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體系建設研究

時間:2022-07-05 0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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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體系建設研究

摘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事關養殖業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河南省2013年實施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體系建設以來,已建成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場100個,日均處理能力1350t,病死畜禽收集點1990個,在政策扶持、機制創新、資金支持、執法監督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創設了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與保險勘查理賠相掛鉤的聯動機制——“河南模式”,但也存在體系規劃不合理、建設標準不高、政策不完善等問題。本文結合實際,提出制定法律法規、完善扶持政策、加強科技研發、加強宣傳引導等建議,以期為深入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體系建設提供借鑒。

關鍵詞:河南?。徊∷佬笄?;無害化處理;實踐;公共衛生

河南省是畜牧業大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任務重[1],2014年國務院出臺《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之前,已著手探索破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難題。全省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體系建設從無到有,已建成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100個,平均日處理能力1350t。病死畜禽收集點1990個,冷庫480座,配備運輸車286輛、冰柜2018個,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場數量和病死畜禽處理數量均居全國首位,為動物疫病防控、畜牧業健康發展和畜產品質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2018年,農業農村部向全國推廣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和保險聯動的“河南模式”。

1主要經驗

1.1實施行政推動,做好政治保障。河南省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作為強農富民保安工程來抓,召開專題電視電話會安排部署,每年將此項工作納入各省轄市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年終進行綜合考核。2017年起,河南省委、省政府連續兩年把此項工作列入全省民生實事,加強督導、跟蹤問效,確保了此項工作的進度和實效。先后出臺《河南省建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試點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統籌生豬調出大縣、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區)改造等項目,向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傾斜,積極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工作規范開展。1.2建立健全機制,提供制度保障。河南省采取了“試點先行、典型引路、由點到面、全面鋪開”的做法,探索建立了無害化處理和育肥豬保險、動物疫病防控等業務工作協調聯動的“河南模式”[2]。一是做好隊伍保障。畜牧部門組織基層防疫員、檢疫員開展培訓,積極參與到養殖業保險工作,承擔政策宣傳、清查登記、保費收繳、死因鑒定、無害化處理等環節的工作。參與保險服務工作的防疫員或檢疫員每人每年可增加收入約1萬元,有效調動了人員工作積極性,穩定了基層動物防疫檢疫隊伍;二是實施分段補助。養殖場(戶)報送病死豬補助為20元/頭,運輸公司收集運輸病死豬到無害化處理場補助為20元/頭,無害化處理場處理病死豬補助為40元/頭,將無害化處理作為保險理賠的先決條件,解決了無害化處理主動報告難、組織運輸難、規范處理難的問題,有效降低了生豬養殖風險,規范了養殖者的防疫行為,促進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建設。三是保險金融聯動。規模養殖戶憑養殖保險單據,進行無息貸款或小額貸款業務(育肥豬200~500元/頭、能繁母豬1000~2000元/頭),有效解決養殖場戶資金不足問題。截至2018年底,河南省18個省轄市、151個縣(市、區)建立了育肥豬保險和動物疫病防控、無害化處理聯動工作機制,144個縣(市、區)落實了育肥豬保險保費補貼的地方配套資金,共投保育肥豬2572.84萬頭,占全省出欄生豬的43%,理賠137.98萬頭,理賠金額約3.40億元。1.3加強財政投入,做好資金支持。河南省畜牧局聯合省財政廳等部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財政補貼的育肥豬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省財政承擔15%的保費補貼。河南省財政每年將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80元/頭)納入財政預算;2014—2017年,每年安排專項資金1080萬元,2018年、2019年省財政列入專項資金4000萬元用于收集、貯存、冷藏、密閉運輸車輛、消毒、處理設施設備等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各地財政也列入50萬元或100萬元,對養殖業保險和無害化處理進行獎補,有力地保障了資金供給。1.4強化監督執法,提供法制保障。河南省大力推進病死畜禽違法案件查處,以縣級日常監管為基礎,省、市監督巡查為輔助,專項整治為抓手,加強對養殖、屠宰加工、經營、運輸、貯藏等全鏈條監管,依法嚴厲打擊丟棄、出售、販賣病死畜禽的違法行為。2015—2018年底,全省共辦理不按規定處理病死畜禽及其產品的案件468起,全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數量逐年上升(表1),案件查辦數量與病死畜禽處理數量呈現一致性,對有效促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具有重要作用。

