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工作的策略與方法

時間:2022-08-24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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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工作的策略與方法

如何實現在2020年全面消除貧困的戰略目標,是當前中國社會從政府到民眾普遍關注的重大社會發展議題,也是7000萬仍然處于貧困生活中的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群眾需要共同面對的重大社會問題。在這一輪新的扶貧攻堅的戰略追求中,“精準扶貧”作為反貧困的新舉措,在突顯政府解決貧困問題的決心和態度的同時,也提出了怎樣才叫做扶貧中的“精準”和怎么做到精準扶貧,以及誰來做的問題。從當前“精準扶貧”戰略的實施情況來看,如何避免在新的扶貧攻堅中出現急于求成和簡單化的偏差,防止因行政性的干預和各種外來資源的輸入而使受援者產生對政府資金、社會幫扶的依賴,就成為反貧困行動中理論探討、政策研究和實務推進等各個層面開展精準扶貧工作必須要考慮的基本問題。本文以內源發展的社會政策理念為核心,把精準扶貧工作方略的實施放到發展型社會政策的理論分析框架中,探討在農村貧困地區開展反貧困的農村社會工作的策略方法,以期對正在全面開展的“脫貧攻堅”行動提供一點建議。

一、以發展型社會政策為依托的內源發展觀

“內源發展”概念早在20世紀70年代末就已出現,而作為一種新的發展理念進入社會發展的理論和實務領域,并引起各國關注的原因,是20世紀的80年代初期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一項研究計劃:“對促進適應各國社會實際和需要的內源發展和多樣化發展過程的社會文化條件、價值體系以及居民參加的動機和方式進行研究”。這一研究從歷史和現實兩方面總結二戰以后新獨立的發展中國家現代化發展的經驗教訓,對各種關于社會發展的現代化理論和實踐進行梳理,對它們的局限進行分析批判,特別是在各種現代化的話語系統下,后發現代化國家追趕型社會發展模式帶來的不良后果進行反思而提出的新發展戰略和政策思維。按照這種新發展觀,“一個社會不能完全照搬另一個社會的發展模式,每一個國家都應根據本國的資源、需求、文化特性、思維結構和行動方式”,“找到適合其發展的模式和風格”[1]來確定自己的發展道路和政策路徑,運用內源發展戰略來解決自己發展中的問題。而所謂“內源發展”的理念強調的是“發展是人民的發展。人民的發展最核心的是人民的創造力和自主性的提高,它們必須是來自于人民的生活、自己的文化和從中形成的知識體系和價值觀。”[2]因此,“內源發展”的理念,是把發展看作“生長的人自己的一種行動(一種努力、一種創舉等等)”[3],強調各民族在解決發展時,應該是一個“由人自己并為自己來完成的發展過程”,“把發展的各種目標、道路、方法和所使用的技術等方面的考慮都歸集到人的整體和統一體中去”[1]。內源發展觀的提出,將解決社會發展問題的焦點,集中到了人的主體性在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上,為發展中國家開展反貧困行動提供了重要的哲學理念。對發展中國家擺脫他們對西方現代國家的依附性,探索自主發展道路產生了重要啟示。但是,過于哲學化的討論,使這一理念往往陷入邏輯應然的理想狀態,而在實踐上限制了內源發展理論對人們開展政策思考的社會想象力。隨著20世紀90年代末阿馬蒂亞•森的《以自由看待發展》一書的出版,以發展人的真實自由為目標的“可行能力”理論,使內源發展的抽象觀念能夠具象為由各種“工具性自由”,即政治自由、經濟條件、社會機會、透明性保證和防護性保護所組成的個人主體性所需要的實質自由,使這一發展觀念的內涵得到了極大充實,其外延也擴展到實現人的主體能力的獲得所需要的條件。