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郵差管理體制

時間:2022-03-14 09: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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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郵差管理體制

摘要:民國時期是我國郵務管理體制不斷走向成熟的關鍵時期,而郵差作為郵工類別中人數最多且地位最低的群體,最能突顯該時期郵務管理體制的面貌。無論是在郵差的選拔和薪資待遇方面,還是在郵差業務技能提升的培訓方面,抑或是郵差的定期考核與職務晉升上,以及該時期郵政管理機構對郵差日常行為的監管狀況中,均能窺探出民國時期郵差管理的大致脈絡。盡管該時期的郵差管理工作中還存在很多問題和漏洞,但整體觀之,該時期的郵差管理體制仍舊能為當下的郵務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鑒。

關鍵詞:民國;郵差;薪資;培訓

民國時期是我國近代郵政事業加速發展的重要時期,而郵務管理體制的日益成熟正是該時期郵政事業快速發展的關鍵因素。但有關近代郵工日常管理問題的研究卻較為薄弱,郵差①作為郵工群體中的典型代表,所受到的關注更是十分微弱,尤其是在郵差人事制度方面,近年來的研究成果更是鮮有出現,只有蘇全有在《論清末民初我國郵差的分類與管理》[1]中,以及胡中升在《中國近代新式郵政興辦成功的原因探析》[2]中對郵差的人事制度略有提及,但均是時間維度上縱跨整個近代的宏觀性研究,而近年來將研究視角聚焦在民國時期的專題研究則相對匱乏。有鑒于此,筆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之上,以民國時期郵差人事管理制度為全新視點,精心梳理史料,并對該時期郵差的人事管理制度展開更為深入的專題性研究,并希望以此為基點推動相關學術研究不斷走向深入。

