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權益保護組織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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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權益保護組織研究論文

自從20世紀70年代以來,法國一躍成為農產品出口國。作為歐盟成員國中農業人口最多的國家,法國現在已經是世界上第三大農產品凈出口國。法國農業進步的過程與法國農民組織、農民組織自身的特點以及農業政策形成中的政治支持是密不可分的。目前,法國的農業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不到3%,但是,法國農民的政治和經濟的影響力仍然相當強大。為什么法國農民在社會生活中有如此強大的影響力呢?一個主要的原因在于法國有數量龐大的農民組織。這些農民組織在促進法國農業快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和保護農民利益方面都發揮了重大作用。在所有的農民組織中,就成員規模、影響和作用而言,農民工會占據著主導地位。而法國全國農業生產經營者總聯盟①(下文簡稱“農聯盟”)在農民工會中則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

一、法國農會概況

在中國,農民工會(簡稱“農會”)一詞的意思比較復雜。在中國革命時期,農會是一個政治組織,是共產黨用以發動農民參加革命,與農村反動勢力作斗爭的政治組織。改革開放以后,一些學者提出要恢復作為政治性質組織的農會,也有一些學者提出建立經濟性質的農會,還有學者提出建立兼具政治和經濟性質的農會。因為農會概念的復雜性,在翻譯法國的農民組織時,“農會”一詞實際上涵蓋了包括農民工會在內的三個范疇的農民組織。

(一)法國農會簡介

1.農民工會。隨著農業的進一步發展,農民合作組織無法應對農民日益增長的維權要求。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工會作為一種新的農民組織應運而生。這些農民工會不但幫助農民提高農業技術水平和獲得必要的農產品市場信息,而且也代表農民同政府進行談判并參與農業政策的制定過程,以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法國的農民工會比較多,比較重要的農民工會有:農業總聯盟、青年農人中心、農聯盟、農民同盟、農業工會全國總聯盟等,其中以農聯盟的影響和勢力最大。

工會的力量主要依賴于它的會員規模和它所能提供的服務。因此,不同的農民工會都采取各種積極措施,例如通過向農民提供各種技術服務等方式,來吸引農民。農聯盟把70%的法國農民社區團結在一起,因其成員眾多,在法國農民組織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法國,農民工會的功能是:向農民提供各種服務;參與農業政策的制定;爭取政府撥付給農民更多的資金。工會的經費主要來自農民的會費以及政府相關部門、公共以及私人公司的各種基金。

2.農民協會。該組織成立于1867年,是由一些大農場主和鄉紳發起成立的一個右翼保守組織,是法國最早出現的全國性農民組織。它既是一個特定農民群體的組織,也是一個協會。該組織成立的目的是探索法國農村發展和進步的途徑,而不是尋找發展資本主義的途徑,它主要關注農民未來的需要。在它的幫助下,法國成立了很多農民工會,但就農民協會本身而言,其主要職能是獻計獻策,因此,它的工作重點是向農民工會提出建議、游說院外議員、召開小型的企業會議、提出農業議案、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等等。對于不利于農民的法律,它一般不做出反應,保持中立。它通過向政府列舉不利于“三農”的法律實施將造成的嚴重后果來影響政府的決策。它開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是舉行各種會議,特別是邀請農民、農業部等相關部門的官員、決策智囊人物、法國農民組織及農業研究中心的專家等參加圓桌會議。每一個特邀發言者可以發言90分鐘,隨后進行自由辯論,以找到最佳的農業發展和風險管理的辦法。

農民協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是協會辦公樓中空余房屋的租金、銷售自己發行的報紙的收入、舉辦研討會(非圓桌會議)的收入、會員費、食品公司和農業綜合企業的會費。它不接受政府的資助。它的會員根據與協會關系的緊密程度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全權會員,大約有1000名,他們每年交納一定數額的會費;第二層次是具有會員卡的會員,大約有5000名,他們主要是訂閱《法國農業》雜志并參加協會舉辦會議的農戶;第三層次是邊緣會員,他們只是知道協會的存在,并支持協會的活動。全權會員和會員卡會員的區別在于全權會員有資格參加協會委員會的選舉工作。協會在基層的組織是俱樂部,由會員自我管理。協會的委員會由全體全權會員在每2年舉行的大會上選舉產生,協會的主席不一定是農民,他也是由委員會選舉產生。主席和委員會的成員都是義務為協會工作,不從協會獲得報酬。協會只有6名工作人員:行政主管兼《法國農業》的主編,兩個助手,一位律師,一位記者,一個會計,另外還有一名兼職的網絡管理員。

