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混業經營管理決策

時間:2022-11-30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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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混業經營管理決策

金融領域的全球化和自由化,改變了金融業的市場環境,促使金融結構發生深刻的變化。國際上,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和競爭格局的改變,使分業經營的低效率日益突出,為增強競爭力,發達國家的金融業已經從分業經營向混業經營過渡,并且使金融服務綜合化成為趨勢。中國金融市場目前正處于高速發展的階段,在從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的過程中,金融安全和金融穩定是至關重要的,理順監管機構關系,強化不同監管機構協調性的方案,是一個十分緊迫而又具有重要現實意義的問題。

一、我國金融監管體制存在的問題

我國實行的分業監管模式專業化優勢較為突出,便于分散風險。但由于確立時間不久,金融環境又變化迅速,現行的分業監管模式已經表現出了許多不適應的方面。

1、國內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和事實混業經營,突出表現為銀行業、信托業、證券業、保險業之間的業務劃分日益模糊,這種變化使得現行監管體制所隱含的問題日益突出。當金融體系比較簡單,金融結構本身被嚴格界定時,按照分業監管模式實行多邊監管,對于防范金融風險有著特殊的意義。目前,我國已形成以商業銀行為核心的現代化金融體系,金融結構趨于復雜,金融機構的業務邊界逐漸模糊,分業多邊監管的機構模式的有效前提受到挑戰?;鞓I經營源于金融創新的需要,在增強競爭力的同時也加劇了金融風險。在分業監管體制下,多頭監管往往不能及時發現風險和有效控制風險,容易導致監管疏漏和監管缺位同時并存。

2、分業監管對上市金融機構的監管存在目標沖突。為加快推進金融改革,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都提出了上市的目標。2003年底,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選擇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革試點,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發展也十分迅猛。對于上市后的銀行,不同監管機構的監管目標會產生監管沖突:國務院派駐的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的監管目標是維護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保護國家這個大股東的利益;銀監會的監管目標是保護存款人的利益;證監會的目標是保護股東即上市銀行的利益,上述監管機構又都直屬國務院領導,地位平等,各司其職,難以溝通和直轄市,導致重復監管。

3、目前的金融監管措施不力。從金融監管手段看,我國金融監管長期依賴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監管以計劃、行政命令和適當的經濟處罰方式進行?;窘鹑诜膳c實際工作的要求相差甚遠,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監管難以做到有法可依和違法必究。從金融監管方式來看,我國的金融監管主要是外部監管。由于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機制不健全,自我監管能力極低。從金融監管內容來看,我國金融監管中的風險監管幾乎是空白,監管部門將主要精力放在機構審批和業務審批上,對金融機構日常營運監管較少。從金融監管標準來看,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檢查和評級以及風險管理沒有一套統一的具體量化標準,監管行為隨意性強。

二、完善混業經營下的金融監管機制

在混業經營模式下,金融機構一般從事多種金融業務,必然涉及到不同的金融市場,面臨來自各方面的激烈競爭,風險的種類將更加多樣化。面對挑戰,我們必須盡快完善現行的金融監管機制,保證我國金融混業經營的健康發展。

1、完善我國金融監管法制

金融混業經營對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組建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有效增強金融機構競爭力,發展統一的金融服務平臺,實現金融混業經營,這已經是現代金融的必然趨勢。而目前看來,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是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的最大障礙。多年來,我國金融立法長期滯后,且專業性法律層次低,操作性強的法規缺位情況嚴重,極易導致該領域的法律真空和法律風險。目前,雖然以《證券法》《商業銀行法》、《保險法》等為代表的金融法律體系框架初步形成,但相對于業務的迅速發展而言,尚有不少空白點,難以形成強有力的約束。因此,根據我國經濟和金融發展的實際情況,應盡快修改和完善金融法律法規,進一步細化相關辦法和實施細則,建立以條例實施細則為主的制度體系,明確界定金融控股集團的市場準入、母子公司的業務范圍、資本充足率等規則。

2、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發揮市場化管理的風險防范作用的主要方式,依靠市場力量加強對金融控股集團的約束是我國金融監管的一個重要方面。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金融控股集團信息披露的管理,樹立全面信息披露的理念,不僅要披露內部關聯交易的信息,而且要披露風險評估和管理過程、資本結構及風險與資本匹配狀況的信息;不僅要披露定性信息,而且要披露定量信息;不僅要披露核心信息,而且要披露附加信息;不僅要實行定期披露,而且任何重要變化發生之后都應即時披露。另外,要定期對金融控股集團的信息披露體系進行評估。

3、嚴格市場準入

金融混業經營必須設立市場準入門檻,這是金融監管的第一步。在我國,金融市場還不十分發達,社會法制環境不夠健全,使得金融混業經營的市場準入門檻必須提高。只有那些符合國家金融發展規劃和市場要求,規模和效益達到一定指標,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機構才能夠進入。市場準入既包括機構準入,也包括業務準入。機構準入是指依據法定標準,批準金融機構法人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業務準入是指按照審慎性標準批準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和開辦新的業務品種。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經營范圍和限定投資的金融業務應明確規定,對于非金融業務的問題也應做出明確限制性規定。

4、建立資金、業務和信息交流三重防火墻

首先,建立資金防火墻。禁止或限制資金在金融集團內部的任意流動,保證銀行業、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相互之間不僅是獨立法人,而且具有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按市場原則運作。資金防火墻包括:(1)對金融集團自有資金的使用范圍加以明確規定;(2)對銀行子公司對金融集團成員機構的貸款和其他信貸延期方面必須有嚴格數量限制,防止銀行因購買不良資產而直接承擔其相關證券部門的風險;(3)對金融控股集團內部資金交易的數額應加以限制,防止大額的不當資金轉移。其次,建立業務參透防火墻。嚴格限制銀行與證券子公司之間的業務往來,可以防止銀行將資金大量投入股市及由此引起的股市過度投機,保證銀行的安全。再次,建立信息交流防火墻。在金融集團內部,保持高效的信息流動可以為內部融資、共同營銷、產品開發、網絡共享和品牌延伸等提供方便。但是,過度的信息流也會導致一些不良后果,帶來風險傳遞和利益沖突。因此,建立信息交流防火強,可以阻止銀行與證券公司之間有害信息的流動,防止利益侵占和不公平競爭。

5、加強市場退出監管

市場退出監管是對金融機構的退出、倒閉、接管、破產、合并等進行監管,防范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過程中及市場退出之后的風險擴散。由于金融集團的規模較大,影響面廣,其市場退出可給社會帶來較大的震動。為了減少金融集團退出社會的成本,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和存款人的利益,監管當局必須制定好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的退出機制。當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分支機構出現危機或面臨倒閉時,事先要有制度上的安排,以免到時亂了陣腳,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此外,監管當局還可以通過協調和組織行業支持,提供中央銀行貸款等方式開展緊急援救。

6、完善協調機制

隨著混業經營的籓籬不斷被沖破,在現有的分業監管體制下,為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確保對所有的金融機構及其從事的金融業務都能實施持續有效的監管,應盡快建立健全人民銀行與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三家監管部門較為完善的協調機制。首先,在人民銀行內部設立專門監管機構負責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仍由各分業監管部門負責監管。其次,建立三家監管部門和人民銀行之間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就金融政策、金融運行、金融監管等關系到金融穩定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最后,可以整合三家監管機構的技術力量,組建統一的信息平臺,實現監管數據的網絡化、電子化共享,為三家監管機構提供充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