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監獄法制建設
時間:2022-12-15 09: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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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眾所周知,任何一個國家的監獄都是國家維持國家次序的管理機器,也是維護法律執行到位的最終執法場地,這也能體現出法律的尊嚴。但是法律的尊嚴只是靠說說是不行的,得有一定的約束和公平公正的執行力才能讓法律得到保障。
關鍵詞:法制建設;推進;權利監督
由于我國特殊的國情,我們建國時間不長,沒有類似的經驗可循,很多法律法規都是摸索著過河,尤其是監獄法制建設,更需要我們在實際的監獄執法中去探索和完善。在監獄法制建設中如何體現其維護社會治安的功能,在監獄法律建設中如何體現以人為本的宗旨,在監獄法律法制中如何有效改造服刑人員,展示監獄的為國家提供監管為社會提供服務本質。下面筆者就新時期加強監獄法制建設的意義;新時期監獄法制建設需要遵循的原則;新時期監獄法制建設的運行保障機制以及新時期監獄法制建設要軟硬兼施,讓監獄法制建設傾向完善化等方面倆談談如何做好監獄法制建設。
一、新時期加強監獄法制建設的意義
監獄法制化對于監獄的各項監管工作起到一個全局的指導性作用,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可以減少因為個人情緒所帶來的有失公允的事情發生。監獄法制化有效的推動了我國在此領域的進步和發展。與此同時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壯大,國家影響力的不斷提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也躍然成為世界的焦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化必然離不開我國監獄法制化的推行。
二、新時期監獄法制建設需要遵循的原則
我們在實施監獄法制建設的時候,一定要有基本的體現社會主義的指導原則。這是事關監獄管理得以順利實施的根本。我們要堅持黨的領導,始終堅持維護國家的穩定和長治久安為準則,在監獄法制的制定過程中要以國家法律為準則,不能和國家法律相沖突,要把國家的憲法作為一切法制和行動的指導性文件。當然,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也不能太死板,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一切從實際出發,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既要維護法律的尊嚴,又要體現出社會主義的教化育人的目的,遵循新時期監獄法制的全面要求,實施懲戒和教育兩條腿走路,形成有社會主義特色的監獄法制建設。
三、新時期監獄法制建設的運行保障機制
我們都知道,任何法律法規法制的實施,都要有良好的保障機制,只有良好和完善的保障機制才能夠讓監獄的法制建設得以穩固發展。那么新時期監獄法制建設如何實施保障機制呢?首先,我們要用思想來進行指導,遵循新時期此領域的法制法規要求,提高監獄法制對罪犯的改造質量。堅持從中國的國情出發,既要走自己的路,又要借鑒和吸收國外有益的監獄法制經驗。其次,我們要從監督層面來加強監獄法制建設,從監獄的各個方面實施有針對性的有效監管,要防止監獄的獄警違規操作,對服刑人員實施人身傷害,也要防止對服刑人員賣人情,收受賄賂,妨礙監獄管理的公平、公正。要從法律的層面保障服刑人員的自我申訴、辯護、檢舉揭發、通信、娛樂、鍛煉、休息、自我立功的機會。也要加強監獄的紀律約束,防止服刑人員在小范圍內形成幫派、毆打弱小、欺負剛來的服刑人員,更要防止服刑人員借管理的疏忽而逃脫的惡性事件發生。最后,要對服刑人員進行法律法規方面的教育工作,聘請大學法律的老師和專家來為這些人員普及法律知識,幫助這些人認識到自己的問題,糾正他們的思想觀念,為以后刑滿釋放從新做人打下思想基礎,思想通了,就達到了教書育人的目的,在以后的社會生活中,不僅不會成為社會的問題,還可能成為社會有用的人。能夠達到這種效果,是監獄法制建設達到的最大的社會效果。
四、新時期監獄法制建設要軟硬兼施,讓監獄法制建設傾向完善化
應做好罪犯法律知識的普及工作,有效保證罪犯受教育權,積極推進罪犯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深入推進恢復性行刑,以利于罪犯刑滿釋放后回歸社會,確保再犯罪率的降低。當然要做好這些,需要我們不斷地完善監獄的各項基本設施,包括硬件設施和軟件設施。首先在硬件方面,對于監獄的住所,要保證其看管服刑人員的監管安全,合理科學的安裝足夠多的監控設備,消除不穩定的安全隱患。在各項戶外的設施要科學合理化,讓服刑人員得到足夠的鍛煉和教育,也可以建設一定的體育設施,開展服刑人員的娛樂生活。其次,在公共場所設立電視,定期安排服刑人員學習中央的最新精神,增強他們的愛國和社會意識。
[參考文獻]
[1]王平生,陳秋玲.制度生產力,法治建構的理論視角[J].改革與戰略,2005(04).
[2]劉余香.我國法治建設的障礙及對策[J].湖湘論壇,2004(02).
[3]趙龍龍.法的現代化視角下中國的法治建設[J].商場現代化,2012(27).
[4]李三輝.淺析公民守法的一般原因[J].知識經濟,2011(04).
[5]李冬妮.保障罪犯權利,推進監獄法治[J].法制與社會,2013(33).
[6]袁曙宏.在新的歷史起點謀劃和推進法治建設[J].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8(06).
作者:張海如 單位:江西省洪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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