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金融發展路徑與生態文明建設

時間:2022-06-02 10: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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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發展路徑與生態文明建設

摘要:在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的經濟形勢下,探索綠色金融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和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文章分析了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存在問題,提出建立有效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和綠色信息共享平臺,為金融機構識別綠色產業提供幫助,并探索了綠色金融助力經濟轉型,實現經濟、社會、生態協調發展的三條路徑,為進一步推動我國經濟轉型和生態文明建設提出建議。

關鍵詞:綠色金融;經濟結構轉型;路徑;生態文明

“綠色金融”是經濟綠色發展的內在要求,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黨的發出“建設美麗中國”的號召,極力倡導綠色發展,明確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并把污染防治作為三大攻堅戰之一。[1][2]相關學者對綠色金融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綠色金融現狀、綠色金融發展模式和存在問題等方面[3][4],對綠色金融路徑的研究文獻較少且不成系統[5][6]。并且,相關學者對綠色金融路徑的研究大多是關于綠色金融的推進路徑[7]、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路徑[8]、創新綠色金融體系的路徑[9][10],少有研究涉及綠色金融助推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的路徑。因此,本研究基于分析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存問題的基礎上,探索我國綠色金融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的路徑,以期為我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決策參考。

一、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

(一)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取得成就。1.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已初步建立。2015年9月,我國首次明確建立中國綠色金融體系的戰略,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中再次提及綠色金融體系的建立問題,隨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具體指導意見出臺。在國家政策不斷促進下,我國全方位、多層次的綠色金融體系正在不斷完善。目前,我國已經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綠色信貸行業政策體系,2016年以來,我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綠色債券市場。在中國政府自上而下強力推動下,我國已初步建立綠色金融頂層設計和基礎性制度,使綠色金融體系有章可循;綠色金融投融資渠道不斷拓寬,涌現大量的創新型綠色金融工具,使責任投資者有資可投;綠色投資者隊伍不斷發展壯大,綠色投資和責任投資理念逐漸成為投資者共識,使各類綠色項目有資可融;地方綠色金融改革試點穩步推進,不斷創新,為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建設提供了大量可復制、可推廣的有益經驗。2.綠色金融產品不斷豐富。我國綠色金融的產品主要包括: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綠色指數、綠色交易類產品(碳金融)等。不斷豐富的綠色金融產品,對實現經濟綠色轉型有較大的推動作用。我國商業銀行不斷調整優化資金結構,增加了綠色信貸規模和比例,減少了“兩高一資”行業貸款規模和比例。我國綠色債券發展起步較晚,但發展迅猛,2016年單年我國發行的貼標綠色債券占到全球發行總量的36.7%,2017年發行規模為1550億美元,2018年發行規模預計將達到2015億美元,發展速度驚人。我國綠色基金種類豐富,包括綠色產業基金、SRI基金和PPP環保產業基金等。截止2016年底,全國已設立備案的節能環保、綠色基金就達265支,其中綠色產業基金超過一半以上的資產都投入環保領域,支持環保產業發展。在綠色保險方面,為督促企業對環境污染責任險的投保,修訂了《環保法》。在碳交易方面也取得了喜人成就,目前我國已建立了7個試點交易所,碳交易活躍度提高。(二)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1.頂層設計不足,相關配套政策和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國尚未形成完善的綠色金融標準,缺乏統一的綠色項目目錄和綠色產業識別標準,急需構建一整套國內統一、國際接軌、清晰可執行的標準體系。我國綠色金融發展較晚,相關的法律也是近年來才制定,多數是為規范我國綠色信貸的實施而制定,直到2015年我國才提出關于綠色金融體系頂層設計建立的問題,2016年繼續提出建立現代金融體系,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綜上可知,從制定層面看,相關配套政策和法律制度大多圍繞國家宏觀層面,很少針對某些特色區域制定地方特色的制度政策;從產品覆蓋范圍看,相關配套政策和法律制度大多針對綠色信貸產品,對其他綠色金融產品的法律規范不夠。同時缺乏為頂層制度設計作為補充的第三方監管機構,進而缺乏第三方評估標準、流程等。2.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責任落實和能力不足。一是金融機構定性和定量信息披露制度尚未建立,環境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外界無法準確判斷金融機構在為企業提供貸款時,是否將環境風險和管理能力作為重點考慮因素,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存在“洗綠”“漂綠”和過度負債問題。二是在我國投資者責任中,未明確要求將重要的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問題納入其投資決策中,但現有投資案例已證明考慮ESG因素符合客戶和受益人利益。三是部分金融機構能力建設不足,空有發展綠色金融情懷,缺乏資金、專業人才和技術等硬實力支撐。四是發行群體面窄,發行主體不夠多元化,目前我國大型企業、金融機構與一般企業、地方銀行在綠色債券發行方面實力懸殊,現有的綠色債券多為大型企業、金融機構發行。五是市場主體對綠色金融的參與度不高,目前我國綠色金融主要由銀行推進,其他的金融機構則參與極少。3.綠色金融產品匱乏且發展內生動力不足。我國綠色金融產品一是單一且覆蓋面窄,目前中國最主要的綠色金融產品就是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技術租賃等方面的產品極少,并且中國的綠色金融產品大多針對企業設計,而家庭和個人方面的綠色金融產品極少,被市場忽視。二是綠色金融產品以被動應對式產品為主,主要涉及環境治理、排污權抵押等領域,同時減少對高污染企業的貸款,缺乏主動發展式金融產品。三是綠色金融產品存在局限性,我國發展綠色金融是為實現經濟綠色發展,是實現中國夢的經濟手段,但“健康”“教育”等社會目標同樣是實現中國夢的重要部分,目前我國綠色金融極少提及這些社會目標,未能擴大標準化的綠色和可持續投資產品的綜合工具運用。

