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變遷動力探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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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變遷動力探究論文

[摘要]任何國家和政治社會都處在一定的制度中,任何社會的政治變遷也是社會制度的變遷。本文通過對制度變遷的考察,試圖解釋近代中國由傳統農業社會邁向資本主義社會失敗的制度性原因。中國的國家與社會的關系與西方不同,中國是國家強社會弱。在近代中國由于產權得不到有效保護,民間資本不能很好發展,發展資本主義卻損害了農民的利益,由此社會自發實現資本主義制度變遷是不可能的;而國家權力對社會控制力的弱化對于國家權力強行推進資本主義制度變遷也是不可行的,最終導致近代中國邁向資本主義的失敗。

[關鍵詞]制度變遷;政治發展;合法性

Abstract:Anycountryandpoliticalsocietyareincertaininstitutions,andanypoliticalchangeinanysocietyisalsothechangeofsocialinstitution.Thispaper,basedonthereviewofinstitutionalchanges,triestoexplainthereasonswhymodernChinacouldnotgoforcapitalismfromatraditionalsocietyofagriculture.InChina,therelationshipbetweencountryandsocietyisquitedifferentfromthatofwesternstates.AsChinaispowerfulasacountrybutweakinsociety,thepropertycouldnotbeprotectedeffectivelyinmoderntime,thedevelopmentofprivatecapitalwasinembarrassmentandharmedthefarmers’profit.Thedevelopmentofcapitalismhasdamagedtheinterestsofthefarmers,soitisimpossibletospontaneouslyachievetheinnovationofcapitalistinstitution;anditisalsoimpossibleforthestate’spowertopushstronglytheinnovationofcapitalistinstitutionbecauseoftheweaknessofthestate’spowertosociety,thusitcomestotheresultthatmodernChinafailedtogointocapitalism.

Keywords:institutionalchange;politicaldevelopment;validity

所謂“制度”,在新制度主義經濟學家諾斯(DouglassNorth)看來,就是對個人行為進行約束的社會規則,“制度是為約束在謀求財富或本人效用最大化中個人行為而制定的一組規章、依循程序和倫理道德行為準則?!保?]227-228國家權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得以有效實施的保障,正因為存在由國家權力保障實施的制度,社會才能避免個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時候陷入霍布斯筆下的“叢林狀態”,從而造成集體的非理性,“在整個歷史上,凡是有規章便比沒有強?!保?]30同時,即便以國家權力為后盾的制度也存在著合法性問題,即需要被社會所接受,所以制度的確立背后隱藏的是國家與社會的關系。而且,隨著社會經濟環境和利益結構的變化,制度也要做出相應的變化以確保其合法性,雖然國家權力可以推動制度變遷,但如果制度變遷得不到社會的支持或回應,那么制度變遷也無法有效實施,所以考察特定時期國家與社會的關系對特定制度變遷有著極重要的意義,本文也立足于此。

近代中國所面臨的是幾千年華夏文明史上從未遇見過的大變局——要么變革制度以不落后于世界工業文明發展,要么固步自封而淪為西方強國的魚肉。一大批救亡圖強的中國人致力于推動中國資本主義化以擺脫西方強國的欺凌,但從洋務派到維新派再到中國國民黨,即便通過一個世紀的努力,中國還是沒能完成由傳統小農社會向資本主義社會的制度變遷。本文試圖通過對近代中國的國家與社會關系的考察,探討近代中國未能實現資本主義制度變遷的原因。