一、郵差的招聘方式

我國近代郵政事業的起步與發展深受西方郵政發展理念的影響,因而在郵差的招聘方式上主要是效仿西方“文官制度”②為標準開展人員招聘。以考試選拔郵差是民國時期郵差選拔的主要方式。民國時期,郵政管理機構針對郵差的考試招聘有著明確且嚴格的管理規定。例如《申報》、《大公報》等民國時期的知名媒體,均對該時期郵政管理局考試招聘郵差的過程進行過充分報道。1.“招考信息”的郵政管理機構通常會提前在報章媒體上有關郵差的“招考信息”和考試的相關“注意事項”,以做到考試信息的公開和透明。例如:“上海郵政管理局……舉行郵差考試一次,茲錄報名應考辦法如下:1)應考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二十二歲以下,曾在小學畢業得有證書者;2)報名期限:自十二月十八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3)報名手續:應考人應向本管理局二樓營業組索取報名履歷書,經逐項填妥后,隨同畢業證書并附最近四寸半身(軟紙)照片三張,掛號交本局(掛號書明投考郵差字樣),經審查合格后通知面試,面試及格后通知筆試,筆試及格,再經體檢,檢驗合格后錄取備用;4)筆試科目:國文論說,簡易英文”[3]。從《申報》的這則報道中不難看出該時期郵政管理局所的考試信息是十分詳盡的,不僅對應考者有年齡、學歷上的限制,更對報名的起止日期,招考的整個流程,以及考試的具體科目等均有詳細的說明。尤其是考試前的“資格審查”過程,即填寫履歷表、上交畢業證書和近期個人照片的“特別”要求,這些均與當下官方考試中的“資格審查”流程十分相似。由此足見,民國郵務考試制度已較為完備。與此同時,在報考公告里,郵政管理局還向應考者公布了詳細的考試流程,即報名、應試“資格審查”、面試、筆試、體檢、錄用六個環節。如此嚴密的考試流程不僅突顯出民國郵政管理機構對人才招聘的重視,更彰顯了該時期郵務管理制度發展的前瞻性。2.考試的組織與監管為了保障郵差招聘考試公平、公正的開展,民國時期的郵政管理機構還為考試做了大量細致的考前籌備工作。特別是該時期郵政管理局已能夠提前對郵差招聘考試前的“考區”、“考場”、“考號”進行周密部署。例如:“河北郵政管理局考試信差……現以人數過多,已借妥學校五處作為試場,依照報名收條號數(即投考人所執之收據號數)分別將各投考人分配各考場應試”[4]。由此可見,考慮到報考郵差崗位的“考生”人數眾多,且郵政管理局為了高效、公平地完成招聘工作,于是“別出心裁”地為人數眾多的應考者劃分了“考區”,不僅將他們劃分到相應的“考區”之中方便考試狀況的把控,而且還對每個考區的“考生”編制了“考號”,以便于后期成績的統計和。且不論如此的考試部署和組織方式對考試公正性的影響,僅就考試的嚴密性和組織形式而言,即便與當下“公考”形式相比也并無二致,由此足見民國時期郵差考試制度的系統化和超前性。3.相關的考試內容郵政管理機構為了民國郵政事業能夠持久、良性地運轉,也為了能從眾多應考者中精挑細選出“年富力強”的“郵務骨干”,因而對應考者規定了較為明確的考試科目,例如河北省郵務局在某次考試中就曾設定考試內容為“國文題一道,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算術題五道,側重四則”[5]。更有租界郵局在招考郵差時明確所考內容為“國文、筆算、英文、日文等”[6]。正如前文所述,郵政管理局將識別和運用外文的能力列入到了郵差考試內容之中的做法,主要是針對租界內“洋人”眾多的業務需要而做出的專門要求。除了以上文化課內容的考試要求外,郵政管理局在招考郵差時還會對應考者能否熟練使用“腳踏車”也給與了明確要求,甚至還把“騎車”作為郵差考試的必備內容之一,如“凡經錄取者,于十九日參加口試及騎車考試”[5]。又如“至筆試及格者,再定期舉行自行車測驗及口試”[7]。再如“本星期日上午八時,于河東市立師范舉行口試及自行車試驗,然后再公布錄取名單”[8]。以上可見,民國時期郵政管理機構在郵差考試的內容上有著較為系統的規定,不僅有文化素養上的要求,更有諸如會“騎車”、懂“外語”這些郵差工作中必備能力的要求,而且這些要求很多都被融入到了郵差的招考流程之中,成為郵差招聘考試中必備的考試科目。4.錄取方面民國時期的郵差錄取有著十分嚴密的流程。正如前文所述,民國時期的郵差最終被聘用基本上都要經歷報名、應試“資格審查”、面試、筆試、體檢、錄取這六個必備環節。為了達到“優中選優”和“精益求精”的選拔效果,郵政管理機構在每次數以千百計的應試者中“精挑細選”,最終僅錄取極少數留用。如“最近郵局招考郵差,一千余人報考,吾往矣,結果僅取五十,備取三百,其中有大學生,還有留學生”[9]。再如“上海郵務管理局,此次招考郵差,報名者達一萬余人之多,檢驗及格者計二千余人,第一試及格人員已于日昨揭示,錄取者計孫鳳祿等六十三人”[10]。事實上,早在民國成立之初郵務總局就規定:郵務員以下包括郵差在內的各級職工,都要根據所需名額,在局內外公開招考[11]。由此可見,郵政管理機構針對郵差的招聘考試,既鼓勵局外人員報考,同時也允許“有職無編”的局內人員參加,這樣既可吸收局外合乎水準的人才,也能選拔局內優秀的低級別人才。

