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內部審計風險管理研究
時間:2022-06-26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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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現代內部審計環境中,任何審計工作都存在一定的風險?;陲L險管理的內部審計方法特別是高等學校內部審計方法研究相對來說比較薄弱。本文通過對內部審計風險的形成、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基本方法的選擇,研究高等院校如何選取適當的審計方法,充分規避內部審計中的各種風險。
關鍵詞:高等學校;內部審計;風險;內部審計方法
在現代內部審計環境及氛圍中,可以說任何審計工作都存在一定的風險。人們對于審計的認識還相對來說處于探索階段,基于風險管理的內部審計方法特別是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基本方法研究相對來說還比較薄弱。在審計過程中,如何選取適當的基本審計方法,對于充分規避內部審計存在的各種風險,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內部審計風險的形成
審計風險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對于高等學校來講,被審計單位的組織管理缺陷、制度建設不夠規范、制度執行不夠徹底、領導干部工作責任劃分不明確、部分領導干部任職期間過長、領導干部評價標準不規范等構成了內部審計的固有風險。領導干部個人專斷、領導干部任職目標不明確、領導干部任職效益性評價不夠、信息傳遞渠道不夠通暢、內部管理薄弱等形成了內部審計的控制風險。審計資源嚴重不足、審計人員業務能力不夠、審計方法選擇不當、審計證據評價不準等構成了檢查風險。
二、內部審計方法
審計方法(Auditmethod)是指審計人員在長期的審計實踐過程中,為了行使審計職能、完成審計任務、達到審計目標,收集審計證據、進行審計分析、做出審計結論和進行審計評價所采取的方式、手段和技術的總稱。即任何能夠有助于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過程中獲取審計證據、合理評價被審計事項的技術和手段都可以被視為審計工作方法。審計方法貫穿于整個審計工作過程,而不只存于某一審計階段或某幾個環節。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工作從制定審計計劃開始,制定審計工作方案,實施審計過程,直至出具審計意見書、依法做出審計決定和最終建立審計檔案,都要運用一些審計方法。目前高等學校普遍采用的審計方法模式主要有以賬項為基礎審計、以制度為基礎審計、以風險為基礎審計。這三種審計方法模式都是在審計歷史的發展過程和審計理論不斷研究得出的結果,已經形成較為系統、較為完善的審計方法模式。這三種審計方法模式雖然隨著不斷適應新時代、新形勢、審計目的的變化相適應,但這三種模式在目前審計過程中均各自有各自的適用情形,還都在具體審計實施過程中被采用。這就要求我們審計人員根據不同的情況,靈活運用不用的審計模式,達到計劃的審計目的。
三、基于風險管理的高等學校審計基本方法及適用研究
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基本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種,高等學校審計人員應該根據審計目標、目的的不同,正確選擇以下一種或幾種不同的審計方法。(一)順查法。順查法是按照會計業務處理的先后順序依次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各個環節進行審計的一種審計方法。順查法審計的審計特征和步驟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是從原始憑證審查入手,分析和審計經濟業務的真實、準確、合法、合規,做到證證相符;二是對記賬憑證進行審查,審計會計處理的合法、合規及準確性;三是對會計賬簿進行審查,分析記賬是否合規、準確、完整;四是審計和分析會計報表,查明報表各項目理是否正確完整,賬表、表表之間的勾兌關系是否正確,賬表、表表是否相符。順查法的優點是取證過程比較完整,在審計過程中不容易出現遺漏,相對來說比較容易發現被審計單位或個人的問題。這種方法是目前高等學校內部審計過程中普遍采用的一種方法。但是順查法工作量比較大,對審計人員的精力和時間要求比較高,會直接影響審計的效率,對于臨時或者有時間要求的審計事項采取此種方法容易影響審計工作的具體實施。順查法相對來說更適用于高等學校對某些業務量較小的單位或領導干部離任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同時也適用于有舉報具體線索或某些嚴重違紀行為需要進行查實或核實。(二)逆查法。逆查法是按照與會計業務處理的先后順序相反的順序進行審查,先對會計報表進行檢查,在會計報表審后的基礎上再有針對性地審查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的一種審計方法。逆查法審計的審計特征和步驟主要包括以下幾點:一是從審查和分析被審計單位或個人的會計報表入手,根據經驗發現報表中有異?;蝈e弊的項目或條目,從異?;蝈e弊線索入手,確定下一步審計工作重點;二是根據對會計報表審查發現的可疑的科目名項目,對會計賬簿、會計憑證進行追溯,核對賬表、賬賬;三是在會計賬簿和憑證的基礎上,追查記賬憑證和原始報銷票據,進行賬證、證證核對,據以查出發生異常和錯弊的真正原因,出具相關的審計結果。