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的思考3篇
時間:2022-05-04 0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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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通過市場引導和政策扶植,黑龍江省培育和發展了一批規模較大、起點較高、輻射面較廣、牽動力較強的龍頭企業。在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下,目前已形成了對水稻、大豆和玉米等主導農作物的產供銷的一體化經營模式,同時建立了一些大型生產和加工基地。通過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的品牌整合,提高了黑龍江省的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加快了黑龍江省農業產業化的開發進程。黑龍江省農業發展銀行積極組織各分支行對全省農業產業化企業進行摸底調查,并對農業龍頭企業進行資格認定,對通過資格鑒定的企業發放貸款,支持企業規模的擴大和發展。黑龍江省農村信用社積極與畜牧部門合作,大力支持農副產品加工業和養殖業龍頭企業的發展。黑龍江省農業銀行對一些重點企業在信貸需求上給予了優先保障。國家開發銀行黑龍江省分行以及各股份制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投入也在逐年增加。
二、黑龍江省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經濟發展滯后,金融生存空間小
農村經濟發展相對比較滯后,2011年農林牧漁業完成總產值1300億元,僅為全省GDP的十分之一。產業結構有待繼續完善,支柱產業和主導產業帶動性不強,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不足,農業龍頭企業的數量相對不多,缺乏一定帶動效應,農村企業由于效益低下、經營管理不規范,在市場經濟中缺乏競爭力。
2.農村金融支持體系功能不健全,信貸資金不足
商業性銀行為追求利益最大化逐漸把業務從農村轉向城市,除中國農業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外,商業性銀行很少在農村地區發放貸款,那些需要大量資金的農業產業化企業舉步維艱。申請和審批周期比較長,影響了企業資金需求的時效性。農業發展銀行業務主要是將大部分信貸資金用于農產品收購方面,業務范圍單一。雖然農業發展銀行已開始對龍頭企業發放商業性貸款,但受到規模和額度限制,對需要大量信貸資金支持的農業產業化企業來說,支持力度仍非常有限。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有限,40%左右的資金來自人民銀行再貸款,對發展潛力巨大的農村市場只能說是杯水車薪。
3.農業產業融資的內在弱質性
大多數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幾乎沒有簽訂任何農產品收購協議,農戶與企業間沒有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經營機制,使企業難找到穩定的原料來源,區域內也難形成穩定的、具有一定規模的生產基地,影響了信貸資金的統籌安排。一些龍頭企業依然是做傳統農產品的產、供、銷,缺乏一定的研發和創新能力,不能通過深加工來提高農產品附加值。農業龍頭企業普遍存在著整體實力不強,管理結構混亂的現象。一些企業自身規模小,資金匱乏、信譽不高,缺乏一定的抵抗風險的能力。金融信貸部門不可能將資金投放到這些尚未形成長期信用基礎、信用地位不穩固的企業,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信貸投入。
4.農業保險機制不健全,覆蓋面較窄
因農業風險具有大面積同時發生,災害損失大等特點,決定了農業保險成本高,有的地方甚至停辦了農業保險業務。黑龍江省農業保險業務也以高于21%的速度逐年萎縮。由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規的規范,農業保險得不到一定的發展,農業保險回報率低,讓已經實行商業化經營的保險公司都不愿意開辦農業保險,而已存在的農業保險業務也逐漸退出該領域,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機構對農業、農村企業風險程度的評估,從而加劇了農村金融供給緊張狀況。農業保險的缺失影響了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的積極性。
三、黑龍江省金融支持農業產業化的建議
1.優化農村金融環境,開放農村金融市場
為吸收更多信貸資金,得到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應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努力對農業產業化中的企業進行引導,督促其不斷增強誠信意識,通過信用建設,改善銀企關系。政府和職能部門要加大維護金融債權力度,嚴厲制裁金融欺詐行為,進一步規范破產行為和清償程序,嚴厲遏制以破產的方式逃避銀行的債務追究的行為,為金融的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環境??梢試L試建立農業產業化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產業化合作經濟組織在貸款中充當中介角色,當企業和農戶需要資金時,由合作經濟組織出面申請貸款,當貸款不能及時歸還,由合作經濟組織負責追繳,這樣降低了金融機構與企業和農戶之間信息不對稱程度,避免了銀行因此原因拒絕放貸,不僅解決了企業資金的問題,還有效地促進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農業產業化合作經濟組織代替銀行發放和回收貸款,也可降低銀行貸款成本。
2.多渠道籌集資金,規范農村金融供給