二、郵差的薪資和福利待遇

民國時期,社會上普遍把郵局工作比作“鐵飯碗”[12]。還有一種說法叫“郵務人員飯碗邊上裝了金,郵務人員的生活是四季如春”[13]。盡管言辭之中略有夸大,但卻從側面反映出了整個民國社會對郵工群體薪資待遇和生活質量的大致認同。而論及民國時期郵差的待遇,主要體現在薪資和福利兩大方面。1.薪資(1)工資和津貼。和多數郵工一樣,郵差經考試被錄用后,“只要盡忠職守,郵局即終身保障其職務,不因過失或不法行為,不予免職”[14]。這也正是民國社會普遍將郵務工作視為“鐵飯碗”的主要原因。但真正的原因是郵政管理機構通過這種較高的待遇來吸引更多的郵務人才,使他們能減少工作流動并專心從事郵務工作,并以此推動民國郵政事業的良性發展。具體來說,民國時期郵差的薪資大致包括工資和津貼兩部分。就工資而言,民國時期郵差們的工資還是較為優厚的。對此,郵政管理局在郵差招聘公告中也多有提及,如“入局后每月薪金大洋二十二元”[15]。再如“及格錄取后,即候缺傳用,月薪二十三元”[16]。又如“河北郵政管理局,現擬錄用信差、聽差數名,薪水每月二十元”[17]。以此推斷,民國時期新入職郵差的月工資基本維持在二十元至二十三元左右。這樣的工資收入用來供給當時一個普通的城市兩口之家當屬無虞[18]。當然,這僅是“新人”郵差的工資水平。隨著郵差工作年限、資歷的增加,能力的提高,以及職位的晉升,甚至物價的攀升等情況的出現,郵政管理局均會對郵差的工資及時作出一定調整,如“錄取后遇有缺額,傳用為聽差,月薪二十一元,嗣后按照考績,年資逐漸遞升至四十三元五角止”[3]。再如“現因生活程度日高,特將信差、聽差、苦力及各項雜役人等,按照服工之年限,每名酌加薪金十六元、十元、四元不等,以示體恤”[19]。可見,民國時期郵政管理機構針對郵差制定了“浮動式”的工資管理制度,這種按照工齡、資歷、職位、物價狀況所制定的工資制度,集中體現了民國郵務薪資體制的靈活性,并對我國近代乃至當下郵政事業的發展提供了一些借鑒經驗。該時期郵差所獲津貼也十分“豐碩”。例如,郵政管理局承諾“錄取后候缺補用,可派為試用信差……工資優越,每月津貼五元”[20]。當然,除了這種每月發放的“常規”津貼之外,還有該時期陸續出現的幾種“特殊津貼”。大致包括以下幾類:一是“埠際津貼”[21],該類津貼僅上海地區的郵差群體能夠享受,主要是上海郵政管理局鑒于該地區物價高于外地物價的客觀現實,而為改善上海郵差生活狀況而發放的“特殊”津貼;二是“金貴銀賤津貼”,該類津貼與郵差“常規”生活津貼無異,是在金銀比率變動之下,為彌補比率變動對郵差帶來的經濟損失而為其發放的“特殊”津貼;三是“米貼”[22],該類津貼是郵政管理機構鑒于米價飛漲,為了緩解郵差因生活成本過高所帶來的生存壓力而為其發放的“特殊”津貼;四是“房貼”[23],此津貼是郵政管理機構為緩解郵差住房成本過高的壓力,特意為郵差發放的住房補貼。除“常規津貼”之外,上文所論及的4類“特殊津貼”基本都是維持在每月兩元左右,盡管這些津貼的數量并不多,但也是在經歷了郵差們與郵政管理機構常年的罷工、談判等艱苦斗爭后所獲得的,可謂彌足珍貴。(2)獎金。民國時期的郵差除有工資和津貼收入之外,郵政管理機構還會每月發放一定的獎金來調動郵差們工作的積極性,就獎金的類別而論,大致可分為“獎勵金”和“獎勤金”兩種?!蔼剟罱稹背霈F較早,始于清末郵政制度初創之時,在歷經民國時期薪資制度的進一步調整和完善后而日漸成熟。該獎金是郵政管理機構于年末之時為包括郵差在內的各類郵工發放的“特別工資”,郵政管理機構稱之為“獎勵金”,時人又稱之為“年賞”,與今人稱之的“年終獎”較為類似。同津貼的發放相類似,郵政管理機構發放“獎勵金”亦是為了調動郵差們的勞動積極性,并起到減少郵差因薪資問題而大范圍流動或流失現象的出現。在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中華郵政總局再度統一了郵差“獎勵金”的發放辦法,并將其進一步制度化。郵差作為郵工群體的一份子,其所獲“獎勵金”數量自然無法與外籍郵工相提并論。