一、傳統中國:強國家弱社會模式

國家與社會是政治發展的兩個基本變量,而政治發展的實質就是制度變遷,政治發展就是通過不斷進行制度變遷而實現的。對民族國家形成的考察是揭示國家與社會關系的根本方法。西歐當今的資本主義制度和民主政治并非與生俱來的,而是在其民族國家建構期間不斷進行制度變遷的結果。近代西歐強國,如英、法、意、德等國,在15世紀進行民族國家建構的時候,商業已經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發展,城市的自治和由自由人組成的較為成熟的市民社會已形成。西歐各國市民社會的形成是在中世紀后期,尤其是從12世紀開始伴隨地中海商業的復興和城市的出現,居住在城市的新興商人階層與封建領主利益博弈的結果[2]23。西歐封建領地的分割和封建稅制阻礙了商品與貨幣的有效流通,損害了貿易利益,從而打破封建領地制并建立統一的民族國家以統一稅收和市場,這便成為了新興商人階層的利益所在。而與此同時,王權對封建領主和教權所帶來的威脅及對自身權力的弱化也深感不滿。于是商人階層與當時尚未強大起來的王權結盟共同削弱封建領主和教會的權威,首先在商人的聚集地城市通過購買或其他方式獲得了自治權——自己立法、選舉城市管理官員、建立公共財政和商業行會、賦予所有市民以公民權并強化城市共同體觀念,“事實上在所有的城市中,市民都組成了一個社團——全城公會、共同體、公社,其全體成員相互依賴,構成一個整體中不可分離的各個部分”[2]114-115,由此形成了自治城市和市民社會。到了15世紀西歐各國王權強大起來并開始建立中央集權以構建統一的民族國家時,市民階層的實力已經很強大并將鄉村吸納進來使其依附于城市,封建領主和教會的權力則受到了很大的削弱。需要保護自身財產的市民階層意識到,這時對他們最大的威脅變成了中央王權而不是舊制度,于是他們借助城市自治和民主精神,聯合敗落的舊階級抵制強大的中央專制王權的侵犯,為國家權力的行使范圍劃定界限,而自由主義理念的興起又為其提供了意識形態上的合法性,從而國家權力只能在社會規定的范圍內運行,一旦超出此界限就會喪失合法性,而社會則保有對國家權力進行變更的最終權力,國家權力推動的制度變遷也需要得到社會的同意。所以,西歐各國(還有后來的美國)的國家與社會關系是國家弱社會強,國家由社會所決定。

與西歐由商業文明興起所形成的市民社會形成于民族國家構建之前、國家由社會所塑造不同,中國的中央集權國家是建構在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之上,這種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對依靠貿易交換獲得生活必需品的依賴程度很低。西歐社會的形成得益于新興市民階層和商業行會、衰落中的封建領主和教權與壯大中的王權(中央權力)的利益博弈,而中國“在國家產生以后,始終是君主專制的政治體制的不斷延續和發展”[3],小農經濟環境并沒有為君主專制權力提供可以與之相制衡的力量,同時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也不利于商業的發展。自秦漢以來,中國王權就主張“重農輕商”、“重本抑末”的思想,強調小農經濟的重要性而壓制商業的發展。楊光斌教授認為,“小農經濟不是中國幾千年經濟難以發展的原因而是結果,因為商業會導致私人財富的大量聚集,這不為中國的專制統治者所喜歡”,他們“絕不愿意私人財富擴充到不能控制的地步,為王朝的安全之累?!保?]106中國專制統治者對商業的厭惡和警惕直到乾隆主政時依舊強烈[5],而小農經濟不僅有利于統治者對社會進行控制(保甲和戶籍制度的實施),而且也有利于征稅并保持稅源的穩定,“朝廷和統治階級靠收租納稅過活,而不靠貿易?!保?]60同時,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民眾對統治者的關系是家族的依附和隸屬關系。正如現存最早的歷史文獻之一《尚書•盤庚中》所說:“古我先后既勞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7],其“畜民”不僅反映了君主與臣民政治上的統治關系,也表明了君主與臣民在人身上的隸屬關系。這也不同于西歐商業復興時對自由人的強調,西歐封建領主與農奴的人身隸屬關系隨著商業經濟的發展和市民階層的擴大而瓦解,自由人身份和地方自治觀念也把君主和市民的關系界定為人和委托者。而中國城市是作為中央權力的下屬執行機構確立,而非如西歐是作為商貿中心而興起的,故不存在西歐的“市民自治”觀念。西周建立,分封制形成了中國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模式。秦統一中國,建立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后,小農經濟模式只是進一步得到強化,直到辛亥革命結束了中國兩千余年的傳統社會。在政治上,這近四千年的中國歷史是中央集權的不斷強化;在社會上,則是小農經濟的固步自封導致個人(家庭)的原始化、孤立化。社會中既不能形成如西歐商業行會般的初級利益集團,也無法形成擁有公共利益關系的城市共同體,即沒有社會化的利益組織,國家權力與個體之間不存在社會組織和利益團體作為中介,國家權力按照其需要去規制社會。所以傳統中國的國家與社會的關系是國家強社會弱。

