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帽工資”問題治理對策分析
時間:2022-08-21 09:41:26
導語:“戴帽工資”問題治理對策分析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戴帽工資”問題是薪酬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國有煤礦企業工資分配中特有的一種違紀違法現象。工資監督管理不到位,直接決定著勞動效率,直接關系到社會穩定。筆者結合對基層隊工資管理監督檢查實踐,探討研究如何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區隊腐敗,如何防范減少基層區隊“戴帽工資”問題發生。
關鍵詞:戴帽工資;表現形式;監督管理
1引言
薪酬,通俗的稱謂就是工資,是指員工向其所在單位提供所需要的勞動而獲得的各種形式的補償,是單位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公平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能夠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改善企業經營績效。“戴帽工資”是指在職工正常工作獲得報酬之外,在個人收入中多出來的那一部分資金,這部分資金以職工的名義出現,但并不歸職工支配使用。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區隊腐敗,使基層區隊減少戴帽工資事件,結合對基層隊工資管理監督檢查審計實踐,談一下國有煤礦基層區隊戴帽工資的表現形式、支出形式及防治措施。
2“戴帽工資”的存在形式及手段
“戴帽工資”的存在形式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單位辦事,費用先由職工墊付,發工資時加到工資額中,或直接在工人頭上加錢“戴”了以后發工資時又收回單位。另外一種是:一些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員,將個人工資卡交給單位(或某個人),單位按月給其開支,后由專人取出,這樣所開工資款全部流入單位(或個人),不上班的職工既獲得了“三金”又保留了公職。第二種情況目前由于單位加大了清理長期不上班人員的力度,采取了一些強有力的措施,這種現象得到了有效控制。2.1選擇“戴帽”人員。長期休假、不正常出勤且“信得過”的人員,往往是區隊領導選擇被“戴帽”的對象。按規定,長期不上班員應該轉入單位再就業中心,1年之內重新安排崗位,超過期限仍然沒有正新上崗的,實行辭退。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基層區隊領導往往因情面或員工的請求,不僅不上報長期不上班人員,反而和員工協商一致,按正常出勤開工資,個人只保留“五險一金”,其他工資則由區隊領導截留。其他不正常出勤人員,因出勤工數少,通常也會選為被“戴帽”人員。2.2分配辦法模糊。區隊工資分配方案是工資分配辦法及分配標準的體現,一般要求按年度和月度分別制訂,年度辦法是工資分配大的框架,月度分配辦法是當月具體工資分配標準、獎勵、考核情況以及特殊人員開支標準。如果分配辦法清晰、標準明確,監督檢查時便能夠根據出勤記錄、匯總量化的考核得分及員工每天的工作量驗收單等原始記錄進行核對。2.3“戴帽工資”的手段。選擇好合適的人選,通常會采取增加出勤工數、增加月度總分、增加日工作量、直接分配獎金或效益工資,或直接在工資表中增加工資額。還有通過扣款解決個人應承擔的罰款或個人應負擔的代扣項目?!按髅惫べY”手段多樣,形式隱蔽,給內部審計、紀檢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帶來難度。2.4工資分配不公開、不透明。工資分配資料不按要求張貼公示,職工掌握不到工資分配信息,就不明白自己的工資應該是多少、隊平均工資是多少、工友的工資是多少。公平公正的積極信號傳遞不到職工心中,將會嚴重影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3“戴帽工資”的防治措施
從上述“戴帽工資”的支出可以看出,只有一小部分用于生產或職工,絕大部分屬于違紀違法行為。由于“戴帽工資”資金深藏不露并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使用起來方便,不受監督和制約,因此有些人便用它大搞不正之風,有的用它大吃大喝、請客送禮;有的將“戴帽工資”資金裝進少數人的腰包,據為己有,中飽私囊?!按髅惫べY”已經成為滋生腐敗的土壤,嚴重影響了干群關系,損害了黨員干部的整體形象,敗壞了企業風氣。因此,必須予以治理。3.1加強廉潔教育。單位在防治“戴帽工資”的問題上,首先要增強區隊管理人員的廉潔意識,有針對性地開展廉政、勤政教育。“戴帽工資”就是一種比較隱蔽的腐敗貪污行為,針對干部心理加大廉政心理教育力度,以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修養水平,提升價值追求層次,健全個體心理品質,抑制腐敗動機的產生。3.2健全監督機制。強化工資管理監督檢查。紀委、工會、審計、工資等部門聯合成立工資管理監督檢查小組,堅持對基層工資分配的公示情況定期檢查。包括:當月分得工資總額、當月工資分配辦法、班組及職工綜合考核得分、職工加扣分及獎勵處罰情況、專項工資分配辦法以及未正常出勤人員開支情況等內容,確保工資分配公開透明。3.3暢通舉報渠道?!按髅惫べY”往往比較隱蔽,僅僅依靠監督檢查往往還不能夠完全暴露問題,還需要依靠群眾的力量。要求各基層區隊必須公開張貼年度月度工資分配辦法、工資表、職工考勤工分表、綜合考核結果表、班中餐發放明細表、區隊經費使用情況表、工資分配會議基本情況表等信息,加大公開力度,鼓勵和吸納更多的職工參加工資分配會議,真正體現“陽光操作”。3.4強化責任追究。要明確監督檢查部門的監管責任。對于監督檢查人員,堅持誰檢查、誰負責,對應檢查而未檢查的,以及雖然檢查但仍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視情節輕重,追究監督檢查人員的責任。
總之,“戴帽工資”問題,嚴重損害領導干部的形象,侵占了職工利益,挫傷了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導致職工對區隊領導的信任度低下,引發區隊職工隊伍不穩定,不利于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和公平與正義。加強工資薪酬管理,防治“戴帽工資”,是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只有自身樹立廉政意識、法制觀念,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外部加強監督管理,內外并舉,才能從源頭上治理區隊腐敗,有效防治“戴帽工資”問題。
參考文獻
[1]祁光偉.“戴帽工資”產生的心理誘因及防范措施[J].現代企業文化,2012(5).
[2]張濤.淺談當前基層單位"戴帽"工資現象多發的原因及對策[J].《時代報告(學術版)》,2015(6).
作者:黃文敏 單位:中國平煤神馬集團紀委
- 上一篇:傳統茶文化圖書館運營優化研究
- 下一篇:計量器具強檢管理規范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