3.農業議會。法國農業議會成立于1924年,是一個農業職業性機構。它在全國共有116個分支機構,共有職工7750人,年度預算約為5.33億歐元,它的收入主要來自土地稅。在116家農業議會機構中,有94個省級農業議會(其中4個在海外省或海外領地),22個大區級農業議會,另外還設有國家級的農業議會常設委員會(簡稱"APCA")。農業議會常設委員會是一個有影響的全國性組織,它成立于1935年,由省級農業議會主席和大區級農業議會主席組成,總部設在巴黎。它以保護農民利益為目的來干預政府(主要是農業部)、議會及其他行政機構的政府行為,并代表法國省級和大區級農業議會在歐盟委員會占有一席之地。農業議會常設委員會還有專門為培訓農業議會工作人員而成立的職業培訓中心,以及一所農業工程技術高等學校。在省一級,它們在實施國家法律,特別是在土地使用和技術服務方面,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并定期接受政府的咨詢。

大區級農業議會和省級農業議會都是公共機構。大區級農業議會的成員由省級農業議會的成員選舉產生。每個省級農業議會的成員是由該省農業人口(不只是農民)選舉產生的。法國農業議會有兩項主要職能。一是農業議會是農民和農業界利益的代表。農業議會是農民和農業界在向法國政府及歐盟提出各項要求的代言人,在法國政府及歐盟制定各項有關農業政策時提出各自的立場,在經濟結構、規劃、教育及研究、領土管理、衛生及社會事務方面做出適當的干預。二是向農民提供各項服務。1994年,農業議會常設委員會發文確定了全國農業議會向農民提供的六大主要服務:經濟研究和前景分析、向企業提供建議、研究開發和試驗、促進項目的實施、幫助農民與外界聯系并提供信息、對農民進行各種職業技術培訓。農業議會的活動范圍很廣,例如向政府提供制定農業政策咨詢、進行農業高科技研究、發展與農業相關的觀光旅游業、保護環境等。農業議會還承擔了法國大部分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技術推廣經費由政府和農民組織共同負擔(農民負擔部分推廣經費,是推廣有償服務的一種變通)。法國農業技術推廣經費的25%來自農會的會費。農業議會共有5000名農業工程師和農業技術顧問,向農民提供技術信息和管理知識,并進行新技術的推廣。

(二)法國農會辨析

以上三個范疇的法國農民組織在中國都被翻譯為“農會”,但是,它們之間還是存在著一定的差異。

第一,三者的屬性不同。法國農民協會和農民工會屬于協會性質的組織,是一種私人組織,農民議會則不屬于私人組織范疇,而是屬于半官方性質的公共組織。因此,農民協會、農民工會可以自主決定自己的行為方式,而農業議會則必須按照政府的意志開展工作。

第二,三者的主體不同。在法國,每個農民都自動成為基層農業議會的成員,而農民必須加入農民工會才能成為農民工會的成員。法國農民加入農民工會的比例高達70%,而且有的農民有可能加入不同的農民工會。農民工會的成員包括家庭農場主、大農場主、農業經營者和農業產業公司員工。而農民協會則是特定農民群體的組織,其主要成員是大農場主和農業產業公司的管理人員。

第三,三者的服務手段不同。法國農業議會的活動范圍很廣,例如向法國政府提供制定農業政策咨詢、進行農業高科技研究、發展與農業相關的觀光旅游業、保護環境等。法國農業議會還承擔了法國大部分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法國農民工會則是代表法國農民利益向法國政府提出各項要求,以減少農民負擔,以及為農民提供各種技術服務、社區公共服務等的組織。在法國政府制定某項農業政策時,法國農業議會和法國農民工會都可以參與,也可向政府提出修改建議。但是,法國政府一旦確定了此項政策,法國農業議會就必須無條件地協助政府實施;法國農民工會則可以堅持自己的主張,選擇執行或拒絕執行政府的政策,并可以采取游行示威的方式向政府施加壓力。而農民協會主要關注農民未來的需要,它的主要工作職能是獻計獻策。對于不利于農民的法律,它不像農民工會那樣做出激烈的反應,也不像農業議會那樣無條件地執行,而是不做出反應,持中立立場,因為它關注的是那些與農民、農業有關的未來的法律。