林毅夫教授把制度變遷分為“誘致性制度變遷”和“強制性制度變遷”兩種方式?!罢T致性制度變遷指的是現行制度安排的變更和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創造,它由個人或一群人,在響應獲利機會時自發倡導、組織和實行。與此相反,強制性制度變遷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實行?!保?]由于中國幾千年以來的強國家弱社會模式,專制統治者運用國家權力對商業發展進行壓制,最早于明清之際產生的資本主義萌芽便不可能通過誘致性變遷推動近代中國邁向資本主義。所以,近代中國的資本主義化必須通過國家權力實行強制性制度變遷,下面我們就將考察近代中國是否有能力實行強制性制度變遷邁向資本主義。

二、近代中國:分崩離析的中央權威

如前文所說,中國的強國家弱社會模式使由社會發起國家回應的誘致性制度變遷不可行。其實不僅是中國,東亞最早崛起的日本和二戰后的韓國等都是強國家弱社會模式,其資本主義發展和民主政治建設都是由國家推進的,這是東亞儒家或“后儒家”模式的共同點?!啊笕寮摇J揭馕吨?,在社會力量一般都很弱小的情況下,不會有強大的社會力量來推動民主化進程”[9]。同樣,中國社會力量的缺乏和商業貿易被壓制,使中國社會進行制度變遷的動力只能在國家?!凹热簧鐣α康淖杂X性和生產力發展的自發性都不能有效地應對外來壓力,唯一可以依靠的力量就是國家了?!保?]173但近代中國是否有能力通過國家權力推動強制性資本主義制度變遷呢?或即便有,這種推動是否能被社會所接受?

當西方的堅船利炮打開中國大門以后,晚清一批有識之士開始轉向西方,提出向西方學習的口號,這些人基本上都是晚清政治體制之內的統治階級中的一員或統治階級的依附者。楊光斌教授認為,這些提出向西方學習的有識之士們,由于其本身都是通過傳統途徑進入統治階級的,而中國國家權力主宰一切的傳統政治生態就形成了“官本位”的社會,由此將整個統治階級都變為君主的仆臣,所以這些有識之士們向西方學習的目的還是為了維護君主專制的利益和權威[4]94-95。所以,從“師夷長技以制夷”到“師夷長技以自強”,無論是曾國藩、李鴻章、張之洞還是康南海和早期的梁任公,他們對西方的學習都脫離不了“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老套路。雖然洋務派大辦工商業并鼓勵民間資本投身實業,但這種“官督民辦”或“官民共辦”的官商一體模式促使官僚借用國家權力為自己謀利而損害民間資本利益,以非經濟因素即國家權力干涉企業運作并為企業提供非自然壟斷。這不僅助長了官僚統治階級的貪污腐化,也阻礙了民間資本和商業的發展,因為民間資本的產權得不到有效保護,除了極少數與官僚統治階級關系密切能受到保護的實業家外,其他民間資本不可能投入到資本主義工商業中。這時候的實業發展,如費正清教授所說:“企業的官方和私人利益相互重疊,有時如此之錯綜復雜,以致發生利害矛盾時,無法理清是非曲直。他們(洋務派培植的官僚資本家——筆者注)對企業的領導更趨向于官僚化、壟斷化,而不愿創新和擔風險。他們投下的資金不多,管理也不精明。在19世紀末期全球資本主義大發展的時候,中國卻停留在一潭死水里。她既沒有像殖民地一樣得到大量的投資,也沒有發展大量的出口貿易?!眹覍γ耖g產權的任意侵犯和官僚資本的橫行是與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背道而馳的。與此同時,慈禧對洋務派的任用純粹出于對形勢發展的無奈之舉,所以她為了不使大權旁落,也要用強烈反對革新的保守派壓制約束洋務派和革新力量,這種權術的應用無法使西化政策保持一致,“中國的現代化就成為少數高官玩弄的一種游戲?!保?]而當清政府剛開始做出政治上采用君主立憲制姿態不久,慈禧——這個晚清最有權勢的人的離世便留下了一個阻擋變革的爛攤子?!按褥笏篮罅粝碌臐M清王朝領導層一無可?。阂粋€小兒皇帝、一個軟弱而貪婪的攝政王,一群自負和徒愛虛榮的年輕王公,一幫虛有其表的朝臣,湊在一起正好可以阻擾任何變革,而無法領導變革?!保?]而辛亥革命之后的中國陷入軍閥混戰之中,權力斗爭和地盤爭奪的緊要將發展民族經濟置于腦后,對推動資本主義制度變遷更是無從談起。

