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結算辦法補救票據喪失論文

時間:2022-05-14 11:30:00

導語:支付結算辦法補救票據喪失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支付結算辦法補救票據喪失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訴訟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匯票、支票、本票的持票人在發生票據被盜、遺失、或喪失后應采取那些補救措施、允許掛失止付的票據是有限制的、掛失止付并不是票據喪失后采取的必經措施、公示催告是失票人在失票后向法院申請宣告票據無效、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的行為是無效行為,受讓人的權利不予保護、擔保被告不因票據提出的其他權利主張而受損失、聲明作廢是我國習慣上采取的一種方法、聲明作廢有助于防止票據金額被冒領,也能使善意第三人在受讓一張票據時明確該票據是否為遺失票據等,具體請詳見。

匯票、支票、本票的持票人在發生票據被盜、遺失、或喪失后應采取那些補救措施,我國《票據法》及1997年中國人民銀行的《支付結算辦法》都做了相應的規定。根據這些規定,票據喪失后可以采取的補救措施主要有掛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訴訟。

一、掛失止付

掛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將喪失票據的情況通知付款人,并由接收通知的付款人暫停支付的一種方式。允許掛失止付的票據是有限制的,已承兌的商業匯票、支票、填明“現金”字樣和付款人的銀行匯票以及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喪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付款人掛失止付。失票人申請掛失止付時,應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付款人或付款人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后,查明掛失票據卻未付款,應立即暫停支付,否則,應承擔民事責任。付款人或者付款人自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日起12日內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書的,從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擔責任;付款人或者付款人在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前向持票人付款的,也不再承擔責任。掛失止付并不是票據喪失后采取的必經措施,而僅僅是一種暫時的預防措施,關鍵是要申請公示催告。

二、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失票人在失票后向法院申請宣告票據無效,是票據權利與票據相分離的一種制度。

公示催告的申請人應是票據的最后持有人,申請人必須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時,應遞交申請書,寫明票面金額、出票人、持票人、背書等票據主要內容和申請的主要理由、事實。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請后,應當立即審查,并決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終結。受理法院應在3日內發出公告,公告期間不少于60日,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應向法院出示票據,所出示的票據與申請人的票據不一致的,法院即裁定駁回利害關系人的申報。所出示的票據如果是申請人尋找的票據,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由法院按普通程序以票據糾紛案件審理。在申報權利期間沒有人申報的,或者申報被駁回的,申請人應自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的次日起,1個月內向法院申請除權判決。逾期不申請判決的,終結公示催告程序。除權判決作出后,法院予以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有權向支付人請示支付,即申請人有權依據判定向付款人請示付款。

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的行為是無效行為,受讓人的權利不予保護。如,甲公司的一張支票遺失,乙撿到后去丙商場購物,如果丙商場是在甲公司申請公示催告前受讓該支票,則丙商場享有票據權利,甲公司應支付票款,如果丙商場是在甲申請公示催告期間受讓,則丙商場不享有票據權利,只能向詐騙人追索貨款。由此可見,公示催告是失票人必須采取的,而且是迅速采取的補救措施。

三、普通訴訟

《票據法》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后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碧崞鹪V訟須有明確的被告,采取這種措施應確指票據在誰手里,否則法院無法受理。有些國家規定,因毀滅、被盜、或其他原因喪失票據的,其票據所有人應就其對票據的所有權,阻止其提示票據的事實以及票據條款作出適當證明后,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并向票據上負責的任何當事人追償。法院應要求其提供保證,以擔保被告不因票據提出的其他權利主張而受損失。在我國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法院一般不會以這種方法作出判決。

最后,再簡單討論一下“聲明作廢”。聲明作廢是我國習慣上采取的一種方法,即失票人在喪失票據后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傳播媒介聲明遺失的票據作廢。

聲明作廢有助于防止票據金額被冒領,也能使善意第三人在受讓一張票據時明確該票據是否為遺失票據。轉讓人票據權利是否有瑕疵。但是,這種做法并沒有被我國法律所認可,因而聲明作廢的做法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