環境。
1.民法的性質決定了私主體權利本位。民法本質上是私法性質的一種形式,而民法又能反映出權利本位,這就給商品經濟社會中的人們創造了價值保障,為人們個人利益和價值交換制定了法律保障和秩序規則。私法中主張了維護市民的私人利益,將各個社會成員的潛在力量激活,為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而民事法律需要立足于授權性規范為主體,將權利分配給市民。權利本位則體現了民法司法的本質特征,民法的所有制度都是以權利本位作為前提,以民事義務作為實現的途徑。很多學者經過研究認為,民法需要在社會公平、公共利益等方面發揮出更多的功能,但這不代表民法的私權特質被減弱。這主要還是因為法律的系統性、一致性,這些都是民法研究中需要積極探討的問題。這些都說明了民法不會隨著社會利益的需要出現較大的改變,不會因為公共利益的維護而被擴大。但這些內容對于社會經濟活動,社會立法,方針政策等多個方面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這對于當前的社會主義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2.民法的私主體權利本位的社會期望較高。雖然中國社會在多個方面與早期相比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于社會歷史原因使得中國長期保持在缺乏私法的狀態中。最終導致權利觀念被大大削弱,給人們的行為活動帶來了影響。在古代的封建國家,其主要注重家與國的統一,家承載著公的職能。而古老的傳統法律文化就是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得到了改進,在社會利益的分配過程中規定一般個人的義務不是從個人的權利義務出發,這直接造成了家不可能成為一個純粹的私人單位,這樣的法律限制必然會對社會公民的私人生活與活動范圍起到了很大的限制作用,不利于法律政策的實施。當前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人權保護也在國際社會上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國家積極重視人民權利的運用與發揮。但傳統的家國觀念在法律觀念上依舊保持著傳統的觀念,造成了權利本位缺失、民法喪失、民眾法律意識淺薄,這對于社會事業發展起到了很大的阻礙作用,不僅對市場經濟發展有阻礙,對于整個人類社會的進步也是很不利的。
3.民法的權利本位以經濟為基礎。社會主義經濟逐漸進入市場經濟時代,這對于民法的私主體給予了更高的要求。市場經濟的發展對于市場主體的意思自治、自主經營、法律調控都有著一定的要求,主張在法律范圍內展開公平競爭,促使人們“從幕后走到前臺”參與直接的經濟交往,并且保證具備獨立人格權、財產自主權,對于各項權利都需要進行合理的調整與規劃,這樣才能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工作的順利實施。從本質上看,政治國家中的權力并非只是為了國家而建立,其關鍵在于人民的社會活動需要,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而積極建立起來的,市民權利與政治權力的關系是本與末的關系。從法律角度看,只有當這些個人追求利益的合法性得到確定后,才會保證民事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被充分激活,對社會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四、結語
總之,全面確立私主體權利本位將導致法觀念乃至于國家觀念的變革,即由國家中心主義的法律觀轉向市民主義的法律觀,使人真正成為可以抗拒國家行政權力不當干預的權利主體。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因而是民法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應當比在其他社會中受到更充分的尊重和更切實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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