二、綠色金融助力生態文明建設路徑探索

綠色金融是經濟綠色轉型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助推器,是落后產能的消化器。綠色金融從助推和消化兩個方面來服務經濟的綠色轉型,推動實體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助力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以下,提出內部產業、外部市場、市場和產業三條路徑來實現綠色金融助推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見圖1、圖2和圖3)。路徑一:加強綠色金融的政策導向。我國綠色金融一直以來都是政府主導,在綠色金融改變投資結構中也需要政府的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實際效應較低主要是因為中小企業的綠色金融發展不夠,在經濟綠色發展過程中中小企業是最為重要的市場力量。在政策導向方面,加大綠色金融政策導向力度,強化綠色政策的信息效應,改變生產者的偏好,增加綠色產品的供給。一方面,強化綠色金融政策的激勵作用,提高全民環保意識,改變消費者的效用函數,增加消費者對環保產品的消費,生產者以市場為導向將改變生產偏好,進而改變生產者效用函數。有綠色偏好的企業和消費者會購買較多的綠色產品和服務,激勵更多的投資進入這些產業,這種綠色金融政策的激勵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綠色項目的數量,推動綠色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生產者的效用函數由投入和產出構成,其中也包含社會責任和企業名譽等變量。假設社會責任由R表示,企業名譽由H表示,O為其他所有未計入的變量。那生產者也就是企業的效用函數為Y=F(l,k)+R+H+O。利潤最大化和社會責任都是企業想要實現的目標,但是現實中,很多企業受資金不充足、市場消費導向的影響,為了能存活下去,只好先縮減或者拋棄社會責任,但若是有足夠的條件能實現企業的社會責任,將使得企業的效用更大。商業銀行實施綠色金融也同樣是在保證營利的基礎上,在利潤最大化和社會責任間尋求一個平衡。強化綠色金融政策,改變消費者偏好,可以打破原有的平衡點,推動企業自主轉變生產方式。對金融機構實施“稅收和補貼”政策也將打破原有的平衡,使金融機構向實施綠色金融傾斜,為綠色產業有效配置資源,引導企業主動響應綠色發展。強化綠色金融政策導向主要有三條傳導機制。第一條,通過政策的指向作用。主要是發揮政策的信息效應,改變投資和消費的價值選擇,樹立企業和消費者的綠色環保意識。第二條,通過政策性銀行開展政策金融對綠色產業進行支持。我國的政策性銀行是政府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金融機構,在國家出臺綠色金融政策后,政策性銀行作為國家政策的執行者在其投資時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考慮更多的環境因素。第三條,通過鼓勵商業銀行對綠色金融進行支持。雖然政策性銀行能在極短的時間內響應綠色金融政策,但是由于我國政策性銀行只有3家,其總資產在所有銀行資產中占比較少,所以商業銀行需成為實施綠色金融的主體。運用“稅收和補貼”的思想,通過我國銀行的外部監管激勵商業銀行實施綠色金融。一方面,對不執行綠色金融和執行不足的商業銀行采取懲罰措施;另一方面,對積極實施綠色金融的商業銀行進行獎勵和優惠。第一條傳導路徑,主要是發揮企業的自主能動性。通過作用于企業的生產理念,進而改變企業生產選擇,激勵企業進行綠色技術創新占領市場份額。后兩條傳導機制,主要是通過發揮金融在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通過政策指導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進而綠色金融改變資源的配置結構,為綠色產業注入資金,支持綠色產業的發展,改變投資結構,促進經濟轉型。企業接收到金融機構的貸款信號,效用函數隨之改變,生產偏好調整,往綠色產業傾斜。路徑二:提高綠色項目的投資回報率。綠色技術創新是發展綠色經濟的基礎和前提,綠色經濟作為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趨勢,將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經濟社會與生態文明協同發展的根本目標。發展綠色經濟,增強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關鍵在于綠色技術創新。綠色金融在支持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中的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一方面,為企業開展技術研發、轉化和應用全程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另一方面綠色金融有助于提高企業防范創新風險的能力,金融市場可以帶來風險的重新分配,從而分散技術創新的風險。我國綠色金融一直以來都是政府主導,在綠色金融改變投資結構中也需要政府的支持,使得綠色產業在資金獲取渠道中占有絕對優勢。一方面,綠色項目資本回報率不高無法吸引社會資金投入,那么我們就要采取適當的激勵機制提高回報率以達到社會資本投資的要求,這就需要提高綠色項目的投資回報率,這部分錢由政府補貼。另一方面,針對很多綠色項目面臨的融資難問題,這類資金可得性可以通過政府降低綠色產業的貸款利率實現。綠色金融解決綠色產業的內部資金問題,將為綠色技術創新提供源源不斷的內生動力。綠色技術創新的核心主體是企業,但只有企業內部動力機制不夠,還需以政府、金融機構等外部激勵機制作為補充。在企業外部,綠色金融為政府的政策體系提供金融保障。政府的外部激勵機制為企業進行綠色技術創新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政府頒布實施的一系列產業政策、財稅政策、信貸政策、貨幣金融政策等,都需要綠色金融的引導和調節,使資金流向綠色技術研發和應用領域。通過政策與金融機構相協調,促進整個市場綠色技術創新,促進綠色經濟發展。路徑三:建立第三方評估機構。降低污染性項目的投資回報率,降低其融資可獲得性,讓污染性項目變得融資難、融資貴,從而消化我國環境破壞型、資源浪費型產業,調整我國產業結構,推動我國經濟結構轉型。綠色金融對高污染行業的消化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建立有效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健全信息披露,在投資者責任中納入ESG因素,有效識別綠色產業。其次,建立綠色信息共享平臺,加強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間的信息溝通,為金融機構實施綠色金融提供準確信息。最后,利用綠色金融對綠色項目的資源配置作用,使各種資源極大傾斜于綠色產業,提高綠色項目綠色產業的融資優勢,使環境破壞型、資源浪費型企業在與綠色產業的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迫使高污染行業轉型或退出市場。