農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兩頭分別連基地和市場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發展,重點支持工廠化、規模化的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對一些季節性較強的企業,可給予特別授信,配置短期信貸規模。郵政儲蓄銀行要大膽創新,可嘗試辦理小額貸款業務和提供包括農民住房貸款業務、助學貸款和消費貸款在內的多元化金融服務。繼續發揮農業發展銀行對糧油收購、調銷和儲備業務的信貸支持力度,為農戶和企業提供市場信息服務和指導,增強他們駕馭市場的能力,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解決糧棉油加工類企業的融資問題。國家開發銀行對農村經濟的支持還有較大的拓展空間,應加強對縣域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進出口銀行要大力支持農產品出口創匯,運用信用手段,支持涉農企業走出去。農村信用社要堅持立足于農村,憑借自身實力牢牢占據農村金融市場的主導地位。對民間金融的存在和發展應采取寬容態度,逐步將農村非正規金融納入金融監管范疇。
3.構建社會化服務支撐體系,深化農業產業化經營
加大對農產品批發市場支持力度,農產品批發市場、有機肥交易市場、種苗專業市場、農機具租賃市場等市場的建立,有助于完善農村市場體系和功能。鼓勵優勢企業通過產權交易和資產重組實現企業規模的擴張,壯大企業規模,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成立農業產業化投資基金,投資市場潛力大的農業產業化項目,農業產業化投資基金可由一些大型龍頭企業和非金融機構共同出資設立。加強企業制度建設,進一步深化龍頭企業產權制度的改革,明晰產權關系,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股份制運作,并通過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發行企業債券、股票。加快發展專業性中介機構,為龍頭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通過收購、兼并、重組等資本市場運作和盤活農業經營性資產提供條件。
4.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制度
政府應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發展農業政策性保險,鼓勵多種運營和發展模式,既要有國家政策性的農業保險公司和互助合作性質的保險組織,又要積極鼓勵現有的商業保險公司開發農業保險業務。大膽引進外資保險公司,它們有著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可幫助我們建立起相對完善的農業保險體系。應把近年來各地方鼓勵、支持和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成熟并有效的經驗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為農業保險業長期有效發展提供一個良好法制氛圍。農業保險立法應建立試驗點并試行,將成功典型加以推廣。對基礎薄弱的農業保險公司國家要給予一系列優惠政策以保證其健康發展。應主動積極地為農業保險提供發展空間和創造支持其發展的有利條件,大力開發能夠滿足農民需要的產品,使得產品種類更加豐富,全面保障農業生產,幫助農民增產增收,這樣才能保證農業產業化經營持續有效的發展。
本文作者:李靜工作單位:哈爾濱金融學院
第二篇
一、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現狀分析
2004年后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特別強調金融對農村經濟的支持,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初步形成了適應“三農”發展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除了商業銀行以外,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也有保險、證券機構,還有其他一些民間小額貸款機構、擔保機構等等。從金融體系來說,金融機構種類已較齊全,能夠支持農村經濟持續高速發展,但是,在農村金融生態發展等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第一,農村基礎設施投入不足,制約整個農村金融生態建設。由于我國多年來優先發展工業,農村基礎設施嚴重不足,農業用水缺口相當嚴重。國家對水利等基礎設施的欠賬太多,長期投入不足。加之縣域地方財政大都是“吃飯財政”(即地方財政僅能滿足支付工資),部分縣級財政甚至拖欠工資,很少有財力投入農業水利建設。現存的很多水利設施大部分都是上世紀50到70年代靠發動群眾大會戰興建的,且多數已成為病險水庫。改革開放30年來,國家也曾集中巨大財力投入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先后建成三峽大壩、黃河小浪底水庫等重點工程,但對農業、農村發展需要的基礎水利設施卻投入不足,僅是在原有設施上修修補補。由于水利等基礎設施投入不足,我國農民長期“靠天收”,農民收入沒有保障,缺乏資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同時,由于收入“靠天收”的不穩定性,也使得農民的信用記錄受到影響,獲得貸款支持的可能性降低,形成惡性循環,導致金融生態惡化。第二,農業的弱質性決定金融資源配置的不匹配和不均衡。農業是弱勢產業,投資周期長、見效慢,國家和地方政府都把資金重點投資在工業項目。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三性(盈利性、安全性、流動性)決定了金融資源配置偏好盈利穩定、收益率高的企業融資,農村金融資金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農村資金需求呈現出多元化趨勢。