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企業緊迫問題分析論文

時間:2022-08-18 10:54:00

導語:現代企業緊迫問題分析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現代企業緊迫問題分析論文

[摘要]創新是現代企業面臨的最為緊迫問題,但創新是需要投入和付出代價的,在一定條件下,過高的投入和代價會使得創新成為一項不經濟的活動。因此,創新成本是企業不得不考慮的主要因素之一。如何有效控制企業創新成本,除了企業自身加強創新成本管理之外,政府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政府分擔企業創新成本,不論是在必要性方面,還是在可能性方面都是責無旁貸的。只有建立運轉良好的企業創新成本政府分擔機制,才能較好地解決企業創新的后顧之憂,增強企業創新動力。

[關鍵詞]企業創新;成本;政府;分擔機制

創新是現代企業面臨的最為緊迫的問題,它是一項有組織的、經常性的活動,是一個動態的過程。當代西方影響最大的管理學家之一彼得·F·德魯克認為:“創新是有組織、有系統、有理性的工作”,“創新必須成為工作的一個部分。”對現代企業來講,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能否創新已成為企業成敗的關鍵。但是,創新作為經濟中的某種“新的組合”,是需要投入和付出代價的,在一定條件下,過高的投入和代價會使得創新成為一項不經濟的活動。因此,企業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創新的成本是其不得不考慮的主要因素之一。那么,如何來有效控制企業創新的成本,提高企業創新的積極性呢?目前,人們關注的重點往往放在加強企業自身成本管理上,而忽視了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其實,政府對企業創新的促進作用,不僅僅表現在為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政策環境,更重要的是要與企業形成一個創新統一體,承擔相應的創新成本,解除企業的后顧之憂,增強企業創新的內在動力。其基本思路就是要建立企業創新成本的政府分擔機制,真正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以推動企業創新的良性循環。

一、企業創新成本的經濟學分析

經濟學意義上的成本一般是指為獲取某種經濟利益而付出的代價。從這個概念出發,我們可以認為,企業創新成本是指企業為實現創新而付出的現實和潛在的代價。現實的代價是企業創新的費用支出,主要是指企業進行創新活動必須支付的人力、物力、財力等實際費用,它是一種顯性成本,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會計成本,這部分成本內容具體,計量準確,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潛在的代價是指企業在創新過程中所付出的隱性成本,這部分與實際費用支出不同,它們一般無法準確計量,我們可以把它分為信息成本、風險成本和決策機會成本三個部分。關于創新的實際費用支出,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的市場經營主體,理應自己承擔。而企業創新決策的機會成本與通常的“成本”概念不同,它不是一種支出或費用,而是一種失去的收益。它只是作為企業創新決策必須考慮的成本因素,因而不屬于與政府分擔的范疇。對于企業創新的信息成本和風險成本這部分,則應由政府與企業共同分擔。

(一)企業創新的信息成本。企業創新的信息成本是指企業基于創新的目的和要求,為搜集、加工和傳遞相關信息而支付的代價。及時有效地獲取和利用來自信息源的信息,對企業創新尤其是技術創新的效率和成敗起著決定性的影響。通過有效的信息,企業可以感知市場需求,產生創新的源動力。同時,及時的信息還可以幫助企業提高創新效率、降低創新風險以及適時獲得外力幫助等。新古典經濟理論認為,在完全信息的市場假設下,利用市場分配資源是最有效率的,獲知有關賣方、買方、定價、合作行為的信息不需要時間和成本,信息成本為零。但是,從現實的市場狀況來看,新古典經濟理論的完全信息假設難以成立,任何市場都存在信息不完全的現象,要獲得市場信息,必須支付一定的信息成本。信息不對稱和信息不完全是市場經濟運行中隨時出現的現象,要解決這個問題,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信息成本與一般商品成本相比,其特點表現為:一是信息成本部分地表現為資本,是一種典型的不可逆的投資成本;二是信息成本與使用規模無關;三是信息的生產成本高而復制、傳遞成本相對較低。

(二)企業創新的風險成本。風險成本的概念最初來源于國外的保險業,主要包括風險發生的支出和管理風險的費用。明確提出一般性風險成本的概念是哈林頓和尼豪斯,他們在《風險管理與保險》一書中認為:“由于風險的存在而導致公司企業價值的減少稱為風險成本。”企業創新之所以具有風險成本,是因為信息的不確定性帶來了企業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由此造成了創新的高風險。企業創新過程實質上就是技術與制度的創新過程,創新的動力來源于某些經濟變量的改變可能帶來潛在的經濟利益。所以說,企業創新的風險成本就是指企業在創新過程中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引發的內部和外部交易過程中的不確定性而增加的額外交易成本。由于創新風險的存在或風險事故的發生,企業必然會額外支出相應的費用和減少預期的經濟利益。創新風險成本包括:風險損失的實際成本、風險損失的無形成本和預防與控制風險損失的成本。風險損失的實際成本又包括直接損失成本和間接損失成本兩個部分。風險直接損失成本是指風險造成的財產及人身實際損失成本。風險間接損失成本是指某一風險損失的發生而導致該財產本身以外的損失成本以及與之相關的他物和責任等的損失成本。風險損失的無形成本是指風險的存在對個人以及社會構成的一種潛在的不利影響。預防和控制風險損失的成本一般包括購置用于預防和減損的設備以及建立風險預警機制等支出的費用。

