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大力加強法制建設論文

時間:2022-08-07 04: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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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力加強法制建設論文

一、法制建設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系

實現社會和諧,建設美好社會,始終是人類夢寐以求的理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當前的奮斗目標。法律制度的完善對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個重要手段。因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過程中,要首先弄清楚法制建設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系。

(一)加強法制建設是民主發展的要求

民主與法治是密不可分的,民主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法治是對民主的保障。法治是相對于人治而言的,法治的基本內容是依法治國,因此,法治的實現是建立在法律制度健全、完善的基礎上的。對于法治,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曾指出:“法治應包含兩重含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訂得良好的法律?!盵1]這意味著只有法律制度不斷得到充實和完善,依法治國才能夠得以更好的落實。2005年,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開班儀式上,同志指出:“做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之一就是切實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而依法治國對法制建設最主要的要求就是有法可依?!盵2]

(二)加強法制建設是對公平正義的維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為一項基本原則在我國早已深入人心。但是,法律不僅僅是提供形式意義上的公平正義,我們要追求的是通過法律設計出一個“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諧社會。[3]這要求法律體現出對普通民眾特別是弱勢群體的關照,既要保證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也要確??梢怨餐辉?,并且不能使貧富差距過大。這就需要完善我國社會保障法律體制,使所有人的生活都可以得到保障。此外,還應完善相關的行政、刑法以及訴訟法律制度,以確保違反相關法律的行為能夠得到及時、有力的糾正、懲罰,從而使社會的公平正義得到有效的保障。

(三)加強法制建設是社會安定有序的保障

安定有序是社會和諧的基本要求,離開了社會的安定有序,一切工作將無從入手。社會安定有序需要的是整個法律制度的支持,而不僅僅只是法律制度的某一方面。當前,我國處于并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確立市場經濟體制,就必須通過法律制度維持市場經濟正常有序運轉,而這離不開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

(四)加強法制建設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保障

人類發展離不開自然環境,自然資源是人類發展的基本動力,也是制約人類發展的因素。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障人類的經濟發展已經成為全球共識。當人類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片面追求經濟發展時,自然環境遭到破壞,人類將失去發展的保障。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不能僅僅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目標。因此,保護自然環境不能局限于個別國家,而應該致力于全人類的共同行動。我國不僅要積極參加國際環保組織,簽署相關的公約,還應該積極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起草,用法制意識和法制手段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二、法制建設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意義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黨以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為指導,結合我國的具體實際提出來的。這既是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認識的深化,也是對執政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深化。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制度后,同志在1956年和1957年先后發表了《論十大關系》和《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由于種種原因,未能達到人們的預期效果。我國建設社會主義的經歷,讓我們深刻認識到法制建設對于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性。離開法制保障,整個社會將處于無序混亂狀態,和諧社會的建設也就成了一句空話。十一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任務,以后的歷屆黨和國家領導人也反復強調法制建設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因此,只有建立起社會主義法制,和諧社會才能得到維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措施才能真正得以落實。法制建設不僅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保障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的重要原則和手段。因此,只有加強法制建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才能使“法治”成為構建社會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

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大力加強法制建設

我國的法制建設在過去的幾十年中取得了輝煌的成就,成為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但是,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我國的法制建設之路仍然任重而道遠。

(一)法制建設經驗教訓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啟示

1.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我國的國情決定了我國的法制建設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顯著特點。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集中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從而建立起符合全體人民共同意志的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同時,我國的法制建設是由政府自上而下主導推進的,過去的實踐證明,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也就沒有社會主義法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因此,只有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不斷健全法制,才能營造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從而保證社會的和諧穩定。而今,在黨的正確領導下,我國的法制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國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已經比較健全。因此,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根本保證。歷史和現實證明,如果沒有黨的正確領導,我國的法制建設就會面臨困境。

2.必須堅持立足我國的基本國情

法制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上的上層建筑,是由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因此,在建立社會主義法制時,要充分立足我國的國情,做到既不能超越當前實際,也不能滯后于社會需要。新中國成立初期,根據我國國情建立了以1954年《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奠定了新中國法制建設的基礎。改革開放以來,黨根據改革開放和現代化的實際情況,不斷推進法制建設。因此,進行法制建設必須立足于我國的國情,必須在黨的領導下,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從我國的國情和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情況出發。只有這樣,才能不斷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在立足我國的國情的同時,我們也要借鑒國外法制建設的成功經驗,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巴ㄟ^大膽吸收,多渠道試行,在實踐中保留對我國市場經濟建設有用的法律成果,拋棄不符合我國市場經濟的法律部分,努力建設符合我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制?!盵4]

(二)完善我國法制建設的對策

1.堅持法制建設的整體性

法制主要指的是一個國家所有法律的總和,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判斷一個國家法制建設的好壞,必須以整個法律體系作為標準。因此,在建設社會主義法制的過程中,必須堅持法制建設的整體性,才能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法制建設主要從立法入手,但也離不開守法、執法和司法。立法解決的是有法可依問題,守法解決的是有法必依問題,執法解決的是執法必嚴問題,司法解決的是違法必究問題。因此,必須把法制建設作為一項系統的工程看待,在加強立法工作的時候,不能忽視守法、執法和司法等工作對立法工作的影響,必須將其統一成一個有機的整體?;仡欉^去60多年,我國的法制建設既有著建國初期百廢待興的良好開端,也經歷過曲折中停滯與“十年動亂”的“無法無天”。在1957年之后的20年時間里,由于過分強調階級斗爭而忽視了法制建設,造成了我國法制建設整體上停滯不前的局面。1979年我國提出了法制建設必須遵循的“十六字”方針,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由此法制建設開始步入良性軌道,呈現出全面發展的良好態勢。

2.突出法制建設的重要性

法律的制定與修改都體現著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對法律的決定作用,因此法制建設必須圍繞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展開。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其根本任務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現代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致力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制建設必須圍繞著為現代化建設保駕護航這一中心任務進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以憲法為依據,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規,初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實踐中,只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加快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步伐,“法治”才能真正起到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保駕護航的作用。

作者:孫琦工作單位:天津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