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組織財務管理探討
時間:2022-06-04 08:17:59
導語:農村基層組織財務管理探討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農村財務作為農村基層組織經營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三農”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對構建農村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主要分析了農村基層組織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并針對遇到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改進措施,進而及時糾正和完善,使農村基層組織財務管理工作盡快做到規范化、制度化。
關鍵詞:農村基層組織;財務管理;存在問題;措施及建議
實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規范化管理,是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的基本環節,是進一步推進農村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關鍵所在。通過逐步建立一系列長期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是對農村財務進行管理的最終目標。
1基本現狀
本區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工作,從2003年開始推行“村賬鄉管”改革后,堅持村民自治原則,實行單獨核算,單列賬務,按照資金所有權不變、使用權不變、財務審批權不變、獨立核算主體不變、債權債務關系不變、民主監督機制不變的原則管理。建立了村級經費管理平臺,為村級組織提供記賬服務。鄉鎮級設立了農村財務服務中心,建立“村賬鄉管”專戶,村級設報賬員,向鄉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申請資金,經辦收支業務,按月定期將會計原始憑證交專戶管理員審核,并結算資金。各鄉鎮農村財務中心公開了“村賬鄉管”工作流程,建立了相關管理制度,相對地規范了村級財務,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權、管理權、監督權。
2存在問題
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相對的改善,但依然存在一些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2.1財務管理不規范,農村基層組織資金監管不力。(1)村級收入入賬不全。鄉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管理的村級資金,主要是財政安排用于村干部報酬和村辦公經費支出方面的村級組織運轉保障經費。本區大多數行政村無村集體收入,少數村組有土地征遷補償收入、承包收入、村級資源出租收入。一些村將收入繳存“村財鄉管”賬戶,一些村上的收入掌握在少數人手里。(2)票據使用不規范。部分村原始憑證不規范,白條報銷現象時有發生。有些村自制原始單據填制不規范,金額大小不一致,填寫內容不全,收款單位不明等。(3)開支不合理。有的村集體收入少,沒有量入為出,進行負債建設;有的村集體經濟相對較好,但村干部開支隨意,大吃大喝,村民意見很大。如有些村將不明了的開支列入招待費中,致使招待費虛高。(4)不按會計核算規范。個別鄉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沒有按村級會計制度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和賬??;個別村做賬跨年度大,在2015年2月份做賬中,存在從2009—2013年的部分票據;由于人事更替,村財務入賬出現“空擋”期,會計信息不連貫,無法保證會計資料完整、會計人員對會計檔案的統一管理。2.2資產資源管理不規范,家底不清不實。(1)無資產臺賬。有的村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不入賬;有的村達到標準的固定資產不記固定資產帳而直接在費用中列支;有的村固定資產被長期外借或被少數村干部無償占用,易造成村資產流失。(2)集體資源管理亂。村集體所有的山林、荒地等自然資源界址模糊,或被隨意侵占,產權糾紛時有發生。(3)資產處置不規范。集體資產出租發包沒有經過村民大會表決,程序不合法,手續不完整,承包費和租金由個別村干部說了算。2.3監督難執行,農村基層組織財務管理混亂。(1)村級監督難執行。村報賬員由村任用,對村干部的經濟違法、違紀行為不敢監督。村監會成員當好好先生,看眼色說話辦事,監督走過場。村財務公開沒有定期公示、公開,有的村雖然定期公開,但公開的內容不具體,群眾看不懂,無法了解資金的用途和去向,更無法實施監督。(2)部門監督難執行。第一,鄉鎮財務服務中心一是人員少,基本在3~5人,工作量大;二是認為資金是村上的,支出和怎么用是村上的事,只是記賬,實質上是事后“記賬”,重視票據合格的審核,放松了資金使用合法性審查。第二,財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把村級資金中作為財政管理的進行檢查,不夠全面。2006年,本區鄉鎮機構改革后,縣級設農經站,且現在只有8人,鄉鎮沒有農經站。鄉鎮以前的農經人員有分到財務中心,有分到事務中心,還有分到其他機構,農經事務隨之分開,甚至落空。實行“村賬鄉管”前,鄉鎮農經站還對村集體財務進行年度審計,而現在,大部分鄉鎮不再對村級財務審計,更談不上監管。
3工作措施及建議
