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審計模式建立思索

時間:2022-04-15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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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審計模式建立思索

【摘要】文章針對目前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方法,探討以評價指標導向為基礎的經濟責任審計方法,并提出了通用指標審計模式的技術特點和審計模式的構建。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通用評價指標審計模式設計;評價指標導向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步驟

經濟責任審計是企業的一項基本制度安排,它是對被審計人個人履行經濟責任、遵守財經法紀和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評判和界定的行為。單位負責人離任時必須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近年單位負責人屆中審計、財務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已列入常規審計工作,對單位副職和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在推進中。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內容,正在向規范化、標準化、流程化推進。但是,由于審計評價的程序、內容、責任界定等方面缺乏完整、合理、科學的體系支撐,直接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審計成果的應用難以充分顯現。本文提出了評價指標導向的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構建,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一些參考。

一、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中存在的問題

(一)總體結構方面

報告的總體結構不統一,突出表現在格式不統一、順序不統一、內容不統一。報告撰寫往往取決于報告撰寫人的個人習慣、專業背景等因素。這些不統一不利于集中報告分析,特別是影響審計問題成因分析和管理建議質量。

(二)分析指標運用方面

目前報告中只局限于業績考核指標??闪炕钠渌笜朔治鲚^少,未形成指標鏈體系。

(三)審計評價方面

審計評價內容空洞,對同類型單位審計評價的方向也不一致,審計評價的范圍不夠明確,評價的結論與指標結合的評價不夠多,評價中可量化的部分不夠明確,責任的區分也不統一。

(四)內部控制方面

審計中對內部控制制度關注程度不夠,報告中基本上是對內控內容的泛泛而談,對企業已制定了哪些內控制度,尚缺少哪些制度,哪些制度尚需要完善,哪些制度正在執行,哪些制度未執行并沒有明確體現。

(五)以前年度發現的問題方面

對以前年度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重視程度不夠,在報告中較少體現以前年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六)審計發現的問題未能與領導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掛鉤

二、構建評價指標導向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思路

針對以上問題,要重新審視傳統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流程、標準、方法,以審計評價指標為導向,研究適應企業負責人屆中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內容、基本程序、責任界定標準和實務操作方法,建立一套完整、合理、科學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來具體指導企業的系統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工作。

(一)統一審計內容

根據總公司所屬企業性質,確定各類型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從審計涉及內容角度進行規范,確保每一類型下屬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保持統一,避免審計人員任意選擇自己熟悉的領域實施審計,導致審計內容不全面。

(二)統一評價指標

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在確定的審計范圍內,在統一的計算基礎上,使用統一的評價指標,確保審計評價依據科學合理。

(三)統一評價標準

針對統一的評價指標制定統一的評價標準,標準要符合各類型企業的實際情況,并保持動態可控,確保審計評價結果具有橫向和縱向可比性。

三、通用評價指標導向審計模式設計

針對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共性內容,應當設置通用的評價指標體系,由于經營者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是通過企業經營業績予以體現的,而企業經營業績通常又表現為一系列經濟指標完成好壞和企業長短期經營目標的實現程度。因此,如何科學、合理地設置經濟責任審計通用評價指標體系,對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及確保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客觀公正至關重要。

(一)評價指標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主要內容不僅包含經營者承擔直接責任所涉及的內容,而且還應包含經營者承擔主管責任所涉及的內容。重點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評價經營者任期內經營目標完成情況。重點評價與經營業績有關的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包括企業財務效益指標、資產營運狀況、償債能力狀況、經營增長狀況等四個方面的基本指標。在實際評價中,可根據各單位生產經營的不同類型和與上級主管部門簽定的經營目標,有選擇地進行評價。二是評價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三是評價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所以,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整體框架重點包括三個層面,即財務層面、內控層面和發展層面。

1.財務層面(權重50%)。財務層面定量評價指標由反映企業財務效益指標、資產營運狀況、償債能力狀況和經營增長狀況等四個方面的基本指標構成。財務效益指標包括: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銷售(營業)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資產營運狀況包括:總資產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不良資產比率和資產損失比率;償債能力狀況包括:資產負債率、已獲利息倍數、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流動負債比率、長期資產適合率和經營虧損掛賬比率;經營增長狀況包括:銷售(營業)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固定資產成新率、三年利潤平均增長率、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企業商譽評估價值、資本積累率和經濟增加值。

2.內控層面(權重30%)。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審計評價應重點關注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應設置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和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率兩個指標。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率是反映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情況的指標。計算公式: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率=(實際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項數÷應設置的內部控制制度項數)×100%,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率=(實際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項數÷實際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項數)×100%。

3.發展層面(權重20%)。主要反映企業在經營管理創新、新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新市場拓展、低碳經濟下核心技術研發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人力資源評價主要反映企業人才結構、人才培養、人才引進、人才儲備、人事調配、員工績效管理、分配與激勵、企業文化建設、員工工作熱情等方面的情況。信息系統反映組織的學習能力、發展和技術創新能力。

(二)評價標準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中,發展層面的指標以定性為主,單項定性指標分為五層,90分以上為“好”,80分以上為“較好”,70分以上為“一般”,50分以上為“較差”,50分以下為“差”,各單項指標最后平均加權計算出該層面的得分。

財務層面和內控層面的指標以定量指標為主,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定量指標采用加權平均法:先計算各指標的實際值;再用各指標的實際值除以標準值,乘以該指標的分值,再乘以評價內容的權數(各類評價內容權數合計100%);最后匯總得出定量指標的總分。標準值可采用本單位歷史年度該指標平均值或本行業該指標平均值,同類評價內容中各指標所占分值(分值合計100分)由審計人員依據審計任務的實際情況設定。

綜合評價分數=財務層面評價分數×50%+內控層面評價分數x30%+發展層面評價分數×20%

(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綜合測評方法

1.綜合評分標準基本指標的權數為80%,修正指標權數為20%。社會責任指標中違法違紀問題為負分,審計人員可根據企業具體違法違紀性質和金額酌情打分。

2.綜合測評共分為五檔:優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較低值和較差值。得分在85分及以上的企業,其經營者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為“優”;得分在70分—85分(含70分)的企業,其經營者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為“良”;得分在50—70分(含50分)的企業,其經營者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為“中”;得分在40分—50分(含40分)的企業,其經營者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為“低”;得分在40分及以下的企業,其經營者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