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分析論文

時間:2022-12-06 0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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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分析論文

摘要: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社會保障稅將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文章對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進行了可行性分析,提出開征社會保障稅應遵循的原則以及框架構想,同時也提出了開征社會保障稅應注意的幾個問題及配套措施。

關鍵詞:可行性分析;原則;框架構想;注意的問題;配套措施

社會保障稅(SocialSecurityTax)又稱社會保險稅或社會保障繳款(SocialSecurityContributions),是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征收的用以籌集社會保障體系所需資金的一個稅種或者說一個相對完整的稅系,是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主要資金來源。

一、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可行性分析

(一)社會環境成熟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截至2006年底,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13120萬,參保離退休人員4367萬,實行養老金社會發放的企業和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4190萬,社會化發放率達99.2%;參加失業保險人員10648萬,2006年月平均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達362萬;全國1930.8萬城市困難居民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人們對社會保障的認同感逐步增強。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6年的一項調查顯示,93.8%的被調查人關心社會保障問題,88.5%的被調查人希望國家加大社會保障力度。從中可以看出,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只有現在繳納了社會保障金,將來才能享受到社會保障福利。同時,“社會保險費”改為“社會保障稅”后,征收具有強制性,管理具有規范性,稅款具有專項返還性,能夠保證所有納稅人從中受益,易為廣大群眾所接受。

(二)稅源基礎基本具備

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國民經濟迅速發展,經濟貨幣化程度不斷加深,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向個人傾斜,私人收入積累也有了一定規模,工薪階層已具備了一定的納稅能力。同時,國有企業具備了一定的納稅能力。另外,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發展前景廣闊,它們愿意也有能力負擔社會保障稅。

(三)開征社會保障稅符合稅收效率原則

稅收效率指的是稅收必須在稅務行政、資源利用和經濟運轉三方面盡可能地講求效率。即稅收效率的含義包括三個方面:規模效率、經濟效率和行政效率。從開征社會保障稅上看,是基本符合稅收效率上述三原則的。

二、開征社會保障稅應遵循的原則

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指導思想可歸納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以現行社會保險繳費制度為基礎,為社會保障制度籌集必要、穩定的資金,帶動社會保障新機制的建立,促進企業改制和政府機構改革,加強財政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按照這一指導思想,社會保障稅稅制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體現中國特色的原則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人口眾多,基礎薄弱,經濟發展不平衡。社會保障稅的設計應從現實國情出發,在開征的初期稅負不宜過高。

(二)保證收入穩定增長的原則

社會保障稅的構成要素設計,應充分考慮有利于社會保障資金的及時、足額取得,同時能夠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穩定增長。

(三)負擔與受益相對應、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

所有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均有義務繳納社會保障稅,繳稅項目和數額多少應與受益項目及受益程度適度掛鉤,不繳稅者不受益。

(四)普遍性、公平性的原則

盡量擴大稅基,使稅收能夠覆蓋非國有經濟領域和第二、第三產業的從業人員,稅制應力求公平、合理。

(五)便利的原則

社會保障稅的征管應力求簡便易行,盡量采用貨幣形式,既要便于稅務機關征管,又要便于納稅人繳納。

三、我國社會保障稅制的框架構想

(一)納稅人

根據英、美、德等國家社會保障稅由雇主和雇員共同負擔的通行做法,我國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應包括我國境內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單位主要包括各類企業(如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等)和行政事業單位(非財政撥款);個人主要包括上述企業的員工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中方員工和自由職業者。

對行政機關、國家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征收社會保障稅,實質上是對財政的行政事業經費支出征稅,無實際意義,但財政部門應為這些單位所承擔的社會保障稅部分建立社會保障基金,列入預算支出,劃撥給社會保障機構。同時這些單位的職工應認真履行由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障稅的納稅義務。

鑒于我國農村經濟水平較低、管理水平落后的現實情況,在農村可暫不開征社會保障稅,采取多元化的社會保障方式,待時機成熟時再逐步納入。

(二)課稅對象和計稅依據

我國的社會保障稅在開征之初不宜過于復雜,可以將各類納稅義務人的全部工資收入作為課稅對象,既簡便,又不會使征納雙方產生異議。自由職業者(包括個體工商戶)由于確定勞動報酬難度較大,根據社會保障稅??顚S煤拓摀c受益對應的原則,可以將他們取得的毛收入作為課稅對象。

課稅對象扣除減免照顧項目后的余額,即為社會保障稅的計稅依據。同時可考慮在計算社會保障稅稅基時,把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予以抵扣,避免重復征稅。

(三)稅目、稅率設計

稅目、稅率的確定是整個社會保障稅制框架設計中的核心。英國社會保障稅制的稅目是按承保對象設置的,德國是按承保項目設置的,美國則按承保對象和承保項目并存設置;稅率通常有三種類型:一是單一比例稅率;二是分項比例稅率;三是全額累計進稅率。結合我國情況,為了便于管理,可以采用分項比例稅率。對于稅目的設置,應堅持通盤考慮、分步實施的原則,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三個項目先行,其他項目待時機成熟后開征。

