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金融發展中制度因素
時間:2022-04-02 0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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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本文在現有文獻的基礎上,提出了“制度與金融發展”這一新的理論命題,并利用跨國截面數據系統地檢驗了該理論。從國際經驗來看,產權結構、法律制度和金融利益集團力量都對金融發展有顯著的影響。本文的結論是:只有進一步完善產權、法律以及信用等制度才能推動中國金融進一步發展。
[關鍵詞]金融發展;制度;改革
Abstract:Thispaperproposesanewtheoryframeworkof“institutionalarrangementsandfinancialdevelopment”onthebaseoftheexistingliterature.Itusescross-countrydatatoanalysestherelationshipbetweenfinancialdevelopmentandtheinstitutions.Theinternationalempiricalresultsindicatethatlegalsystems,governmentownershipandpowerofinterestgrouphavesignificanteffectonfinancialdevelopment.Theconclusionofthepaperisthatimprovingpropertyrights,legalandcreditinstitutionsarecriticaltothefinancialdevelopmentinfutureinChina.
Keywords:financialdevelopment;institution;reform
金融在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但現有的文獻并沒有系統地檢驗各種制度因素在金融發展中的作用,特別是沒有深入地解釋制度因素與中國金融發展的關系。本文將在現有文獻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制度安排與金融發展這一新的理論命題,并利用跨國的截面數據首次系統地檢驗兩者之間的關系,同時在此基礎上深入探討制度因素在中國金融發展中的作用。
一、金融發展中的制度因素:理論框架
現有的金融發展理論主要探討金融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但是深一層的問題是:為什么有的國家形成了有利于經濟發展的金融體系,而有的國家則沒有?雖然近年來有的經濟學家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討,但是,這些觀點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理論框架。本文在總結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提出了制度安排與金融發展這一新的理論命題,認為金融發展不應僅僅只是金融資產不斷積累和豐富的過程,更應該是建立合理的制度,實現金融資源合理配置的過程。在實踐中,影響一國金融發展的制度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產權制度
產權制度在金融發展中的作用很早就受到了經濟學家的重視。如Gerschenkron(1962)[1]通過對19世紀90年代俄國發展的研究,認為政府通過擁有銀行可以迅速積聚儲蓄以促進一國戰略行業的發展,從而有利于快速的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但是近年來人們一直都持批評態度,認為政府控制銀行更主要的是出于政治目的,而不是為了促進社會發展。LaPorta、Lopez-de-Silanes和Shleifer(2002)[2](265-301)對92個國家的樣本數據進行實證研究發現,政府在銀行中擁有的產權比重越大,則金融效率就越差,經濟發展就越落后。Johnson、McMillan和Woodruff(2002)[3](56-1335)則進一步提出了產權與金融這一理論命題。他們在對經濟轉軌國家進行實證分析后指出,在產權容易受到侵犯或沒有得到有效保護的情況下,不僅企業家不愿投資,而且也不愿進行外源融資,這就會嚴重阻礙金融業的發展。他們由此提出,明晰、安全的產權制度是金融發展的前提。
(二)法律制度