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農村道路及住房改造、水利建設等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需要大量中長期資金;同時,隨著特色農業及特色養殖業的不斷發展,農業產業化對信貸的需求迅猛增加;此外,在發展農村商品流通市場和壯大縣域工業企業等方面,也離不開資金的支持。另一方面,農村資金供給卻存在諸多約束。一是農村金融機構數量非常有限。國有銀行在改革中大大壓縮和撤銷農村甚至縣域網點。農村信用社經營困難,農業發展銀行功能弱化,郵政儲蓄成為“抽水機”……,在一些經濟落后地區正規金融服務一度幾近真空。盡管近幾年農村金融有較大發展,網點增多,但金融服務總體還是不夠,農村金融機構還不是特別完備,網點分布不盡合理。二是農村金融工具單一,農村金融產品限于傳統的存、放、匯業務。個人理財、信托、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新業務大多沒有。三是農村資金供給的短期性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長期性資金需求存在矛盾。第三,農民收入來源單一且地域分散導致金融風險大,市場發展緩慢。和城市金融比,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偏高,在農村地區經營金融業,面臨著更大的風險。農村金融市場不盡完善,農村征信系統不健全,資金供應方和資金需求方彼此之間信息不對稱,導致農村的金融服務成本高:一是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占比高,貸款現金收回率低;二是擔保機構不健全,擔保資金規模小;三是縣域企業普遍規模小,技術含量低,達不到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支持條件;四是信貸中介機構收費過高;五是農村信用社由于不良貸款占比過高,歷史包袱沉重,雖經近年來各種政策的大力扶持,但實際上可用資金不多,滿足不了農村日益增長的貸款需求。
二、“公司+信用社+農戶”訂單農業貸款金融支農模式探索
(一)“公司+信用社+農戶”訂單農業貸款金融支農模式產生的背景作為一種重要的農業產業化組織形式,訂單農業在某市興起的時間不長,但已在蔗糖、稻谷、蔬菜、藥材等作物中得到了積極推廣。以甘蔗種植為例,某市糖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糖業公司)是當地經營蔗糖生產的龍頭企業,針對食糖市場供應緊張、價格上揚的利好趨勢,適時推出與農戶合作的經營模式,與訂單農戶簽訂農產品收購協議,提供各種優惠措施如技術指導、土地出租、提高收購價等,有力地刺激了訂單農戶的生產。目前,甘蔗種植遍布該市重點鎮、城區及兩個縣,種植面積達2萬多畝,首年種植每畝利潤387元,第二年增至587元左右,吸引了250多戶農戶參與訂單生產。為了解決甘蔗種植規模擴大與榨季流動資金不足的矛盾,糖業公司尋求與農信社合作,通過訂單農業貸款方式扶植農戶,計劃為1000萬元貸款金額提供信用及保證金擔保??捎^的合作前景不僅為該市甘蔗種植業提供了良好的發展機遇,也為當地農信社支持新農村建設、創新信貸支農方式提供了有效的切入點。
(二)“公司+信用社+農戶”訂單農業貸款金融支農模式的運作特點
1.由公司提供擔保。資金短缺問題是限制農戶參與訂單農業生產或擴大生產規模的最大因素,在這種情況下,龍頭企業基于自身利益考慮往往會主動為農戶貸款提供擔保,以培植大農戶、降低生產成本,在某市甘蔗種植個案中也是如此。糖業公司為訂單農戶提供擔保的前提是糖業公司必須與農戶簽訂種植收購保底協議和租地合同,才能向農信社提出合作申請。由糖業公司提供的全額擔保中,以訂單農業貸款發放額的10%作為保證金,保證金設立專戶管理。雖然由糖業公司提供的擔保基本是以其信用作為保證的,農信社發放訂單農業貸款有一定的風險,但綜合考慮企業的經營獲利情況、種植作物的抗風險性、產品的市場前景等利好因素,合作切實可行。2.封閉式貸款管理。首先,農信社為甘蔗種植農戶開設借款專戶,農戶所貸的甘蔗款通過該專戶轉入糖業公司的結算資金專戶。其次,當糖業公司租地,購買種苗、肥料、機耕等需要用款時,由其提出資金使用計劃,并按月向農信社報送各農戶簽名領取生產資料的領料單,交由農信社核實用款進度和金額(實際上是糖業公司用農戶的貸款資金代農戶購買種苗、肥料和其他)。最后,對于糖業公司支付給農戶的收購貨款,農信社從糖業公司的結算資金專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后,將余款支付給農戶,如圖1所示??梢姡俗詈蟮闹Ц督Y算環節,整個貸款資金使用過程都由農信社通過賬戶資金劃撥完成,避免了多次現金支取的混亂。圖1訂單農業貸款管理流程圖3.嚴格??顚S谩榱吮WC農戶通過糖業公司擔保而獲得的專項貸款??钣糜谠摴局付ǖ挠唵无r戶種植甘蔗的資金需要,農信社從嚴格準入標準、規范審貸行為和加強貸后監督等方面來嚴格專款專用。從準入標準來說,規定開展訂單農業貸款的種植戶種植面積必須在5畝以上;由公司提供種植種苗的,信用社按500元/畝的標準發放貸款,無須公司提供種苗種植的,按400元/畝發放貸款;同時,規定單個農戶最高貸款額為15萬元。從貸前審查來說,農信社接受訂單農戶的貸款申請時,重點核實訂單農業購銷合同的真實性,以及合同中涉及的種植數量、金額、市場價格等。從貸后監督來說,農信社指定專人負責向訂單農戶了解和掌握貸款使用及生產情況,密切監控賬戶資金的動態,若發現轉移貸款用途的,責成貸款農戶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報告擔保企業。4.公司、農信社和農戶三方職責分明。在“公司+農信社+農戶”訂單農業貸款合作模式中,訂單農戶負責生產糖業企業所需要的甘蔗及歸還農信社貸款本息;糖業企業負責收購訂單農戶的甘蔗、貨款結算及為訂單農業貸款提供擔保;農信社負責供應貸款及扣收訂單農戶結欠的貸款本息。糖業企業和農戶簽訂的《甘蔗種植及收購合同書》對雙方履行合約起主要約束作用,如果農戶違約,對農信社來說,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債權,糖業企業作為第二還款來源將負連帶擔保責任;如果企業違約,也有10%的擔保保證金留在賬戶上,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訂單農業貸款的信貸風險,三方關系見圖2。
(三)“公司+信用社+農戶”訂單農業貸款金融支農模式的主要成效
