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參與式檔案管理檔案權利
時間:2022-10-14 02: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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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參與式檔案管理是檔案管理從國家模式到社會模式轉型階段的產物,也是當前學術研究的熱點問題之一。公民的檔案權利在參與式環境下獲得了更多的實現,同時也引發權利自由邊界的探討。文章在闡釋參與式檔案管理建構的檔案權利世界的基礎上,以文獻觀察法分析參與式管理背景下的公民權利自由及其邊界。得出結論為保障參與式環境下檔案權利的有限自由,需要從公民權利意識、權利制度和權利生態三方面做出改變。
關鍵詞:參與式檔案管理;檔案權利;自由權;權力規范
“參與式”是近年來檔案學界的重要研究領域之一,同時檔案權利的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益,而“參與式”檔案管理則給予該法定自由更廣闊的施展平臺。但任何一個國家都不會允許“無邊界”的自由在文明土壤中生根發芽,檔案權利的自由在開放包容的參與式檔案管理的多元宇宙中也應當受到合理的規范。學界目前缺少對參與式檔案管理環境中公民檔案權利自由及其邊界規范的研究,本文擬以權利自由的限度為研究的核心問題,討論參與式檔案管理中檔案權利的自由及其邊界,實現檔案權利生態的和諧。
1參與式檔案管理
亨利•詹金斯等學者結合web2.0的特征,指出“參與文化”是“以Web2.0為平臺,以全體網民為主體,通過某種身份認同,積極主動地創作媒介文本、傳播媒介內容、加強網絡交往,通過這些主要形式,所創造出來的一種自由、平等、公開、包容、共享的新型媒介文化樣式”[1]。在全面進入互聯網時代后,“參與”思維和文化幾乎經常出現在人們的生活、生產、學習等領域中,并且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檔案作為信息和社會記憶的重要載體,也受到了“參與”浪潮的波及。2008年,吉士多•弗利亞的文章提到參與式檔案應具備“分散保存、用戶為中心和廣闊背景”的特征,這也被譽為是參與式檔案管理領域最早的文獻之一[2]。而更為人所熟知的,應該是特里•庫克有關第四個社群檔案范式的論述,即“在這個多元的數字宇宙中,專業的檔案人員需要從制度高墻后的精英角色中解脫出來,成為社群工作的倡導者和教練員,鼓勵參與式建檔……”,這種“基于社群的檔案范式涉及檔案核心規則的變化,即從排他性的檔案管理和所有權到共享合作的轉變”[3]。這是一種對參與式建檔和協同合作的形象詮釋,代表著國際檔案界積極關注公民參與檔案管理的機會、途徑和方式。國內關于參與式檔案管理的研究雖然起步較晚,但已有學者開始討論參與式檔案管理開發和利用服務的路徑、策略等。在參與模式研究領域,寇京提出公眾參與檔案信息資源的共建模式主要有權限轉移和征詢接受兩種[4];加小雙和安小米提出參與式數字檔案資源建設的三個模式,即內部授權個體、內部授權組織以及服務用戶參與模式[5];周文泓基于參與式生成與發展的社交媒體網絡環境,提出相關的信息服務和檔案管理的創新方向,即一個全景的檔案世界[6]。針對參與式檔案管理,國內的研究成果大多以檔案實踐為研究問題,缺乏對參與式檔案管理的學理性反思。參與式檔案管理一方面為公眾帶來了多元包容的文化、開放共享的資源以及便捷易得的平臺,讓公眾從檔案世界的邊緣走向中心;另一方面,檔案權利作為公民參與的伴生物,勢必會受到參與式檔案管理的影響。
2參與式檔案管理建構下的檔案權利世界
長久以來,檔案一直被視為權力的象征,被牢固鎖在權力和制度的“高墻中”,遠離公眾。有學者認為直到近代,檔案都被當作一種純粹的權力資源,用以維護統治階級的地位和權威[7]。從18世紀末期法國檔案開放原則的提出,到各國檔案法律、信息公開條例的陸續出臺,再到社會治理和開放政府的建設,公民的檔案權利經歷了從權利意識萌芽到檔案權利確認再到全面實現的過程。2.1泛在式的檔案權利場景。在傳統的檔案管理活動中,公民只有當身處檔案館、檔案室等檔案機構,或當檔案需求產生時才會觸發檔案權利場景的產生。但參與式的檔案管理依托互聯網強大的互聯互通能力,實現跨時空、多領域的實時交流;檔案權利產生和利用的場景從線下擴展到無限泛在的線上網絡?!吧缛骸笔菂⑴c式檔案管理的重要基礎,公民很大程度上會受到合作方的影響,個人的檔案權利在多方參與合作的前提下有可能向群體式的檔案權利轉變。