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改革無標底推行論文

時間:2022-05-31 05:56:00

導語:招投標改革無標底推行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招投標改革無標底推行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實施無標底招標所面臨的風險;防范風險的對策與建議;無標底招標工作中如何防范投標價低于成本價;結束語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無標底招標是招標單位在招標中不設標底或者即使設標底也不作為評標標準、傳統思想觀念慣性的影響、國家缺乏對無標底招標實施和管理的指導、存在弄虛作假問題、預算定額不適應無標底報價、計價方式缺乏真正的市場競爭性、業主可能承擔的風險、加大無底招標的宣傳力度、制定和完善相配套的法律和法規、強化施工合同管理、確定合理的評定標方法和建立中標價評審制度、加快工程造價計價依據改革、推行工程保證擔保制度、加大市場監督及執法力度,逐步建立分階段招標評標制度等,具體請詳見。

摘要:目前建筑市場競爭非常激烈,一些發包單位為了減少投資,盲目追求低價中標。各地招投標改革的嘗試中,探索出了由市場定價、企業依據自身實力自主報價的“無標底”招投標的新路子。本文分析了無標底招標的內涵,并通過對無標底招標實施的風險的剖析,提出了應對風險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無標底招標;風險;對策

無標底招標是招標單位在招標中不設標底或者即使設標底也不作為評標標準,而是將項目合同授予投標書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且具有最低評標價格的投標人。無標底招標采用了量、價分離的科學形式,更加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有效地節約投資,提高社會效益,整頓規范建筑市場。但無標底招標的實施也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

1實施無標底招標所面臨的風險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影響,建筑市場的運行仍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很多方面還不夠成熟,完全采取國際通用的“無標底”招標可能會面臨一系列的風險:

(1)傳統思想觀念慣性的影響。人們對待某些改革措施,往往因為牽涉到部門或個人的職能、責任、利益的劃分,因此總不愿主動推行,對一些革新怕出問題,不敢主動嘗試,瞻前顧后等,這些都將制約“無標底”招標工作的開展[1]。

(2)國家缺乏對無標底招標實施和管理的指導。目前沒有統一的無標底招標實施方法,使無標底工作缺乏統一的開展依據,招標過程顯得混亂。缺少一套完整的無標底招標管理辦法,無標底招標項目的實施過程存在許多的漏洞。比如手續不全開工,要求墊資,拖欠工程款等。

(3)存在弄虛作假問題。主要表現在投資商與承包商串通一氣,搞假招標或投資商暗示個別投標人先大幅度降低報價以取得中標,而后利用簽訂寬松的施工合同條款或設計變更等手段來改變原有報價,變相達到投資商指定承包商的目的[2]。

(4)預算定額不適應無標底報價。在以工程星清單形式進行無標底招投標時,維持原定額的法定地位不變,即量價分離時采取價格放開,而消耗量法定不變。這種做法表面上放開了價格,既符合經濟規律,又保留和發揮了預算定額的作用,但實際上預算定額已存在許多與實物工程量清單不匹配之處,也不適應無標底招投標。

(5)計價方式缺乏真正的市場競爭性。我國目前絕大部分地區采用的計價方式,是按預算價來計算直接費用,然后以此為基礎并根據有關規定計取其他直接費用,進而計算工程報價。這種計價方式使生產者不能成為真正的定價者,也體現不出市場競爭性[1]。

(6)業主可能承擔的風險。投標報價存在偏高的現象,中標價格可能會高于合理水平,甚至最低的投標報價可能比實際造價高出許多。評標基準價的確定存在風險。若基準價不能準確反映業

主對工程造價的預期,業主就要承擔可能產生的風險。

最后,合理分配經濟標與技術標的權重,在保證質量的情況下獲得業主對工程造價的預期價格,降低不合理的低價中標和高價中標的風險。若不制定相應的法律解決此問題,業主也會面臨較大風險。

2防范風險的對策與建議

2.1加大無底招標的宣傳力度

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率先更新觀念,轉變管理職能,為無標底招標的采用、發展積極營造條件;建筑市場主體觀念轉變,投資商應遵循市場規則,消除買方市場意識,依法辦事。承包商要加強內部經營管理,不斷提高和解決自身競爭能力,尋求適應WTO規則的途徑,以嶄新的觀念意識適應和挑戰建筑市場。

2.2制定和完善相配套的法律和法規

無標底招標要求有成熟、開放的建筑市場,需有法可依,為此應加快市場完善步伐,加大規范建設市場的力度,確保公開、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機制、嚴格清出機制,確保規范、統一、有序、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場環境,在招投標過程中應嚴格查處低于成本價的惡意競標行為。通過調整和完善己頒布法規中與現行要求不相適應的條款以及完善工程擔保法和工程保險制度,搞好市場監管。同時應培育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健全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信的激勵和失信的懲罰機制[2]。

2.3強化施工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機構應同相關部門共同對招投標工程項目的合同進行跟蹤管理,并及時了解和掌握合同履約動態,力爭在工程招標活動過程中加大施工合同在評標中的作用,增加重合同、守信譽的分值,使重合同守信譽的承包商在招投標活動中占優勢地位[4]。