LLSV等人認為,要實現一國金融的發展,關鍵就在于要建立一個良好的法律體系,以有效地保護投資者的權利。大量研究表明,一國的法律制度越完善,對投資者的法律保護越充分有效,則企業的市場價值將更大、分配的股利將更多、流動性更高以及所有權將更加分散;企業的融資障礙將更小,整個社會的融資成本將越低;金融市場及金融機構將越發達、越有效率以及市場價值越高,從而金融體系也就越有效。[4]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有的經濟學家甚至還提出應該以法律制度為基礎來劃分金融體系的觀點。他們認為,以銀行為主導或以金融市場為主導這兩種類型來劃分金融體系并不全面,而用投資者權利的法律保護程度不同來劃分金融體系能夠更好地解釋國別之間金融發展水平的差異。他們還指出,以什么樣的法律制度為基礎來構建金融體系,對于一國的長期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三)監管制度
在現實中,政府對金融的監管程度直接影響到一國的金融發展。Stigler(1971)[5](3-24)等人認為,由于市場存在著信息不對稱以及不完全競爭等問題,因而,只有政府對金融進行嚴格的監管,才能夠克服市場不完善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從而提高金融效率并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但是政府對金融機構的過多管制會創造尋租機會,并往往會被少數既得利益集團所利用,從而會破壞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6]這就不利于金融的長期發展。因此,金融監管中市場失靈與政府失敗同時存在,要求人們在兩者之間進行權衡以達到社會福利最大化。[7](398-403)近年來,金融監管的私人執行作為一種金融監管的權衡戰略開始受到人們的重視,[8]它主要是通過政府制定成文法規,然后通過私人執行的方式來實施這些規則,從而消除金融監管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四)政治制度
拉詹和津加萊斯(2004)[9]認為,利益集團的力量是影響一國金融發展的重要因素。他們研究發現,金融發展往往會受到既得利益集團的影響,特別是在經濟衰退的時候,既得利益集團常常利用貧困人群對自由市場的反對來抵制金融的創新和發展,利益集團理論能夠很好地解釋金融發展歷史中的逆轉。因此,他們認為必須削弱利益集團反對市場的積極性和影響政府的能力,在實踐中,技術創新、擴大開放和增強競爭則是削弱既得利益者力量的有力工具。有的經濟學家進一步研究還提出,一個分權、開放、競爭的政治結構比一個集權的政治結構更有利于削弱利益集團的影響,從而更有利于金融的長期發展。[10]
(五)社會文化
近年來,許多經濟學家開始注意到非正式制度安排如文化、信用以及道德等私人秩序在金融發展中的作用。Stulz和Williamson(2003)[11]的研究發現,一國的主要宗教信仰對債權人權利保護程度有著關鍵的影響。Guiso、Sapienza和Zingales(2000)[12](526-556)具體分析了信用與金融發展之間的關系,他們的經驗研究表明,在市場主體之間存在高信任度的地區,企業更容易獲得信貸,金融發展水平較高。Allen、Qian和Qian(2002)[13]的研究發現,在中國,社會關系在經濟活動中十分重要,良好的社會關系對于減輕企業的融資障礙以及促進金融的發展有著不容忽視的作用。
二、制度因素與金融發展:國際經驗
(一)數據與變量
我們所使用的數據主要來自于世界銀行的發展指標數據庫、金融監管數據庫以及Freedomhouse等數據庫,下面我們將定義有關變量如下:(1)金融發展水平。我們使用國內私人部門信貸占GDP的比例來表示,它是用來衡量金融發展水平一個有效指標,并且它與經濟發展有著顯著的相關關系。(2)產權制度。我們使用國家在銀行中的產權來衡量,它等于一個國家銀行中政府股權達到50%以上的銀行資產份額。同時,我們還定義了一個國家銀行中外資銀行所占的資產份額。(3)法律制度。它主要由以下兩個指標構成:一是債權人權利法律保護指數(CRED),數值從0到4,數值越高,說明對債權人權利保護越好;二是法律的執行質量,我們使用產權指數來衡量(PROP),數值從1到5,數值越高,說明司法體系的效率越高。(4)監管制度。我們使用兩個指標來衡量:一是政府直接監管的力度,它包括政府監管的先決條件、事先監管要求、日常監管和事后監管,數值越高,說明一國政府直接監管的權力越大;二是政府授權非政府機構監管銀行的力度,數值越高,說明私人監管的積極性越大。(5)政治制度。一般來說,一國的銀行集中度越高,說明金融利益集團的力量越大(陸磊,2000)。因此我們使用銀行集中度來表示一國金融利益集團的力量。同時,我們還定義了其他兩個變量:一是政治權利指數來綜合衡量一個國家政治體系的開放和競爭水平,數據從1到7,數值越高,說明一個國家的政治權利越大;二是開放水平,我們使用一國貿易總額占GDP的比例來衡量。(6)社會規范。我們使用一國的宗教信仰來表示。文中的數據為一國人口中新教教徒的比重。
同時,我們還控制了其他兩個變量:一是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我們使用人均GDP來表示;二是地理稟賦,我們使用緯度的絕對值來表示一國地理稟賦的總體情況。
(二)實證檢驗結果
