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制度論文

時間:2022-05-29 03: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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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制度論文

1我國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督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則

1.1科學的原則

我國環境管理制度體系構建要在制度設立的程序、內容、技術上具有科學性。要建立健全環境管理制度的保障機制,加強調查研究,避免因制度設立的主體多元化造成的制度上的重復與矛盾,使各項制度之間協調一致、相得益彰,實現制度的科學化、統一化。

1.2發展的原則

創建環境管理制度體系要堅持創新和發展的觀點,實現管理制度與時俱進。管理制度要立足當前,謀劃長遠,使環境管理制度體系符合不斷發展變化的實際,具有時代特征。它要求環境管理制度體系既符合我國目前的實際狀況,又要符合我國中長期發展的未來狀況,具有前瞻性和預期性的功能。

1.3個性原則

構建環境管理制度體系要從我國實際出發。由于不同國家的社會制度、文化習俗、自然條件、經濟科技水平不同,環境問題的嚴重程度、特點也不相同,因而其環境管理制度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要從我國國情出發,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管理制度體系,避免生搬硬套國外的經驗做法。

1.4效益原則

通過構建環境管理制度體系,促進我國環境管理水平,保障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環境管理制度體系的構建,從始至終都要體現效益的原則,要堅持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通過環境管理制度的發展和完善,在保證經濟發展的同時,逐步扭轉我國環境狀況不斷惡化的局面,切實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

2我國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督管理制度的理論依據

2.1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各項制度的產生,都來自于我國環境管理實踐,又服務于我國環境管理實踐。環境管理制度應在吸收和借鑒國外先進理論和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在實踐中加以改進,使其具有中國的特色,為我國的環境保護服務。

2.2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各項制度的組成系統符合我國國情,是為實現我國的環境保護總體目標服務,是我國現行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規的具體體現,適應了我國底子薄、人口眾多、人均資源少等實際情況。

2.3全局和整體效益最優理論

各項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把定性管理、工作目標與環境質量目標、點源單項治理與區域綜合整治、宣傳教育與法制約束、工作協調關系與環境管理責任等多方面的環境制約關系,通過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技術的和教育的綜合手段加以科學地劃分和組合,它符合環境科學和生態學基本規律,是環境的普遍規律與我國環境管理實踐相結合的具體體現;它也符合控制論等科學理論,是現代管理科學理論在環境管理工作上的運用。

3我國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督管理制度的現實基礎

3.1我國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督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據

(1)“三同時”制度;(2)排污收費制度;(3)限期治理制度;(4)排污申報登記制度;(5)設備和工藝限期淘汰制度;(6)環境管理現場檢查制度;(7)污染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理制度;(8)排污許可證制度;(9)行政處罰基本制度;(10)行政復議制度;(11)民事賠償責任制度;(12)污染物集中控制制度。

3.2我國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督管理的行政制度

(1)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2)環境監察稽查制度;(3)環境污染、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4)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5)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6)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制度;(7)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8)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3.3我國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督管理的標準依據

防治環境污染、維護生態平衡的行為具有很強的技術性,環境保護規劃的制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實施都需要以一些量化的指標為依據。環境標準就體現了這種技術性要求,是評價環境質量和環境保護工作的法定依據,也是環境法制建設的基礎。我國的環境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部制定,并與國家質檢總局聯合。強制性的環境標準應視同為技術法規,具有法律強制效力。推薦性的環境標準作為國家環境經濟政策的指導,鼓勵引導有條件的企業按照相關標準實施??v觀我國環境標準的制定,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簡單到規范,從低標準到嚴要求的一個過程,對控制污染保護環境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現行的體系中包括水環境標準、大氣環境標準等。水環境標準:水環境質量標準;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檢測規范、方法標準(水)。大氣環境標準: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大氣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標準;相關檢測規范、方法標準(大氣)。固廢污染控制環境標準: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危險廢物鑒別方法標準;固廢其他標準。移動源排放標準:汽車污染排放標準;摩托車排放標準;農用車排放標準;機動船舶排放標準;其他相關標準。環境噪聲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環境噪聲監測標準;環境噪聲基礎標準。土壤環境標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土壤相關標準。放射性與電磁輻射環境標準:放射性環境標準;電磁輻射標準;相關監測方法標準。其他環境標準:生態保護標準;環境基礎標準;建設項目監督管理標準;清潔生產標準;環境標志產品標準;環境工程技術規范;環保產品標準;循環經濟生態工業標準;其他環境標準。

4結語

本文通過結合我國現有的污染防治設施的行政制度及管理標準,針對實際監督管理現狀的不足,對機制創新的相關依據進行了系統的論證。在生態環境建設及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前提下,針對我國目前大力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重點,提出監督管理機制創新更有利于污染防治設施的監督管理。運營模式、監督管理機制的進一步完善及創新,可更有效地解決目前制約我國環境治理進度及效率的一系列監督管理等問題,從而豐富我國污染防治設施監督管理機制的相關理論依據,實現我國污染防治設施的高效率利用。

作者:徐睿楓單位:遼寧省環境監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