第四,三者的經費來源不同。三者的經費中都有一部分來自于會費。但是,農民協會的經費還包括房租、雜志發行費用、舉辦研討會(非圓桌會議)收入、食品公司和農業綜合企業的會費等,它不接受政府的資助。而農民工會的經費還包括農業部等相關部門、公共以及私人公司的各種基金,它接受政府的資助和社會捐款。農業議會的經費則主要是由政府負擔,技術服務經費中有一部分來自于接受服務的農民。

盡管農民工會、農民協會和農業議會三者之間存在差異,但是,它們在保護農民方面都扮演了不同的角色。農業議會向農民提供技術服務;農民工會則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并建立各種農民組織為農民提供各種服務;農民協會為大農場主和農業產業公司提供信息,關注農村的環境、社區建設等問題,并向各種團體、黨派以及政府獻計獻策。盡管它們作用不同,但其目的是相同,即都是為了更好地服務農民、維護農民的權益。

二、農聯盟的歷史

法國社會學家埃爾維厄·貝特朗(HervieuBertrand)曾說:“要當個法國杰出的政治家,你必須一腳踏在巴黎,一腳踏在農村。”這說明了法國農民在法國政治中的重要地位,而法國農民的力量來自于其較高的組織化程度,也就是說,法國農民的組織化程度高,因而才形成了強大的政治力量。法國的農民組織比較多,在這些農民組織中,農民工會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其中,農聯盟又居于重中之重的地位。農聯盟的發展源自法國農民合作組織的發展。

法國第一個農民組織的建立是為了使農民在農業和經濟領域形成互助,但是,農民逐漸習慣了通過這些組織進行談判協商的民主習慣。在開始的時候,沒有全國性的法律來指導農民組織的建立和運作,相反,各地農民建立的區域性農民組織和它們的規章制度促使法國議會于1884年通過了一部全國性的關于農民組織的法律,但是,指導工會、互助保險組織和合作組織建立的立法工作一直拖到19世紀末期。1884年的這部法律的初衷主要是供工業部門使用,但立法者很快就對農民工會的發展速度感到吃驚。隨著時間的推移,一方面,宗教的影響特別是天主教的影響日益減弱;另一方面,農民受教育和培訓的水平提高,原有的僅僅向農民提供金融、技術、互助等服務的組織已經遠遠不能滿足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的權益,一些新的農民組織開始建立起來。在這種背景下,農民工會作為一種新的農民組織便應運而生。農民工會的核心重要性就在于它提供了一系列其他組織——合作組織、互助組織和農村銀行——合并的催化劑。在農民組織的范疇內,農民工會占據了關鍵位置。這些農民工會不但幫助農民提高農業技術水平和獲得必要的農產品市場信息,而且也代表農民同政府進行談判并參與農業政策的制定過程以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在1940年之前,法國有兩個全國性的農民工會:一個是有天主教傾向的全國農業工會中央聯盟,它的勢力比較大;另一個是非宗教性、有共和傾向的全國鼓勵農業生產協會②。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這兩個工會合并為一個工會,并被命名為法國“全國農業生產經營者總聯盟”(FédérationNationaledesSyndicatsd''''ExploitantsAgricoles,簡稱"FNSEA")。一個單一的、民主選舉產生的農民工會實體在法國第一次出現。自從農聯盟成立以來,作為最有力的團體,它一直在保護農民權益方面占據著主導地位。

