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經濟審計研究論文

時間:2022-03-31 0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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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利益經濟審計研究論文

民營企業一直是國家審計的盲點、疑點。對民營企業涉及國家利益經濟活動進行國家審計,是指在國家審計作為一個獨立的高層次的綜合的經濟再監督系統的條件下,在民營企業資產來源不單一、涉及國家利益的條件下,在國家審計人員做到“八不準”,即不給予規范的民營企業增加任何負擔的前提下,國家審計機關應對民營企業涉及國家利益的經濟活動進行國家審計或調查,以保護國家利益。

一、對民營企業涉及國家利益的活動進行國家審計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一)是適應我國改革開放新形勢和保護國有資產與國家利益的需要。

隨著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和混合經濟的形成,民營企業的資產來源渠道也呈多元化趨勢,除了私人投資轉入和正常的借款外,還有財政無償或有償資金的投入,或國家控股商業銀行、國家獨資銀行大量貸款的投入,或稅收“跑、冒、滴、漏”形成,或土地劃撥和優惠出讓形成,或社會保險費、環境污染治理費未付出而形成,或通過變相的非法集資而形成,或因其他種種原因導致的國家利益的進入而形成。

在上述民營企業來源渠道多元化的資產中,除私人投資轉入外,其余資產均牽涉國有資金的投入或出借,要么涉及到國家利益,要么牽涉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受損也會間接或直接影響國家利益)。因此,國家審計機關站在國家的立場上,根據黨的十六大“依法加強監督和管理,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精神,為了保護國有資產、監督有關經濟法規執行、保護國家利益,就應該對民營企業涉及國家利益的經濟活動開展國家審計。

(二)是加強國家審計在宏觀經濟管理中的高層次經濟再監督職能作用的需要。

眾所周知,我國的經濟監督體系由低到高分為三個層次,包含管理控制、財務監督、內審監督在內的經營決策管理型監督屬于第一層次的經濟業務監督,稅務、財政、工商、金融、海關、商檢、衛生、技術質量監督、社會審計監督、環保監督等屬于第二層次的專業經濟監督,國家審計監督則屬于第三層次的高層次的綜合經濟監督范疇。三個層次的經濟監督的關系是既有明確職責分工又互相合作。如果第一、第二層次的(涉及國家利益)經濟監督某些環節不到位或失靈,國家審計監督則可按其高層次職責,對前述第二層次的所有經濟監督進行再監督,對第一層次的經濟監督可根據國家審計的立場和利益方向進行有重點有條件有選擇的監督。

我國經過二十年左右的經濟體制改革與對外開放,民營企業日益壯大。顯然,作為宏觀經濟管理體系中監督保障系統和信息反饋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的國家審計機關,針對政府行為已大量涉及民營企業的情況,只有對民營企業涉及國家利益的經濟活動進行國家審計或國家審計調查,才能全面發揮國家審計的高層次再監督職能。

(三)是促進財政支出合理、稅收完整和保護國家財政利益的需要。

一方面,接受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農業產業化資金、退耕還林資金、國撥技改專款等財政專項資金的民營企業,專項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是否被挪用、浪費、是否合理、有效,不僅需要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的檢查,也必須要有國家審計。

另一方面,民營企業雖為國家做了很大貢獻,但是,民營企業偷稅、漏稅的現象也很嚴重,民營企業的稅收增長空間還很大。如果僅僅依靠稅務系統內的稅收稽查局對稅收征管局所轄民營企業進行稽查,由于是系統內稽查,獨立性比國家審計必然欠缺得多。反偷稅、漏稅需要一個有力的游戲規則,那就是對權力自由調控度進行限制,而且要有稅務監督之外的再監督,即要有國家審計等外部監督的制約。

(四)是防范金融風險和保護國家金融利益的需要。

目前,大量的民營企業需要的大量貸款均來自國有獨資銀行或國家控股銀行。民營企業貸款是否有績效,在國有獨資銀行或國家控股銀行的貸款金額是否已占資產總額的較大比重,是否資不抵債,是否存在償付危機。是否誠實守信,銀行能否真正按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三性”貸款,作為商業銀行主管部門的中國人民銀行的稽查,由于稽查監督人員來源的系統封閉性、利益與榮辱的一定程度的相關性,顯然中國人民銀行的獨立性比國家審計要差。目前已成立的銀監委,很大程度上將會行使國家審計的職權,但是畢竟不能代替國家審計這種制度安排。

民營企業大量在國家銀行貸款而又不接受國家審計或審計調查,可能對國家金融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這是因為,我們已經假定:假如作為第一、二層次的銀行內審稽核或人行、銀監委、國資委等部門的監督失靈,那么國家審計機關作為一個獨立的高層次的經濟監督機構,將在一定程度上發揮職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