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電子商務法律阻礙以及發展思索

時間:2022-11-02 0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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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電子商務法律阻礙以及發展思索

在全球電子商務迅速發展的背景下,美國、日本及西歐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保險業也加大對互聯網的運用力度,許多知名的保險公司紛紛通過在互聯網上設立站點或開展宣傳、咨詢、營銷和客戶服務,率先搶占網上市場。同時,互聯網還被用于公司內部的經營管理,決策人員利用互聯網進行資料統計分析、業務培訓、流程改造和管理分析等等。許多保險公司將發展互聯網業務作為公司戰略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如全球最大的保險及資產管理公司之一的法國安盛集團,1996年就在德國試行了網上直銷,目前約有8%的新單業務通過互聯網來完成。2000年7月,日本還出現了首家完全通過互聯網推銷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由此可見,在倡導新經濟的今天,保險與互聯網的結合已經成為一種國際化的趨勢。面對加人WTO和網絡技術革命的挑戰,中國保險業必須加大對網絡技術的理解、吸納和應用力度,積極探尋適合保險企業發展的電子商務發展戰略。但是,由于我國互聯網起步較晚,電子商務各個方面發展不平衡,存在制約其健康發展的許多不利因素,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無疑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分析其中存在的法律障礙并予以解決,是我國保險業發展電子商務過程中無法回避的重要問題。

一、發展保險電子商務中的法律障礙

(一)網絡安全的制約網絡安全是指網絡中的硬件,軟件和數據不受自然和人的因素危害,保持正常運行。數據安全指網絡中存儲與流通的數據的安全,是保障網絡安全的根本目的。但是目前的網絡安全技術仍然不能保證100%的安全,安全漏洞仍然不可避免。網絡保險作為新興的交易方式,在給保險業注人新的活力的同時,其中的安全性更是不容忽視的重要課題。因為網絡在帶給人們信息存儲和傳輸的高效率的同時,其數據也極易被篡改,增刪,破壞或者竊用。加強網絡安全要注意防范影響網絡安全的各種風險和威脅,涉及到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安全法律,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等多方面的因素。但是從目前來看,網絡安全的法律還不健全,網絡安全的技術還不夠先進,不能夠有力的保證網絡安全不受侵犯

(二)保險合同的書面形式局限性保險合同是要式合同,《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書面形式的優點在于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記載明確,具體,并且有據可查。雖然新的《合同法》將電子合同納人了調整范圍。但是并沒有具體規定電子合同的訂立規則,電子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要約的撤銷和撤回。

(三)電子簽名的有效性問題我國《保險法》規定有些單證必須有當事人親筆簽名才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利用網絡進行電子交易,則無法取得當事人的親筆簽名。因此,在網上只能使用電子密碼來代替傳統的簽名,因為在文件上簽字的目的在于認證該項文件,該基本要求是要具有獨特性。因此簽名不一定由簽署者親筆熟悉,可以使用獨特性的符號來代替。但是目前國內還沒有法律明確規定電子簽名的效力,這將是保險電子商務的最主要的障礙。

(四)客戶隱私的保護隱私權是現代人格權的一種。所謂穩私又稱個人秘密,指個人生活中不愿為他人知悉的秘密,包括私生活,日記,生活習慣,儲蓄,財產狀況和通信秘密等。隨著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公民個人擁有的金額資產中,保險的比重會逐步加大,相應的保護要求相關單位和個人為其保守財產秘密的愿望也越來越迫切。由于網絡的開放性,給客戶的隱私權帶來隱患。網絡保險的發展既要求保證交易的安全、快捷,又要防止濫用個人信息。因此要加強立法,規范個人信息的收集、加工、存儲和再使用,以保護個人信息方面的隱私權。

(五)網上保險欺作行為的干擾電子商務交易的對象,說簡單一點只是兩臺智能終端相互交換數據,如何能夠確認機器背后的人的身份,以及如何確認網上理賠是出險的真實性,都是技術上很難達到。因此只能加強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杜絕電子商務中出現的誠信失靈。

