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城市”建設探討

時間:2022-12-27 09:29:48

導語:“幸福城市”建設探討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幸福城市”建設探討

摘要:幸福是個體的主觀感受。以城市為主體,建設“幸福城市”,需要首先理清城市與個人幸福之間的關系。城市對于個體而言,一方面是個體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又是對個人生活能夠加以調節和控制的行政單位。以城市為主體,建設幸福城市,其內在含義應該是城市提供平臺,讓個人追求幸福。

關鍵詞:幸福城市;個人;幸福

據最新的數據顯示,當前,國內大概有一百多個城市提出要建設“幸福城市”,“幸福”正在成為城市發展的主流目標。毋庸置疑,這是城市發展的里程碑式的口號,是對以往提出的“生態城市”、“海綿城市”、“智慧城市”等建設目標的進一步反思和提升,是對人與城市之間最和諧關系的美好預期。幸福是主體的主觀感受,是純粹個體的事情。以城市為主體,推進和增加主體的幸福感受,必須首先理清城市在個人生活中所占據的角色問題。城市一方面是個人生活得以展開的平臺,代表著一種生活方式;另一方面是對個人生活能夠加以調節和控制的行政單位。因此,以城市為主體,建設幸福城市,就內在地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也就是一方面實現生活方式的革新,一方面實現城市對個人生活的有效調節和控制。

一、“幸?!迸c城市生活方式變革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在現代社會,直接生活在城市中以及生活在鄉村卻受到城市影響的人口,在總人口中所占據的比重越來越大?!俺鞘小敝饾u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滲透到我們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來自不同地區、不同族群、具有不同背景的人們,通過城市整合的過程融入相應的社會團體,不斷調整自己的行為方式。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以城市為代表的生活方式因其方便、快捷、舒適等特征逐漸在更多的人口中得到尊崇和推行的同時,也因其帶來的能源消耗、環境污染、氣候異常、資源日趨枯竭等問題成為我們反思的對象。對城市生活方式的研究和反思首先集中在社會學領域,并逐步向其他領域擴展。對于這種特殊的生活方式,學者王雅林認為,可以通過城市生活活動的條件、主體和呈現形式三個維度加以考察,并且認為通過對有關城市生活方式的一系列理論問題的研究,能夠達成社會學研究的最高使命,那就是“創造人民美好生活”。“美好生活”或者說“幸福生活”不僅是理論研究的最高使命,也是我們進行城市建設的最終目標,而要達到這種目標,首先就必須進行城市生活方式的轉型和改革。目前,無論是“生態城市”、“智慧城市”還是“海綿城市”,實際上都倡導一種在方便、快捷、舒適的同時兼顧低碳、環保、高效的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從廣義上涵蓋了衣、食、住、行的各個方面,但是更為集中地表現在發展觀和消費觀之中。就發展觀而言,低碳生活方式要求我們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兼顧節約資源,以可持續發展、綠色發展為目標。只有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才有可能實現城市的山清水秀,居民的幸福生活。

二、“個人”的三層含義與“幸福城市”建設

城市的另一個角色是對個人生活進行有效調節和控制。但是,在城市的調節和控制之下的“個人”是一個模棱兩可的概念,它既可以代表嚴謹的思索和理性的決斷,又可以代表個人的好惡和特殊利益。追求整體上的、普遍的“幸福生活”,首先需要對這個模糊抽象的“個人”概念加以分析?!皞€人”第一層含義是抽象的人格。就抽象人格而言,每個人都是自由的個體,都有權從自我出發來決定什么對自己而言是幸福的,從而決定自己的思維和行動。如果個人只追求自己需要的滿足,只關注自己特殊的需要和利益,就必然帶來對環境的惡意破壞,對生態資源的無底線的消耗,生活也就距離幸福越來越遠?!皞€人”的第二層含義,是能夠進行道德判斷的道德主體。作為道德主體,個人對人際關系、人與環境、人與城市之間的關系有了更為深層的認識,自身行為與外在約束和規則之間的矛盾得到了和解。自覺的道德主體按照“善”的原則行動,人的行為既是善的,也是幸福的,但是這是一種理想的完美狀態。把“善”的原則作為行為的目標,同時關照具有特殊需要和利益的個人,也就是追求整體上的“幸福生活”,就需要同時揚棄抽象的人格以及完美的道德主體,這就需要“個人”的第三層含義,也就是“國家的公民”來完成。個人作為國家的公民,在邏輯上是一個現實而且具體的環節。一方面抽象的人格揚棄了自己的抽象性和主觀性,按照國家的規定、客觀的各種約束和規則行動,通過走入現實而獲得了現實性和具體性;另一方面,個人通過參與國家制度的制定和建設,參與以城市為主體的各種活動,能夠將道德主體的“善”的原則升華為具有國家強力支持的客觀約束和行為規定,從而使“善”與“幸?!背絺€人的追求而成為整體性的事業。只有作為國家的公民,既發揮自己的主觀性,又遵從現實的約束,才是現實的、具體的生活,只有在這種生活中,幸福才是現實的和有意義的。但是這種生活只有在理性的思考獲得了普遍性的力量,城市同時承擔起國家的責任,才能變成現實。