農民工會的力量主要依賴于它的會員規模和它所能提供的金融和保險服務的廣度。剛開始時,農聯盟代表所有農業人口的利益,但隨著農業的快速發展,它很難而且再也不可能代表所有農民的利益,因為農民已經分化為不同的群體,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他們劃分為大農場主和小農場主,或者從事專業生產的農民和從事涉農工業的農民,等等。一方面,一些農民認為,農聯盟過多關注與政府的談判以及與政府保持良好的關系等方面,而很少關注農民的利益。一部分農民對此表示不滿,特別是小農場的農民,他們發起了種類繁多的脫離運動。另一方面,農聯盟中的一些年輕農民開始建立起全國青年農人中心,該組織的領導人之一米歇爾·得巴提斯逐漸控制了農聯盟的領導權。從此以后,一個不成文的慣例是,滿35歲的全國青年農人中心的領導人必須辭去領導人職務,并到農聯盟任職。換句話說,青年農民是農聯盟的主力軍。農聯盟與政府保持密切聯系并成為4個農民組織(農聯盟、青年農人中心、法國全國互助合作信用同盟、農業協會)中最有影響力的組織。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二,像其他3個農民工會一樣,作為政府所承認的主要工會,農聯盟的領導人與總理進行會晤,就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并提出建議。1981~1982年,政府試圖通過承認另外其他3個農民組織進入例會來打破農聯盟的主導地位。這一嘗試遭到了農聯盟的強烈反對,因為它力圖保持其優勢地位。1990年,官方又恢復了《多元政治》法案,然而,實際成效甚微。自1991年以來,在法國代表農民的組織主要是:主流的農聯盟和全國青年農人中心以及其他左翼和右翼組織。目前,農聯盟仍然具有巨大的影響力和權力,但是,它也面臨諸多挑戰和困境,這些難題之一就是如何代表不同農民群體的利益以吸引盡可能多的農民,因為它積極支持歐盟共同農業政策,而這一政策為很多農民所詬病。

三、農聯盟的運轉

任何一個組織都是為特定任務而存在的。作為一個最大的、全國性的農民組織,農聯盟的經費來源、中央和地方基層組織的產生及運作都有其自身的特點。

農聯盟是一個私營組織,既不隸屬也不依賴于任何政治黨派,也不參與諸如在選舉中通過投票支持某個政黨等政治活動。農聯盟也是一個協會,所有的農民和農場工人都能完全自由地加入,也有自由退出的權利。農聯盟幫助農民組建諸如合作組織、互助組織和信貸組織等農民組織,以幫助農民獲得他們所急需的資金、技術、信息和服務。例如,通過建立信貸銀行,一些農民可以及時獲得貸款;通過建立保險公司,農民可以保護他們的莊稼和牲畜免遭自然災害損失。此外,農聯盟積極參與農業政策的制定并爭取政府撥付給農民更多的資金。

1.農聯盟的任務。作為一個全國性的組織,農聯盟的主要任務包括:從政府和歐盟爭取更多的農業發展資金;為農聯盟培養各級領導干部;積極參與農業政策的制定;為農村生活注入活力和保護鄉村;改善農產品質量并找尋其合理價位;幫助青年農民自我發展。

2.農聯盟各級組織的基本情況及產生程序。在法國,約有65萬的農民擁有超過1公頃的土地,其中,約60%(35萬)的農民是農聯盟的成員。所有農聯盟的成員必須是農民,這意味著他們必須經營、管理農場并從農場經營獲得收入,否則,他們就不能成為農聯盟基層組織的成員。有四類農民在農聯盟享有某些自治權利:租賃經營農民、婦女農民、地主和退休農民。

每一個基層農聯盟的成員也可能是農聯盟分支工會的成員(牛奶、谷類、雞肉等的生產者)。法國大約有38個這樣的分支工會(甚至有養狗、養紅魚等工會)。農民不是農聯盟的直接成員,而是基層農聯盟的成員。在法國,有2萬個基層農聯盟?;鶎愚r聯盟的成員選舉基層農聯盟的委員會。每一個基層農聯盟委員會的委員是省級農聯盟的成員,他們選舉省級農聯盟的委員會。每一個省級農聯盟(共94個)委員會的委員是農聯盟中央的成員,他們每3年選舉農聯盟中央的委員會。一般來說,在地方一級,農聯盟委員會由3~5位農民組成,他們根據章程每3年由農民選舉產生,其中有一位主席、一位副主席和一位秘書(其他的是委員)。他們必須是農民,而且都是志愿者,即他們都不從工會獲取工資。他們管理基層農聯盟,組織會議討論與地方社區和農民利益密切相關的議題。按照法律規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員大會。除了基層農聯盟選舉委員會以外,省級農聯盟選舉委員會也同樣要遵循這一法令。