因而,郵政總局以郵差的工資等級和服務年限來決定郵差所獲“獎勵金”的數額,并對郵差“獎勵金”的發放做出過較為明確的規定,如“郵差工作滿十年及以上者,參照其當年十二月份的薪水數額(含埠際津貼)發放,相當于一個半月薪資的獎勵金;工作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者,應給其一個月又四分之一月的獎勵金;工作不足一年者,參照其最后一個月的薪金,按照其實際工作的時間比例發給獎勵金;倘遇其本人死亡,則獎勵金報由郵政總局獲批后,交由其法定繼承人獲取”[24]。由此推斷,以剛入職不滿一年的郵差而論,年末可獲得“獎勵金”二十元左右,相當于普通郵差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由此足見,民國時期郵差們所獲得的“獎勵金”還是較為“豐厚”的。“獎勤金”是郵政管理機構為了增加郵差的出勤率,提高郵差的工作效率,以年度為單位向郵差發放的一種獎金,同今人稱之的“全勤獎”十分類似,而不同之處僅在于該項“獎金”以一年的出勤率為標準來進行發放。民國時期郵政總局對“獎勤金”的規定也較為細致,以郵差為例:“以年度為單位,若整年內事假不多于5天者,便可獲取本年末月薪水四分之一的獎勤金;不超過10天者,可獲取本年末月薪水二十分之三的獎勤金;不超過15天者,可獲取本年末月薪水十分之一的獎勤金;不超過20天者,可獲取本年末月薪水二十分之一的獎勤金;超過20天以上者,無獎勤金”[25]。由此可見,該時期郵政管理機構對郵差“獎勤金”的發放有著細致化的操作條例。綜合上述兩類“獎金”的額度不難斷定,民國時期郵差所獲“獎勤金”遠少于“獎勵金”。依據上述史料推斷,以新入職郵差為例,倘若一年內“滿勤”也僅能獲得5元“獎勤金”,但這對于改善時局動蕩下郵差群體的生活困境而言,寥勝于無。2.福利(1)假期方面。民國時期郵差雖處于郵工群體的底層,但卻能和其他郵工一樣享受一定的假期福利。細論民國時期郵差的假期種類,主要分為病假、事假和特殊假三大類。郵差請病假需要有郵局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假期長短依據郵差的工作年限而定。以新入職郵差為例,一年所請病假不可超過14天,事假不可多于24天,在規定假期內,郵局允許郵差一次或數次請假[26]。另外,除以上兩類假期外,郵差還享有一些“特殊假期”,如每遇郵差家屬身患傳染性疾病,或女郵差生產時,郵差本人均可向郵政管理機構申請“防疫假”或“生產假”[27]。但是郵政管理局針對該類假期的長短并無明文規定,完全憑借各地郵務長的主觀意愿酌情批準。必須指出的是,郵差在以上三類假期時間范圍內均可享受“帶薪休假”的福利政策,即假期內郵差薪金全額發放,一旦超出假期時間限制,郵政管理局將要扣除請假郵差的部分薪金以此來進行懲處。以上可見,該時期郵政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假期管理制度還是相當完備的。(2)醫療方面。醫療資源短缺和治療水平低下雖是整個民國社會不爭的歷史事實,但郵政管理機構為了郵差們能夠高效率地工作,且鑒于郵差薪資的現實狀況,也制定了與郵差日常醫療相關的福利政策,以此來緩解郵差因病帶來的身體苦痛和經濟壓力。例如,民國時期的各郵局均設有局內醫療室,并且聘請醫生專門為生病郵工就診。具體的醫療福利政策如“郵政員工本人患病或其直系親屬患病,皆可向郵局局醫或郵局特約之醫生處治療,醫藥費由郵局負擔,且普通醫藥,皆可免費使用,也即因公致病除外者費用皆可減免。但除因公之外的特別治療費用或貴重藥品的使用,產生相關醫藥費均須由郵工本人自理”[28]。再有“若郵差本人患重病或因公緊急住院,本人住院期間所有的醫藥、膳食、住院等相關費用,皆有由郵局補助其花費總額的三分之二,但必須以郵局指定的醫院為準”[29]。由此可見,郵政管理機構為減免郵工醫療費用所制定的以上醫療福利政策,無疑能較大減輕郵差們的身體病痛和因病造成的巨大家庭經濟負擔,這對生活在郵工群體底層的郵差們而言無異于“雪中送炭”。

