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廣播法制宣傳教育思考
時間:2022-06-15 08: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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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廣播的日常性和交通法制宣傳教育的長期性。交通廣播具有規范化、標準化的運作流程,在節目設置方面,許多欄目都是比較固定的,交通法制宣傳則一直以來都是交通廣播電臺的重要節目之一。從交通法律法規的視角來看,交通法制宣傳工作具有長期性和復雜性,要讓交通法律法規對大眾的交通行為產生影響并非一蹴而就的事。同時,伴隨我國經濟與科技的不斷進步,交通出行方式也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交通狀況變得更加復雜,對人們的交通行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通參與者必須全面了解有關交通法的相關知識,特別是一些新增加的條例,以便規范自身的交通行為方式。交通廣播作為一種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的重要方式,由于其具有節目的固定性較強的特征,這就使得其在宣傳交通法律法規方面表現出日?;耐怀鰞瀯?,進而很好地適應了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長期性要求。(二)交通廣播接收的隨意性與交通法制宣傳教育的強制性。交通法律法規作為道路交通管理的關鍵內容之一,具有一定的權威性與強制性,遵守交通法規,具備良好的交通文明素養是建設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確保所有社會成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構建文明的社會公共秩序的基本前提。交通法制宣傳教育本身帶有強制灌輸的特征,那么怎樣才能達到最佳的效果呢?通常來說,駕駛員在日常開車的過程中最容易接收來自交通廣播的各種宣傳信息,留下的印象也更加深刻。駕駛員在收聽廣播的過程中,同時也伴隨著交通行為的發生。在這樣的狀態下,交通廣播宣傳的隨意性,使其成為在大眾中廣受歡迎的一種形式。與其他一些具有突出強制性特征的交通法制宣傳方式相比,交通廣播這一宣傳教育形式能在潛移默化中增強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與法律常識。因此,交通廣播已經成為連接廣大交通參與者與交通管理部門的最直接有效的紐帶,同時也是進行交通法制宣傳教育的最佳途徑。(三)交通廣播的對象性與交通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不管通過何種形式傳遞信息,接收者與傳播者之間都必須具有一定的默契,這樣才能實現預期的信息傳遞目標。交通廣播已經在我國興起了很長一段時間,現階段在全國范圍內都擁有比較固定的、以機動車駕駛員為主的受眾群體。這部分受眾已經形成了利用交通廣播接收各種交通信息的習慣,部分駕駛員甚至已經把收聽交通廣播作為一種日?;顒?。站在交通廣播的宣傳內容上來看,其針對性是比較突出的,即主要針對常見交通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是駕駛員的交通法制素養偏低而著重進行有關交通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此外也包括一些交通安全常識教育。從交通廣播開展的各種宣傳教育活動可以看出,其具有的針對性、明確性是其他宣傳形式無法超越的。(四)交通廣播的大眾性和交通安全宣傳的全面性站在傳播學的視角來看,大眾傳播可全面地傳播相關知識與文化。從人的社會化層面來講,作為大眾傳播中具有代表性的交通廣播同樣也具備感染力強、介入性強、較為開放等基本特點。這就使得其傳播內容擁有廣泛的覆蓋面和較強的影響力,而這正是交通法制宣傳所追求的效果?,F代都市,幾乎每個人都是交通參與者,交通廣播宣傳所具有的導向性與指引性作用,每時每刻都在對人們的交通行為、價值取向等產生影響,其作用是無可替代的。
二、交通法制宣傳教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內容無法適應當今形勢發展的需求。從當前的情況來看,我國交通法制宣傳教育缺乏針對性,已經無法適應當今形勢發展的需求了。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宣傳教育觀念落后。許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人員的思想觀念都比較陳舊,仍然停留在開辦學習班的階段,沒有意識到交通安全與法制教育對改善駕駛員交通行為的重要意義,也沒有積極引導其更好地適應當今社會發展趨勢。正是由于存在上述思想觀念上的誤區,某些地區的交通法制宣傳教育手段過于行政化,偏重于采用行政干預的手段,而忽視了對宣傳教育工作質量的提升,只重視經濟效益,而忽視了社會效益,也就難以真正實現教育目標。第二,教育內容不夠系統。當前,我國許多地區在開展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時都沒有制訂科學可行的計劃,導致該項工作在實際開展的過程中隨意性較大,大家各做各的,最終導致交通參與者接收的宣傳教育內容不夠全面、系統,大都是一些知識片段,存在許多盲點。