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論文
時間:2022-07-02 11: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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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相關法律法規一般包括會計法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此外,也包括中央八項規定等反腐敗反浪費各項條例。當前我國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了會計監督的運行制度,單位內部會計機構及相關人員作為會計監督主體,整個經濟活動狀況為會計監督對象。要求監督機構和相關人員嚴格依法履行崗位職責,嚴禁授意、指使或強令其他人員違法辦理、執行相關會計事項。對違反會計法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依據職權予以糾正。發現重大違法情況時,國務院財政部門有權向相關單位進行調查取證,要求各單位積極配合;為了進一步規范、提高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修訂了《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加強了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資產管理、會計監督等要求,規范了會計收支核算管理制度,提高了財務報表的合理性和實用性,改善了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的結構;《醫院會計制度》根據醫改意見和實施方案的要求,規范了科教收支、醫療風險基金計提、醫療收入確認等處理辦法;為了推進教育、科研成本核算工作、適應財政預算改革和高等學校經濟業務發展需要,修訂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增加了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部門預算、國有資產管理等監管內容,對高校財務預算、決算、績效評價、風險防范、總會計師職責等內容進行修訂,完善了高校財務監督體系,明確了單位組織行為違規的責任風險;《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強調了機關經費運行成本,對因公出差、公務接待、公車私用、辦公用房、會議活動等資金支出加強管理,約束全體黨員干部的思想、行為,抵制浪費腐敗行為。
2.我國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內容與方式。當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工作,主要是針對單位財政的預算、收支、結余以及負債的監督。現行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模式,通常是由單位內部的財政監督管理部門或上級紀檢監督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工作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日常與專項相結合的監督管理工作。除了對行政事業單位進行內部會計監督,外部監管也在逐漸開展進行中,外部監管是由具有相關監管資質和權限的機構、中介組織、人民群眾等組成的,其監管同時具有較強的獨力性、專業的技術水平、參與度廣等特點,能夠彌補內部會計監督強制性、權威性的不足之處,為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提供了更有利的環境和實施發展平臺,監督力度不斷加大。
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存在的問題
1.監管部門缺乏配合,配套措施不健全。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自身監督不到位,單位內部會計人員、審計人員在行政權力、外界壓力和經濟利益的影響下,監督力度執行不到位,往往無法或不敢對本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工作進行監督,加大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風險,各監管部門之間存在監督標準不一致和功能交叉等情況,再加上受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行為分散、權責不明等因素影響,使得各個監管部門之間會計信息傳遞不及時,無法建立有效的信息監管網絡系統,無法形成監管合力。會計委派制度在我國實施運行之后,財政部門對于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管雖然變得更加直接、有力,但也存在一些漏洞,在具體工作中涉及編制、人事、紀檢、業務等多個部門,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容易出現矛盾和沖突,相應的配套措施仍不不健全。
2.預算編制不科學及其執行不力。我國現行的對財政資金使用需經由政府編制預算、立法機關審批方可執行。這就意味著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管理工作的首要問題就是對預算編制及執行的科學合理規范化進行監督。然而,很多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并未按照要求編制預算,其執行也往往不遵循規定流程。在預算的編制過程中,多數行政事業單位對單位財政資金的預算編制并非按照科學合理化需求進行。我國從上個世紀末已逐步開展各級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預算改革,改革措施涵蓋部門專項預算、政府采購管理、國庫收支管理。然而在各級單位的財政預算編制的實際操作中,諸多單位并未按照國家規定的零基預算進行預算編制,而是逐年遞增編制預算,這樣編制出來的財政資金預算,脫離了行政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降低了預算管理水平,既不科學也不合實際需求。在預算的執行的實際操作中,由于缺乏切實有效的會計監督管理,預算編制過程中本身的不合理,故而其執行通常也并未按照規劃科學合理進行。諸多單位由于欠缺有效的會計監督管理工作,其財政資金在上級下撥后,使用過程皆由單位領導意愿決定,也就意味著國家財政資金的去向存在問題以及正常的行政事業單位職能不能保障。