2存在的問題

2.1體系規劃不合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多以縣級規劃建設為主,一些地方沒有結合養殖實際進行統籌規劃,導致無害化處理場布點不科學,運輸和處理不均衡,有的不能按設計能力運轉,造成資源浪費和成本過高。有的無害化處理場運輸車輛少、密封不嚴,消毒設施差,冷庫小,存在較大防疫隱患。2.2建設標準不高。隨著城鎮化工作的推進和環保要求的提高,一些在產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逐漸不符合防疫條件和環保要求。有的處理場設備檔次低,甚至老化至淘汰標準,卻仍在使用。目前,全省無害化集中處理工藝主要是高溫化制和生物發酵等方法,與原農業部規定病死和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方法相比,處理工藝種類少,處理方式層次低,給生態環境保護造成較大壓力。2.3扶持政策不完善。雖然國家對養豬業有無害化處理補貼和政策性保險等資金支持政策,但是補償標準偏低,資金撥付周期較長。如,病死生豬無害化處理補貼,不考慮育肥豬還是仔豬等體重因素,統一按80元/頭的標準。一般兌現時間在病死生豬處理1年后,而其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尚未出臺補貼政策,補償力度明顯不足。

3思考與建議

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尚處于初期階段[3],難以滿足當前畜牧業轉型升級工作的需要,還要不斷實踐和探索,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體系。3.1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法律法規。一是建立具體制度。明確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和收儲點建設用地為農用設施用地,及應享受的具體稅費政策優惠。明確建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和收儲點應辦理的證照,以及辦理程序和需要提供的材料。明確從養殖場戶到收集點到集中處理廠轉運病死畜禽的合法性及要求。二是壓實各方責任。明確畜禽養殖、屠宰、加工、經營、運輸等生產經營者是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第一責任人。明確屬地管理責任和相關部門聯防聯控責任,形成監管合力,從行政手段方面促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落實到位。3.2細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扶持政策。3.2.1細化無害化處理場建設支持政。政府對無害化處理項目在立項、用地、規劃、環評、報建、用水、用電、稅收、質監等方面給予支持,簡化審批手續,對無害化處理項目一律享受當地招商引資的最優惠政策,如,將無害化處理設備和運輸車輛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無害化處理用電執行農業用電價格。3.2.2細化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將生豬以外的病死畜禽納入補助范圍,對不同的畜禽和不同階段死亡的個體區別對待,確定不同補助標準;簡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貼申報手續,縮短無害化補助資金撥付周期,每月或每季度撥付一次。改變由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分攤為中央、省兩級財政負擔,并將資金由省級財政直接撥付到縣財政,減少中間環節,縮短資金撥付周期。3.2.3細化保險和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前提條件。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畜禽保險試點,在落實好現有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政策性保險的基礎上,逐步開展肉牛、肉羊、家禽等保險試點,提高保險覆蓋面,通過保險賠付,引導養殖場戶積極主動參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形成畜禽保險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聯動機制。3.3加大科學研究和應用推廣。一是加大無害化處理新技術的研究,提高無害化處理技術的科技含量,實現低耗、高效、環保、生態、無毒害的目的,最終達到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最優處理。二是加大處理設施設備的研發。如對處理設備進行自動化、智能化流水線設計,只需要運用電腦就能進行自動智能化操作,避免二次污染,逐步實現病死畜禽機械化甚至智能機械化處理全覆蓋。三是加大處理產物利用的科研力度,拓寬處理產物利用渠道,形成規模效應,擴大資源化利用成果,補充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造血功能。3.4科學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體系建設。立足長遠,綜合考慮養殖種類、養殖結構、生物安全、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循環利用等因素,結合畜禽飼養數量和分布,以省級為重點,統籌規劃和指導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科學選擇無害化處理場建設地址,合理布局適度規模的無害化處理場,加強與之相配套的收集儲存運輸體系建設。引進或創新處理工藝,高標準建設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3.5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公示牌及發放宣傳教育材料、懸掛標語等,開展形式多樣、內容鮮活的宣傳引導,以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技術規范為重點,兼顧告知當地病死畜禽收集點或處理場所在地點,及管理人員聯系方式,曝光屠宰、買賣和隨意丟棄病死畜禽等行為,增強廣大養殖場(戶)法制意識、環保意識,提高其依法規范處理病死畜禽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讓群眾增強識別病死畜禽的能力,知曉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重要性和病死畜禽危害,構建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人人皆知、大眾參與、社會監督的良好氛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是一項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投資風險大的公益性事業。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事關動物疫病防控、畜產品質量安全和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需要統籌兼顧、大力推進,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相互協作,確保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高效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孫彥琴,閆若潛,吳志明,等.河南省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情況調研[J].中國動物檢疫,2016,33(9):74-77.

[2]王沖,張秀娟,陳爽,等.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與保險聯動工作模式探討[J].中國動物檢疫,2017,34(3):39-41.

[3]張偉建,蘇杰.關于動物無害化集中處理場所建設運營情況的調研[J].中國動物檢疫,2016,33(10):31-33.

作者:金喜新 劉凡 孟偉 呂婧玉 董俊偉 賈廣敏 單位:河南省動物衛生監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