三、郵差的培訓與晉升

為提高郵差的工作能力,民國郵政管理機構還開展了對郵差的業務培訓“以增進低級職工之學識,陶冶其性情”[30]。并極力完善郵差的晉升機制,以調動郵差群體的工作積極性,并最終推進整個郵政事業的良性發展。具體表現如下:1.培訓(1)強化郵差群體的思想教育。民國時期,隨著工人階級隊伍的日益壯大和工人群體維權覺悟的日益提高,勞資糾紛問題逐漸成為較為凸顯的社會問題。由于郵差工作的特殊性,郵政管理機構十分重視郵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多次主張“實施職工補習教育,注重心理建設,實為第一步急要之圖”③。為此,民國時期的郵政管理機構紛紛于各地設立了大量的郵工補習所[31],由此可見,該時期民國政府及郵政管理機構對郵差思想狀況的重視。(2)設立文化補習班提高郵差群體的文化素養。正如前文所述,近代郵政業務是從西人長期把控的海關業務中脫離而出,因而民國時期的郵工群體不僅華洋混雜,而且華工的文化素養普遍落后于外籍郵工。為了改變中西郵工之間文化水準上的差距,更為了使中華郵政事業高效、良性的運轉,民國時期的郵政管理機構還設立了大量的文化補習班來提高郵差們的文化素養和郵務技能。以成立于1930年11月的“上海郵政管理局文化補習班”為例,該補習班當年共招收郵差學員143名,課程開設有英語、地理、國文、算術,并配有教職員3人[32]。當然,上海之外的其他各地也相繼建立了許多類似的文化補習班,而且所開設的課程均較為一致,大致均包括英文(日文或俄文)、國文、數學、地理等課程[33]。由此可見,為了擺脫華、洋郵工文化素養上存在的“鴻溝”,更為了重新塑造中華郵政事業在國內外的新形象,民國郵政管理機構對提高郵差文化素養無疑是十分重視的。(3)定期開展對郵差的郵務技能培訓。對于剛入職的郵差,中華郵政總局曾為其制定了周密的培訓計劃,規定“郵局所有新進人員必須于入職之初派往郵務管理局各部門,且須到各支局及相鄰內地局開展實習,須歷時半年,實習期滿后加以考試,以此作為郵局留用及辭退的主要憑據”④。可見,新進郵差在一年左右的試用期內,必須迅速熟悉和操作各種郵政業務,然后郵局才給予其工作上的具體安排。不僅如此,郵局在培訓期間還會為實習郵差制定詳細的實習計劃表,從最熟悉和簡單的郵務常識學起,在實習期內郵差還要不斷接觸分揀、收寄、掛號、收發、包裹、快遞、聯郵、匯兌等各項郵政業務,郵局會根據郵差實習和操作的實際表現分別將各項成績載入其本人的實習報告之中,并參照其實習成績的優劣狀況來決定郵差具體工作的安排,通常會就其長處予以任用。由此不難發現,民國郵政管理機構在郵差的培訓管理上還是較為細致和明確的。2.晉升近代郵政自脫離海關之后,制定了新的員工晉升制度,中華郵政總局將郵務人員分為4個等級,即郵務官、郵務員、郵務生、郵差(包括信差、揀信生、聽差、苦力),前3個等級每個等級內又分為5個級別,依據員工在郵局的服務年限和日常的工作表現來作為他們晉升的依據。正如前文所述,民國時期郵務員工之間等級森嚴,不僅表現在華洋之間,即便是同一郵工階層內部,等級差別也很大。例如僅郵務官就分為10個等級,郵務員和郵務生內部更是分為15個等級[34]。對于郵差們而言,沒有像前三類郵務人員那樣有更多的晉升空間和等級劃分,他們的職位基本上是常年固定的,即便偶有晉升,也大多是通過郵局內部考試和郵差極佳的工作表現而被郵政管理機構破格提拔,如“郵政管理局將考試制度重新改訂,郵差得考升郵務佐,郵務佐得考升郵務員,凡茲種種,只須有利于職工,而克使其安心服務者”[35]。再如“苦力服務滿八年以上者,經優待考試得升為信差”[36]。“服務滿十五年以上之信差或聽差,經簡便考試升為郵務佐”[37]。并且職務的晉升是和郵工們的薪資相掛鉤的,如“郵務員之每升一級即加二十二元半……苦力加升一級加銀元一元,而信差則倍之而為二元,至揀信生又倍信差而為四元”[38]。郵政管理機構制定如此的晉升制度,目的就是為了調動郵差們工作的積極性,讓他們能夠安心工作并減少職業流動,以此來促進郵政事業的健康發展。