1.緩解企業生產性資金不足,幫助其走集約化、規?;洜I之路。個案中的糖業企業,是某地區唯一一家榨糖企業,自2004年成立起,已投入自有資金近5000多萬元(見表1),由于尚未達到規?;a,2005、2006兩年盈利合計僅為691萬元,資金周轉較為困難,制約了經營規模的進一步擴大。通過與農信社合作,用農貸方式扶植農戶,減少了企業在購買原材料、租借土地等方面支出,有效緩解了企業生產性流動資金的不足。隨著訂單貸款規模的不斷增加,企業得以扶植更多農戶參與訂單生產,通過土地租賃方式將農戶零星、分散的土地集中起來再與蔗農簽訂承包合同進行統一耕種和管理,促進了蔗糖生產集約化、規?;洜I,為企業形成穩定的原材料供應鏈。目前,甘蔗收購范圍已經走出了所在市縣,甘蔗種植面積從零開始已經擴展到2萬多畝。2.解決了農戶生產資料資金不足帶來的困擾,增加農民收入。實踐證明,訂單農業貸款使生產資金不足的農戶得以參與訂單生產,按照市場需求來安排組織生產,拉近了農產品生產與市場的距離,減少了生產的盲目性和價格的波動性,產銷雙方形成經濟共同體,有利于農民收入的增加。例如2010年,某市單個農民人均年收入為4000多元,扣除生活費、預防性開支后,10畝需12000元的種蔗前期費用對于農戶來說負擔相當之重。2011年通過訂單農業貸款,很好地解決了農戶種植甘蔗從種苗、施肥、農藥到收成后的斬收費用等全部開支,農戶只需要出動家庭勞動力,在糖業公司農技人員的指導下種植甘蔗就有收成,極大地促進了該地區農戶種植甘蔗的積極性,增加了農戶的收入,據2012年末數據估算,全市甘蔗種植戶僅訂單種植一項戶均增收達3870元,相當于當地農民人均年收入。3.幫助農信社拓寬富余資金出路,實現政策性與效益性的“雙豐收”。就信貸支農的政策性來說,到2012年末某市農信社各項存款余額76.98億元,各項貸款余額44.72億元,存差資金為32.26億元,出現大量富余資金,在貸款特別是在農戶貸款增長較慢的情況下(見表2),農信社只有將富余資金上存省聯社或存放在商業銀行。通過發放訂單農業貸款,使農信社實現了“選準一個項目,輻射一方農民,形成一種產業優勢”的信貸支農原則,既促進了當地甘蔗種植業、糖業的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又拓寬了富余資金出路。就信貸支農的安全性、效益性來說,目前,某市參與甘蔗種植“公司+農信社+農戶”訂單農業貸款的有兩家農信社,在2011年跨2012年榨季里已發放一年期訂單農業貸款80筆,金額748.5萬元。榨季結束后,所有貸款本息已全額收回,共為兩家農信社帶來70.5萬元的利息收入,這為下一榨季三方擴大合作奠定了基礎。4.對其他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戶起到示范帶動作用。某市是農業大市,近年來農業產業化和龍頭企業發展迅猛,如該市轄內地區的27家農業龍頭企業,年產值7.99億元,占全市農業總產值的12.95%,帶動了本地區15萬戶農戶,企業與農戶聯結種養面積達到8萬多畝,戶均增收1600多元,上述企業和農戶均是近年發展起來的,對資金需求旺盛。其中,某市綠色工業有限公司(國家級農業扶貧龍頭企業、該市農業龍頭企業)就是靠農信社抵押貸款350萬元逐步發展起來的,“綠葉”牌已成為中國的著名品牌,2012年實現產值3038萬元,利潤400多萬元,并帶動2000多戶農民種植南藥,戶均增收1.5萬元,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企業正在擴大南藥生產規模,對訂單農業貸款有需求,公司之前也嘗試向信用社申請過訂單農業貸款,由于當時訂單農業貸款沒有推行而沒能得到貸款,現在公司正積極向信用社再次申請訂單貸款以滿足資金需求,農業訂單貸款對其他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戶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本文作者:王冬吾工作單位:廣州工程技術職業學院
第三篇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亟需金融支持
20世紀70年代末期,率先從農村自發開始的土地承包經營責任制改革,打破了集體所有制的束縛,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生產經營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生產的快速發展。三十多年后,過去能極大提高生產效率的一家一戶的小農生產方式,又成為了束縛農業生產力提高的桎梏,制約了我國農業發展跨入規?;?、高科技化的現代農業時代。新世紀以來風起云涌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實現從小農經濟向現代農業轉變的較好發展方式。200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實施。自此,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步入快速發展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成效顯著。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不斷增加。截至2012年末,全國依法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68.9萬戶,比2011年增加16.7萬戶,增長32.1%。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資本實力不斷增強。截至2012年末,全國依法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出資總額1.1萬億元,比2011年末增加0.4萬億元左右,增長52.1%。三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穩步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越來越重視內部管理制度建設,依法辦社、依章辦事的意識不斷提升。目前,越來越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了財務會計制度、成員賬戶制度、分配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然而,我們農村金融系統卻仍然采用以支持小農經濟為主的服務模式,金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支持明顯滯后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發展,這難以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要求。