(三)企業創新決策的機會成本。薩繆爾森和諾德豪斯在其合著的《經濟學》一書中提出:“決策具有機會成本,因為在一個稀缺的世界中選擇一個東西意味著需要放棄其他的一些東西。機會成本指的是錯過了的物品或勞務的價值。”因此,我們可以認為決策的機會成本是指由于做出一項決策而必須放棄的次優方案可能損失的收益。企業創新的資源是稀缺的,而且每一種資源通常有多種用途,當把某項資源用于此,則不可同時將其用于彼;反之,亦然。機會成本不是一種費用或支出,而是選定某種方案將可能損失的收益。盡管機會成本不是實實在在發生的成本費用,但在企業創新決策中,機會成本是必須考慮的因素。企業創新決策的機會成本主要包括創新活動機會成本、創新投資機會成本、方案選擇機會成本等。

二、政府分攤企業創新成本的必要性分析

我國企業為什么缺乏創新能力,筆者認為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尋找原因:一是創新內部環境原因。主要表現為企業缺乏創新意識,疲于奔命,只能在生存線上掙扎,根本無暇顧及創新活動。再加上企業技術基礎薄弱,缺乏技術和人才實力,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創新外部環境的原因。主要是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不完善、知識產權制度不健全等。三是創新的內外環境相結合的原因。創新的內外部環境相結合是本文要探討的重點問題。因為長期以來,人們在看待企業創新的制度環境時,往往是孤立地對待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而忽略了內外環境的結合問題。其實,企業只有實現內外環境的結合,才能真正獲得一個良好的創新氛圍,提高企業創新的積極性和內在動力。在這個問題上,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是關鍵。

一般的觀點認為,政府對企業創新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政策干預上,因而傳統的政府角色定位認為政府對企業創新只起一種補充和促進的作用。其實,從企業創新所具有的特點來看,政府的作用及其角色定位還可以再進一步,即政府有必要而且有能力與企業共同分擔創新成本。政府分擔企業創新成本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企業創新的群體性、外部性以及風險性等特點上。

所謂企業創新的群體性是指現代企業的創新活動不僅高度依賴于科學研究,而且也越來越依賴于群體的力量。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高、精、尖技術產品的研制過程往往表現為一項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對科研資金、技術、人才以及組織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而且,現代科學技術不再局限于某個領域,而是向跨學科方向發展。一項新發明、新技術的產生,往往需要多學科的知識,同時一種新發明、新技術也可以應用于多個領域,這就使各個學科的聯系愈來愈密切,各學科專家、學者的合作研究成為必然。由于現代科學技術的日益復雜化,使得任何一個企業,都不可能在其內部獲得它們所需要的全部技術,同政府、大學、科研機構或其他企業進行研發合作就成為它們的有效選擇。政府在與企業合作開展創新活動過程中,政府應起服務和促進的作用。企業創新的外部性是指企業創新的成果具有擴散性,它不僅能給企業帶來利潤,而且能夠給整個社會帶來福利,促進國民經濟發展。企業任何一項創新成果都不可能長期居于壟斷地位,它總會招致一些模仿者或競爭者,正是這些模仿者和競爭者推動了整個行業的進步。既然企業創新為社會帶來了福利,那么,政府理所應當與企業共同分擔創新成本,這樣才能充分調動企業的創新積極性。企業創新的外部性可以用如下圖示來表明:

企業創新的風險性是指在影響企業創新的因素中,企業無法控制的某些因素可能給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和后果。企業創新的風險主要表現在:(1)技術性風險。如企業自身技術力量薄弱、技術不成熟以及同類企業技術領先等帶來的風險。(2)市場性風險。如消費者需求的轉變等引起的風險。(3)社會性風險。如政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改變等造成的風險。(4)決策性風險。如信息不完全造成的決策失誤等。由此可以看出,企業創新的風險具有社會性和分散性的特征。風險是客觀作用于主觀的結果,造成風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業自身的原因,也有政府政策方面的原因,還有其他各種原因。風險既可以帶來收益,也可能造成損失,風險不可避免,但風險可以防范和控制。因此,風險是可以分散和轉移的,這樣風險成本也應由多個主體來承擔。如何來解決或盡量降低這些風險呢?芽除了企業自身加強決策的科學性、建立科學的信息預測及反饋系統外,政府完全應該而且有能力憑借自身的財政實力及信息的充分性為企業分擔風險。