四、郵差日常紀律的監管

民國時期的郵政管理機構對郵差們的日常紀律監管不僅較為嚴格,而且涉及范圍也很廣,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規范郵差群體的工作著裝因郵差占據郵工群體中的大多數,他們每日穿街過巷,游走于城鄉的千家萬戶之中和民眾的接觸最為頻繁,因而最能代表郵政事業的形象,為了整頓因郵差衣衫不整、儀態失范的不良狀況,郵政管理機構不僅公開向社會“招標”為郵差定制統一“工裝”,如“招標縫制信差等多季制服、棉大衣共數百套,所需布料由本局供給,訂于本年(1948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開標,有意投標商號請到附近郵局辦理”[39]。除公開“招標”為郵差制定“工裝”外,郵政管理機構更是出臺了很多硬性規定來加強對郵差“工裝”穿著的日常監管,如“除習慣上不著制服,在局辦事、郵局外,其關于外勤職務,如遇接送郵件、押運郵件,各員工服裝務須嚴加整頓,以肅觀瞻”[40]。在具體的“工裝”監察方面,各地郵政管理局還制定了十分細致的稽查明細,如“改革稽査差制服案辦法:甲、質料,夏卡其,冬呢;乙、顏色,應保證郵政專用之綠色;丙、式樣,夏冬一律中山裝”[41]。由此可見,郵政管理機構對郵差“工裝”穿著的管理是較為嚴格且細致的,甚至明確到衣服的面料、顏色、款式、搭配等諸多方面。再者,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為了強化對郵差的日常監管,更為了避免不法之徒冒充郵差“為非作歹”而影響郵政事業的聲譽,郵政管理機構在定制郵差制服時,還特意將作為驗證郵差身份的“工號”或“工牌”點綴在工服之上,如“本埠郵局,此前冬令信差所穿之大衣曾有遺失在外者,恐被匪人拾得冒穿招搖,藉以肆行其不法舉動,礙及郵局聲譽,故自本年(1931年)起特發中文并羅馬文號碼銅牌各一副,使之分綴于左右兩肩,以資識別,如無是項號碼者即非信差,以免公眾發生誤會”[42]。可見,為維護民國郵政的形象和加強對郵差群體的管理,民國郵政管理機構對郵差著裝的監管還是甚為嚴格的。2.杜絕郵差收受“酒資”、“節賞”及借職務之便兜售物品民國時期的郵政管理機構多次出臺相關條例禁止郵差收受收件人或寄件人的額外“資財”,如河北郵政管理局就曾明確公告稱:“查信差投遞郵件不準向收件人收取酒資或其他額外費用……誠恐尚有不撿分子向公眾索取節賞者,除通令本局所屬各郵局一體查禁外,至希公眾予以協力,勿向信差送致賞錢。其有非法強索者,請記明日期、地點、信差領章號碼,可具名向本局指控,一經查實,決嚴懲不貸,特此通吿周知”[43]。與此同時,上海郵政管理局也出臺相關條例,嚴厲禁止郵差借助郵政業務拓展“酒資”、“年賞”等“灰色”收入的違規行為,如“郵局對于信差需索酒資、年賞或兜售日用品,甚為厲禁,如遇有上項情事,各界可嚴予拒絕,一面將情形及該差制服號數函告郵局,以憑懲處”[44]。郵政管理機構對涉事郵差的具體處理上也極為嚴格,例如:“查關于郵局信差除投遞郵件外,絕對禁止向各界有所需索,否則如經查明屬實,當立于革退處理,業經郵局一再露布……各界如遇上述情事,請立即報告就近郵局或扭送警局法辦”[45]。由此可見,民國郵政管理機構明文禁止郵差收受“年賞”、“酒資”和借助郵政業務兜售商品等影響郵政聲譽和形象的違規行為,并且有著十分嚴厲的懲罰措施。3.加大對郵差造成“郵政事故”的懲處力度民國時期的郵政管理機構對郵差延誤、違章派送郵件的懲罰也是較為嚴厲的,如“今年(1940年)元旦有信差三名,因例假期間為藉口,致未能照辦,事后即經郵政管理局傳該三信差問話,而渠等復未遵傳備詢,致為郵局將該三信差開除”[46]。再如“中華郵政局洋人至法公堂控信局伙李阿生,稱其挑有信件數百封,不照局中章程辦理,私自遞送有違章程,是以報捕送究”[47]。不僅如此,民國郵政管理機構更是對郵差私拆他人信件、盜取他人財物的惡性“郵政事故”嚴懲不貸,如“北京一等郵政局信差白書文,素日對于所經手郵件時有私揭郵票毀匿信件情弊,乃于近日又因私拆信函并竊取函內鈔票之事被人告發,經該局確認屬實而上報總局,除將其差務開革外,仍將白某送交法庭懲辦,以儆效尤云”[48]。與此同時,郵政管理機構為了減少郵差因郵務工作與人可能產生的經濟“糾紛”,更是出于對郵差們的保護,也偶爾會出臺相關條例來降低這種“糾紛”的發生概率,如“于接獲本局納稅通知書后,有以稅款委托本局信差解繳國庫情事,此舉易滋流弊,除已切實告誡本局信差絕對不得接受代解稅款,否則定予嚴懲外,希望本市商號接得納稅通知書后,將稅款自行解送國庫,切勿委托本局信差代繳,以免流弊,并請貴欄予以披露為荷”[49]。綜上可知,郵政管理機構在郵差郵務規范的監管和違規行為的處理方面,已經有了較為系統的管理方法,這對保障該時期郵政事業的良性運轉起到了十分關鍵的作用。4.對郵差其他工作紀律方面的監管各地郵政管理局不僅在品行上要求郵差忠誠、廉潔、勤勉可靠,而且還會嚴厲處罰郵差貪污、偷懶及損失郵政名譽的行為。為此,中華郵政總局還多次明確規定:郵差如因職務疏忽而導致郵件或公物遺失和損壞的,必須要負賠償責任[25]??偩诌€規定,郵差如有擅離職守,抗不遵命,或懈怠成性等事項,一經辭退,即不再復用;如果在外私兼職務,或者經營舊郵票,或者托局外人士請求遷調或晉升,都屬于紀律所禁止[50]。尤其特別的是,民國時期的郵政管理機構為了保障郵差們能夠遵守郵政管理機構制定的上述紀律條例及相關管理規定,還特意在郵差群體中設置了“巡查差”,每日“稽查”郵差們的違規、違紀行為。以當時的上海地區為例,“巡查差”數量每年穩定在十幾人左右,分別用來“稽查”上海地區20多個郵政分局的所有郵差[51]。以上可知,民國時期的郵政管理機構對郵差的日常紀律監管是極為細致和嚴格的,這不僅表明,該時期郵政管理機構對郵差的日常監管有著較廣的覆蓋面,而且亦突顯出郵政管理機構大力凈化郵政環境、促進民國郵政事業良性發展的決心。