二、保險電子商務的發展思路

(一)加強對保險電子商務的認識在當今信息時代,掌握最新技術和管理方法的企業將處于競爭的有利位置,反之將會落伍直至被淘汰。認識上的滯后是制約我國保險企業進人互聯網絡的最大障礙。我國保險業應沖破傳統思想和習慣勢力的羈絆,對保險電子商務加以重視和研究。破除以往的管理體制的局限,依靠電子商務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

(二)培養保險電子商務專業人才網上營銷和管理對于傳統的保險企業經營模式來說,具有革命意義的進步,同時也對人才、管理、技術和法律等多方面提出了挑戰。如果沒有較高綜合專業水平和計算機水平的保險從業人員,難以適應高科技發展的需要。保險電子商務不能完全替代傳統業務,離不開保險企業核心業務的支持,離不開保險企業管理模式的再造。保險企業的員工必須學習電子商務,掌握電子商務運作的相關技能,增強運用電子商務處理保險業務和管理企業的能力。當然,發展電子商務迫切需簍一批既懂保險,又有電子商務技術的跨領域專業人才。

(三)加決保險企業內外部網絡的基礎建設分布式的保險電子商務在于保險企業內外部網絡的統一。以分布式的企業管理網絡和分布式的網上保險業務體系替代以往的企業經營模式。這一切必須要有足夠的網絡基礎投人。一方面整個保險企業各個分支機構和企業總部之間建立高速連通的網絡,這個網絡對于企業外部來說是封閉的,即使在內部也有非常復雜的訪問權限審批過程。另一方面,要綜合設計一個分布式的應用系統,使每一個應用系統節點,都提供一個針對Intranet的外部訪問接口,通過這個接口客戶可以有限地訪問客戶需求的資源。這樣,電子商務就不僅僅可以做到網上銷售和服務,而且將企業內部的生產、管理、財產等商務活動納入到其中。電子商務提供了一個全新的管理方法,除了能在企業、消費者和政府之間提供更多更直接的聯系之外,還將從企業內部影響經營管理的方法,改變產品的定制、分配、交換和服務的手段。后臺運營與服務效率的提高是分布式保險電子商務的核心內容,通過提高內部信息的溝通效率,提高業務員在線處理客戶需求的能力,將是保險企業電子商務效益增長的主要方面。

(四)將電子商務納入保險營梢和服務體系電子商務作為一種商務活動,其核心是價值的創造與交換,這兩個過程都以滿足客戶的需求為根本出發點。主動分析消費者的需求,開發適合網上銷售的新產品,可以增加電子商務的規模。結合網絡營銷和客戶服務,及時通過網絡了解客戶的需求,對客戶的訪問和征詢做出反饋,加強與顧客的雙相互動。通過客戶資源的分析和運用,可以掌握更多的顧客特性和有效需求,增加有效供給和市場規模,擴大電子商務所帶來的效益。通過電子商務彌補傳統營銷的不足,綜合兩者優勢,與客戶進行多方面的接觸,可以創造出許多意想不到的需求。

(五)利用社會資源在合作中實現多贏發展電子商務不僅需要保險企業自身加大投人,也要與國內的ISP,ICP,ASP等網絡服務商加強合作,與銀行和其他行業結成合作伙伴,利用現有的資源發展電子商務。這樣保險企業將有更多的精力發展與保險專業緊密相連的電子商務模塊,開發更多電子商務產品,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解決方案。

(六)積極完善保險電子商務環境加快建立和完善保險業的電子商務,要盡快解決制約其發展的諸多因素。要求政府管理部門創造電子商務政策、規范、法規和法律等法治環境,特別是要保證網上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快建立和完善權威機構承擔的安全認證(以)機制及系統。同時要加強電子商務的宣傳教育,普及電子商務知識,擴大面向大眾的電子商務宣傳。

總之,保險電子商務提供了一個企業內部信息管理到外部銷售的渠道,使保險企業可以利用電子商務統一方便的管理資源,提高效率。但是,由于保險當事人之間復雜的人為因素與深刻復雜的利益關系,保險電子商務僅僅依靠網上運作還難以支撐網絡保險。此外,現有技術、外部環境、意識等方面差距的存在,我國保險電子商務的發展還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這些都需要保險業和相關行業以及政府部門緊密合作,共同解決保險電子商務發展中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