二、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缺乏有效的擔保抵押物。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主要由農民組成,主要從事以手工勞動為主的養殖、種植、農副產品加工等農業生產活動,機器、設備以及廠房等固定資產較少。另外,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主要以鄉鄰為主,組織較為松散,通常沒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辦公及營業場所等大部分為租借。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提供給金融機構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往往只有原材料、農產品、宅基地、住宅以及承包土地經營權、收益權等,而這些抵押物很難獲得金融機構的認同或者認同度較低。而且,目前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商業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的放貸行為更加市場化,放貸的管理程序更加規范,對貸款抵押擔保物也更加重視。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沒有有效的抵押物,因而難以獲得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這也是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最為重要的制約因素。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與一般企業相比,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市場準入和市場監管要求更寬,由此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運作存在眾多不規范的地方。比如,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實際章程不明確,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賬目不清晰或不公開,產權不明晰,這些不規范因素容易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難以達到金融機構放貸的基本要求。另外,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由龍頭企業或致富能人牽頭組建,這些企業或個人往往在當地擁有較多的社會資源或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加上合作社的股權高度集中而小股東股權過于分散,由此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決策程序不公開、不透明。事實上,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決策機制流于形式,合作社的重大事項決定權往往由少數人掌握,合作社的經濟行為成為少數人行為,普通社員參與程度不高。這些因素都將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權責不明確,尤其是成員對合作社債務分擔責任不能明確,很多成員并不愿意承擔貸款風險責任,使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放貸更為謹慎,這也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原因。
(三)信貸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尚未真正建立。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范圍主要以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以及銷售為主,容易受到季節性因素影響,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活動抗自然災害風險和市場風險能力弱。因此,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難的問題必須要有一套貸款風險分擔機制來加以保障。盡管近年來我國在農業貸款信貸風險分擔機制和補償機制設立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總的來說還是比較欠缺。一方面,財政稅收優惠政策未能有效地參與信貸風險補償機制。除農村信用社之外,大部分金融機構的涉農業務目前尚難以得到財政稅收方面的政策優惠,涉農貸款擔?;鸬却蠖嘁彩潜囆健R虼耍鹑跈C構承擔了涉農貸款的信貸風險,導致金融機構向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涉農貸款的積極性不高。另一方面,農業保險發展尚不能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由于農業生產活動的風險高,費率厘定標準難以統一且成本較高,保險公司對農業保險承保的積極性不高。另外,由于農業保險的保險費率高,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投保農業保險的意愿不強,由此導致農業保險的深度和廣度都不夠。因此,金融機構向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支持的意愿不強。
