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時代金融科技風險管控分析

時間:2022-06-05 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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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時代金融科技風險管控分析

[提要]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日新月異,越來越多的科學技術被應用到金融領域,極大地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新一輪繁榮發展。但是,由于大數據具有傳播速度快、滲透面積廣、隱蔽性強、監管難度大等特點,大數據時代科技與金融的融合也會產生一些新的風險問題?;诖耍疚膹慕鹑诳萍嫉膬群疤攸c入手,對金融科技的風險表現進行總結,并提出相應對策,旨在推動我國金融科技健康、穩定發展。

關鍵詞:大數據;金融科技;風險管控

2017年,畢馬威會計事務所《2017年全球金融科技百強公司報告》。在報告中,我國螞蟻金服、眾安保險、趣店借貸領跑百強榜前三名,而陸金所、京東金融也赫然在列。由此可以看出,我國金融市場發展迅速,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金融科技市場。近年來,“大數據”、“人工智能”連續多年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成立金融科技委員會,旨在加強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規劃和統籌協調;金融科技在未來將會成為金融行業創新的一個主要方向。但是,在金融科技繁榮發展的背后,信用風險、數據安全風險、監管風險等一些新的風險問題也值得引起金融機構、政府部門及投資者的高度重視。

一、金融科技概述

科技與金融的融合,催生出新的金融業態,即金融科技。畢馬威對金融科技的定義是:非傳統企業借助科技的力量,將目標市場轉向金融領域,以科技的便捷性、高效性等優勢搶占市場,在提高金融服務效率的同時,增強對金融風險的預測、判定、防范和應對能力。在我國,金融科技最親民化的體現是人們對支付寶、微信、平安口袋銀行、中信薪金寶等理財APP的使用。金融科技已經滲透到人們日常生活消費的方方面面,它有以下主要特點:第一,依托于大數據而存在。金融科技的運作需要以大數據架構為基礎,通過人工或智能建模的方式對金融數據進行分析,從而更有效率地為用戶提供可靠的金融信息;第二,人工智能程度較高。人工智能是金融科技發展的一個主要方向,通過引入人工智能,將人腦需要收集、分析的數據統一交給計算機系統進行處理,可以極大地提升金融服務的效率;第三,注重用戶體驗。通過系統功能模塊、使用流程等方面的優化升級,使用戶在感受科技魅力的同時,更好地從科技金融中獲得知識和收益。

二、金融科技風險及表現

信息科技的發展促進了金融科技的繁榮,而金融科技的發展又進一步促進了金融領域的持續創新,為我國金融市場注入了更多的發展動力。但是,金融科技的發展還處于初步階段,除了自身的缺陷以外,還存在許多游走在法律和監管邊緣的行為,而未能得到及時的發現和控制,很容易演變成各類金融風險。(一)信用風險。就金融科技領域而言,信用風險是交易一方由于某種原因,不愿或者無力履行既定合同或約定,導致交易對方受到損失的可能性。一般信用風險的產生與信息披露不及時或披露缺失有著直接的關系。在金融行業中,信息是金融資產價格的基本要素,而信息的對稱情況、可追溯情況等,其重要性要遠高于統計數據。但在我國,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在交易中地位并不平等,消費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在信息獲取和信息應用等方面的意識和能力都比較差,使金融機構利用消費者的順從或盲從心理,從事一些非理性甚至是錯誤的投資決策,大大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應得利益。(二)數據安全風險。在大數據時代,科技與金融的聯系程度更加緊密,金融行業對科技手段的應用也更加頻繁,這就將信息科技本身固有的一些安全隱患轉移到金融領域當中,最突出的表現在數據安全風險方面。由于大數據環境下的數據呈現出爆發式的增長速度,每天產生和傳輸的數據可以說是海量、無法估計的,監管者無法一一審核所有的金融數據,這就給一些數據造假、數據泄露等安全問題的產生提供了客觀條件。近年來,各行各業依靠金融科技工具進行交易的現象比較普遍,相較于傳統的現金交易、銀行轉賬交易,人們更青睞于方便快捷、效率更高的數據交易,而一些依托金融科技從事不法犯罪行為的現象也日漸增多,如金融詐騙、電信詐騙、數據庫攻擊、云數據竊取等,對金融科技的數據安全帶來極大威脅。(三)監管風險。在金融科技環境下,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成為金融科技發展的技術支撐框架,一方面它改變了以往的金融交易習慣和交易方式,使傳統的金融立法難以適應金融市場發展的新環境;另一方面在現有法律框架內,對一些新型金融業態如何進行規范、引導及約束,并沒有形成完整、準確的法律規定,導致金融監管陷入窘境,這樣很容易引發一系列監管風險。例如,在金融市場中,對智能合同的應用逐漸普及開來,而我國合同法中對智能合約的適用性問題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當出現合同糾紛或監管機構進行介入時,就會出現無法可依的局面。