逆查法的優缺點可以說是于順查法是相對的,優點是通過報表的審查,在業務能力范圍內容易抓住問題的實質,減少審計人員的工作量,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缺點是不能完整、全面的審查問題,在報表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可能不是實質性問題,在審查過程中容易出現遺漏問題的情況,同時逆查法的采用對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審計經驗要求比較高,如果審計人員業務能力或經驗不足,容易在審計過程中出現審計失誤,從而做出錯誤的審計評價。目前高等學校審計過程中采取本方法并不是很普遍,主要是針對一些單位規模較大、業務量比較繁重的,例如對某些大型項目、校辦企業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下屬單位或領導離任審計可以采取此種方法。(三)詳查法。詳查法是對被審計單位或個人在整個審計期間內的所有會計資料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事項采用逐條、逐筆、逐項進行詳細審查的一種審計方法。是對所審計單位或個人的全部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管理情況作全面、詳細的審查,事無巨細,均屬于審查的范圍,以查明被審計單位或個人是否存在差錯或舞弊的行為。詳查法和順查法兩者有著較為密切的關系,因為采用詳查法的同時,一般是按照順查法,對所有的會計資料逐一進行檢查,所以順查法和詳查法一般都是從會計憑證入手,按照會計業務的先后順序進行審計。詳查法的優點是取證的過程和材料都比較完整,在審計過程中不容易出現遺漏,它能夠全面查清被審計單位或個人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對于營私舞弊、貪贓枉法、弄虛作假等行為一般不會出現錯漏等情況,相對來說容易發現被審計單位或個人的問題,能夠最大程度上保證審計工作質量,體現審計人員的價值。這種方法是目前高等學校內部審計過程中普遍采用的一種方法。但是順查法工作量比較大,對審計人員的精力和時間要求比較高,會直接影響審計的效率,導致審計成本過高,對于臨時或者有時間要求的審計事項采取此種方法容易影響審計工作的具體實施。詳查法相對來說更適用于高等學校對某些業務量較小的單位或領導干部離任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同時也適用于已經發現被審計單位或人員有舞弊跡象時進行查實或核實。(四)抽查法。抽查法是從被審計單位或個人被審計期間的全部會計資料中抽取一部分進行審查,并根據抽查部分事項的審查結果推斷總體審計結果的一種審計方法。抽查法被抽查資料的選取一般是根據被審查期間審計對象的審計目的、要求及具體情況,確定抽查范圍,根據抽查范圍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抽查樣本進行審查,并根據樣本的審查結果推斷整個事項的審計結論。從詳查法發展到抽查法是現代審計方法發展的一大進步,在抽查法中,如何正確的根據審計目的、要求抽查具體樣本是本方法能否成功運用的關鍵所在,如果樣本選擇比較恰當,則能通過對樣本的審查得到正確的審計結論,并可以根據樣本審查發現的問題,進一步擴大審查范圍,綜合運用詳查法、順查法對事項進行核實。抽查法的優點缺點都比較明顯,由于不是對全部的會計資料進行審查,而是對一部分抽查資料進行審查,所以審計效率較高,相應的審計成本也較低。缺點主要是根據樣本審查結論來推斷總體的審計結論可能與實際情況存在一定的差異,如果差異較大,則會影響審計評價的合理性、正確性,所以抽查法要同其他審計方法綜合運用,以保證審計結論的正確性。抽查法適用于規模較大、業務量較復雜、會計資料繁多等單位或個人的審計。相對于高校學校來講適用于某些業務量較大的大型項目、大型橫縱向科研課題審計,業務量較多的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業務量較大的下屬企業或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
國家歷來重視內部審計工作,2018年3月,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國共產黨中央審計委員會,由任中央審計委員會主任,審計署于2018年修訂了《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表明審計工作處于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同時審計人員身上的責任和擔子也越來越重。這就要求我們要不斷的學習審計業務知識,不斷提升審計業務能力,開展審計方法研究,為更好發揮審計監督作用,落實黨中央對審計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努力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的審計監督體系,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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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審計署法規司.2018.修訂出臺《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答問.審計署網站
作者:劉俊生 葉新 單位:沈陽農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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