參與式檔案管理以個人的積極參與和社群的廣泛聯系為脈絡,采取點面結合的方式,勾勒出泛在式的檔案權利的產生和利用場景。2.2多樣化的檔案權利內容。部分學者在談及檔案權利時,較多地傾向于論述檔案的利用權利和與之相關的開放權利。羅軍指出在檔案館的公共服務中,公民只有依法享有利用自由、利用公平和利用效能這三方面的利用權利,才能真正達到“檔案利用”的目的[8]。傳統的檔案管理模式下,檔案歸國家權力所有,公民只是被動的服務接收者,無法參與檔案管理的過程,只能享受檔案工作者提供的有限服務,因此利用權利就成為了公民檔案權利的主要訴求。但參與式檔案管理給予了公民平等的參與權,檔案工作人員從“排他性”的管理思想和權力框架下被解放出來,檔案權利世界實現“利用權”“編纂權”“選擇權”“公布權”“所有權”等一系列公民權利的“百花齊放”。權利內容的多樣性不僅表明我國公民的檔案權利意識在參與式檔案管理中逐步蘇醒,也意味著我國檔案公權力與私權利之間的沖突又到達了一個新的階段。2.3治理型的檔案權利話語。檔案權利話語代表某一時期檔案制度、檔案權利和國家權力共同的價值導向。參與式檔案管理重塑了檔案權利與公權力之間的矛盾關系,檔案制度的天平向公眾權利的保障和實現傾斜的目的是推動社會范圍內檔案資源和檔案價值的共建、共治和共享。參與式檔案管理是“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忠實追隨者,它關注的是社會治理轉型中的社會利益生產與分配,即在多元主體協商的基礎上,參與的公民個體或者社會機構,以及參與指導的檔案部門在建構社會記憶的過程中獲得的平等地位,而這正是“社會治理多元主體共建共治共享的真諦所在”[9]。參與式檔案管理以多主體共同參與的特征,促進這一時期的檔案權利話語由“管理與被管理”過渡到“積極參與”的治理。
3參與式檔案管理中檔案權利的自由邊界
參與式檔案管理建構下的檔案權利世界,是需要得到社會認可的,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過度強調權利的自由和個性會使權利走向過于理想化的狀態。檔案權利看似在參與式檔案管理中獲得了新生,但國家權力向公眾權利的傾斜并不意味著全盤妥協,因為完全的自由不可能存在。因此公民在享受檔案權利自由的同時,仍然會感受到權利邊界的控制。3.1檔案信息的自由查閱與有限范圍的公開。參與式檔案管理旨在調動公民的互動積極性,釋放多元主體的能動性和活力。公民在參與過程中享有更多的自主權,有權自由選擇查閱開放的檔案信息資源。但參與式的“共建、共治、共享”的意義在于共建的是檔案信息化社會,共治的是檔案資源服務與利用,共享的是檔案管理成果,根本目的在于為社會、國家和人民作貢獻。因此在協同合作的過程中仍然不能觸碰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底線,因為參與式除了更加包容個體差異之外,同樣也注重社群的和諧狀態。權利是社會上其他個體共同認可的一種較為統一的形式,既然要獲得別人的認可,那么不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就成為了權利自由的前提。經濟學觀點認為,“政治上的自由不等于經濟上的免費”(Politicalfreedomisnoteconomicallyfree)[10],那么對于檔案權利而言,公民在行使所謂的信息自由權時,需要動用經濟資源、社會關系,以及利用信息產生的資費等,都會造成一定的資源消耗,公民也不能免責。檔案法第四章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二條分別對檔案的利用權和限制利用做出了規定,指出:個人贈予、移交或寄存在檔案館的檔案,持有者可對其中不宜向社會開發的部分限制利用,同時,未獲得相關部門同意,任何人和組織無權公布檔案,即便公布時也不得損害國家和他人的合法權益[11]。這些制約都是以“利益”為優先的,公民持有效身份證明可以查閱開放檔案,但如果給予公民完全自由的信息公布權,有可能會對檔案的所有者及相關人員造成利益上或者是精神方面的損害。尤其在參與式檔案管理中,公民社群是虛擬的,不確定和不穩定的因素居多,權力機構要考慮公民的信息公布權利,公民自身也應當意識到權利的利益“紅線”,承認公開權利的有限范圍和條件。3.2檔案信息的利用自由與編纂開發的價值準則。檔案信息的利用自由權幾乎是學界公認的權利內容,在參與式檔案管理中公民的檔案利用自由仍然占據主要地位。共建和共治就是公民自由利用檔案信息進行管理和建設,并提出建議和改進方式。但參與式檔案管理中的檔案利用使公民成為治理的主體和主要參與者、貢獻者,利用檔案不僅僅是為了解決當前問題,更大程度上公民參與檔案管理是為社會記憶的傳承,為人類文明的延續作出更多的貢獻,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對檔案進行編纂加工?!