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憲法中的平等權
時間:2022-07-17 03: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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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等的概述
平等作為當今社會人民所共同追求的核心價值目標,已被提升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重要組成部分的高度,它承載著一個民族乃至一個國家的精神追求,體現著一個社會評判是非曲直的價值標準。在我國社會生產力飛速發展、社會成員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時代背景下,高舉平等旗幟、反對兩極分化已是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當務之急。平等作為資源配置的基本原則,雖然已在學界達成共識,但平等理念的踐行卻始終存在價值取向的分歧,即形式平等與實質平等的對立問題。形式平等,又稱為法律上的平等,即以法律明文規定的形式將平等權確定下來,僅僅停留在形式上,而不問具體的實踐問題。實質平等,又稱為事實上的平等,即在實踐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禁止不合理的差別對待,正視不同層級之間的矛盾,并且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盡量縮小差距,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因此,如何使得平等這一概念深入人心、如何讓每一位公民都能真切地感受到平等成為了當今社會的重大挑戰。
二、平等權的概述
“平等權”相較于“平等”而言,是法律化、規范化的平等,使得平等更加有序可言。平等權充分見證了人類發展史的整個過程,從遠古時代進化到如今的文明時代,平等權越來越受到世人的重視。通常來說,越重視平等權的國家,其文明程度就越高,社會秩序則越好;反觀之,平等權得不到充分維護的國家,其經濟發展速度則越緩慢,公民幸福指數也相應地低下。由此可以看出,平等權的重要程度對于國家與社會治理而言是不可比擬的。世界各國關于平等權含義的研究數不勝數,舉例來說:美國著名法學家羅納德•德沃金認為,公民作為個人具有兩類不同的權利:第一類是平等分配的權利,這是某些機會、資源或負擔的平等分配權利;第二類是作為平等的個人而受到平等對待的權利,即與其他人受到同樣的尊重和關心的權利??梢?,平等權儼然成為世界所公認的基本權利,為世界各國法學界學者研究探討?!吨袊嗣窆埠蛧?a href="http://www.trq119.com/lunwen/faxuelunwen/xflw/201907/702087.html" target="_blank">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蔽覈鴳椃▽⑵降葯嗾J定為保障人權的一項基本原則,不僅為法律規范的制定和實施提供了規范化的理論支撐,而且和世界平等權理念接軌,與其在世界各國憲法中的地位相契合。
三、一般平等權與特別平等權
平等權涉及范圍廣闊,存在抽象和具體之分,分為一般平等權與特別平等權。平等權因無具體內容,必須與具體權利結合起來才具有實際意義,因此通常借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加以體現?!胺擅媲?,人人平等”只是廣義上的平等權,無法對其他實體法中的平等權提供可行的法律規范,因此有必要通過“一般平等權”和“特別平等權”對其進行進一步釋明。(一)一般平等權。一般平等權作為憲法中提及的基本權利、作為與平等原則相近的基本法律規則,為憲法法律提供了整體意義上的意識向導?!爸腥A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主要內容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公民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2)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平等地受法律保護,也平等地受法律制裁,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3)公民平等地享有社會資源和基本權利,不因外在條件存在差異而產生任何形式的不公與歧視?!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通過該一般平等權條款鑒定了我國遵循平等觀念的法律基石,為各類實體法中凸顯平等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其他下位法在該一般平等權條款的基礎上,對平等權作出了更加細致的延伸,為公民的平等權提供了進一步的正當化保證。(二)特別平等權。平等真正意義上的實現有賴于對其進行規范化、系統化,從而涉及到特別平等權這一概念。特別平等權是在符合一般平等權要件的基礎上,結合其他實體法關于平等理念的相關法律條文所衍生出來的特別條款,是一般平等權條款的細化,更為規范地呈現出一般平等權在司法實踐中如何實施的問題,對平等權在司法實踐中的深入貫徹具有重要意義。鑒于此,筆者將著重闡述如下兩個特別平等權:1.生命權。雖然憲法并未明文規定生命權,但生命權的重要性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是不言而喻的,生命權是一切權利的基礎,沒有生命權,其他任何權利都無從談起。