2.4確定合理的評定標方法和建立中標價評審制度。

采用什么樣的評標方法來確定“無標底”招標的中標單位是該項工作成敗的關鍵。目前評標辦法采用的方法分為兩大類:綜合評標法和合理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標法指業主不編制標底,開標前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評標原則和方法;合理最低投標價法,通常確定投標價是否低于成本價,選擇合理最低投標價作為中標方。

評標采用最低報價得分最高者,最低報價者中標的可能性極大,但應防止低報價者為了中標盲目壓價,也防止施工過程中發現嚴重漏項或報價出入較大而引起工程糾紛,則需建立中標價評審制度,由投標人對標書進行解答,以判斷其標價的合理性。

2.5加快工程造價計價依據改革

在無標底招標中,為投標者提供了一個共同的競爭性投標基礎,使承包商能夠獨立計價,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交易價格機制,實行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工程類別劃分標準,放開價格控制,實行由當事人根據市場自主定價的原則。

2.6推行工程保證擔保制度

中標價太低,在施工中可能會由于資金不足使工程難以繼續,被迫中途停工,或追加投資,或更換施工隊伍,直接受害者仍是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雙方,并對國家財產造成嚴重損失。實行工程保證擔保制度,要求承包商向業主提供履約保函,一旦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違約或因故無法完成合同,則保證擔保方將對業主因此而蒙受的一切損失進行補償。對于個別自身管理素質差,不能正確預計項目成本,企圖以非理性的低價中標,然后通過收買業主“內部人”從中獲利的投標價較低的中標人,應要求較高比例的擔保保函[3][4]。

2.7加大市場監督及執法力度,逐步建立分階段招標評標制度

在實際“無標底”招標的初期,由于市場主體的不適應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可能會導致一些安全質量事故、勞務糾紛、合同糾紛等,其解決的有效措施之一,是政府在整理完善相關法律的同時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管人員的水準,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通過多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及實施過程的跟蹤動態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違法違紀者加大打擊力度。

把一個工程的全部內容通過一次招標來完成,會導致前期工作過量,考慮不周全等問題,容易增加雙方的風險和招投標的難度,施工單位中標后再轉包分包層層壓價等問題。對此可采用分段招標的辦法,即分階段、分專業招標,它可以促進建筑生產專業化的發展,可以加快建設速度;分階段評標利用操作了程序的時間差,把比較靈活可變的因素提前消化,最大限度地減少暗箱操作的機率,使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及公正性、客觀性得到極大提高。有利于工程質量的他人監督[1][5]

2.8業主風險的防范措施

招標文件應保留業主認為投標報價全部異常時,重新進行招標的權力。業主應在開標前編制一個標底,以合理的幅度作為報價上限,依次判斷投標價格是否異常,投標文件需包含施工圖預算,供業主分析報價的真實性和合理化性。另外保證評標方法的嚴謹、公正、可靠。確定評價辦法前應預測開標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測算經濟標和技術標的適宜權重,建立技術標每項評審內容相應造價的數學模型。

3無標底招標工作中如何防范投標價低于成本價

為保證公平競爭,防范供應商低于成本報價,經多方面多層次研究可采取以下策略:

(1)堅持無標底招標與投標保函、履約保函的配套使用,完善投標制度,避免低信譽行為的發生。

(2)嚴格投標商資質審查制度,對投標商的資質進行三連審(招標機構初審、招標管理部門復審、評標專家決審)和共同簽名確

認(審查人簽字,存檔備查),這樣可以確保邀請投標商的資信和實力。

(3)嚴格把好技術評審關,評委要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對投標商的投標項目的質量、性能、技術方案做認真的評審,以適應當前經濟發展要求,凡是不實質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應及時予以廢標。

(4)仔細做好商務評審,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要認真核實,有分項報價的要逐項審查,保證投標報價的正確性、完整性,公正性,排除投標商有意或大意漏報、誤報現象,保證公平競爭[6]。

4結束語

通過加強法律、法規建設,規范建筑市場和參與各方的行為,逐漸建立一個完善的招投標新機制,從而克服弊端,發揮優勢,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和我國建筑業發展的需要,促使企業走改革之路,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強化市場競爭意識。從發展趨勢來看,無標底招標將是我國建筑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參考文獻

[1]李紅立,任宏.無標底招標實施的風險及對策研究[J].建筑管理現代化,2006,(2)

[2]盧志剛,邢忠鋒.淺議建設工程無標底招標[J]黑龍江科技信息,2008,(21).

[3]耿鴻賓.試論無標底招標與低價中標[J]重慶交通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01).

[4]陳春來.無標底招投標制度與相關建設管理制度匹配性初探[J].建筑施工,2003(3):229-230.

[5]牛波,李曉釧.建設項目中無標底招標的風險防范[J]黑龍江科技信息,2008,(29).

[6]賈建平,徐江.無標底招標的前景展望[J]鄭州工業高等??茖W校學報,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