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業運輸價格與市場管制經濟研究

時間:2022-07-28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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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業運輸價格與市場管制經濟研究

摘要:航空運輸近年來最重要的放松管制的措施有價格管制和市場管制。文章以經濟學研究分析為方法,從微觀層面運用范圍經濟和規模經濟理論、網絡經濟模型、供需關系模型、寡頭壟斷市場理論等分析研究兩項管制對航空運輸的經濟影響,并評價兩種放松管制的意義,最終給出政策建議。

關鍵詞:航空運輸管制;經濟學分析;價格管制;市場管制;放松管制

中國航空成立五十多年來,經歷了幾次大改革。經過改革,航空發展的經濟環境明顯寬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規體系更加完備,為航空運輸企業的持續發展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航空運輸近年來來放松管制措施有:放寬市場準入、放松價格管制、放開航線航權管制、逐步開放航權、擴大代碼共享、允許外商投資、開啟資源流動共七大項(包隨義,2006)。隨著航空運輸體制改革的逐步到位,新航空運輸運行管理體制開始加速運轉。作為行業政府的兩大塊職能,經濟管理職能的發揮明顯滯后,尤其是市場管理體系,從法規制度建設、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到管理內容、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越來越不適應當前航空運輸發展的需要。

一、中國航空運輸業價格管制

第一,航空價格管制背景。隨著飛機制造技術的發展,降低了航空公司的運營成本。2004年4月20日正式實行的《航空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指出:政府主管部門由核定航線具體票價的直接監管,轉變為對航空運輸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的間接管理,賦予航空公司在限定幅度下自主定價的權利,但仍然存在著政府和企業的雙重定價。從長期來看,需要進一步放松價格管制,使航空公司成為定價的真正主體。

第二,自然壟斷性。自然壟斷產業及其政府管制問題是產業經濟學領域研究比較活躍的問題之一。中國航空運輸業自1980年開始了政府管制體制的改革步伐,實施了從行政性壟斷經營逐步走向市場競爭的一系列過程。航空業具有規模經濟效應、范圍經濟效應和網絡經濟效應,這三個基本經濟特征使得航空業屬于傳統的自然壟斷性產業。

一是規模經濟效應。城市之間的航班,對于一個航空公司而言,隨著往返飛行次數的增加,公司的單位固定成本逐漸減少,平均成本曲線向下傾斜。隨著整體管理的更加合理,也使得飛機的利用率得以提高,單位生產成本下降。因此,隨著航班量的增加,航空公司的平均成本曲線下降,即為規模經濟。

二是范圍經濟效應。一個航空公司在多個航線上提供服務時,隨著其航線的遞增,每一航線上的運輸量會相應增加,并使總運輸量以遞增的速度增長,從而使每一航線上單位產品的成本下降,體現出明顯的范圍經濟效應。

三是網絡經濟效應。在多個區域性市場之間,軸心之間的聯系形成了龐大的網絡,這種網絡的任意兩點之間都可能連接,進一步提高航空的便利性,促進市場的加速增長,使得整個產業的總成本降低,這就是其網絡經濟性。

航空業的三個基本經濟特征使得大規模企業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和市場優勢,在一定的空間范圍內,有限的市場需求決定了由極少數幾家企業經營更有效率。航空業屬于資本密集型產業,投資巨大,并且一旦投入退出很難,會產生很大的沉淀成本,這也構成了航空業較高的進入壁壘。由于航空業的壟斷產業特征,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政府管制,其中價格管制是最主要的管制方式。1997年7月1日,中國航空實行票價并軌:中國航空對境內外游客乘坐國內航班實行同價政策。同年11月,進一步推出“一種票價,多種折扣”的政策,拉開了中國航空放松價格管制改革的序幕。這也使得中國的航空公司有了一定的定價自主權,可以更好地適應市場需求。但卻很快發生了全國的票價大戰,并導致1998年全國航空業出現巨額虧損。1999年2月1日,原國家計委、航空總局聯合發文,明令禁止濫打折扣,并又在之后幾年之內發出政策,試圖從機制設計上限制航空公司的打折行為。

第三,邊際定價分析。根據邊際分析法得知:只有當邊際利益與邊際成本相等(MR=MC)時,企業才能獲得利潤最大化。由圖1中可知:當票價低于PA時:MC>MR,航空公司每增加一位乘客所付出的成本高于所獲得的收益,因此可以通過提高價格,減少乘客數量增加利潤。相反地,當票價高于PB時:MCPB,所以這樣的決策使得航空公司會失去一部分乘客,雖然規定的最低限價避免了航空業可能出現的惡意價格競爭,但卻削弱了航空公司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的積極性;相反地,航空公司在沒有最低限價的基礎上可以有效地施行差別定價將有利于各航空公司加強自身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目前中國航空企業的平均成本(AC)居高不下,造成以空運輸的社會平均成本(AC)為主要基礎的基準票價水平過高。

第四,價格放松管制意義及建議。

一是價格管制的意義。綜上可知,航空價格的放松管制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它標志著航空新型政企關系的基本確立和政府角色定位的進一步明確。其次,它有利于對企業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實行間接管制,給予企業更多的定價自主權,另一方面有利于對企業經營產生刺激,促使其切實加強管理,進行管理和營銷創新,努力降低成本。再次,它有利于航空政府管制部門學習和掌握間接管理航空事務的能力,為進一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管制體制積累經驗。最后,它有利于加快航空業的整體市場化進程。放松價格管制,就是讓價格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的作用,這正是市場經濟的活力所在。