中央權力的分崩離析使近代中國不具備推進資本主義制度變遷的國家強制力。近代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過程實際上也就是中央權力弱化和地方割據形成的過程。對太平天國運動的鎮壓使得曾國藩、李鴻章等漢族地方軍閥勢力強大起來并弱化了清朝長期以來滿族主宰的中央權力。而中央財政在割地賠款的窘境和國內平亂要求下,放松了對地方財權的管理,這使得地方軍閥得以通過征收厘金等方式取得一定程度的財政自治權,從而進一步弱化了中央的權力。由此,在費正清教授看來,甲午戰爭儼然成為對一個省邊界進行保衛的戰爭,對于現在的國家而言是不可思議的,而1900年李鴻章、張之洞等各省總督不理睬朝廷對西方列強的宣戰而使戰爭只限于在華北地區進行[6],也是晚清地方軍閥勢力壯大而中央權威衰敗的例證。

辛亥革命以后,地方割據的局勢不僅沒有削弱,反而更加劇烈以至于使中國陷入分裂的狀態。楊光斌教授認為,北洋軍閥的分裂和爭斗使中國在實質上進入霍布斯所說的“叢林狀態”。[4]173這種情況下,不僅中央權力實際上蕩然無存(因為沒有哪一個軍閥有實際能力統領全國,各個軍閥的有效控制范圍只是自己的地盤),而且軍閥爭奪地盤的戰爭也加重了對民間的剝削和對產權的進一步摧毀?!俺愬a山在山西、在東北、國民黨在南方有較為固定的地盤以外,絕大多數軍閥由于沒有固定的生存區域而沒有安全感。如果有固定的區域,要實現生存和安全的考慮,就應該大力地促進商業、農業和其他基礎建設,制定健全的財政政策,建立合理的經濟結構。也就是說,他們應該去創造財富,而不是掠奪和消耗財富。但是,幾乎所有的軍閥都是在實行自取滅亡的掠奪性政策。不能說軍閥們不知道發展經濟之于軍事實力的重要性,問題在于他們經常處于被下級或其他軍閥推翻的威脅之中。由于地盤不穩定,他們也就不存在建立穩定的、有效的行政機構的基礎,因而也就沒有管理經濟;沒有管理經濟,也就沒有經濟的良性發展;沒有良好的經濟發展,軍閥們就不能成功地保衛自己的地盤。結果是缺乏安全感的軍閥們就陷入惡性循環之中,一旦得到一塊新的地盤,就殺雞取卵式地掠奪一切?!保?]94-95這種軍閥紛爭狀態到1930年后開始好轉,但對中國的統一無疑是形式上的,地方軍閥勢力雖有所削弱并在表面上歸順,但實質上并沒有對全中國統一號令的能力,而統一后就面臨著日本的入侵,這讓南京國民政府無暇推動中國工商業發展和資本主義制度變遷。

與近代中國幾乎同時期的德國和日本通過國家權力主導的向資本主義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其走向都離不開一個統一的中央權力和強有力且意志堅定的統治階級,而反觀近代中國,這兩者都不具備。由此,通過強制性制度變遷邁進資本主義社會對近代中國同樣是不可能的。