在他看來,“這些工具性自由能幫助人們更自由地生活并提高他們在這些方面的整體能力?!保?]而獲得了這些“工具性自由能直接擴展人們的可行能力”,并通過它們的“相互聯系及互補性”而“相互強化”[4],能夠增強人們應對現代化背景下市場經濟體系不斷擴張挑戰的主體性。這將使我們在考慮發展政策時具有更廣闊的視野,并在建構以內源發展為內涵的反貧困行動體系時具有更深刻的實踐意義。在整個20世紀90年代的發展中,發展型社會政策形成了由眾多理論觀點和實際行動支持的研究譜系。這個譜系既包括了前面所提及的阿馬蒂亞•森的可行能力理論,也包括了安東尼•吉登斯的社會投資戰略、詹姆斯•梅志里(JamesMidgley)的可持續生計理論、邁克爾•謝諾登(MichaelSherraden)的資產建設理論、艾倫•沃克(AlanWalker)的社會質量理論等一系列具有重大社會政策創新意義的研究方式和方法論。這些理論的焦點都集中在以積極的社會政策干預窮人的生計過程,圍繞著社會資本和人力資本的培育進行投資,消除對窮人的社會排斥,減少其脆弱性,以增加他們的機會,增強他們的能力,形成可持續生計能力來促進他們的社會發展。在發展型社會政策研究的譜系中,以梅志里為代表的整體性社會政策思維,在關于農村發展模式的探索方面提出的可持續生計發展政策框架,“把那些在傳統上一般被主流現代化政策忽略的鄉村群體的利益置于優先考慮的位置”,將“焦點集中于老百姓身上……以更好地解決農村人群的迫切需要?!保?]這是一種把民眾置于政策議程中心的思路,但又不是那種目光短淺和為實用主義所驅使的“民眾需求第一”[5]的民本主義(或許某種意義上的民粹主義)。它是一種基于整體性社會政策思路的社會投資行動,這一政策思路不同于傳統的意識形態支配下的規范性社會政策的國家主義、市場主義或平民主義思路,而是融合這三種思路,針對個人、家庭和社區面臨的困境,建立國家、公民社會、民營商業部門和國際發展機構等政策行為人結合的共同行動,去增進他們的福利,提升他們的人力資本和勞動力的競爭力,增強社會凝聚力和抗擊社會排斥的能力[5]。按照這樣的政策思路,農村發展中的可持續生計策略應統籌考慮“所有與生計維持相關的機遇與制約因素”。既要強調受益人的參與,也要協調政府部門、營利性機構、發展機構、社區和志愿者組織等的行為。要采取社會投資的方式去發展農民的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為他們增加各種資產性積累創造條件?!耙虼?,從社會政策的角度來講,這一過程可以通過實行傳統的福利項目(諸如教育、健康和住房)或者以在關鍵性的非福利部門(諸如農業和資源保護部門)進行社會投資的方式來實現?!保?]在農村可持續生計發展框架的陳述中,梅志里也特別提醒到,盡管整個解決問題的過程“不能寄希望于依靠單一機構來解決農村發展問題,而必須將多重行動者考慮在內?!钡牵吧萍咏M織”,注意協調不同機構、不同參與者的行為,以產生“整體大于部分”的結構性效果,也是實現這一戰略目標的關鍵。歷史的經驗證明,由于利益分配和責任分擔的問題,不同的參與者和發展政策往往會相互競爭,彼此抵牾,導致農村發展計劃的失敗。譬如“有關受益人(或稱‘利害關系人’)參與的說法常常有高估現實的問題。”“要想把那些在社會層面上矛盾重重、在空間上七零八落的人群納入發展工程和項目之中,會存在很多操作上的困難?!薄耙欢褭C構不恰當地湊在一起,各個組織以一種惡性的方式進行競爭并且毫無必要地重復行動(就像在‘整合性農村發展項目’的案例中經常發生的那樣)”,不僅會使扶貧計劃失去預期的效果,更重要的是會破壞人們對發展的信心和對各種發展計劃及其行為者的信任,使農村發展失去社會基礎。因此,在可持續生計計劃的工具性運用中,既要充分肯定國家在農村可持續生計發展中“獨一無二的作用”,也應注意發揮非政府組織在服務供給領域“容易與草根階層打成一片”,調解他們與政府關系的作用。同時也應該看到,地方社區“經常擁有極有價值的社會資本和人力資本以及關于地方生態和自然資源的地方性知識”,發揮他們的作用對實現發展目標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國際發展組織對地方社區所提供的財政支持和服務起到的工具性作用,也推動了社會政策的變革。而私人部門作為可持續生計戰略的“一個重要的合作伙伴,可以為農產品拓展營銷渠道,也可以通過特殊的安排為小農產生者提供貸款?!笨傊M織協調各個行為體之間的行為,與受益人進行充分的協商,“確定正確的先后順序和建立最為恰當的制度安排,都是通向成功的關鍵環節。”[5]