二是政策建議。鑒于上述放松管制重要意義的分析結論,在航空業的管制改革及政府部門政策制定上給出了如下建議:首先,逐步放松經濟性管制,加強社會性管制,繼續深化管制改革,促進航空運輸總量增長。其次,取消價格管制,實現市場自主定價,通過市場機制形成能真實體現市場需求的價格,從而有效配置資源。再次,取消航空保障及延伸服務等可競爭性領域的經濟性管制,促進運營成本的降低。最后,逐步取消行業準入管制,通過競爭機制提高行業國際競爭力。

二、中國航空運輸業市場準入管制

第一,市場準入管制背景。自1987年1月,國務院批準了中國民航總局《關于民航系統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和實施步驟的報告》后,中國航空業在市場準入管制方面進行了一定的改革:2002年的民航管理體制改革和2004年的民航價格體制改革。使中國民航業的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供求關系發生深刻變化,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此外,在第六屆珠海航展開幕當天舉辦的“2006中國新支線航空市場論壇”上,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副局長王昌順表示,中國正逐步放開支線航空運輸市場準入。中國雖然采取了一定的改革措施,但實際取得的改革效果卻仍然不能適應中國發展需求,市場準入依舊是制約中國民航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

第二,進入壁壘。中國民航業存在很高的市場進入壁壘,從市場結構來看,國內航線中四大集團的集中度高達84.2%,屬典型的寡頭壟斷市場(張光遠等,2005)。使得航空運輸行業呈現該特點有以下原因:政府部門嚴格控制航空市場的進入資格;航空運輸業現有在位企業會以低價,有時甚至會降低到成本之下,這就使得新進入者被迫退出;航空運輸業需要的啟動資金較為龐大;技術壁壘對新進入者有很大的影響;已在位企業在航線的占有、飛機的時間控制等方面取得了先進入者的優勢。

第三,價格剛性。壟斷會導致航空市場的無效率,因而放松市場準入管制對中國民航業的發展具有重大的發展意義。對于寡頭壟斷的中國民航業而言,若將票價提升則競爭對手將因此獲利而不會跟隨提價,自己則會喪失大部分的市場份額;若將票價下降則競爭對手為保持市場份額將跟隨降價,自己則只能增加與低票價所引起的市場總需求增加相應的幅度(見圖2)。高于P*的需求曲線較平緩,即需求價格彈性相對充足;低于P*的需求曲線較陡峭,需求價格彈性相對不足。對某一寡頭航空公司而言,其市場需求曲線會是一條折拐線,如D所示,相應的邊際收益線則由三段構成。這就意味著即使邊際成本從MC增加到MC′,該航空公司制定的價格P*和產量Q*仍然是最優抉擇。由此可見,寡頭航空公司沒有調整價格的欲望和壓力。這種價格剛性與科技進步帶來的各行業產品價格下降是格格不入的。唯有靠放松進入管制、改變市場結構,才能有效消除中國民航業的價格剛性。

第四,供給變動與消費者剩余。放松市場準入管制,可以使航空運輸業市場的競爭性加強,減弱該行業的壟斷地位,在票價方面,由于競爭因素的影響,會有大幅度的下降,同時會使總供給量增加,進而減少無謂損失,增加生產者剩余與消費者剩余之和,提高市場整體效率。就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而言,航空運輸屬于非必需的奢侈品,其需求價格彈性是充足的,降價將會極大地刺激市場需求,使民航業的總收入大幅增加,效益將大幅提升,從而使中國民航業步人良性循環中。市場準入的分割提供了航空公司在本區域市場的壟斷地位,使其可以獲取壟斷利潤;同時,市場分割為航空公司通過進入新市場以擴大生產規模,進而充分利用規模經濟降低成本制造了障礙。因而應該采取一定的措施來放松航空運輸業的市場準入管制。

第五,放松市場準入的意義及建議。

一是放松市場準入的意義。首先,降低了民營資本投資國內航空業的門檻,民營航空公司被批準籌建。其次,引入了民營資本。放松管制后,民營資本的流入,使行業內企業更具活力。最后,市場準入的放松,市場競爭增加,使航空運輸市場由寡頭壟斷市場向競爭性市場轉變提高了企業的競爭能力,迫使企業降低成本,直接使航空運輸的服務質量提升,并且提高了社會效率。

二是政策建議。首先,增加機場的建設。民用機場的建立將有利于增加航線,進而增強民航業的競爭力度,更有利于放松市場準入管制。其次,開發部分航空運輸服務項目和配套設施的市場,主動引進外資,逐步增強中國航空運輸服務的國際競爭力。我們可以利用“服務貿易總協定”實施給中國帶來的機遇,主動引進外資,利用國外資金、先進經營管理方式發展中國的航空運輸業。最后,加強航空領域的法制建設。根據其他國家的經驗,中國可以通過制定有關法律來作為市場準入的手段。同時,還應制定相應的外資進入中國航空領域的有關法律,確定外資進入的領域、進入的方式及其經營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