省級農聯盟和農聯盟中央的日常工作是由雇員來從事的。因為農民要管理他們的農場,不能把所有的時間花在辦公室和會議上,所以,農聯盟的雇員不是農民,他們一般是大學畢業生、會計師等。農聯盟中央和省級農聯盟都有自己的預算。省級農聯盟的年度代表大會投票決定基層農聯盟會員的會費數額。農聯盟中央的年度代表大會投票決定每個省級農聯盟和每個分支農聯盟會員的會費數額。盡管有22個大區一級的農聯盟,但是事實上,省級農聯盟在農聯盟的層級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每一個省級農聯盟要接觸、協調與其他農民組織例如青年農人中心、合作組織、農村銀行、保險公司和農業議會分支服務機構等的關系,還要與它們協商當地農業發展、與農村生活相關的問題,以此尋找與當地農民利益直接相關的問題的解決方案。通過合作,這些組織力圖在會見它們的代表或者農業部官員時以“一個聲音”說話。

一個農民如果想當選任何一級農聯盟的領導人,甚至是省級農聯盟和農聯盟中央的主席,他必須先在基層農聯盟當選。農聯盟主席必須是農民,他主持農聯盟的日常工作。大約有100名雇員在農聯盟中央工作,大約有2000名雇員在省級農聯盟工作。農聯盟領導人不能從農聯盟獲取工資,但是,如果他不得不離開他的農場來參加會議或者其他活動,他可以獲得一定的餐飲和住宿補貼。一般來說,農聯盟中央和省級農聯盟的主席也是全國和大區的社會經濟委員會委員(其中14個委員來自農聯盟),在這種情況下,他可能獲得工資,但是,他必須把他的工資交給農聯盟。這就是說,農聯盟的各級主席和委員的工作都是義務性質的,也正因為農聯盟的成員和它的領導人的奉獻精神,農聯盟才興旺發達。同時,因為主席沒有從農聯盟獲取非法收入的機會,這就防止了他腐敗和濫用職權的可能。通常,各級委員會的每一個委員必須每3年依法重選。一個農民如果不能在基層當選,他就不可能在更高一級的委員會當選。至于任職期限,法律沒有限制,但事實上,大多數農聯盟的領導人有當選一屆的,也有當選兩屆的,但從來沒有超過三屆的。至于省級和基層農聯盟的領導人,他們的任期取決于相關法律的規定,有的法律限制他們重新當選。

3.農聯盟的信息。農聯盟不發行全國性的、面向農民的報紙,但是,它可以通過大區級或者省級農聯盟編輯的周報,非常迅速地把一些重要信息發送給農民。這些周報屬大區級或者省級農聯盟,大約85%的農民讀這些報紙。這些區域性的報紙有自己的采編隊伍,他們可以通過新聞機構來獲取全國和歐洲的信息,而這些新聞機構部分或者全部隸屬于農聯盟。面向農聯盟領導人的月刊《農業信息》,還建立了自己的網站和內網,以便通過這些網站來新聞和消息。一些面向特定群體(例如牛奶生產者、租賃經營者、地主或者退休者等)的專業雜志或信息公告也與農聯盟有聯系。它也編輯面向技師的信息公告周刊(例如財政、社會等信息)。

4.農聯盟的經費來源。在現代社會里,一個組織如果沒有經濟收入是很難存在下去的。那么,農聯盟是如何獲得收入和經費的呢?農聯盟中央每年的預算是1500萬歐元,但是,這個預算不包括省級農聯盟的預算,因為每個省級農聯盟也有自己的預算??偟膩碚f,農聯盟的收入主要來自兩個渠道。首先,最重要的來源是農民的會費。農民的會費數額由每年的省級農聯盟在最初的代表大會上投票決定,主要是根據本地農聯盟中農民的數量來決定,因而各省級農聯盟的會費會有所不同。一般來說,每個農場必須交納大約20~40歐元的費用以及交納每公頃1~4歐元不等的費用。會費的數額當然取決于省級農聯盟提供給農民的服務水平。在一些會員比較少的基層農聯盟,農民還要向基層農聯盟交納額外的費用。但是,相關法律規定了基層農聯盟的法定義務。因此,平均下來,每個農民根據他們的土地規模和省級農聯盟提供的服務質量交納200~300歐元的會費?;鶎愚r聯盟把收到的會費一部分上交省級農聯盟,數額因各個農聯盟會員規模的不同而異。省級農聯盟收到會費后,將把其中的10%上交農聯盟中央。接著,農聯盟中央再將省級農聯盟上交會費的1%上交給設在布魯塞爾的歐盟農民組織委員會。

