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林權改制下森林旅游效益

時間:2022-07-16 10:19:37

導語:集體林權改制下森林旅游效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集體林權改制下森林旅游效益

中共中央國務院于2008年6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正式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此前,200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后,福建、江西等省進行了以“明晰產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大膽探索,并取得了顯著成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在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依法將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通過家庭承包的方式落實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確立農民作為林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地位。森林生態旅游的迅速興起,讓各界對森林有了新的認識。森林原有的功能,在被逐漸淡化,如僅僅提供木材,而其生態功能、保健功能、文化功能的需求越來越旺盛。森林生態旅游越來越為人們所關注,已成為世界旅游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現代林業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集體林權制度的改革進一步優化了森林生態旅游的效益影響,森林生態旅游迎來了重大發展契機。

一、我國森林生態旅游的發展歷程

(一)國內森林生態旅游的萌芽和產生

改革開放伊始,我國提出要大力發展旅游業,在政府的支持下,旅游業取得了迅猛的發展,旅游外匯收入年平均增長率為15.2%,伴隨著旅游業的這種良好發展勢頭,生態旅游開始興起和發展。國內第一個森林公園---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建立于1982年9月,它的建立被看作國內森林生態旅游產生的標志。

(二)森林生態旅游的高速發展和規范管理

國家旅游局將1999年定為“環境生態年”,此后,江蘇,浙江,福建以及黑龍江等省都舉辦了森林生態旅游節,其中2009年5月在溫州舉辦的2009中國森林旅游節,歷屆規模最大,以此為契機,高速發展生態旅游,并且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規范管理生態旅游。2000年以后國內森林生態旅游發展迅速,森林旅游收入呈明顯上升趨勢,并有加速傾向。截至2010年底,我國共建立各級森林公園2583處,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746處,范圍遍布除臺港澳的31個省(區、市),以國家級森林公園為龍頭、省級和縣(市)級森林公園協同發展的森林公園保護管理體系初步形成并日趨完善。

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下森林生態旅游效益

(一)社會效益

1.林改消除了林權糾紛,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為使森林旅游成修養度假的最佳選擇提供了保障。新中國成立以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大體經歷了四個階段,分別是:時期,分山分林到戶階段;農業合作化時期,山林入社階段;時期,山林集體所有、統一經營階段;改革開放時期,林業“三定”階段。據統計,林改以來全國累計調處山林權屬糾紛80多萬起,林權關系界定清楚,山林糾紛大幅下降,消除了農村大量歷史遺留的不穩定因素。同時這種創新森林公園風景資源開發經營機制,有利于克服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侵害國家利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浪費,有利于克服管理部門權力腐敗問題,從而使其資源資產管理職能得到有效的制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高了森林公園的品質,使游客的旅游體驗經歷舒適度和滿意度上升。

2.林改促進了鄉風文明,樹立了農村新風尚,使得森林旅游更好的起到科研和教育的工具性作用。林改后林農的思想觀念發生了重大變化,主動參與集體事務管理,村林業增收用于道路整修,自來水鋪設等基礎設施,改善了村容村貌。獨特的森林結構和多樣化的森林生態系統,為林業科學研究提供了廣闊天地。林業研究所可與教育委員會合作建立研究中心,借用提供森林旅游的方式,吸引居民走進森林,并且通過一系列宣傳教育,使國民認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和刻不容緩??茖W發展森林旅游,能使更多的人有機會認識森林,享受這一大自然的恩賜,而森林則成了科學研究和教育的重要基地。

3.林改拓展了社會就業空間,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村就業難題,使得森林旅游能在原有的基礎上增加更多的就業機會。林業作為勞動密集型產業,可以為林農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而且對林農來說,在林區工作,容易上手,工作的積極性更高;離家近,歸屬感更強;收入直接,林農感覺更可靠。據統計,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時包括江西省在內的19個全面開展林改的省份通過森林旅游共創造就業機會3600萬個,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相關數據顯示:自2003-2007年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幾個省份試點期間,全國森林公園共接待旅游人數達9億人次,直接提供就業崗位超過150萬個(不包括由森林旅游帶動的相關產業提供的就業人數),旅游業里每增加一個直接從業人員,全社會的就業機會就會增加三到五個。2008年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全國全面推進到2010年底全國森林公園共接待旅游人數逾10億人次,直接提供就業崗位182.16萬個,接待旅游人數和提供就業崗位數遠超過去五年的總和。