3.行政事業單位的相關準則規范仍存在問題。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對不同事業單位的界定、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等實際問題上仍存在不完全適用等情況。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財稅體制的改革,在實施過程中,一些準則規范已經不再適用行政事業單位的實際所需,缺乏一定的實用性、靈活性。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不規范,有些科目沒有設置明細科目,經費支出、暫存和暫付款等都應設置二級明細科目,固定資產明細賬設立也不完善,沒有全面、完整的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價值、數量及增減變化情況,固定資產定期盤存制度執行力度差,實物與財務管理相脫節,致使國有資產嚴重流失。資金、票據審核、管理也不規范,會計信息失真,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管標準有待完善。
4.社會監管不到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社會監管機構沒有更好的起到最后防線的監管作用,經驗不足,監管力量薄弱,目前我國主要的社會監管主體是會計師事務所,在政府權力的制壓和金錢利益的誘惑下,注冊會計師不得不聽從被審計單位的不合理要求,減少了必要的審計程序,提供的審計服務存在不真實的現象。社會媒體和人民群眾等對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監管行為無法進行量化考核,由于我國政府機構與群眾之間的權力與義務關系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在權力的面前,社會監管人員始終是弱勢群體,無法真正的、完全的行使自己的權力,最終使得社會監管不到位。
三、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1.制度原因。
1.1現有體制決定了會計監督人員缺乏獨立性。在現行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管理制度下,單位內部所設置的會計監督機構及有關人員均由單位統一領導,沒有在實際意義上達到獨立、自主的能力,其會計監督職能的實施發揮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設置沒有規范統一的標準,許多事業單位都忽視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缺乏公認的可操作運行模式。會計監管人員的切身實際利益直接受所在事業單位控制,有關其人事調派、工資、福利待遇、績效獎懲等各方面均由所在單位掌控,在這種不合理的制度下,會計監管人員執紀執法的力度直接受管理部門領導的影響,不能有效的揭露和抵制虛假會計信息的存在現象,會計監督形同虛設。在現有的體制下,單位局部利益或個人利益往往與國家整體利益發生沖突,會計監督人員通常更加在意單位局部利益和個人利益,繼而罔顧了國家利益,正是這個原因,造成整個會計監督系統不能起到良好的作用。
1.2會計監督人員崗位責任不明晰。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人員崗位職責制度往往不明晰,設立的賬務處理程序缺乏科學性,各崗位之間互相牽制的制度的建立仍需完善,崗位職責不相容原則未能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未建立嚴格的稽查監管制度、財務會計分析制度、資金收支制度、資產清查制度等,會計監督程序不規范,監督任務執行無法及時完成,會計監督相關人員未履行應盡的崗位職責,一切決定受控單位領導的現象嚴重,有些單位支出只要領導“一支筆”就可報銷,這些情形的出現都是導致單位會計監督制度被大大弱化的原因。
2.機制原因。
2.1未能確立穩定良好的運行機制以保證監督制度的落實。對近年來行政事業單位領導產生的腐敗問題進行探究不難發現,除了會計監督機制存在不足,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對現有的運行機制也未能很好地落實。任何機制的建立和實施都必須具備健全的法律約束機制,會計監督尤其如此。隨著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會計監督體系需要更為健全、明確的法律機制來規范和保障。目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現有的相關法律約束機制還不完善,使得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機制缺乏強制力來推行,急需建立一個穩定良好的會計監督運行機制。
2.2無定期監督檢查機制。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監督作為衡量我國市場經濟環境發展情況的一項重要指標,會計監督人員應時刻注意其容易引起的一系列問題。但在這個過程中,會計監督很容易落入重視核算而輕視監督理念的負面影響,只有在特定時期,如單位領導干部離任或重大專項審計時,領導才會認識到會計監督工作的重要性。因此,監督檢查機制應實行定期核查制度,從而達到會計監督職能與會計核算職能二者平衡運行發展;加之現階段的監督機制存在隨意性和松散性,極大地制約了有關監督機構對賬務信息系統和經濟發展狀況真正起到監督的作用。
3.人員原因。會計人員是財務活動的主體,因此,他們的專業技術水平及職業道德素養是會計監督能否起到良好作用的關鍵因素。同時,會計人員的綜合能力,將極大影響會計監督是否能有效地開展。
3.1監督意識薄弱。我國行政事業單位領導的會計監督意識薄弱,只要國家劃撥資金供單位運營使用即可,不考慮會計監督的作用,在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以事后記賬核算的現象普遍存在,沒有做好事前合理預算、事中控制支出、事后分析結果的監督工作。領導對權利的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履行義務的責任,對監督行為產生了排斥心理,影響了會計監督的效果。
