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談國外政府公益企業的啟示

時間:2022-01-21 10: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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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談國外政府公益企業的啟示

一、西班牙政府發展公益企業的政策分析

1推行綠色行政措施在西班牙國內,為了方便各群體及個人創辦公益企業,西班牙政府推出了許多行政措施。比如,政府部門專門開通了關于創辦公益企業的“咨詢和策劃窗口”的網站,便于人們網上了解申辦公益企業方面的知識。同時,政府還開通了“咨詢及申辦窗口”的網站,為計劃創辦公益企業的弱勢群體提供咨詢服務,為個人和組織在網上完成申辦公益企業的大部分行政手續提供方便。除此之外,政府還與西班牙工商協會聯合推出“業務專窗”平臺,為公益企業及其他中小企業提供綜合服務??傊?,這些措施既簡化了創辦公益企業的行政手續,節約時間,又降低了創辦公益企業的行政成本。2營造寬松法律環境西班牙是市場經濟發展歷史較長的國家、其法律法規比較健全。20世紀70年代以來,政府為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出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對非營利組織的法律地位、內部治理結構及其負責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等作了嚴格而完備的規定,并區分了登記管理機構的人員、機構、職責。除此之外,西班牙政府1999年在制定并頒布的《合作社法令》中規定:創辦合作社型公益企業的合伙人數目下限由5人減至3人;失業人員憑“一次性付款”方式可以申請加入公益企業。所有這些法律法規為西班牙政府促進公益企業健康發展營造了寬松的法律環境。3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在推動公益企業發展方面,西班牙政府的資金支持力度是較大的。第一,所有媒體宣傳活動、培訓計劃、課題研究、工作坊等只要能促進公益創業和提升企業社會責任的,都可以獲得6萬歐元的政府資金資助;第二,政府規定,國家合作協會、勞工社團等非營利組織每年可以申請不高于16萬歐元的政府資助經費,以補助其日常運作開支;第三,政府通過頒布一系列政策措施協助公益性中小企業融資,主要包括:1)建立微型信貸制度,為失業人員、移民、年青人和婦女成立的所有微型企業提供不高于5萬歐元的貸款;2)提高公益性中小企業信貸安排,最早只為小于150萬歐元貸款額的中小企業項目提供資金信貸,后來又增設了新的信貸安排,為貸款額在150萬至400萬歐元的中型企業投資項目提供資金信貸;3)通過創新制度提升公益企業的融資能力。如增設附屬會員或合作會員,讓外來投資者持有公益企業的股份,還容許合作社發行債券[7]。4加強社會創業教育高素質創新創業人才是公益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而高素質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的關鍵則在教育。為此,西班牙政府制定并出臺了加強社會創業教育的各種政策措施,為公益企業培養高素質的創新創業人才發揮了積極地作用。如在中學教育中大力推行“微小企業創辦計劃”,要求中學生多參加社會創業實踐,加快提升自身的社會責任感、創新創業意識和能力。同時,強化有關社會創業教育的師資培訓;要求職業技術學校以培養社會創業人才為主要教育目標;要求普通高校增加學生社會創業實踐教育。5建立公益企業價值社會對公益企業及其行為的心理認同,有利于公益企業建立自身的價值。但學術界對公益企業的研究自20世紀80年代才開始,再加上公益企業概念自身的復雜性,學術界和實務界對公益企業并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嚴重地阻礙了公益企業價值的建立。為了加深社會對社會創業和社會創業企業的認識,西班牙政府推行了“共創企業運動”、“企業家日”等活動,有效地提高了西班牙公益企業在全社會的影響力。