三、對策建議

(一)加強對影子銀行的監管,優化綠色產業融資環境。影子銀行是一種金融創新,在一定程度上是銀行業的有益補充,為中小企業拓寬了融資渠道,由于我國的影子銀行自身存在監管真空、監管套利的問題,在一定時期內,其成為環境污染行業的主要融資機構,還在一定程度上壓縮了綠色產業的可貸資金規模,影子銀行的業務開展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綠色產業的發展。因此,應該加強影子銀行自身監管體系的建設,同時加強對影子銀行的監管,引導影子銀行朝著規范、透明的方向發展,優化綠色產業的融資環境。(二)完善綠色產業識別標準。我國的綠色金融發展時間不長,很多標準體系仍在建設當中,我國的綠色產業識別標準尚有缺漏,仍在逐步完善中,對綠色產業的識別準確度未能達到百分之百精確。第一,在綠色企業識別標準處發力,根據我國綠色產業實際情況制定識別細則,不僅要擴大綠色產業識別標準的指標范圍,還要精確制定每一指標的達標指數,對于不達標的企業不予以認定。第二,建立與綠色企業配套的綠色動態監管體系,針對綠色企業日常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不斷更新綠色企業的動態數據,及時完善制定綠色動態監管的法律法規和條例,防止綠色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意志不堅定脫離綠色經營軌道,失去綠色企業本質。第三,對偽綠企業、綠色企業的逐利行為區別對待,制定相對應的監管條例,對偽綠企業披著綠色外衣進行套利的行為,嚴厲打擊;對綠色企業逐步脫離綠色實業初心的行為,斷其綠色金融貸款渠道,引導其再次投入綠色實體經濟。(三)提升綠色產業的自身管理水平。我國綠色產業雖然是我國產業未來發展的方向,但由于我國綠色產業的發展處于初步發展階段,在發展中自身還存在管理不善、信用意識薄弱的問題。因此為了更好的支持綠色行業,必須要加大對綠色行業人才的培養,減少因管理者才能不足引起的綠色產業不良發展。第一,加強對綠色行業高端管理人才的培養,及時更新綠色產業相關經營數據,定期關注綠色企業經營信息,對自身能力不足的管理者進行再培養或調職。第二,針對綠色企業信用意識淡薄的問題,不僅在企業文化上倡導,還要建立健全企業信息披露機制,方便投資者及其他監管機構對綠色企業的日常經營業務進行監管,改善企業與投資者、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狀況,降低綠色企業的信用風險,保持綠色企業發展綠色實業的初心,促進綠色企業健康持續發展。

作者:王靜 何秋潔 單位:西華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