3.2專業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素質低下。由于用人機制存在長期歷史遺留問題,一些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與實踐經驗較差,不學習先進的理論知識,仍使用傳統的舊方法進行會計監管工作,沒有與時俱進、跟上時代步伐,不能有效的勝任崗位要求,在實際履行監督職能的過程中,必然會因專業技術能力缺乏而對無法準確的把握行政事業單位的運行政策及在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偏差與錯誤。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的執行效果與監督人員整體的職業道德素養息息相關,如果會計監督人員存在法律意識不強、職業判斷能力缺乏、監督職責定位不準確、職業風險意識薄弱等現象,職業態度不端正,就有可能在權利大于職業道德的錯誤思想支配下,不顧國家全局利益,強調個人利益,不能夠堅持正確的工作原則,做出違背職業道德的不良行為,致使會計秩序混亂,從而阻礙會計監督職能的實現。
四、強化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監督的措施
1.加強制度建設。
1.1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和財務公開制度。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自身的情況,完善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制定科學、合理的內部審計制度,詳細掌握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并出具獨立的審計意見,實現財務報告的真實完整,對有問題的項目及時發現并分析,提出相應的審計建議。同時,我國行政事業單位要完善財務公開制度,加強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的公開制度,不斷提高財政民主化推動程序,使社會公眾能夠獲得更多的參政議政權利。財務公開制度是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外部會計監督的一種強有力手段,保障社會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有效行使,對樹立行政事業單位公信力、促進職能轉變具有重大的意義。公開財務制度能夠有效的加強會計監督人員執行任務的獨立性,監督和管控行政事業單位部分領導的不良行為,加強整體全局意識。
1.2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制度。完善財政資金的預算管理和嚴格執行監督制度,能夠明確會計監督人員的崗位職責,規范會計監督程序。實施科學、先進的預算管理程序,能夠顯著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預算管理能力,提升單位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使實際情況與長遠規劃有效結合,優化資源整體結構配置,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水平的發揮。完善預算編制制度,各職能部門將所需的預算資金層層上報,嚴格按照零基預算的規定逐項開展預算編制工作,細化每一筆預算支出用途,量化到各項項目,落實執行部門和相關人員。對下撥的基本支出經費,要嚴格按照預算指標實施進度執行,保證經費使用計劃的一致性,有效完成會計監督的執行任務。
2.構建監督運行機制。我國現行的會計監督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很多不足,這就要求相關單位與部門能夠加強協調,改善會計監督管理。具體方法包括在單位內部創建封閉式的監督機制,對外開放監督管理并積極采納,同時加強符合實際情況的會計監督管理制度的完善。然而,完善的制度并意味著就能夠保證監督的效果,在監督過程中應當加強監督力度重視執行力。首要工作就是確保會計監督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的法律嚴肅性,確保其執行過程中所有相關人員均能切實遵守;其次為保障會計監督管理工作的全面貫徹實施,應將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對各級工作人員的工作考核中,獎罰分明,鼓勵先進積極分子,對于不按照規定進行會計管理工作的人員予以懲戒,確保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管理能夠順利進行。
3.提高監督人員素質。人是實行制度的主體,同樣,人也是被制度規范的對象。提高人員素質,對于一種制度能夠良好地實施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3.1提高領導干部遵守會計監督制度的意識。領導作為行政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該擔起會計監督的主導責任,負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完整、真實,同時保障會計監督制度的合理、有效。相關機構及人員要從各方面加強履行會計監督制度的意識,以身作則,抵制住外界利益的誘惑,杜絕授意或強迫相關人員執行不符合規定的事項,注重監督意識和風險意識的培養,通過實踐深入了解會計監督的運行環境和條件,行政事業單位的領導干部應革新觀念,進行現代化、信息化的高效管理模式。
3.2提高會計監督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會計監督人員的綜合素質高低直接影響其監督職能的發揮效果,為適應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發展需求,應提升會計監督人員的職業操守、政治思想、業務技能、法律知識等方面的綜合素質。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通過不斷學習會計監督業務技能和管理知識,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提升政治思想覺悟,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規行為,定期采取輪崗制度,全面掌握各崗位的工作流程,調動監督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和主觀能動性。舉辦學術研討講座,進行經驗交流,及時掌握國家經濟、政治動態,做好監督崗位。
作者:牛藝辰 董美霞 單位:大連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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