五、郵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不可否認,民國時期的郵差管理方面依然存在很多難以克服的現實問題,這些突出問題成為制約該時期郵差管理和郵政事業發展的“毒瘤”,嚴重地影響著民國郵政事業的良性發展,具體表現在以下幾點。1.各類郵工之間薪資等級森嚴,收入差距懸殊中國近代郵政事業的出現與近代海關事業的發展和演變不無關系,所以也存在類似海關人事安排中“一套班子,兩班人馬”的“獨特”人事制度,即郵務人員有“華員”和“洋員”之分,不僅在社會地位上,而且在薪資待遇上,二者均存在較大的差別。例如,1924年上海英籍郵務長希樂思每月薪金關平銀1100兩之多,加上每月為其發放的房租津貼250兩,合計為每月實得關平銀1350兩,如果折合為民國時期銀元的話更是高達2050元之多。反觀該時期薪金最高的華員郵差中的信差和聽差月薪才分別僅得37.5元和38.5元。以此推算,該外籍郵務長的月薪堪比54個華員信差工資的總和,甚至比薪資級別稍低的71個聽差薪資的總額還要高。由此可見,民國時期在郵務職工內部,上下級之間、華洋之間收入差距是極大的,這就嚴重挫傷了郵差群體工作的積極性。盡管郵政管理機構也會偶爾提高郵差薪資,但這基本上都是郵差參與工人運動后不斷斗爭的結果,并非完全出自郵政高層的本意。而且從民國建立伊始直至結束的38年間,郵差群體一直沒有間斷過為削減與外籍郵務人員之間的薪資差距所開展的斗爭,但最終也并未實現華、洋郵工之間薪資上的“大同”愿景。足見,薪資等級問題嚴重挫傷了郵差們的勞動積極性,不僅阻斷了民國時期郵政管理機構對郵差群體良性的管理狀態,并且嚴重影響了該時期中華郵政事業的健康發展。2.與郵差切身利益相關的福利政策難以完全落實民國郵政管理機構為包括郵差在內的廣大郵工制定了不少福利政策,但是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總是大打折扣,難以真正落實到位。以郵差的假期福利為例,如下級郵工患病時很難得到準假,按照郵局規章,郵工患病必須親自向郵務主管申請開具看病單,而后再到局醫處就診給假。而事實卻并非如此,如民國老郵差孫宗源談到:“郵差請病假這關極為難過,有的郵差隔夜發燒未退,一大早就來到郵局申請開具看病單,然而很多人從上午專侯到中午仍未取到。郵局領導見你來局請病假,先是詳細盤問你一番,而后叫你立即去工作。倘若你說身體已吃不消,他會叫你坐上一坐,而自己故作公事忙碌狀,東跑西轉,仍刻意留難不發。最后經你一再請求、叫苦并拖拉滯留,這張看病單才開給你使用,但此時卻早已到中午。半天已過,局醫早去享用午餐,而你也只得下午再去尋其診治。而且病假只給一天,很多醫師早已被上級所控制,對患病郵差不敢多給假期”[52]。以上可見,郵差請假過程之艱難。再以醫療福利的落實狀況為例,該時期在郵局內所設立的醫療處不僅時常缺醫少藥,而且很多局醫態度甚為冷漠,時常為減輕自身工作負擔而要求患病郵差去郵局之外的醫院就診,刻意加重郵差們的經濟負擔。再加上醫療處的藥品不足,常見藥物往往出現短缺,醫療器械也少有更換,而且局醫還時常給患病郵差開高價藥,致使很多郵差們無力承擔[53]。另外,在養老金、撫恤金等相關福利的發放上郵政管理機構也常常會以政府“財務狀況堪憂”、“時局動蕩”以及“郵務政策調整”等為借口[54],而對以上福利政策大打折扣,這些都是民國時期郵差福利管理問題上存在的亂象。3.針對郵差日?!笆Х丁毙袨榈谋O管較為乏力盡管該時期郵政管理機構為規范郵差群體的日常行為制定了各種紀律條令,并設置“巡查差”來稽查郵差日常工作中的“失范”行為。但因基層郵政管理機構監管不力,許多條例僅僅流于形式,因而該時期出現了許多郵差“違規”、“違例”,甚至“違法”的現象發生。翻閱《申報》《大公報》等民國時期的媒體資料,不難發現,該時期不僅郵差收受“酒資”、“年賞”[55]的混亂現象無法遏制,而且更出現過大量郵差私拆信件和盜賣郵票的不法行為,更有部分郵差倒賣郵局麻袋、自行車等郵政“固定資產”的現象發生。甚至還有部分郵差因生計所迫盜竊他人財物,以及制造虛假票據冒領他人錢財的報道。還有一些郵差迫于生計甚至鋌而走險,做起了販毒的勾當。以上在郵差管理中出現的類似問題多不勝數,這些問題均集中暴露出該時期郵政管理機構在對待郵差群體的日常行為監管上“有心無力”的歷史事實,且成為制約民國時期郵政事業健康發展的阻力。

