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高職院校二級管理體制構建

時間:2022-06-09 03: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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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高職院校二級管理體制構建

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是構建高校二級管理體制的前提

近年來,許多高職院校都在“撤系建院”,在學校設立學院制,賦予二級學院較大的自主權,二級學院辦學的靈活性、自主性、積極性得到了提高,適應了改革發展的需要。但是,一些高職校在實施和推進校院二級管理模式過程中出現了預想不到的一些問題:校院責權不清,出現管理缺位與重疊現象;各學院追求自身利益,導致管理效果與學校整體目的不一致;學院有較大自主權,造成不同學院之間的資源重建與浪費;二級學院領導任期內的短期行為,出現辦學宗旨方向的偏離等。上述問題給學校領導班子帶來了反思,甚至產生了對構建二級管理體制的懷疑,要不要進一步進行二級管理體制的改革?一些學校產生了爭論、分歧,領導意見思想的不統一。二級管理是高職校管理體制改革的必然趨勢,首先是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需要。我國高校長期以來形成的集權管理與行政管理模式很難適應現代教育發展的要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高校要適應中國國情和時代要求,探索適應不同類型教育和人才成長的學校管理體制,完善治理結構。完善治理結構就是要教育主管部門轉變職能適度放權,給予高校依法自主辦學權,調動院(系)辦學積極性。其次是教育規模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需要。近年來,我國高職教育發展已經占據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000年,我國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僅442所,在校生100萬人,校均規模為2200人。到2015年,我國高職院校已經發展到1341所,在校生1048萬人,校均規模為7820人,預計到2020年,高職教育在校生為1480萬人,校均規模超10000名學生,對于超萬人的學校必須實行二級分權管理模式。所以,高職校領導必須統一思想認識,堅定二級管理的改革方向。任何一項改革不會是預想的一帆風順,必須在改革過程中解決出現的問題,這是推進二級管理體制建設的思想前提。

二、簡政放權、重心下移是構建高校二級管理體制的核心

高職院校二級管理體制構建就是改變傳統的以行政手段為主的管理,對傳統的教學管理、學生管理、科研體制、人事制度、財務管理、分配制度以及考核監督機制等方面的管理模式進行改革。改革的核心是校院兩級分權,重心下移,將“事權(決策權)、人權、財權、物權”下放到院(系),重新確立或調整學校與二級學院及職能部門之間的責權利關系,注重責、權、利相結合。二級管理的核心是進行合理有效的校院權力分配,權力重心適度下移,使院(系)成為相對獨立的辦學實體,擁有相對更大的決策權、自主權。傳統管理體制是政府權力大、學校次之、基層權力很小。院(系)的決策權、專業建設權、教學管理權、人事權、經費使用權等都由學校決定,由于集權管理,決策層次過多、反應過慢,造成管理效率低下,院(系)缺少辦學自主權、辦學積極性。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育專家亨利•萊文指出:“從世界范圍來看,最好的大學都是能夠適當放權、相信并發揮教師和學生才能的學校,在一個學校統一的大構架內應該充分放權,讓最接近實際層面的人做與之相關的決策?!彼固垢4髮W榮譽校長卡斯帕爾教授也以為,大學應由系一級組織作出最重要的決定,因為系一級最了解具體的情況,這是信息不對稱原理決定的。學校權力下放程度以及下放方式要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但在改革中要遵循兩條原則:首先是有利于調動積極性、提高管理效率原則。放權不是目的,放權不是一放了之,減輕學校領導管理工作量。管理權力下放的目的是有利于調動二級學院的積極性,提升辦學活力。學校依據什么放權、如何放權,這是唯一標準;其次是權、責、利一致原則。下放權力過程就是分清校院兩級的責任和利益過程,沒有權力的管理是無力的,沒有管理的權力是虛構的,利益即是權力和管理的實現。因此,權、責、利是管理過程中缺一不可的有機統一體,學校要通過文件制度形式明確校院二級的權力、責任和利益。

三、權力監督、目標考核是構建高校二級管理體制的關鍵

二級管理實行后,學校應加強對院(系)的監督。權力下放后,院(系)就是一個相對獨立的自主管理、自主決策、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準辦學實體,除非特殊情況,學校一般不得干預院(系)的自主權。院(系)能否正確使用手中賦予的權力,是否存在濫用權力,以權謀私,學校就需要加強對院(系)權力監督。從主觀上來看,由于人性的弱點、人性貪婪是確實存在的,對權力進行制約監督是必須的,“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因此,學校要在制度層面、思想道德教育、利益方面進行權力監督制約。沒有完美的人性,只有相對完美的制度。二級管理實行后,學校應加強對院(系)的目標考核。首先是職能轉變的需要。二級管理體制實行后,學校的職能從過程管理變為目標管理、從直接管理轉變為監督調控,工作重點就是研究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目標考核評價體系,加強事前、事中監督和結果考核,工作應突出評估與考核;其次是激發院(系)辦學積極性、完成目標的需要。二級院(系)能否在職責范圍內完成各自的責任內容,是否偏離學校的辦學宗旨、目標,學校就需要建立切實可行的責任約束制度,建立起有效的監督、評價、激勵體系,進行責任目標考核。目標考核的關鍵是建立有效的院(系)辦學水平綜合評價體系,評價體系核心是人才培養質量、教學改革建設、科研服務能力和人才培養特色等中心工作,考核的是院(系)辦學水平與成效。因此,考核評價體系要避免大而全、面面俱到,院(系)的思想宣傳、黨建、工會等工作考核是為中心工作服務的,要主次分清。

四、放管結合、統籌協調是構建高校二級管理體制的保證

校院二級管理改革后,學校除了加強對院(系)權力監督、目標考核以外,還要發揮溝通協調、統籌管理作用。首先,目標考核監督是根據制度、協議、約定進行的,而制度協議存在滯后性、不全面性,導致院(系)在辦學過程中利用制度存在的不足、漏洞為院(系)、個人某私利;其次,院(系)的獨立運作后,為了完成目標考核任務,院(系)與院(系)之間、與學校之間存在“山頭”界限現象,導致惡性競爭、相互爭利,甚至出現不顧學校整體利益、挖其他院(系)墻角等情況。因此,學校在將管理重心下移、適度放權后,在調動院(系)辦學積極性、靈活性同時,要避免院(系)“各吹各的號、各拉各的調”。學校要與各院(系)負責人經常溝通,協調各院(系)發展,發揮學??傮w凝聚力、綱舉目張的作用,保證學校戰略發展規劃、學科總體建設與發展。學校要處理好集權與分權關系,做到放管結合。一方面,事關學校全局、不適宜下放的權力需要集中起來,進行集權管理,如學校的整體長遠發展規劃、章程制度建設、機構設置、院(系)調整、監督考核、基本建設、財務預決算、對外合作協議的簽訂等權力必須集中在學校。另一方面,事關學科建設、專業建設、實驗室建設、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權力,則由院(系)自主進行管理,學校則進行工作備案或宏觀調控,做到放管結合,實現學校管理重心與權力導向的下移。

總之,在高職院校實施院(系)二級管理是高職教育發展的必然趨勢,在實施過程中肯定會產生很多問題,但如果處理好上述四個方面環節,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其他問題就迎刃而解。因此,各校應充分認識二級管理體制構建的必要性,統一思想,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地借鑒其他高職院校成功的管理經驗,不斷地完善二級管理體制,定能構建好一套高效的、具有特色的管理體制。

作者:張玉鵬 單位:揚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溫寧,蓋志毅,陳世體.關于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J].內蒙古農業大學學報,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