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開發環保問題及建議探討論文
時間:2022-11-30 0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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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分析了青海民和縣礦產資源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并提出了意見與建議。
關鍵詞: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生態保護
礦產資源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近年來,我縣有限的礦產資源在開發利用中為我縣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同時,也在開發利用中引發了不少破壞環境、浪費資源等不良現象,為此,我們作為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者,充分認識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對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各項方針政策,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加強和嚴格管理好我縣礦產資源,具有積極的作用。
一、我縣礦產資源的基本情況
1.我縣礦產資源的分布情況
我縣境內礦產資源已發現的有黑色金屬、有色金屬、貴金屬、非金屬、燃料、礦泉水等礦種14種,產地有60多處,其中探明儲量的礦產6種,列入《青海省礦產儲量表》的礦產6種,其中非金屬礦有4種,水氣礦產2種。截止目前,我縣開采的礦種7種,分別是石英巖、大理巖、石膏、白云巖、建筑用石料、磚瓦用粘土、礦泉水,我縣的優勢礦產是:溶劑用石英巖、水泥用大理巖、石膏;潛在優勢礦產是:石油、礦泉水、煉鎂用白云巖;短缺礦產是:鋁土礦、煤、地下水。我縣優勢礦產中,溶劑用石英巖含sio2最高達99﹪,主要用于我縣冶煉硅鐵,該礦點分布面積較大,出露在北山寛都蘭至傲溝一帶,其中寛都蘭一帶曾進行過地質普查,探明資源儲量136.5萬噸,對其他地區經簡測,提交資源量187.41萬噸,其次優勢礦產之二的水泥用大理巖,主要分布在北山婁子溝一帶,是全縣水泥廠生產的礦石原料供給基地,累計探明資源儲量533萬噸,以上兩種礦產是我縣支柱產業所依托的重要礦產,其他礦種的儲量尚不清,需進一步調查。
2.我縣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現狀
我縣的礦產開發已形成了以個體開發為主、集體、股份制共同開發的局面。目前開發利用的礦產有8種,分別是石英巖(開采礦點有16處)、大理巖(礦點有2處)、石膏(礦點1處)、白云巖(礦點3處)、建筑用石料(礦點3處)、粘土礦(礦點17處)、礦泉水(礦點1處)、砂石(礦點8處)。全縣共有各類開采礦山51家,形成規模的企業有2家,即民和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和浙江蒲峰水泥有限公司。近年來,我縣礦產資源的開發,推動了地方工業經濟的發展,特別是本縣支柱企業硅鐵廠、水泥廠的穩步發展都離不開本縣礦產的保障供應,為全縣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地作用。
二、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民和縣礦產資源開發發展不平衡,這是由于市場經濟、地方經濟等客觀因素以及一些主觀因素影響,礦產資源開發存在不少問題。
1.礦業結構不合理
礦山數量多、分布散、規模小,小型礦點開采企業及個人開采占全縣礦山數的約80﹪以上,石英礦的開采以前管理混亂,企業互相壓價、互相競爭,浪費了不少資源,沒有很好的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價值,自2008年元月成立礦業協會以來,石英的開采利用逐步走向規模化、價格合理化、效益化,有效防止了對資源的浪費。
2.礦山生態環境破壞嚴重
開采礦產資源肯定會對周圍的礦山生態環境遭到影響破壞。我縣采礦權人對保護環境法律意識淡薄,采富齊貧,廢石廢渣隨意堆放,易造成河道行洪阻塞,最終易造成水土流失或泥石流等災害發生,礦山開采對生態環境的直接影響主要是破壞土地、損毀植被土層剝落、局部地面塌陷、山系裂縫、水質污染等,有的礦山企業已停采,但沒有遵照“誰開采、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對廢棄礦山沒有進行恢復治理,影響了整個山脈的外觀形象。
3.礦產資源管理措施水平不高
由于人員、技術設備等限制,對礦業活動動態監控力度不夠,管理制度不夠完善,依法行政力度不強,從而造成違法違規現象的時有發生,影響整個縣域經濟的發展。
造成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礦產資源規劃不夠完善
民和縣第一輪礦產資源規劃于2003年完成實施,但我縣礦產資源的勘查程度很低,資源的開發沒有形成規模,資源回收利用水平低,浪費嚴重。礦產資源整合力度不大,整合目標不太明確?,F在進行的第二輪礦產資源規劃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均應在規劃中加以解決。
2.礦山采礦權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較低,資源保護意識淡薄
我縣礦山開采主要以個體為主,進行小規模開采,對礦山的投入不高,開采技術落后,多數礦山企業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只顧經濟效益,忽視社會責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換取眼前的經濟效益,對礦產資源如何在開發中實現有效利用、在開發利用中如何保護等,認識不清,意識淡薄,缺乏可持續發展理念。
3.監督管理不到位
由于管理人員少,技術設備落后,對探礦權、采礦權中出現的非法轉讓、越界開采、非法采挖砂石等現象監管不到位,日常巡查工作抓得不緊,致使出現當場抓住停產,撤銷設備,過后偷著采、偷著挖,措施不力,不能對非法采挖砂石的業主給予強有力的打擊。
三、意見與建議
以科學發展觀為主線,以一城兩區建設為載體,再塑青海東部門戶新形象為目標,對我縣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促進礦業經濟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意見與建議。
1.加快礦產資源的地質勘探和詳查工作,徹底摸清家底,積極爭取國家、省、地的各種勘探資金,加大商業性勘查力度,同時吸納社會各方資金進行勘查,摸清我縣礦產資源的潛在力,增強后備資源,努力找礦,找優勢礦。
2.加強礦政管理,提高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
(1)進一步加大礦業秩序整治力度,把開采中沒有按一定的開采方式、開發方案進行的,列入重點整治;存在礦山安全隱患、不及時清理危巖、浮石、掌子面傾斜角度大、開采中私存雷管、炸藥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企業,查處一項,嚴格進行停產整頓,防止發生惡性事故;對已發放的采礦許可證進行清理,手續不完善的及時補交、完善,對礦業權進行非法轉包、轉讓的行為,依法查處,建議發證機關核銷,對停而不采,亂采亂挖、隨意堆放廢石廢渣、影響行洪的礦山企業,進行限期警告整頓。公務員之家
(2)加強礦山管理,提高資源利用率,嚴格市場準入,限制開采技術落后、資金條件差的企業,控制高能耗項目上市,大力推廣節能降耗生產技術新工藝,堅決淘汰浪費資源的落后工藝、設備。
3.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及恢復整治
(1)保護礦山生態環境
堅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預防為主、懲治結合,嚴格進行礦山環境評價制度,禁止在重要風景區、自然保護區內探礦、采礦,控制在生態保護區內開采礦產資源,禁止新建對生態環境生產不可恢復利用的破壞性的礦產開采項目,禁止在湟水河河道、黃河兩側的可視范圍內進行采砂,確保河道暢通。
(2)加強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
對已開采、新開采的礦山企業嚴格按照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省環保總局要求的對礦山企業進行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的要求,促使礦山企業積極繳納保證金,明確“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污染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的責任與義務,提高保護環境的責任意識。
(3)與各相關部門積極聯合、協調,共同抓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
加強同公安、安監、工商、城建、水務、林業等部門的聯合協作,齊抓共管,加強執法,對違反《礦產資源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縣政府規定的,要及時查處,對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高政策法律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為生態縣建設及東部新門戶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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