二、“精準扶貧”中的內源發展戰略

“精準扶貧”是中國政府根據到2020年國家實現“全面小康”的戰略目標,以及“到2020年讓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的既定目標”①的要求而提出的扶貧政策新思路,也是國家在總結以往扶貧工作的經驗,針對目前扶貧開發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問題,如對貧困人口的“底數不夠清、指向不夠準、針對性不夠強”,“不同程度存在‘大水漫灌’的現象”②而提出的工作方針。它把“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必須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的問題,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切實提高扶貧成果可持續性,讓貧困人口有更多的獲得感”③作為現階段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基本方略之一,明確了“精準扶貧”的目標和方法,成為各地開展“脫貧攻堅”行動的指導原則和行動綱領。在這一政策方針的推動下,全國各地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大量機關干部“入村包戶”,訂立目標責任制,舉地方財政之力,實施“脫貧攻堅”的“三年計劃”、“五年計劃”,掀起了聲勢浩大的“精準扶貧”攻堅行動來落實中央決策,并取得了一系列明顯的效果。但是,在這一重大的國家行動戰略的落實上,如何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么扶”的問題,實現“扶貧成果的可持續性,讓貧困人口有更多的獲得感”的目標,一些地方的做法卻需要進行反思。比如“誰來扶”和“怎么扶”的問題,許多地方采取的是領導干部做表率,干部職工總動員,入村包戶,一對一,面對面地開展扶貧行動。這些措施以強有力的政治動員和行政干預為特色,以政府機構為主體和行動者,在精準扶貧的力度上也顯得非常有力,體現了黨和國家對貧困人口的關心和負責任的態度。然而,我們知道,貧困是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它既有經濟和政治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歷史文化和社會環境的影響,尤其是到了脫貧攻堅的階段,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的中西部地區,又是少數民族聚居區。復雜的社會文化因素絕不僅僅是靠政治行動和經濟干預措施就能解決貧困,需要廣泛的社會動員和包括貧困群體在內的更多的行動者參與,以復雜的方式去應對復雜的問題,才能切實提高扶貧效果的可持續性,實現現有貧困人口全面脫貧的目標。因而,所謂“誰來扶”的問題,實質是誰是扶貧的主體和行動者的問題,而“怎么扶”則是如何進行廣泛的社會動員,讓包括貧困者和專業發展工作者在內的相關主體也參與到“脫貧攻堅”的行動中來的問題。按照發展型社會政策的分析框架,反貧困行動是由多個行動者組成的行動體系。其中,政府和行政體系固然是居于不可或缺的主導地位,專業人員和專業隊伍的參與也是重要的保證。但是,“真正的扶貧是以小的增量投入激活巨大的存量,是幫助貧困者提升‘自主性’的一個過程”,要在增強“貧困者的主體性上下功夫”④。