3.1明確職責,完善農村基層組織財務管理體制。明確規定村級財務管理的主管部門為各級農業部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鄉鎮農經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鄉鎮人員開展村級財務審計;建立鄉鎮農經站,負責催繳村集體收入,督促按時足額繳入“村賬鎮管”專戶,承擔村級財務年度審計職責;鄉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提供會計服務,承擔現金、轉賬、日常收支往來款項收付、會計核算和報表編制、檔案保管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對村級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撥付村級財政補助性資金;審計、紀檢等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能配合做好村級財務監督工作。完善“村賬鄉管”制度,延伸村內資金監管鏈,對有收入的村民小組實行“組賬村管”,組上設報賬員,有較大開支向村級領導報告,加強村級財務監管。3.2完善財務制度,健全工作機制。(1)制定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做到管錢不管帳、管帳不管錢,批錢不拿錢。做到及時收入,收多少、入多少,不準坐支。在支出上堅持“雙簽”制度。凡支出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原始憑證,先經村監會審核,再由支部書記和村主任審核并簽字蓋章,否則不準入賬。對數字不清、內容不實、支出不合理,沒有審批人或經手人簽字的票據,不準入賬核銷。(2)健全工作機制。屬村集體資產資源處置等重大事項及農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一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對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三資”問題及群眾關心的“三資”事項隨時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區紀檢、監察、財政、農業等部門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對查出問題依法依紀糾正或處理。鄉鎮政府把財務管理工作列為干部年度考核項目,作為評定村干部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督促各村落實各項財務制度。3.3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記賬質量。(1)執行“五統一”。即統一會計科目、記賬方法、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督促鄉鎮財務服務中心認真進行會計核算,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整理會計檔案并妥善保管。(2)完善固定資產管理。鄉鎮財務服務中心為各村完善固定資產明細賬,對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進行詳細登記,定期核對。(3)加強財務服務中心制度建設。建立定期報賬制度、票據審查處理制度,對違規票據按規定處理;落實記賬責任制,明確記賬人員審核、記賬職責;嚴格財經紀律,嚴禁白條付款,各項資金嚴格按規定收支。3.4加強集體“三資”管理,力爭保值增值。一是建立資產資源臺賬。鄉鎮督促村組對集體固定資產清理核實,造冊登記,建立臺賬。同時建立土地等村級集體資源管理臺帳,登記使用、征用等情況。二是規范資產處置。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逐步規范資產處置。3.5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強化農村基層組織財務審計監督。一是加強鄉鎮財務服務中心工作力量,配備專職人員至少兩名。二是健全村集體財務審計機構,配備一定數量的專職審計人員。三是落實農村財務專項審計制度。實行村干部離任、年度工作、專項財務審計。對在審計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體資產資金的,責令如數退賠。情節嚴重者,提請司法部門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給予相應處罰。3.6加強教育培訓,提升農村財務管理水平。一是定期對農村財會人員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對部分村人員年齡偏大、素質不高的,將年輕有為、業務精通的人選拔到會計崗位上來。二是抓好廉政教育,結合近年來村干部在財務管理方面違法違紀案例,以案說紀,以案說法、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開展警示教育。
4結語
總之,農村財務管理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各級層層傳導壓力,強化上下督導,狠抓措施落實,力求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著落,確保以實實在在的管理機制取信于民。
作者:潘妮妞 單位:西安市鄠邑區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 上一篇:公路企業財務管理論文
- 下一篇:財務管理規范化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