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政策視角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時間:2022-08-28 0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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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中國的國情需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諧社會的實質是以人為本,實現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相處,實現經濟和人的全面發展。財政政策作為調節社會分配關系、促進公正與公平的物質基礎和重要工具,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應該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調整財政改革的政策取向。
[關鍵詞]財政政策;和諧社會;構建;政策取向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確定為“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并按照構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就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認真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出了具體部署。這是黨中央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基于對國情、民情的深刻洞察而作出的重大部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質是以人為本,實現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相處,實現經濟和人的全面發展。財政政策作為調節社會分配關系、促進公正與公平的物質基礎和重要工具,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財政資源配置不合理是社會不和諧的重要因素
黨的十六大提出:“我們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1].十六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首次完整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解決發展中出現的各種不協調、不和諧的問題。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黨領導全國人民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實現了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但社會發展中的不協調、不和諧問題仍然存在,當前影響我國社會和諧發展的諸多因素中最突出的:
1、社會發展相對滯后,公共資源分布不均衡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經濟高速發展,GDP總量增長了10倍,平均發展速度為9.4%,是世界上發展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但與此同時,我國的社會發展相對滯后,公共資源的分布極不平衡。比如,社會保險只在城市實行,衛生醫療主要集中在城鎮,廣大鄉村則缺醫少藥;教育資源多集中在一些大中城市,受教育不平等問題越來越大;網絡通訊布局有限,偏遠山村甚至沒有電話和電視;社會應急保障能力很弱,像傳染病的擴散、洪災的侵擾、礦難的發生、食品醫藥事故等等,都能反映出社會保障協調能力差,公共資源分布不均衡的問題。社會發展的滯后,已經嚴重制約了經濟的健康發展。
2、經濟發展不均衡,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很大,分配不公矛盾凸顯
從城鄉收入來看,上個世紀80年代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城鄉收入差距縮小到1∶1.8,90年代就擴大到1∶2.5,而到了2003年,城鄉差距已經擴大到1∶3.2,超過了3倍。如果將城鄉居民收入的計算方式、稅賦負擔、社會保障、基礎設施等因素綜合考慮,城鄉差距就遠不是3倍,而可能會有6倍以上[2].從地區差距來看,盡管相繼實施了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等戰略,但是東中西部的相對差距仍呈擴大趨勢。國家統計局課題組的研究表明,1980年東部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分別相當于中部的192%和西部的213%,80年代期間差距有所縮小,但進入90年代后差距再次拉大,至2002年,東部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當于中部的232%和西部的247%.
3、“三農問題”已經成為我國經濟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的最大障礙
自1978年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當前我國的農村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發生了深刻變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不容忽視的是,近年來城鄉發展差距持續擴大,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后,農業基礎設施脆弱,生產水平低下,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全社會對農業的關注不斷升溫,“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的呼聲不絕于耳。農民負擔問題、農民失地問題,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連續幾年成為“兩會”代表反映最集中的熱點問題。
當前我國經濟與社會面臨的這一系列不和諧的問題,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客觀原因的,是長期以來諸多矛盾累積的結果。這既與我國處在現代化的特定階段和新舊體制的轉型期有關,又與市場經濟的內在機制相關聯。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國家財政資源在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之間、城鄉之間、區域之間配置不合理。例如,1996-2000年,我國財政對農業的支持總量分別為1083、1267、1826、1709和2209億元,分別占當年農業總產值的4.9%、5.3%、7.4%和8.8%.從2001年到2004年,我國財政用于農業的支出雖有增加,但仍沒有達到《農業法》規定的(國家財政每年對農業總投入的增長幅度應當高于國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的要求,按照相同的口徑,發達國家的支持水平約為30%—50%,發展中國家約為10%—20%[3].這種失衡的財政政策,必然會使農村社會經濟缺乏活力,農民收入陷入低迷。
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需要國家財政大力支持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是一個宏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做出多方面的努力,需要社會各個子系統、各種要素之間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尤其需要國家財政大力支持,充分發揮國家財政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獨特功能。
1、通過國家財政支持,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前提條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旨在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實現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實現這一目標,必須注重發揮財政的調控功能:改革財政體制,從宏觀上控制社會需求,調節社會分配,促進社會協調發展;調整財政政策,合理引導社會資金的流量和流向,推進社會資產重組,實現效率與公平同步、并舉;強化財政監管,通過改善財稅環境,嚴格財稅司法等手段,保護社會各階層群眾的合法權益,使整個社會發展充滿活力、動力和效力;優化資金運用,把財政職能滲透到社會進步中去,尊重客觀規律,促進經濟增長、財政增收,社會和諧發展,增強公共服務功能,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4].