其中,生命權的平等問題乃權利的重中之重,每個人的生命權都值得被同等對待,即“同命同價”。按照民主與平等理念,在界定生命價值賠償時應當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即“同命要同價”。在2010年以前,我國在推行死亡賠償金法律規定的實踐中,“同命不同價”現象大量存在。為了維護公平,促進社會和諧,2010年7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的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其出臺無疑是我國死亡賠償金制度的一大進步,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統一了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更重要的是,它體現了國家對平等權的重視,對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肯定,實屬立法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2.受教育權。當今社會中,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受教育條件的逐步改善,受教育權這一概念已然普遍地存在于在公民的日常生活中。受教育權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由憲法確認并加以保障,主要是指公民有獲得科學文化知識以及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道德水準的權利。我國《教育法》第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機會”;第三十六條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以上條款直接規定了公民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權利。對義務階段受教育權的平等保護是針對教育問題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然而我國受教育平等權未能得到充分落實,主要是因為國民經濟發展差距懸殊、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衡、經濟落后地區師資力量較弱以及國民整體受教育觀念普及程度有所欠缺。受教育平等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問題,同時也是一個社會問題。文化教育對一個國家和民族的發展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意義,國家和政府有責任和義務提供充分的教育資源,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讓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權。
四、我國憲法中平等權的不足之處與完善建議
(一)我國憲法中平等權的不足之處。我國憲法將平等原則作為一項憲法基本原則,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為一項基本法律宗旨,其地位的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但是,由于經濟發展、社會變遷以及人文因素的影響,使得在司法實踐中,平等權的貫徹落實較之于法律所規定的形式平等仍存在一定差距。從憲法學層面剖析,筆者認為,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1.國民平等意識匱乏平等意識是一個涵射范圍很廣泛的概念,具體來說,指的是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有獨立的人格,每個人都具有不可替代的自我價值和社會地位。但是在實踐中,可能由于出身、經濟能力甚至膚色種族等無法選擇的外在因素,從而導致人們往往缺乏這種最基本的平等意識,無法從內心深處搭建起平等的橋梁,因此,人與人之間三六九等的等級劃分被認為是理所當然,高低貴賤被合理化、正當化,而所有亂象都起緣于國民平等意識的匱乏。平等是典型的現代精神,為人們塑造自己的思想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深刻地影響了公民的價值觀念。在平等的諸多訴求中,經濟上的平等尤其是分配平等最為突出。但是,結合我國實際國情,則顯示出公民參與社會管理、謀取社會福利的主人翁意識亟待加強,從而彰顯出我國的平等觀念僅僅局限于法律規定、受阻于形式平等,時至今日仍無法深入至公民的日常生活中。平等權的貫徹仍不夠深入,人人秉承平等的理念行事這一理想狀態要得到實現依然任重而道遠。2.平等權在實踐中難以得到落實形式平等規定于法律條文中,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即可實現,但是在實踐中,實質平等向我們提出的挑戰更加艱巨,使得我國憲法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形同虛設,難以發揮真正的效用。舉例來說:首先,城鄉收入差距的不平等是當前眾所周知的社會問題。國家為城市居民提供了充足的社會保障,城市居民享有各種福利待遇,而農村居民的保障則無法實質上保障其生活水平,這逐漸形成了當今社會中城鄉居民之間的一種實質不平等的局面,使得城鄉差距愈來愈大,不利于國家的長治久安和可持續發展。