城市承擔起國家的責任,就意味著必須將城市建構為一個更為普遍和強大的有機體,在其中“個人并不消失,而是通過他與更大的有機體的和諧關系獲得更充分的實在性。”城市作為這樣的一種有機體,必須針對個人的三層含義提供相應的發展平臺和約束機制,這樣才能有效地讓個人在現實生活中平等、自由、現實地追求幸福。在實踐中,針對抽象人格,城市應該建設健全的法律法規體制;針對道德主體,城市應該加強道德建設;針對城市公民,城市應該提供各種平臺,以便讓每個人都能現實地追求幸福。低碳、生態、可持續發展、綠色的生活方式涵蓋著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從理論上來說,每個人都能夠在自己的生活中發現節約能源、愛護環境的手段,都能夠為山清水秀的環境做出自己的貢獻,但是僅靠個人的自覺效果非常不明顯。這主要是因為這些生活方式不“方便、快捷”,而“方便、快捷”卻又恰恰正是城市中的個體從自己的特殊需要和利益出發而行動時所追求的主要目標。此時就需要在現實生活中有詳細的法律和法規,作為客觀性的力量對個人的任性行為進行約束。目前,我國已經有很多與環保相關的立法。對于城市而言,重要的事情不僅僅是更深入細致地完善相關領域的立法活動,而是將這些法律和法規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加強執法,讓個人的特殊需要和利益受到制約。如果僅僅有法律和法規的約束,主觀的任性活動雖然可以被限制,但是此時個人的感受更多的是不自由、不幸福。但是這種不自由、不幸福的主觀感受,因其僅僅與個人的、主觀的、特殊的利益和需要相關聯,并不能作為“幸福城市”建設成功與否的標準。目前,我國加強道德建設的主要途徑是樹立一些道德模范和榜樣。確實,“偉大時代呼喚偉大精神,崇高事業需要榜樣引領?!薄熬竦牧α渴菬o窮的,道德的力量也是無窮的。”但是希望現實生活中的每個人在具體的、煩瑣的、涉及各種特殊需要和利益的日?;顒又邪凑盏赖履7逗桶駱拥臉藴噬?,顯然是不現實的。合乎邏輯的道路應該是建構一種承載著道德標準的倫理實體,個體在具體的生活中不斷受到整個倫理實體的教化,通過遵守生活中的風俗和習慣,將追求“善”和“幸?!笨醋髯约荷畹娜蝿蘸湍繕?。

雖然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將“倫理”與“道德”結合在一起使用,但是在思辨的意義上,二者的邏輯層次完全不同。道德是個人反思的結果,道德判斷的唯一標準是個人的主觀意志。因此對于同一行為,從不同的主觀意志出發,可以有相反的道德判斷,甚至個人可以對自己的任何行為都加以善的解釋而不顧其客觀內容,通常我們稱之為偽善。倫理與道德不同,倫理是道德主體在現實的活動中的升華,一方面遵從主觀的道德判斷,另一方面遵從現實的法律規定,從而既揚棄法的抽象性,也揚棄道德的主觀性的更高的邏輯環節。因此,加強道德建設,在樹立道德模范和榜樣之外,還應該將具有道德追求的行為準則建設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風俗和習慣,建設為我們生活中隨處可見的、必不可少的倫理原則,建設成為我們生活方式中的基本內容,這樣才能使道德判斷獲得客觀性的力量,從而影響個體的成長和生活方式的轉變。綜合而言,以城市為主體,改變城市發展理念,通過一系列的政府規劃、目標設計來建構一個“幸福城市”的發展藍圖,其真實含義就應該是以公民為對象,城市加強立法和嚴格執法的同時加強道德建設,改變整體的倫理風俗和習慣,以便讓每個公民都能在現實的和具體的生活中轉變生活方式,實現低碳生活,同時又將“善”和“幸?!弊鳛樽约荷畹娜蝿蘸湍繕恕V挥羞@樣建設起來的“幸?!辈攀钦鎸崱⒂幸饬x的,只有這樣的城市,才是合理、現實的“幸福城市”。

作者:張瓊 單位:沈陽大學

參考文獻:

[1].談治國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207.

[2]中國社科院“中國社會狀況綜合調查”課題組.當前中國城鄉家庭消費狀況[N].光明日報,2009-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