(四)金融機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松散,其成員大部分沒有在金融機構借款的記錄,導致金融機構難以掌握成員的信用狀況。金融機構獲取信息來源主要是各貸款戶,信息來源單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生產銷售情況、財務情況、成本情況、利潤情況以及經營風險情況等難以全面掌握,信用信息采集不夠全面。由于缺乏有效的監控手段,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授信意愿不強。
三、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建議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實現農村規?;洜I的一種好方式,實現農業現代化的一種好途徑,金融機構應該支持其發展。在支持其發展的過程中,金融機構要考慮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殊性,采用實用的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為合作社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加強自身規范發展。打鐵還需自身硬,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還需要注重自身的規范發展。地方政府在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同時,不僅要注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數量增長,還要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質量提高,尤其是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準入門檻、經營監管等方面嚴格把關,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從成立之初就成為依法合規、運作規范的經營主體。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始終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作為加強自身規范發展的工作重點,不斷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提升民主決策的透明性,明晰各成員的權與責。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要積極尋求多途徑的資金支持。一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可成立資金互助合作社,調劑社員之間資金余缺。國家政策允許農村組建資金互助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可通過組建資金互助合作社,把社員分散的閑置資金集中起來,調劑給那些急需資金的社員。這樣,可以讓合作社社員更全面、更緊密地合作,不僅在生產經營上合作,還可以在信用上合作。另一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社要走自強之路,多渠道籌集資金。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僅要尋求金融機構的支持,更要不斷實現盈利、充實資本金,積累共同資產,壯大自身實力。還可以從社會引進資金,如讓企業、個人入股,廣開融資渠道。
(三)金融機構要強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金融服務意識?!掇r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實施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帶來了難得的歷史機遇。農民專業合作社既然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新潮流,金融機構就要全力支持,全面支持。如不僅給予融資支持,還要提供支付結算方面的支持,甚至提供信息咨詢服務。金融機構要把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金融創新的突破口和切入點,樹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的意識,真心實意地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
(四)金融機構要創新推出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特點的信貸產品。要針對合作社共同資產少、社員抵押品少、擔保渠道少、融資期限長的特點,設計出合適的信貸產品。一是可采用聯合擔保方式,發放大額農貸。可利用現行不需要抵押品的小額農貸,采取讓多個社員聯合為一家社員擔保的方式,對一家社員發放大額農貸,滿足單個社員的大額資金需求。二是可以土地、水面、林權等質押,發放權利質押貸款。三是可以根據單個社員的信用狀況,發放信用貸款。合作社社員都有家庭資產,都有一定的信用記錄,金融機構可以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根據單個社員個人或家庭信用狀況,發放信用貸款,解決社員因缺乏抵押品而無法貸款的問題。
本文作者:鄧任菲工作單位:中山大學人文科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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