其次,就業不平等這一問題在實踐中也很突出。雖然在理論上一直大力倡導平等就業的理念,但實踐中的用人單位卻難以深入地貫徹平等權,比如從政府部門制定文件限制乙肝病毒攜帶者報考國家公務員、招聘單位對應聘者性別的硬性條件,使得就業不平等普遍化、常態化。再次,受教育權不平等現象層出不窮,對我國文化教育事業造成的阻礙作用是不容小覷的。平等地受教育是每一位公民都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但在現實中,高校招生計劃分配制、傾斜性的高考分數線等現象,都在無形之中侵害了受教育的平等權。因此,平等權在實踐中難以得到貫徹落實,更無法從根源上解決平等權實現的難題。(二)我國憲法中平等權的完善建議。平等權是一項重要的公民權利,在各國憲法體系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由于在理論上對平等權的模糊以及實踐中對平等權的漠視,我國在當前社會生活中,公民憲法平等權的實現和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缺陷,有較為嚴重的問題亟待完善,給予憲法保護。1.全面貫徹國民平等意識。針對我國國民平等意識匱乏的現狀,筆者認為應當從如下三個方面來改善:第一,政府應當適當調控市場經濟局勢,優化市場經濟資源配置。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只有縮小貧富差距,人與人之間的平等理念才能更加深入人心。政府此時應當充分發揮“看不見的手”的作用,完善市場經濟秩序,調整經濟發展步伐,以達到穩定市場局面的最終目的。第二,相關教育部門應當適當引入平等教育進入課堂,讓國民從小就心持平等觀念。不光要有尊嚴、要有“人與人之間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的想法,更重要的是應當做到不歧視他人、不輕視他人,不能因為出身、經濟能力等差異給他人劃分等級。只有從小教育,才能夠使這種素養和思想深入人心。第三,政府部門應當充分發揮政府職能,提高執政效率,從而更好地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黨的報告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當前必不可少的任務之一。政府應當在稅收制度改革、實現精準扶貧工作、合理分配社會財富等問題上著手,致力于平衡各種行業收入水平,實現經濟全體發展的新態勢。2.增強平等權的可實施性。首先,在立法方面,立法機關應當意識到平等權的重要性,加強對平等權的立法保護。平等權的保護首先應體現在立法上,若平等權未被規范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一句空話。因此,將平等觀念和平等原則貫穿于整個立法過程中是極為重要的。為了切實保護公民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競爭發展,應當重視其他實體法在細化平等權落實規則方面的關鍵作用,制定合理可行的具體法律規則,切實保障我國憲法中平等權的具體應用問題。其次,在執法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應當積極履行職能,大力推行平等權實施相關政策。針對由于地域、經濟、文化等因素導致的差異,中央和地方政府應當齊心協力、積極配合,在均衡地區經濟發展力量的同時,推行可行政策以達到縮小差距的最終目標。同時,還應當重視對特殊人群的特殊保護,給予物質上和精神上的支持,加大保護力度,盡力減少乃至消除歧視,以保障平等權更深層次的實現。最后,在司法方面,積極尋求憲法平等權的司法適用途徑是實現實質法治的重要途徑之一。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遵守憲法法律卻不必受到任何懲戒和制裁時,法律儼然成為了一道擺設。法諺有云:“無救濟,則無權利”,因此,有權利必然有救濟,建立健全一個有效的憲法訴訟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憲法司法化是現代憲政國家完整的司法制度的重要內容,憲法適用不僅是憲法實施的重要方面,而且也是立憲國家加強憲政建設、樹立憲法權威的內容。各級人民法院對于涉及侵犯公民平等權的案件,應當積極受理,嚴格按照司法程序進行,保障公民平等權免受侵害。因此,筆者認為,應當允許司法機關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適用憲法裁判案件,使憲法成為平等權保護的最終保障,從而對公民平等權提供根本上的保護。
五、總結
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我們固然不能忽視憲法在平等權保護上的直接效力,但我們更應該重視其他下位法對平等權作出的細致延伸。對于公民來說,平等權是人權的基礎,是所有權利的首要前提。在普遍重視人權的現代社會中,應該從實際措施到抽象觀念上全面且深入地給予平等權以應有的法律地位,為平等權的貫徹和實施提供應有的正當化基礎。平等權的法律保護問題任重而道遠,不僅需要公民自身觀念的更新,更需要相關政府部門的大力保護。只有這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將不再是擺設,進而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作者:王響榮 單位:浙江興運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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