在表1中我們分別給出有關變量的回歸分析結果,總結發現如下:(1)政府直接擁有銀行產權的比例越大,則金融發展水平越差,金融效率越低。(2)高效率的法律制度有助于促進金融的發展。在模型中我們可以發現,CRED和PROP的系數均為正數,并且結果顯著。(3)監管制度對金融發展并沒有顯著的影響。在模型中我們可以發現,GREG和PRRG的系數都不顯著。一個可能的解釋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銀行監管制度發生了劇烈變化,而銀行監管數據收集時間是1998—2000年,從而影響監管制度指標與金融發展之間回歸的準確性。(4)強大金融利益集團的存在不利于促進金融的發展。在模型中,INTE的系數為負數,并且結果顯著,這說明金融利益集團的力量越大,則金融市場的壟斷性越強,金融創新的動力越小,因而金融發展的水平就越低。(5)文化傳統對金融發展沒有顯著的影響。此外,在模型中我們還發現,經濟發展水平和地理環境都對金融發展有著顯著的作用。
三、制度與金融發展理論及中國金融的未來發展
上面的計量分析結果充分證明,制度因素在金融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結合以上的計量分析結果及中國的現實,本文認為,要實現中國金融業的健康、持續發展,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進一步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的產權改革
雖然目前中國的國有商業銀行紛紛進行股份制改革,但仍存在著因“產權不清”①的國有股占絕大比重而導致的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不良貸款比例較高、融資結構失調等問題。雖然我國政府從1998年以來不斷花費巨資來拯救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見表2),但實際上很多政策無功而返,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經剝離后仍然進一步上升就是對此的最好證明。②大量的實證研究結果也表明,在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金融系統中,不僅不利于硬化對國有企業的市場約束,[14](1-31)而且也不利于實現資本的合理流動及有效配置,[15]從而會嚴重地影響金融的健康發展及經濟效率的不斷提高。因此,只有徹底地進行國有商業銀行的產權改革,以使商業銀行建立真正的公司治理結構,才能為中國金融業的健康蓬勃發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
(二)切實加強對投資者權利的法律保護
根據Allen等的研究,雖然從法律條文來看,中國在對投資者權利的法律保護程度上是非常高,但是在法律的執行質量上,中國不僅低于各個法系的平均水平,就是與主要新興市場國家相比,也基本上是最低的。而根據Pistor、Raiser和Geifer(2000)[16](325-368)的研究,在轉軌國家,法律的執行效率相對于法律條文規定來說,對金融的發展更加重要。因此改善法律制度特別是改善法律的執行質量對于促進中國金融的發展是極為重要的。
(三)降低政府的金融監管權力,增強金融監管的獨立性
在銀行監管中,中國存在對政府擁有銀行產權的過度依賴,并且金融監管機構的獨立性也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7]因此,要加快金融的發展,必須逐步降低政府的監管權力,加強私人監督的能力,努力提高金融監管機構的獨立性。
(四)努力削弱金融利益集團對中國金融發展的負面影響
在中國,當前的金融機構體系呈現由少數機構壟斷的特點,具備形成獨立利益集團的條件,[18]因此建立競爭性的銀行結構將有利于銀行業的健康發展。由于中國還沒有真正成立民營銀行,雖然外資銀行在我國金融領域廣泛參股,但是參股的比例還比較小,不能充分發揮外資銀行競爭者的作用,因此,鼓勵民營銀行的發展以及擴大外資銀行的持股比例,將有利于促進我國金融的進一步發展。
(五)努力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及信用意識,以形成良好的社會規范
當前中國的金融發展中存在著嚴重的“信用缺失”問題,并已成為阻礙中國金融及經濟發展的一大隱患,它不僅大大加大了金融交易的成本,還增加了金融交易的風險,因此構建良好的信用環境及信用意識對于我國金融的進一步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四、結論和政策含義
本文在現有文獻的基礎上,提出了制度安排與金融發展這一新的理論命題,并利用跨國的截面數據系統地檢驗了該理論,從國際經驗來看,產權結構、法律制度和金融利益集團力量都對金融發展有顯著影響。本文的結論是:只有進一步推進中國國有商業銀行的產權改革,加強對投資者利益的法律保護,提高金融監管的獨立性,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才能為中國金融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實現中國金融業的持續有效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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