2、利用國家財政力量,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順內部關系
在現行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下,我國個人收入分配格局多元化、多樣化的趨向進一步顯現,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行業之間收入差距、部分社會成員貧富差距持續拉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處理好公平與效率的關系,通過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建立公平的分配機制和激勵機制,形成市場管效率,政府管公平的新格局。一方面通過進一步調整、細化個人所得稅,開征財產稅、社會保障稅等措施,對高所得、高消費、高財產者增加適當的負擔;另一方面通過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慈善等手段,對個人收入較低者給予適當補貼,縮小勞動者之間的差距,緩解社會分配不公的矛盾。
3、運用國家財政手段,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工具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處理好需求的無限性與資源的有限性之間的矛盾,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以增強社會活力,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在這一過程中,財政作為國家參與社會產品分配的經濟活動,客觀上具有優化社會資源配置的職能:可以通過做大財政收入蛋糕,提高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調節社會資源在政府部門和非政府部門之間的分配,真正做到以財政增收促經濟發展,以經濟發展促社會和諧;可以發揮財政政策效應,加大對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行業的投入,建立健全社會和諧發展的長效管理機制,從而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工具。
4、推動國家財政改革,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外部條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以發展求和諧,以改革促和諧,同時也需要以穩定謀和諧。但是在現階段,由于體制、政策、管理等方面的影響,還存在諸多有礙穩定、有礙和諧的因素。國家財政改革作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環節,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過程中,對改革與發展中的波幅能夠起到“減震器”的作用。如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改革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支持力度,通過財稅立法和財政監管來規范和硬化失業保險金的籌措渠道、救濟標準和運用程序,實現經濟平穩過渡。
三、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調整國家財政政策的價值取向
國家財政政策調整的基本價值取向就是彌補市場缺陷。在市場經濟運行中,市場機制發揮著基礎性作用,但也的確存在著市場不完善和功能性缺陷所導致的市場失靈問題。因此需要通過財政政策價值取向的進一步調整來加以彌補。
1、確立適應和諧社會要求的為國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均等發展機會的財政政策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應該是公共財政,而公共財政是提供國民待遇的財政,提供機會均等服務的財政,它通過建立規范的市場體制、完善的社會保障體制,為國民提供公平的發展機會。比如,國家財政通過加大義務教育等公共領域的投入,使國民得到更多的教育機會;通過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為落后地區的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均等的發展機會。而且,由于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競爭的結果可能會出現“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馬太效應。只有國家財政才能給市場競爭中的失敗者提供最基本的社會保障,維持其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從而為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2、建立兼顧經濟社會雙重目標并適度向社會事業發展傾斜的財政政策[5]
發展是硬道理,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關鍵,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石,是解決民生問題最主要的途徑之一。因此,在建設公共財政的進程中,財政政策依然要支持經濟發展。但是,如果經濟發展了而社會事業拖了后腿,民生問題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解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突飛猛進,GDP年均增長超過了9%,財政收入增長了20多倍,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與之對應的是社會事業發展滯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體制改革滯后,管理水平較低,但國家財政投入不足、欠賬較多是一個重要因素。按公共財政的要求調整和完善財政支出結構,扭轉重經濟發展輕社會事業發展的做法,就成了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之策。具體來說,財政應該承擔起提供基本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社會保障、農村的義務教育和促進充分就業的責任和義務,從而促進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3、確立適應和諧社會要求的公正、公平、共享的財政分配政策
分配是財政的基本功能,收入分配政策是財政政策的核心內容之一,合理的收入分配政策也是促進社會和諧和保障民生的政策基礎?,F階段收入分配存在的初次分配不合理、再分配缺乏力度與公平、第三次分配幾乎沒有的格局,導致收入差距擴大,嚴重影響到社會的和諧。因此,國家應盡快確立適應和諧社會要求的公正、公平、共享的財政分配政策。
一是初次分配要兼顧效率和公平,妥善處理勞動者、資本所有者與國家三者分配關系。我國由于人口眾多,勞動力供應趨向于“無窮大”,勞動者在與資本所有者博弈中處于弱勢地位,勞動者收益無法得到保障,致富就更無從談起。因此,要盡快提高勞動者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促使初次分配趨向合理化。政府應盡快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農民、農民工及城市普通工薪者的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調整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徹底打破行業壟斷,使資本所有者、勞動者與國家利益在效率原則下實現合理分配。
二是要強化再分配手段。在再分配中,應該強化政府的調控職能。政府財政在實力不斷擴大的同時,應當持續的、不斷的增強和改善民生問題的投入。同時,要構建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通過社會保障的制度安排,來解決城鄉居民的后顧之憂。因為社會救濟可以避免貧困人口的生存危機,縮小貧富之間的差距;社會保險能夠解決勞動者在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方面的后顧之憂;而各種公共福利事業的發展又能夠確保全體國民分享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在我們國家,當前再分配的力度不夠。所以由初次分配的不公,由于沒有再分配的調節,造成貧富差距的擴大化的現象。
三是通過慈善公益事業實現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就是發展慈善公益事業。它以愛心為基礎,通過高收入階層的自愿捐獻,利用社會的機制來援助低收入階層和不幸者??梢哉f,慈善公益事業是一項道德事業,它的發展需要多從收入分配方面下功夫,包括提高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率、減免利息稅、開征遺產稅等等。通過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就能夠實現在確保經濟發展和效率的同時,讓全體國民能分享到經濟發展的成果。只有這樣,民生問題才能不斷的得到改善,社會矛盾才能在公平的、合理的、共享的分配機制下得以化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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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桃源,楊琳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戰略意圖[J]瞭望周刊2005-02-21
[3]賴曉玲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城鄉和諧關系的思考[J]理論與當代,2005,(4):36
[4]趙武松構建和諧社會的財政思考
[5]夏杰長和諧社會視角下財政政策向民生傾斜的基本思路中華財會網(wwwe521com)200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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