(二)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形式過于單一。交通法律法規涉及的內容比較廣泛,既包括交通安全方面的法規,同時也涵蓋相關處罰條例,這就對其宣傳教育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進行交通法制宣傳教育的過程中,應當根據具體的宣傳內容以及當地的實際交通狀況,采用適當的宣傳教育形式,包括音像形式、書面形式以及定點辦校、路面宣傳等形式。但是由于長時間以來都沒有得到高度重視,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者的文化水平都不夠高,各部門之間幾乎是獨立工作、互不影響。這就導致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缺乏統一性、系統性,宣傳教育形式也顯得比較單一。大多數城市都是采用的張貼道路交通標語、違章處罰教育等方式來進行交通法制的宣傳教育。顯然,這種過于單一的形式是無法滿足當前多元群體的需求的。(三)交通法制宣傳教育不能滿足教育客體的多種需求。交通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非常廣泛,只要是交通活動的參與者都應當作為教育客體。這些教育客體又可分為非駕駛員和駕駛員、中老年和老年等類型。而且這些教育客體都屬于不同的年齡層次、文化背景,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了解也各不相同。但長期以來,我國在交通法制宣傳教育上都是將行人與駕駛員作為主要對象,尤其偏重于對駕駛員的教育,教育對象過于單一,經常出現顧此失彼的情況,很難達到交通法制宣傳教育的根本目標。
三、交通廣播法制宣傳教育對策
(一)利用交通廣播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交通法制宣傳教育。首先,在宣傳教育內容的組織上應當處理好階段性和日常性之間的關系。對于日常性的宣傳來說,應當將交通法制與交通安全知識、交通道德規范等的宣傳相結合。通過交通法制的宣傳教育,可讓所有交通參與者具備基本的交通法制意識,并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習慣。交通安全知識是進行交通安全防范的前提,通過這方面的宣傳能讓人們了解基本的交通活動規律,做到安全行車。交通道德規范具有一定的社會性特征,它在調節交通行為與交通元素之間的關系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交通道德規范的宣傳教育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交通參與者法制觀念的增強。其次,在宣傳教育形式上應注重全面發揮交通廣播的優勢,采用多樣化的宣傳教育手段。一般來說,可考慮采用以下幾種類型的宣傳教育形式:一是社會類,也就是利用交通廣播開展社會性交通法制宣傳,如對《駕駛技能知識競賽》《交通肇事公判大會》等進行現場直播;二是文藝類,也就是通過交通廣播的優勢,播報一些有關交通法制的廣告等,這一宣傳教育方式具有感染力強的突出優勢,同時還具有一定的娛樂效果;三是專題類,也就是在固定的時間段開設相關專題欄目,交通法制宣傳部門可采取與交警部門合作的方式開辦專題節目,進而達到有效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的目的。同時,也可定期組織專家到部門內部開展交通事故案例的講解活動,并對交通法制熱點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和討論。(二)創新交通法制宣傳教育機制與模式。創新對各項工作的開展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交通法制宣傳教育也必須注重創新,根據時代與形勢的變化,對宣傳內容與宣傳方式加以調整和改進,做到因地制宜。應尤其注重對宣傳教育形式的創新,采用大眾樂于接受的形式開展交通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進而使交通參與者積極主動地參與到教育過程中,從被動接受轉變為主動學習。在選擇宣傳手段的時候,應當充分考慮到對象的特征與現實需求。對駕駛員來說,交通廣播是最適宜的宣傳教育形式之一。對于小區居民,則可將交通廣播與宣傳標語、宣傳報紙等相結合進行宣傳。
四、結語
交通廣播在交通法制宣傳教育中具有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與其他宣傳教育方式相比,交通廣播主要具有日常性、全面性、隨意性等優勢,從當前的情況來看,我國在交通法制宣傳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應當在今后的宣傳教育工作中進一步加強對交通廣播這一媒介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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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蓉 單位:新疆人民廣播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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