第二個渠道是政府機構和相關部門、公共以及私人公司的各種基金。農聯盟可以從總理基金中每年獲取600萬歐元的特別基金和150萬歐元的培訓各級農聯盟領導人的基金。它還可以根據在農業議會的代表的表決從農業部獲得一些基金。農聯盟可以自由支配這些基金,但是,在正常情況下,它一般把一半的基金分配給省級農聯盟。

四、農聯盟的維權及其面臨的難題

農聯盟是如何保護農民權益的呢?對于立法機構或者政府通過的損害農民權益的法律或者政策,例如共同農業政策(CAP),它會如何做出反應呢?因為農聯盟是一個擁有龐大數量會員的強有力的組織,政治黨派和諸如總統、總理、農業部長等官員高度重視農聯盟的態度和力量,他們也盡量與農聯盟保持良好的關系。因此,在起草或者提交有關農業或者農民的法律給立法機構前,他們一定先與農聯盟進行溝通和協商。事實上,不利于農民的法律很難在法蘭西第五共和國獲得通過,特別是歐盟建立后更是如此。但是,在現代社會里,政府很難滿足所有社會群體的正當利益。盡管農業和農民在國家發展中得到高度的重視,但是,農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逐年降低。因此,有時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不利于農民的政策措施,例如,政府同意共同農業政策改革計劃,這意味著農民收入將減少。面對這種情況,組織游行示威就成了農聯盟表達不滿的主要方式。游行示威可以由地方農聯盟的委員會決定(如果是地方性的問題),也可以由農聯盟中央決定(如果是全國性的問題),乃至由歐盟、全球的農民組織決定。按照法國的法律,示威不必獲得任何機構的批準,但是,如果有一些特定的原因政府禁止示威時,農民組織須發表聲明。在農聯盟和政府對示威出現意見分歧時,法院將決定這些特定原因是否成立。偶爾,一些暴怒的農民甚至使用暴力來表達他們強烈的不滿。同時,農聯盟也可以通過與政治黨派和政府進行談判,游說議員來向政府施加壓力和影響。有時農聯盟可以在某些政策上讓步以表示它對政府的支持并因而獲得補償。事實上,這樣做很困難,因此,農聯盟試圖在不利于農民的法律、政策通過之前改變它們。但是,這并不總是能奏效的??傊?,農聯盟最關注價格支持,它強調價格對農民的重要性,因此,它提出了“國家需要農民,農民需要收入,沒有價格就沒有收入”的口號。事實上,不利于農民的法規主要是在歐盟層面和全球層面(例如WTO規則),而法國政府又不能改變那些在國際范圍內所通過、承認的法規。因此,保護農民的擔子對于農民工會來說越來越重了。

現在,農聯盟所面臨的諸多困難和挑戰,既來自于內部成員也來自于外部組織。最大的挑戰也許來自于農聯盟自身,因為它宣稱它代表所有農民的利益。隨著農業的日益發展,農民愈益分層化,農聯盟不可能代表所有的農業階層和群體,因為這些不同的階層和群體有著不同的利益追求。例如,大農場主強烈反對歐盟共同農業政策中的直接補貼最高限額,而家庭農場的農民則擁護這一政策,農聯盟很難協調這些不同的利益要求。而且,隨著農業的全球化和世界市場的形成,按照WTO的規則,法國農民必須在相同的條件下面對來自其他國家農民的挑戰。即使農聯盟向政府施加壓力,法國政府也因要遵守它與其他國家共同通過的協議和規定而無法做出更大的讓步。在這種情況下,一部分農民群體就會遭受經濟損失,他們就會脫離農聯盟,因為他們認為農聯盟不能代表和保護他們的利益。農聯盟不可避免地要面臨成員減少的嚴峻現實。當然,農聯盟可以通過提高服務水平來彌補這一缺陷,但這會增加工作成本??偟膩碚f,農聯盟對農民仍然具有吸引力,因為農民需要組織來代表他們,而且,農民越來越意識到,農聯盟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政府的決策——農民將從中受益。因此,在未來,農聯盟必須強化其服務職能,同時,必須加強與其他國家的農民工會的聯系以便在世界范圍內組建農聯盟,這將對世界農業政策產生重大影響。