從這一基本的方法論要求來理解精準扶貧,我們必須明白,過多的政府干預,過大的物質、技術和資金投入而又缺乏貧困者在脫貧過程中的責任擔當,可能帶來的后果是使貧困群眾、貧困家庭、貧困社區產生依賴性,削弱他們自主解決問題的主體性和意愿。因此,“堅持群眾主體,激發內生動力。繼續推進開發式扶貧,處理好國家、社會幫扶和自身努力的關系”的原則①,對于解決好“誰來扶、怎么扶”的問題,具有從戰略到實踐的政治意義和社會政策指向性。從內源發展的觀點看,“精準扶貧”應該瞄準貧困者的主體性培育,通過激發他們的內生性動力,培育可行能力,形成內源發展的主體,使之能夠參與到脫貧行動中,才能以內源發展的社會政策思維助力“精準扶貧”——最終實現可持續的脫貧發展。從發展可行能力的視角來理解“增強貧困者的主體性”,我們首先要把主體看作是一個由個人主體和社會系統組成的社會主體。它的內核是由個人的知識、經驗和思想觀念與價值觀組成的主觀世界。然而,這種主觀性又是來源于它所處的生活世界:一個由它所生活的環境、文化、習俗、教育、制度和體制組成的社會系統。個人主體由這個社會系統所形塑、改變和再造。因而,任何主體的發展,能力的改善和提升都應從其所處的生活世界的改變入手,通過制度體制的改革、教育的完善、社區的移風易俗和文化創新、社會關系的調整和社會資本的培育等一系列的活動來實現。也只有如此,“增強貧困者的主體性”才不是單純樂觀主義的浪漫理想,也不是唯意志論的主觀意念,而是可望可及之事,脫貧攻堅和精準扶貧也才能成為貧困地區通往全面小康社會可持續發展之路?!霸鰪娯毨д叩闹黧w性”又是和“扶持誰”這一前提性問題聯系在一起。為此,我們還需要進一步分析當前我國農村的貧困問題和貧困人口的構成及其特點。這是在精準扶貧中培育貧困者主體性,推進內源發展的前提。在我國的經濟高速增長和城市化快速推進的過程中,資源、機會和財富的分配不公帶來的城鄉差別、地區差異和個人家庭收入差距擴大變得越來越嚴重,農村貧困格局也發生了新變化。李小云最近提出,農村貧困格局的新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城鄉二元結構的限制下,快速的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催生大量的貧困人口,從貧困特性上看,可見這種貧困稱之為轉型貧困”。這一部分貧困人群中的一部分有機會在轉型中獲得發展機會而擺脫貧困,另一部分則會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而避免陷入貧困,還有一部分則會落入貧困陷阱,形成貧困的增量?!岸窃瓉硪恢睕]有擺脫貧困的,而且處于貧困代際傳遞狀態”[6]。這兩部分貧困人群構成當前農村貧困人口的主體,增強他們的主體性,激活他們的內生發展能力,就成為精準扶貧的關鍵議題。在增強貧困人口的主體性、實現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內源發展過程中,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和發展貧困人口的可持續生計能力是兩項彼此關聯的實踐性議題。改革開放以來,在市場經濟和城市化、工業化的沖擊下,農村社區的原子化和空心化使農民失去了社區依托,變成脆弱群體。近年來,國家加大對農村開發扶持的力度,出臺大量涉農政策解決農村發展問題,極大地改善了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遏制了農村社區衰落、農業生產力的下降和農民增收乏力的趨勢,一些區位、交通和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社區,在城鄉一體化的推進中甚至反超城市,成為富裕農村。