三、失敗本質:意識形態合法性的缺失

無論是誘致性制度變遷還是強制性制度變遷都離不開社會的支持,這實際上就是意識形態合法性問題,制度變遷的推動力和新制度是否具有意識形態的合法性是制度變遷能否得以實現的關鍵?!叭魏纬晒Φ囊庾R形態都必須克服‘搭便車’問題。其基本目標是利用經濟人的行動為團體注入活力。這是主要的意識形態產生的重大推力,因為沒有這種行動,無論維持現存秩序、還是廢除現存秩序都不可能?!保?]62所以,制度變遷要想取得成功,必須首先尋求到意識形態的合法性。

但近代中國救亡圖存的有識之士試圖推動的資本主義制度變遷是否能在社會大眾中獲得意識形態的合法性呢?中國幾千年的小農經濟的農業社會是最根本的經濟和社會現實,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是制度變遷的意識形態獲得合法性的關鍵。舒爾茨(TheodoreSchultz)認為人的經濟價值的提高會促使對技術和效率的追求,從而產生制度變遷的需求,“人的經濟價值的提高產生了對制度的新的需求,一些政治和法律制度就是用來滿足這些需求的。它們是為適應新的需求所進行的滯后調整,而這些滯后正是一些重大的社會問題的關鍵所在”[10]。但中國18世紀開始的人口的急劇增長使人地之爭趨于緊張,從而降低了人的經濟價值,大量廉價的勞動力提高了發明運用新技術的相對成本,“中國太墨守成規,其表現是人口、產品以及交換數量的增長,而不是構成每個人生產效率的增長,可是只有這種增長,才能轉換成資金投入到機械化類型的經濟中去。人口和商業的增長,無非是生產更多的人口和商業,有許多事實的確證明經濟生活中的私營部分是在增長,信貸系統也有一定發展,可以集中起來作投資之用,但是同時,人口越多,勞力資源越多,機器的用處就越小了。廉價的勞動或許就是對抗急劇革新的一種消極因素?!保?]73-74人口增長與固有社會經濟形態的矛盾首先就不利于新技術運用和社會分工細化,從而商業也得不到資本主義式的發展。無論是晚清還是民國,國家主導的官僚工商業的發展都是以盤剝農業以獲得資金,同時國家沒有對產權實施有效保護,這同樣也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導致農民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排斥。而辛亥革命之后的軍閥混戰則進一步加深了對農民的剝奪,“一方面新興軍閥和官僚大肆集中土地而變得更加富有。而另一方面自耕農和半自耕農因破產而變得更加貧困?!保?]247-251南京國民政府統一中國后,并沒有改善農民的生存狀態,反而不斷加重農民負擔,農民對國民政府表示了不滿,甚至可以說,南京國民政府和廣大農民形成了對立關系。同時,面臨日本的步步侵略,國內國際形勢讓國民政府無暇顧及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推動資本主義制度變遷。當資本主義制度變遷的意識形態在占中國絕大多數的農民那里得不到合法性支持的時候,向資本主義制度變遷就必然會失敗。而且近代中國農業社會缺失的不僅僅是對資本主義制度變遷的意識形態合法性支持,甚至對從晚清到民國的所有政府的合法性支持也基本上不存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對資本主義制度變遷采取的態度是強烈的抵制。

總之,近代中國資本主義制度變遷失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傳統文化對工商業的抵觸和社會力量的弱小使社會的誘致性制度變遷不可能發生,而近代中國中央權力的弱化和分崩離析以及統治階級的保守使得通過國家強力進行強制性變遷也不可行,但最根本的還是資本主義制度變遷意識形態合法性的缺失。

[參考文獻]

[1]諾斯.經濟史上的結構和變革[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

[2]亨利•皮雷納.中世紀的城市[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

[3]朱日耀,曹德本,孫曉春.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現代思考[M].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0:34.

[4]楊光斌.制度變遷與國家治理——中國政治發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孔飛力.叫魂——1768年中國妖術大恐慌[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9:153.

[6]費正清.偉大的中國革命[M].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

[7]孔安國.尚書[M].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6:523.

[8]林毅夫.關于制度變遷的經濟學理論:誘致性變遷和強制性變遷[C].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產權學派與新制度學派譯文集.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4:384.

[9]威亞爾達.民主與民主化比較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93.

[10]舒爾茨.制度與人的經濟價值的不斷提高[C].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產權學派與新制度學派譯文集.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