五、啟示

作為法國最大的農民工會組織,農聯盟在維護農民權益以及代表農民與政府、歐盟進行利益博弈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特別是它提倡利用農產品價格支持來增加農民收入的措施得到了大多數農民的擁護和支持。法國農聯盟的經驗會給予中國農民較多的有益啟示和借鑒。

1.國家的支持和扶助是農民工會發展的重要前提。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農民組織特別是農民工會組織的建立、發展離不開政府的鼓勵和支持。在法國,政府不僅鼓勵農民成立農民組織,讓農民通過這些組織與政府進行溝通和協商,而且還對農民組織進行經濟資助和政策扶助。政府不僅在經濟和政策上支持,還為農民工會的成立提供了一個寬松的政治環境。在采訪農聯盟時,主管國際合作的Jean-MichaelGallet反復強調說,農聯盟是一個協會,也是一個私人組織,它像其他行業協會,例如醫生、教師所建立的協會一樣,農民可以自由加入和自由退出,而且農聯盟不支持任何黨派,因此,農聯盟不是一個政治組織。

2.維護農民權益是農民工會的最主要功能。農民工會所代表和維護的農民權益基本上是農民的經濟利益,它所采用的維權方式是與政府進行談判、協商、溝通和合作,而不是與政府對立。即使農民工會通過游行示威等方式向政府施加壓力,也是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的,而且是與政府在根本利益基本一致的前提下通過與政府進行博弈來維護農民權益的,所以,合作是農聯盟與政府的主要關系的寫照。同樣道理,任何一種農民工會、任何一級農民工會,如果它想發展壯大,就必須向農民提供優質的、農民急需的各種服務,才能吸引農民加入農民工會。在法國,在一些情況下,農聯盟也會對政府在某些政策上做出一定的讓步,以獲得政府在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幫助以及政府的回報。在農民對政府的某些政策不滿時,農聯盟會向農民做說服工作,而不是一味地滿足農民的要求。

3.建設農村是農民工會工作的重中之重。農民工會作為“工會”,維權只是其工作的一部分,農民工會的最重要的工作還是建設農村。在法國,農聯盟的各級組織都幫助農民組建各種農業銀行、農業保險公司、農民合作組織等,向農民提供各種服務,以滿足農民在生產、生活上的需要。同時,農民工會還與其他農業組織的工作人員以及政府機構的相關部門進行接觸,共同探討、協商與當地農業發展、農村生活相關的問題,并尋找與當地農民利益直接相關的問題的解決方案。通過合作,農民工會力圖在會見政府官員時以“一個聲音”說話。所有這些工作都是圍繞服務農民、增加農民收入、建設農村社區、保護農民權益開展的。

4.農民組織是未來農村建設的主力軍。農民的力量從來不取決于農民的人數,而是取決于農民的組織程度。在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中,單個農民無法面對變幻莫測的大市場,也無法抗御各種自然災害;同時,單個農民在發展生產中也面臨一些無法克服的困難,例如興修一些較大的水利工程、進行短期大量融資、獲得農業技術服務等。政府也面臨與單個農民打交道的成本過大、對農民普遍的呼聲和要求反應不靈敏等困難。而農民工會等農民組織,不僅起到了單個農民與政府溝通和交流的橋梁作用,也把單個農民的呼聲和要求經過歸納整理傳達給政府,使得政府能快速了解農民普遍的呼聲和要求并及時做出反應。農民工會作為農民利益的代言人和保護神,還幫助農民成立了大量的合作組織、金融組織和其他經濟組織,并通過這些組織向農民提供市場預測、農業技術、農產品銷售、農產品貿易等方面的服務。因此,可以說,未來農村發展的主力軍是農民工會,農民工會將是農村走向現代化的領軍組織。

注釋:

①很多中國學者把這個農民組織翻譯為“法國全國農業生產經營者工會總聯盟”。實際上在法文中,“工會”一詞是不翻譯出來的,因此,應該翻譯為“法國全國農業生產經營者總聯盟”。感謝巴黎政治學院教授、中法人文社會科學試驗中心主任Jean-LueDomenach提出這個中國學者(包括筆者本人)的常規錯誤。

②事實上,在法國,人們常常以這兩個組織所在的巴黎街道稱呼它們,因此,全國農業工會中央聯盟被稱為“雅典路工會”,全國鼓勵農業生產協會被稱為“圣日爾曼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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