三、政府分擔企業創新成本的基本思路

政府分擔企業創新成本,從內容上講,主要是企業創新的風險成本和信息成本。從具體措施上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和完善創新風險基金市場,為企業籌集創新資金,分散和降低企業創新風險。企業創新能力不強或缺乏創新動力,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創新資金或創新投資風險太大,建立創新風險基金是一個較好的辦法。具體做法是通過特殊的組織和渠道,吸收社會閑散資金作為股本投入企業創新中去,同時派出技術和財務專家,協助企業進行技術開發和經營管理。在風險基金的建立和運行過程中,政府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因為風險基金的建立,最關鍵的問題是進入——退出渠道的暢通。而大量的民營、中小高科技企業要提高創新能力,逐步成為我國經濟實現可持續增長的主要載體,急需一種新的融資機制,來自風險基金的風險投資就是主要的方式之一。因此,政府應建立和完善以高科技、高成長、高風險、高收益為特征的獨立的風險基金市場,既有利于為企業創新籌集風險基金,又能有效降低企業創新風險,還可以保證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2.完善信息市場運行機制,降低企業創新信息成本。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對稱是隨時出現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對稱會產生信息成本,而政府的公共政策是降低信息成本的當然選擇。政府分擔企業創新信息成本主要應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建立完善的信號制度,盡可能減少市場中的信號失靈現象;另一方面是利用政府在信息擁有方面的優勢,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從完善信號制度方面來看,政府要做的主要事情:一是建立完備的信息制度;二是建立相應的信息證實制度;三是完善信息交易制度。從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方面來看,政府要做的主要工作:一是信息的生產,即為企業搜集經濟技術及相關信息;二是信息加工,即對搜集到的信息進行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的工作;三是信息傳遞,即為企業提供其需要的信息。根據信息成本的特點,信息的生產及加工成本是最高的。因此,政府有必要成立專門的信息生產及加工機構,盡可能為企業提供準確、及時的信息。

3.建立專門的創新管理機構,加強政府與企業的創新合作。為了加強政府與企業的創新合作,國家有必要建立專業的創新管理機構,通過各種方式籌集創新資金,同時負責產品和技術創新的規劃、組織及項目策劃,并通過招標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征集創新方案及具體研發機構,并簽訂創新合同,項目完成后,成果歸政府所有,并由政府負責向相關行業或企業轉讓、推廣。這樣做一方面可以解決企業創新的后顧之憂,為企業提供必要的創新資金;另一方面可以實現資源整合,避免重復創新;此外,還可以盡快實現創新成果的轉化,最大限度地發揮創新成果的現實作用。

4.加強政府科研投入的管理,提高科研機構創新效率,加快科研成果的轉化。在市場化和國際競爭日益加劇的今天,以國家投入為主的科研機構再也不能享受“免費的午餐”了。通過對科研機構和大中型企業的政府撥款與發明專利授權量進行對比,可以發現創新效率最低的是國有科研單位;其次是大專院校;效率較高的恰好是大中型工業企業。而外資企業、外國人和非職務申請者并沒有得到任何政府資助,卻提供了全國大多數的發明專利。這表明國有科研機構技術創新成本過高,政府科技撥款效率低下。基于此,政府應重新確定國家科技投入對象的優先次序,首先是資助有可能進入世界500強的大企業;其次是資助那些在過去有較多發明專利的企業和機構;政府還應直接資助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民營科技企業;大幅增加對技術創新者的直接資助。與此同時,政府必須加強對科研機構撥款的管理,建立科研機構創新考核機制,嚴格控制科研機構的創新成本,從多方面鼓勵和促進科研機構降低創新成本,并積極與企業開展創新聯合,盡快實現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

5.促進企業間的戰略聯盟和產學研聯合。隨著新科技革命突飛猛進,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進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廣度。高技術前沿的重大突破,常常不是一個公司的人才、技術和經驗所能實現的。政府應化大力氣引導企業之間的聯合以及與國際一流企業合作,開展包括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多種形式的國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推進企業之間的強強聯合和產學研聯合,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要堅持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另一方面政府也要注意建立知識產權的共享機制,產學研組織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市場分配法則分享。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通過產學研的聯合來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參考文獻:

[1][美]彼得·F·德魯克,著.柯政,譯.創業精神與創新——變革時代的管理原則與實踐[M].北京?押工人出版社,1989.

[2][美]哈林頓,尼豪斯,著.陳秉正,譯.風險管理與保險[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1.

[3]袁慶明.技術創新的制度結構分析[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3.

[4]李玉萍,羅福凱.信息成本的特征及其控制[J].財會月刊,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