具體稅率的確定,既要考慮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又要考慮個人的負擔能力,是整個稅制設計中的難點和重點。養老保險項目,可參照近年來我國養老金支出占工資總額的比例一般在14%—16%之間,綜合考慮工資、物價的增長因素,稅率定為18%比較適宜,其中單位負擔14%,個人負擔4%,個人承擔部分今后逐步提升,最終達到單位、個人各負擔一半的國際通行標準。失業保險項目的稅率可暫定為3%左右,保證對失業人員保險金的支付。醫療保險項目,由于醫療費用難以精確測算和控制,可暫時維持現有的費率,同時進行試點,待取得成功經驗后再行推廣。

(四)起征點、減免額規定及其財務處理

對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障稅,可根據各地城鎮居民的最低生活費標準合理確定起征點;單位負擔的部分不設起征點。減免稅項目必須嚴格控制,體現普遍征收的原則。對社會保障稅的財務處理要作統一規定: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障稅應視同工資成本進入管理費用,計入企業產品成本;行政事業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列入經費預算,按財政財務體制和隸屬關系分別列支。

(五)征收管理

社會保障稅應設定為中央、地方共享稅,由國稅機關按屬地原則負責征收,再由中央財政返還給地方,分成比例為地方70%,用于安排本地區的社會保障支出;中央為30%,作為全國社會保障支出地區調劑的需要,余額部分用作積累。

稅款的征收宜采用“申報納稅”和“源泉扣繳”兩種方式。企業應納稅款由稅務機關與其他稅收同時征收入庫,其職工的應納稅款由企業在支付工資時代扣代繳;行政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的應納稅款,分別由財政部門征收劃轉及由行政事業單位代扣代繳;自由職業者(包括個體工商戶)采取自行申報繳納的辦法。

社會保障稅征收后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由財政部門按時足額劃撥到社會保障機構,??顚S谩?/p>

四、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尚處初創階段,現存的較低的生產力發展水平,與巨大的社會保障需求,將對社會保障資金分配產生極大的壓力。為最大限度地實現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資金供給與需求的均衡,我國社會保障稅的開征應注意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明確社會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

社會保障一直強調社會公平的原則,一百余年來,稅和稅收規則作為福利國家的工具,被大多數福利國家用來影響收入分配,試圖通過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調節市場經濟發展而導致的貧富懸殊,但實際的情況是,幾乎每一個政策評價都表明再分配的效果不好,即使在福利國家也不例外。對于中國而言,在開征社會保障稅之初,強調并明確社會保障的功能是保障而非公平,是一個真正需要引起人們普遍關注的至關重要的問題。

(二)增強社會保障的權利意識

傳統的社會救助,不承認救濟事業是一種社會義務和責任,不承認要求社會救濟是一項公民權利。英國在19世紀50年代頒布并實施的《濟貧法》,作為現代社會保障制度萌芽階段的標志,首創了認定要求社會救助屬于公民合法權利,社會救助是應盡義務的新準則。中國社會保障工作的起步較晚,樹立社會保障的權利意識,有助于明確一個觀念:即社會保障不是我國經濟體制轉型期的權宜之計,而是現代政府必須長期承擔的義務,是一項積極的福利舉措,必須從長計議。

(三)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與低水平的原則

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表明,社會保障范圍與程度是與一國經濟發展水平及具體國情密切相關的??偟膩碚f,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保障的范圍是逐步擴大的,層次是逐步提高的。由于我國尚處于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較低層次,而人員基數過大,因此,我國應特別注意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且低水平保障應成為我國長期堅持的原則。

(四)建立社會保障的同時,必須重視傳統的家庭養老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方向是,既要滿足市場經濟發展對社會保障的需要,發揮社會保障的功能作用,又要從我國生產力水平落后,脫貧致富的任務還相當嚴重的現實出發,抓住主要矛盾,解決主要問題。就中國目前的情況而言,盡管當前建立失業保險制度最迫切,但從長遠來看,涉及面最廣、影響最大、影響時間最長的項目,將首推養老。由于保險易升不易降,因此,在我國創建包括養老在內的社會保障制度時,不僅應積極借鑒國際社會的經驗教訓,而且尤其應重視中國的現實與傳統。其現實在于:中國人口多、人均國民收入水平較低,但已提前進入老齡化社會。其傳統是指中國的家庭養老。

五、實施社會保障稅制的配套措施

一方面,要加強社會保障的法制建設。社會保障法是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前提條件,也是社會保障稅征收管理的重要依據。只有通過立法形式,才能使社會保障制度規范化,并覆蓋到全社會。根據我國的現實情況,可以考慮在建立、健全單項法規的基礎上,制定社會保障法,形成完整的社會保障法體系。同時,社會保障立法既要通盤考慮,保證全國統一,又要留有適當彈性空間,允許各地從本地區實際出發,逐步推進。

另一方面,將社會保障基金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由財政部門承擔。把現行由經常性預算和建設性預算組成的復式預算改為由政府公共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和其他預算組成的四式預算,將社會保障收支全部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社會保障預算一般不得出現赤字,若有盈余只能用于認購國債,以實現保值增值的目的。

參考文獻:

1、閻坤.我國社會保障稅制設計構想[J].稅務研究,2003(5).

2、李海飛,謝穎.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深層次思考[J].價格月刊,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