但是,在中西部脆弱程度較深、貧困人口存量較大的地區,社區衰落、勞動人口流失、資源匱乏,且社會保障與公共服務體系不健全等方面的問題,仍然是困擾社區發展和農民生活改善的基本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通過社區建設來夯實基礎,借助“脫貧攻堅”計劃和“精準扶貧”措施,通過扶持農民合作組織、建立社區發展機構、發展農村教育、豐富農村文化生活、建立和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與社會保障體系等社區重建措施,激活社區潛能、整合社區資源,重建農村自組織體系來推動農民的組織化,增強社區、家庭和個人抗御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和各種生活風險的能力,形成以“社區能力建設為基礎的內源發展”[7]新格局。在這個過程中,貧困者的主體性將由個人主體聯合為社區主體,生存方式也將由原子化的個體生存轉變為組織化生存,自主性及主體能力將得到極大的提升。在農村反貧困的行動中,通過發展生產、增加農民收入來提升貧困地區農民經濟能力,一直是扶貧工作的主要議題。從以往的經驗來看,通過提供政策、資金、技術,以項目化的方式扶持產業,建立專業合作社等方式來激活農業生產潛力,發展農村經濟,開發式的扶貧政策在實踐上取得了較大的成效。但是,隨著技術進步和國民經濟中第二、第三產業的不斷發展,“經濟增長的主要領域越來越遠離貧困人口所能從事的產業……長期以來一直具有很強的減貧效應的農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的比重不斷下降”[6],發展農業產業的減貧效果逐漸降低,靠開發式扶貧政策解決那些受脆弱性影響較大的貧困人口的問題,變得越來越困難。在這樣的背景下,以解決貧困人口生計能力不足為主要目標的“可持續生計發展”政策框架就成為一個有用的工具。作為發展型社會政策主要支柱之一,可持續生計的發展思路,“其具體的工作一直集中在諸如貧困、脆弱性、農場體系、參與性和可持續發展等問題上?!保?]它的基本觀點是:一個生計維持系統包括人們所擁有的能力、資產和維持生活的各種活動。對于可持續的農村生計而言,它追求的目標是多重的,既追求人們收入的增長,也要考慮增加他們受教育的機會、減少脆弱性和規避風險的社會保護與能力提升。而要實現這多重目標,就必須對人們進行社會投資:投資于教育、健康、從事各種農業和非農業生產的技能,以及改善環境和改變生活態度的能力與方法。通過這種社會投資,形成對他們有實際意義的可行能力,即擁有自主開展生計活動的財政資本、人力資本、物質資本、自然資本和社會資本等資產性資本,為推動他們的內源發展提供支持。但是,內源發展并不是僅僅由社區和個人單獨的行動構成的,尤其是處于困境中的貧困人口和貧困社區,其資源的短缺和能力不足,需要有外部力量的介入來激活內生動力,也需要有政策體制的支持幫助他們擺脫困境。因此,內源發展戰略并不排斥外部力量的介入來幫助貧困人群和他們的社區改善環境,為他們的生計發展提供支持。通過外因激發內部活力,為農村社區的內源發展提供協助,就構成關于內源發展戰略的完整內涵。

三、通過農村社會工作推動“內源式”精準扶貧

農村社會工作是以“促進農村社區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和發展,改善村民的生活品質,增強社區凝聚力,提高村民的發展能力,達到農村社區的公平、公正、生態、和諧的可持續發展”[8]為目標的社會工作樣式。專業化的農村社會工作是在社會工作專業價值觀引導下,以社區為基礎,以促進農村人們的自主發展為目的,運用社會工作的方法技巧去協助村民以自我發展的方式,解決他們面臨的問題和困難,實現農村生產方式和人們生活方式在社會現代化變遷中的轉變與發展。在近二十年的探索中,我國的農村社會工作發展出一系列以反貧困和社區能力建設為基本議題的社會工作實務模式,并在實踐中開展了以促進社區參與、改善社區治理、提升社區能力、發展社區文化、推動社區建設為內容的策略和方法探索,圍繞扶貧、生計發展、能力建設、文化建設、城鄉互助、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社區服務、農村生態與環境保護等不同議題,為個人、家庭、社區提供服務,在所開展服務項目的農村社區產生了積極影響,極大地改善了這些社區的狀況。