三、金融科技風險管控措施

客觀來講,在金融市場中,發展與風險總是共同存在的。因此,在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的同時,應積極探尋防控各類金融風險的方法和途徑。(一)改進信息披露和風險告知。在當前金融科技環境下,我國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機構的不對等關系亟須得到糾正。對此,應該進一步增強金融消費者理性選擇金融機構、理性投資、理性消費的意識和能力。在金融法律法規的制度設計當中,完善金融機構的適當性原則,明確金融機構的義務,特別要強調金融機構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高信息的對稱性和可追溯性。在消費者選擇某種金融產品或服務的時候,要將與之相關的信息明確告知消費者,使消費者了解金融資金的去向、用途及風險等級等必要信息。同時,應充分發揮金融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的職能,切實維護和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加強信息保護及數據安全。對于大數據時代金融科技的數據安全問題,金融機構首先要強化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意識,加強對金融信息的基礎性管理,提高信息管理的精細化水平;完善信息安全制度,貫徹并落實安全運營、安全監測、安全預警、應急響應等各環節的工作要求,即便出現風險隱患也能及時按照規定制度流程進行防控、化解;其次,金融機構要引入新的安全防控技術。對于大數據時代產生的安全風險問題,同樣需要用大數據的相關技術來進行應對。金融機構應該意識到大數據技術在提升信息數據安全保障能力的優勢,積極研究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在風險預測、風險監控、風險管理、風險解決等方面的應用,推動金融市場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防控一體化的發展。(三)創新監管思路和監管方式。自我國引入金融科技后,監管科技也隨之產生。在央行于2017年6月印發的《中國金融業信息技術“十三五”發展規劃》中首次提出監管科技的概念。監管科技與金融科技的定義十分類似,它是監管與科技的融合,其作用是利用信息技術改進監管部門的監管方式和監管流程,使金融科技的運作合法合規。當前,越來越多的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經濟學者等提出了一種基于金融科技環境下的穿透式監管。穿透式監管理念得到了政策上的認可,我國互聯網專項整治方案中也多次提到穿透式監管的概念,從而確立了穿透式監管理念。在該監管模式下,對金融科技的監管不再強調監管對象的身份、類型,而是從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本質入手,對其資金的來源、運作過程、最終流向等進行連貫、滲透式的監管,根據業務功能和法律屬性明確監管規則,使金融監管和風險排查與金融創新實現同步發展。

四、結語

金融科技并非金融與科技的簡單結合,而是金融與科技的有機融合。本文通過對金融科技發展相關問題研究,不難發現,我國大數據環境下的金融科技在發展過程中的風險防范問題突出,加上金融監管力度的缺失,導致了一系列金融風險,需要在提高金融機構信息對稱工作的基礎上,強化數據安全防護工作,不斷改進和優化監管模式??梢灶A測的是,未來大數據及相關科學技術與各個產業都將會產生更多的交集,相互融合的程度也會不斷加深,而隨之而來的風險問題也將會更加復雜多樣,這就需要政府、金融機構、投資者及社會各方力量相互配合、緊密協作,共同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金融科技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1]鐘慧安.金融科技發展與風險防范研究[J].金融發展研究,2018(3).

[2]張宏偉.金融科技創新發展的機遇與風險防范[J].北方經貿,2018(2).

[3]王秋菊.淺議金融科技的崛起[J].現代商業,2017(14).

[4]胡鵬飛.金融科技在互聯網金融行業性風險防范領域的應用[J].大數據,2018(1).

[5]楊雷.穩步推進金融科技創新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J].銀行家,2017(11).

作者:郭蕊 單位:河南大學民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