二、啟示

1建立完善的激勵機制1)建立健全法規體系。與西方國家相比,我國尚未頒布有關公益企業的專項法律[8]157-165。我國公益企業的發展才剛剛起步,其發展面臨著諸多法律障礙。因此,建立健全關于公益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在不違背現行憲法精神的前提下,結合我國公益企業發展的實際,建立完善促進公益企業發展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公益企業成立的基本條件、注冊登記、稅收、以及公益企業的性質、宗旨、地位、組織形式、權利義務等,界定公益企業的身份和發展空間,享受優惠的稅收待遇,使公益企業及其運行合法化、規范化。2)完善優惠政策,建立對不同類型、不同階段公益企業的分層次優惠體系。市場補充類公益企業,要通過科學、系統的評價和甄別之后,對真正起到了市場補充的公益企業應該給與適當的優惠;社會補充類公益企業,可以采取補貼到人的方式,盡可能減少“搭便車”現象;政府補充類公益企業可以采取社會目標與稅收減免結合的方式,保證該類企業按階段實現社會目標。同時,對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公益企業也要區別對待,對于創業初期的公益企業要實施全面優惠的政策,幫助其發展壯大;對于已經成熟和完全市場化的公益企業可以采取適當優惠政策,促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3)提供資源支持。在我國,公益企業的發展才剛剛起步,許多情況下其運行過程中經常面臨資源缺乏的問題,如資金、活動場所和辦公設施等。政府部門可以根據自身資源多少的實際,以最大限度滿足公眾、社會組織等相關群體的合理需求為目標,給公益企業一定的資源支持,幫助初創階段的公益企業健康成長。4)建立網絡支持系統。鑒于我國“大政府,小社會”的現狀,政府部門可以積極幫助公益企業建立必要的社會網絡,積極搭建資源平臺、信息平臺、學術平臺。推動公益企業與區域內政府組織、營利性企業、非營利組織、資助企業、媒體、學術研究機構、受益群體、志愿者、公益企業家的互動,不斷提高公益企業解決社會問題的能力,促進公益企業健康發展。2完善嚴格的監督管理體制1)建立科學、系統的公益企業測評機制。公益企業最強調的是社會使命的達成。所以測評起來不可能象商業企業的經濟價值那么容易把握,并且社會效果還存在一定的滯后性。面對這種困境,政府相關部門應該邀請專家學者、公益企業家、主要受益群體、社會組織、商業組織等機構和人員共同探討,區分公益企業類別和企業社會目標建立多層次的測評機制,定期開展考核和評價,保障公益企業朝著社會目標良性運行。2)完善監督制度。在我國,公益企業基本處于初始發展階段,其監督管理機制嚴重滯后于對企業和政府的監督。政府相關部門應結合公益企業的運行特點,建立完善包括政府監管和外部監督機制在內的監督制度。政府監管主要通過政策制度、稅收優惠等加強管理。外部監督可以從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社會監督機制和第三方評估機制入手。內部管理,要逐步建立決策、執行和監督相分離的機制,實行規范、公開的財務管理制度;社會監督主要是制定行業規則和標準,形成行業自我約束的機制,同時加強對公益企業的公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在第三方評估機制建設方面,應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估規程,嚴格執行評估,及時反饋評估結果,以充分發揮其監督管理作用。3構建多層次的教育培訓體系1)建立以公益企業家為核心的公眾培養體系。有數據顯示,我國公益企業的社會影響非常有限,投身于公益創業的人數也鳳毛麟角。許多公益組織的運作主要依靠兼職人員和志愿者展開的,這些人員缺乏專業技能培訓且流動性大。因此,政府部門應積極為公益企業提供人才培訓支持:(1)政府部門要做好宏觀規劃設計,將公益人才發展納入到地方或國家整體人才發展規劃中。(2)政府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鼓勵公益企業加快建立開放的人才培訓制度和機制,充分發揮其在培訓各類技能人才中的主體作用。(3)積極開展政府支持公益企業家及員工培訓政策的研究,為公益人才的培訓營造寬松的環境。2)建立中學和高校社會志愿者教育培養體系。在中學和高校教育體系中增設公益創業的專業和學科、講授公益創業的相關課程,從思想上樹立學生關注社會問題的意識,從專業、技術上培養學生解決社會問題的能力。引導更多的有志青年投身公益創業、擔當社會責任。4塑造良好的文化氛圍公益企業的健康發展,一方面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但本質上講,是來自于社會對公益企業及其行為的廣泛認同。公益創業是個舶來的概念,我國社會對其認識還非常有限。另外,在我國傳統文化中,人們對工商界根深蒂固的看法是“無商不奸”,因此,社會對“企業”從事社會事業持置疑甚至排斥的態度。所以,正處于起步階段的我國公益企業創業及其組織不但需要自身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同時,政府要引導大眾媒體發揮積極的作用:政府有意識地通過網絡媒體、廣播電視和平面媒體對公益企業及其行為予以規范和引導,對公益企業創業文化和公益企業創業精神加以宣傳、討論,對在公益企業創業中作出貢獻的優秀公益企業、公益企業家以及公益創業者給予表彰,擴大公益企業的影響力和感召力,使公益企業得到社會的認可和信任,建立與公益企業間的積極互動關系,推動公益企業健康發展。

作者:曾建國單位:南華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