伴_發利用”取代“需求利用”成為主流,檔案利用者在自身享有信息利用權利之外,由于參與式的介入,檔案機構賦予了利用者參與檔案信息服務的權力[12]。公民或許會基于利益選擇、價值觀念和文化背景,在參與檔案共建、共治的過程中,影響檔案管理效果的呈現。但公民隨著其地位的上升,也要遵守一定的價值準則,尤其是在針對檔案信息進行編纂、開發,并最終將結果推廣到社會時,參與檔案管理的公民要承擔編纂開發的基本責任。公民有權自由利用檔案信息,但并不意味著可以肆無忌憚地對檔案信息進行不加限制的開發。公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檔案利用權利自由與編纂開發的道德倫理之間不存在沖突,利用是對于個人而言的,而開發則面向社會,自然要受到社會的規約。3.3檔案管理參與意愿自由與項目成員的資格控制。公眾積極主動地參與是檔案管理社會協同、社群協作的關鍵,落腳點在于公眾的主動性。在參與檔案管理的項目或工作時,公民和社會組織、機構處于平等地位,既有主動參與的權利,也有放棄參與的權利。參與檔案管理的決定權由公眾自主掌握,檔案部門則通過宣傳、呼吁的方式,吸引對歷史發展、社會記憶和檔案信息感興趣的志愿者和愛好者的關注,并使其和檔案部門一起,共同從事社會記憶和社群檔案乃至個人檔案的建設和管理。但是參與的意愿自由和機會平等并不意味著所有的參與式項目,認為公眾只要“有意愿,就能夠進入該領域,承擔相應的責任”的想法,不僅是對檔案價值的錯視,同時也是對公眾不負責的表現。如互聯網時代的檔案眾包項目,檔案機構將自身的檔案資源建設工作以外包的形式呈現給公眾。檔案部門從源頭對參與者進行控制,在鼓勵大眾網絡自由自愿參與的同時,可以適當地對參與平臺、參與人員有所傾斜,如在知識水平較高的平臺上宣傳檔案眾包以獲得更好的參與主體[13]。由此可見,參與式檔案管理中對成員資格的控制與公眾參與意愿自由權利并不沖突,前者是在后者基礎上對志愿者的能力進行把控,以達到合理配置資源的目的。既尊重公眾的自由參與,又關注項目成果和資源優化,是參與式檔案管理鮮明的服務特色。
4參與式檔案管理中檔案權利“有限自由”的保障策略
4.1培育正確的公民檔案權利意識。參與式檔案管理中公民的檔案權利意識包括對自身享有的各項權利及其邊界的認識。傳統環境下,公民檔案權利意識淡薄是影響檔案權利實現的重要因素[14]。參與式檔案管理中,公民自主性和能動性增強,激發了其對檔案權利的渴望。權利意識的培育不僅要讓公眾認識到自身享有檔案權利,因為正確的檔案權利意識是“有理、有利、有節”的;還要讓公眾明確檔案權利是既滿足個體需要、又不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也不擾亂社會秩序的權利。與此同時,國家和社會層面也需要努力營造權利意識的培育空間和氛圍。4.2制定妥善的檔案權利法規。完善檔案權利法規最重要的一項任務在于將檔案權利寫進檔案制度中去。目前我國對于參與式檔案管理尚無明確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條文,對于檔案權利的確認更是無從談起。檔案制度的構建應當考慮參與式語境下多元主體不同的權利訴求,公民渴望更加寬松的行使權利的環境,公權力希望減少公民權利與國家利益的沖突,檔案部門則需要一個明確的、妥善的制度和規則來處理公權力和私權利之間的關系。參與式檔案管理中的各項權利,尤其是公民權利需要依靠制度進行保障、調節,以確保參與過程中檔案公權力的穩定性和私權利的合理性。4.3建設和諧的檔案權利生態。檔案權利生態是涵蓋參與式檔案管理中公民、國家、社會以及所處的文化環境的集合概念,強調的是公民的積極參與、國家的強力保障、社會的穩定發展以及檔案文化的培育和宣傳。參與式檔案管理中,檔案權利自由的限度意味著檔案權利生態系統中各因素在互相交流過程中達到和諧的水平,公民沒有陷入“權利病”、迷失在絕對化的檔案權利話語中;國家也沒有“福利”情結,居高臨下地將檔案權利作為對公眾的“恩賜”。檔案是具有權利和權力兩個維度的產物[15],參與式檔案管理將兩方放在了一個空間內,力圖避免權利沖突與權力壓迫、建設和諧的檔案權利生態,使國家與公民保持良性互動,即國家承認檔案權利自由、公民接受“有限”的前綴,從而確保檔案權利自由限度的穩定。
作者:王向女 袁倩 單位:上海大學圖書情報檔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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