(二)經濟效益

1.林改加快了農民生活方式的轉變,促進了消費,為國家增加稅收。擁有眾多人口的農村是潛力最大的市場,同時也是消費最疲軟的一塊市場。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深入,惠農政策的推進,農民的收入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生活方式和消費觀念也隨之轉變,有力的拉動了消費,特別是農村市場的消費,增加了稅收,為我國經濟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

2.林改促進了農村現代企業發展,同時增加了森林公園及產業鏈周邊企業的收入。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深入,林權問題得到解決,林農獲得了森林資源的使用權和經營權,面臨隨之而來的經營問題,很多林農聯合起來,成立具有現代意義的企業,一改存在幾千年的小農經濟模式。開展森林生態旅游,不僅可以收取門票和服務的費用,還可以開發其周邊產品,而林改促進農村現代企業的發展正好可以提供旅游產品開發和加工,同時也可以拓寬產品的銷售渠道,通過銷售周邊產品達到利潤多元化。

3.林改加速了金融資本向農村流動,為農村經濟帶來新的發展動力,有效的保護森林資源。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創新林業體制機制,完善強林惠林政策體系,盤活森林資源資產,大大增強森林旅游對資本的吸引力,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加速向農村流動,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特別是林權抵押貸款制度的創建,吸引了大量金融資本流向農村,解決了林業發展過程中融資難的問題,將實惠帶給林農。目前,全國有26個省份開展了林權抵押貸款,涉林貸款總額已突破1000億元,超過中央財政對林業的年度總投入,接近各級地方財政對林業的年度總投入,成為涉農貸款增速最快的領域,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保護森林資源,同時推動林業資本運作,將森林資源推向市場,實現林業跨越式發展。2010年全國森林公園建設投資總額達224.98億元,較2009年增加了17.7%,環保建設投入25.33億元,營造風景林和改造林相26.24萬公頃。由森林旅游吸引的大筆投資為森林資源保護提供了有力保障,由森林遮陽和防風帶來的能源節省,防火,貯水保土和凈化環境帶來的損失減少,綠地財富,以及環境改善所帶來的經濟效益更是無法用具體數據來表示。

(三)生態效益

1.林改轉變了林業高排放的生產方式,林農收入提高,更多林農看林護林,旅游資源得到保護,更好的宣傳環保知識。作為林改的最大受益者---林農,參與看林護林的積極性極大的提高,有效的降低了森林火災,濫砍濫伐等事件的發生率。江西省武寧縣認真落實“兩取消、兩調整、一規范”的惠林政策,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則,實現縣鄉村三級“零收費”。通過森林旅游深入森林公園等森林資源聚集區,能使人們更好的認識森林資源,更好認識森林作為生態系統中無可替代的維護者和主導者的重要地位。

2.林改加速了森林資源由單一開發向立體開發轉變,林區生態系統多樣化,強化了森林旅游倡導和示范作用。林改后,森林資源的開發向立體開發轉變,種植藥材,水果,菌菇等適合在森林生長的植物,養殖林雞,林豬,林兔等動物,豐富林區生態系統。還原了森林生態旅游作為一種綠色環保的旅游方式的本真,提倡旅游者綠色出行,并且在旅游過程中積極正確的引導旅游者的行為。

3.林改推動公益林建設,完善公益林補償制度。林業體制改革中有一項重要的改革措施就是加大公益林建設,同時提高公益林的補償標準。為有效保護公益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我國于2001年開始建立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于重點公益林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優化了林業發展,推動了森林生態旅游的進一步質量提升,吸引了社會對森林保護和建設的關注,在公眾中普及公益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時,森林生態旅游的收入也將用于森林的建設以及公益林補償,實現綠色良性循環。

三、總結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我國改革開放偉大事業的繼續深入和新的探索,已經成為我國林業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對其他經濟領域也已經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林業發展是森林生態旅游的前提,森林生態旅游實現了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和諧統一,且在各方面表現都很突出。林改促進森林旅游更好更快發展(圖1)在林業體制改革背景下,我國的森林建設面臨機遇,得到政府大力支持,發展速度很快,為廣大的游客增添了高質量的綠色旅游資源,同時,2010年坎昆氣候大會上,各國減排目標依舊是老大難問題,而我國已成為全球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大國,在實現工業化的進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必然持續增加。繼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動林業發展,支撐森林生態旅游快速升級,生態改善與經濟發展雙贏定能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