六、結語

縱觀整個中國近代歷史,伴隨著西方外來勢力的入侵和西方器物與思想觀念的廣泛傳入,中國傳統社會原有的社會結構逐步被這種“外力”所打破,原本存在著的士農工商式的“平穩”社會節奏,亦被所雜糅進來的“西式”元素所“擾亂”,不僅社會職業的劃分日趨精細化,而且類如郵差的諸多新的勞工階層也相繼涌現。盡管近代中國社會的變遷在很大程度上是個被動的過程,但在這種“改天換地”的社會變革中還是孕育出了不少新興的職業和行業。尤其是隨著近代郵政業的迅猛發展和郵工隊伍的日益壯大,均使得郵政事業成為民國政府不可或缺的國家公共事業。而郵差群體作為郵工階層的絕大多數,郵政管理機構對他們的管理狀況,即能充分體現出該時期郵政事業發展的大致面貌。

總之,經過對浩瀚史料的“抽繭剝絲”,再度“驀然回首”整個民國時期的郵差管理狀況,我們會清晰地發現該時期郵差管理所呈現出的是一副“喜憂參半”的歷史面貌。這種管理樣貌的出現固然和當時的國內政局狀況、經濟現實有莫大關聯,但亦與當時中國的國際地位緊密相關。再次回顧這段歷史,我們似乎不應對當時歷史狀況下郵差管理的效果做過多的苛求,也不應因追憶歷史而為該時期的郵差管理憑添些許“溢美之詞”,而是應當站在理性與客觀的立場上,對該時期郵差的管理路徑進行重新理解和審視,以辯證的視角來吸其“精華”,棄其“糟粕”,以此來為當下郵政事業的發展提供某些政策借鑒,唯有如此,方不負那段我國近代郵政事業發展過程中留下的“光輝歲月”。注釋:①關于郵差的人員構成學界說法不一,目前學界普遍將郵工中的信差、聽差、揀信生、苦力等郵務人員視為郵差的主要構成,并不包含郵工中的郵務長、郵務員、郵務佐等郵政窗口的相關服務人員。具體分類可參見參考文獻[1]。②近代文官制度是指西方國家關于各級文官的考試、任用、管理、權利和義務以及退休等一整套的制度和體制。是以其特定的內容與形式構成的關于文官進、管、出的法律制度,目的在于選賢任能,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③貴州省檔案館藏.照錄交通部訓令第二六八四號,貴州省檔案館,全宗號:M58,目錄號:1,案卷號:1815。④福建省檔案館藏.福建省郵局檔案.全宗號:56,目錄號:2,卷宗號:0516。

作者:白中陽 單位:南開大學歷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