在這些實踐經驗中,堅持以人為本的社區內源發展,激活人的潛能及其身邊資源,支持村民自主發展,作為農村社會工作的基本經驗與核心價值,對反貧困及社區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實踐價值??偨Y這些經驗,發展農村社會工作,將對“精準扶貧”戰略的實施產生積極促進作用。在“精準扶貧”戰略的實施中,以促進農村社區內源發展的理念為指導的農村社會工作,首先將人置于戰略的中心地位,把精準扶貧的重點放在人身上,以培育和激發貧困社區、貧困家庭和貧困者的主體性與自我發展責任能力為基本著力點,關注他們的生活形態,了解他們的所思、所想、所愿,發現他們的優勢及局限,分辨和澄清他們的真實需要,用專業化的社會工作助人方法去影響、改變他們的觀念和行為,促進其發展動機的形成。我們之所以強調以人為中心的精準扶貧的重要性,是因為在以往的“扶貧”實踐中,盡管也談“以人為本”的原則,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只是把貧困群眾的物質需要當作工作的重點,把技術、項目和資金的投入當作主要的措施,而忽視受助者的想法和內心感受,忽視生活環境對他們的影響和制約,以及他們在面對自然和社會的變化中所表現出來的智慧與知識,在各種壓力和挑戰中所形成的策略和技巧。因而,在扶貧行動中,農村社會工作從優勢視角的觀點出發,“致力于動員村莊及村民的力量(資源、智慧、知識、能力等)來實現他們目標和愿望,以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9]而社會工作者則以協助者、陪伴者的角色開展服務,運用助人自助的方法去培育和發展貧困者的主體性,通過發掘他們的潛能,活化社區、家庭及個人的資源,來促成貧困社區的內源發展格局。農村社會工作在反貧困中的另一個基本策略和方法,是以能力建設為重點開展精準扶貧。按照阿馬蒂亞•森的“可行能力”觀,真實的自由是建立在人們所具備的可行能力基礎上的行動自由,即對生活中的挑戰和風險能夠做出積極的回應,從而使他們擺脫困境,得到發展。在這里,社會工作所倡導的能力建設,不是簡單地培養和發展某種適應現代社會需要的技能的問題,它也是一種態度、一種價值觀和一種理解力及批判精神的培育與發展的過程。它是一個新的技術、方法和技巧的掌握與人的生活態度、生活方式、行為模式和世界觀的轉變相結合的整體成長過程。因而,在反貧困行動中,農村社會工作必須把“精準”放在人的轉變上,以“助人自助”為出發點,“自助助人”為歸宿,把“授人以漁”和“授人以魚”結合起來,開展以能力建設為重點的精準扶貧,把扶貧的著力點放在社區能力、家庭能力和個人能力的激活培育上,針對貧困社區的社會環境、文化特質、生計方式、生活習俗、經濟狀況,以及貧困人群個人和家庭的具體困難,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技巧,不僅給予他們資金、技術、信息、生產經營、市場營銷等技能層面支持、輔導和培訓,也針對他們的生活方式、行為方式和價值觀念等方面存在的不適應農村發展和現代化的缺陷和不足,開展觀念更新和行為改變的社區教育、個別輔導。增強他們應對困難和挑戰的能力,提升他們抗御生活風險、發展生計的個人家庭能力和社區集體行動的能力。農村社會工作推進精準扶貧的第三種策略和方法,是針對當前農村社區組織化水平低,生產的個體化和社區生活的原子化導致的社區衰落,開展農村社區的組織建設。組織是人類應對自然和社會壓力與挑戰的最有效方法。通過組織化,人類擺脫了自然生存的狀態,以各種形式的組織聯合起來,進行合作交往,建構出形態多樣的社會生活方式。對于貧困社區和貧困人群來說,組織化或再造組織化的社區及其個人的生產、生活形態,對實現他們的脫貧發展及政府實施的“精準扶貧”目標,具有關鍵戰略的意義。