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農民收入的根本出路在于減少農民

時間:2022-06-12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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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農民收入的根本出路在于減少農民

農民收入增長緩慢是當前農業和農村工作面臨的最突出問題,已成為制約國內消費需求回升的主要因素?!笆濉逼陂g,若不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扭轉農民收入增幅逐年下降的局面,國內潛在的消費需求就難以真正啟動,我國的經濟增長率將會回落,國民經濟穩定回升的局面將難以持續。根據有關統計資料估計,1997-200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僅增長4.0%,比1979-1996年年均增長16.0%的升幅回落了12個百分點。更為嚴重的是,1997年以來農民純收入的增長速度不僅很低,而且呈現出逐年下降的趨勢:1997年為8.5%,1998年3.4%,1999年2.2%,2000年進一步降到了2.1%。進入21世紀以來,增加農民收入成了一個熱門話題,專家、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分析農民收入增長放慢的原因,提出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的政策建議。本文試圖利用相關分析和模型方法,從分析農民純收入構成的變化出發,探討農民收入增長放慢的原因,研究增加農民收入的出路。

農民收入構成的變化

因1979-1984年間我國農民人均收入統計細目與1985年以后不盡相同,本文取1985-1999年的數據作為分析樣本。農民純收入來源分三大項:家庭經營活動、勞動者收入與轉移性和財產性收入。其中,家庭經營性收入包括來自農業(農林牧副漁業)、工業、服務業和其他收入。從總體上看,過去14年來,來自家庭經營活動的純收入所占比重穩定下降,工資性收入比重大幅度上升,而轉移性和財產性收入的比重穩中趨降。(見表1、2)

1996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為1926.1元,是1985年的4.84倍,年均增加139元,而1997-2000年間,年均僅增加82元。家庭經營收入增長率大幅度下降是農民純收入增長放慢的主要原因。1996年,家庭經營收入為1362.5元,是1985年的4.60倍,年均增加97元,所占純收入的比重由1985年的74.44%下降到1996年的70.74%,年均下降0.34個百分點。而1997-1999年家庭經營純收入年均僅增加了28.6元,1999年其比重下降到了65.53%,實際上,1998、1999年來自家庭經營活動的純收入分別比上一年減少6.7元和17.6元。目前,農業生產依然是家庭最主要的經濟活動,1999年其占家庭經營純收入的比重仍高達78.6%,因此,來自農業的純收入下降是農民家庭經營純收入減少的主要原因。1986-1996年,來自農業的純收入年均增加80元,而1997-1999年間年均減少2.8元,其中1998年比1997年減少27.6元,1999年又比1998年減少53.4元。

由于廣大農民依然過著自給自足的小農生活,農村第三產業很不發達,1999年來自服務業的純收入226.7元,只占總純收入的10.26%。但是,從趨勢看,來自服務業的純收入呈現上升勢頭,1999年比1985年上升了3.9個百分點。盡管來自工業和其他項目的純收入增長速度比較快,但其比重仍然很低。

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即從鄉鎮企業和外出打工的收入,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所占比重大幅度上升。農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985年為71.7元,1999年上升到630.3元,所占比重由18.04%上升到28.51%。其中,1986-1996年年均增加34.5元,1997-1999年年均增加了59.8元。工資性收入已逐步成為農民收入增長的主要支撐點。

轉移性和財產性收入所占比重呈現下降趨勢,已由1985年的7.52%降到了1999年的5.96%,表明政府對農民的轉移支付力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