誠如德魯克所說,“現代社會,經濟和社區的核心不是技術,也不是信息和生產率,而是作為‘生產’成果的社會器官的管理有方的組織機構。”[10]然而,隨著中國經濟不斷融入全球經濟體系,市場經濟不斷向農村擴張,農村地區個體化的生產方式和原子化的社會狀態與經濟發展和社會建設要求不協調、不適應的矛盾愈加突出,社區的組織化也愈加迫切。在這樣的背景下,貧困地區的農民不組織起來,會使他們“在面對有組織的市場力量和變化莫測的市場風險與社會風險時,變得非常脆弱和無能為力?!保?1]因而,推動農村貧困社區的組織化,以有組織的方式去解決貧困問題,也就成為農村社會工作介入“精準扶貧”工作,協助農民脫貧發展的重要內容。從以往農村社會工作的實踐來看,運用社區組織的社區工作方法和溝通協調、互助合作的技巧去組織農民開展自助互助活動,幫助他們建立專業合作組織和社區協調組織,引進社會組織為村民提供解決他們生產和生活問題的協助和支持,對凝聚社區共識,激發社區活力,完善貧困治理結構,實現社區的內源發展,將起到積極的作用。除了上述三方面的策略和方法外,農村社會工作在參與“精準扶貧”的攻堅行動中的另一個重要使命是移風易俗,推動貧困社區的文化建設。

“文化是包含一套工具及一套風俗————人體的或心靈的習慣,它們都是直接地或間接地滿足人類的需要?!保?2]人們可以因為擁有一種文化而生活得穩定富裕、有成就感和幸福感,也會因為所擁有的文化而因循守舊,陷入困境。同時,文化又是一種因人的活動而不斷生成、不斷改變的創造過程。適應和創生、守成和變革作為人的文化行為的基本特質,全面而深刻地影響著人,塑造著人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方式。因此,從文化人類學的視角看,貧困是人們受到社會環境、傳統習俗和生活觀念的影響和制約而產生的一種文化現象。這就是美國人類學者奧斯卡•劉易斯所說的“貧困文化”。在他看來,“‘貧困文化’是一個特定的概念模型的標簽,是一個擁有自己的結構與理性的社會亞文化,它表達著‘在既定的歷史和社會的脈絡中,窮人所共享的有別于主流文化的一種生活方式?!脖磉_著‘在階層化、高度個人化的社會里,窮人對其邊緣地位的適應或反應’。”[13]對于生活在貧困文化中的個人、家庭或群體來說,僅僅減少物質貧困本質上不可能減少貧困的。因為它是一個根源于經濟、社會、文化的綜合現象,不消除貧困產生的社會文化根源,不作以改變人的生活信念、行為方式和價值觀為主要內容的文化建設,貧困文化的存在既會阻礙人們脫貧意愿,又會再生出新的貧困。從這一基本觀點出發,我們認為,把精準扶貧同農村社區文化建設結合起來,既重視貧困者的經濟發展,生活改善的物質文化建設,又重視精神文化和生活態度與行為方式的改變。通過文化建設來解決貧困社區及其成員自主發展的文化局限,為實現貧困者及其社區的內源發展提供文化支持。當然,農村社會工作并非實現貧困社區內源發展的萬能工具,也不是解決精準扶貧問題的點金石。它也有自身的局限和適用范圍,也需要借助于政府、社區和社會組織的力量來與國家實施的“精準扶貧”計劃相對接,才能在內源發展的策略中發揮專業作用。這就要求農村社會工作必須把自己置于“精準扶貧”的整體戰略中,與政府和社區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與扶貧機構開展專業合作,運用社會工作的專業技巧和方法參與到“精準扶貧”的過程中。同時,政府職能部門也要轉變扶貧觀念和工作方法,用社會治理的理念創新貧困治理方式,把現有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治理,變成具有廣泛社會參與的社會治理過程,將過多的行政管理權讓渡給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使農村社會工作有機會、有空間參與精準扶貧工作,形成政府主導、多主體共治的貧困治理新格局,為實現以內源發展策略推進精準扶貧的最終目標創造條件。

作者:錢寧 卜文虎 單位:云南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