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當代科技法學幾個問題

時間:2022-03-01 1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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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當代科技法學幾個問題

摘要:科技與法治是現代文明的兩個最為重要的成就?,F代科技的發展導致法律規則體系的解構:進一步拓寬法律內容范圍,重塑法律的認知結構,重新定義權責關系,重構法律價值體系。同時,現代科技的應用促進科學立法、提升執法效率,加強司法公正,增強守法意識。但是,科技發展帶來各種類型的新風險和新挑戰,迫切需要法律的規制,實現科技法治融合發展。

關鍵詞:科技法學;法律認知;價值重構;法律規制

現代科技進入前所未有的高速發展時期,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生物和基因技術等正在重塑社會生活形態,也對科技治理和社會治理提出全新挑戰??萍及l展給法治文明帶來新的活力,也帶來了各種風險與治理難題,迫切需要法律予以規制和保障。

1現代科技發展導致法律規則體系解構

1.1現代科技拓展法律內容邊界。科技發展拓寬法律調整范圍。科技發展需要對法律的內容和范圍進行全方位的調整,從人與人的關系到人與機器、人與智能造物的關系,從實體空間到虛擬空間,從屬人的倫理擴展到生命倫理,從單一對象到整個系統生態等,法律內容體系正在發生深刻的甚至可能是根本性的變革。科技發展推動法律規則創新。科技發展帶來行為規范、權利需求、責任承擔等新問題,法律規則存在“真空地帶”。另一方面,現有法律規則存在不適用性。如數據權利和個人隱私數據保護、虛擬現實空間身份權益認定和保護等。法律的規則體系需要在不斷解決自身問題與社會問題中實現更新和迭代。1.2現代科技重塑法律規則認知。從權威性規范到技術性解構。隨著新技術的發展,技術規則嵌入決策和行為系統,使一部分法律規則被代碼或算法代替,“代碼即法律”“代碼師即立法者”[1]的景象成為未來可能的圖景,法律規則體系的穩定結構受到沖擊,法律規則體系更加開放。從普遍性規則到個體化契約。智能技術深度嵌入法律系統,法律代碼化加速法律規則的自創生系統建立,使規則日益個體化。立法者到執法者的角色被技術力量所取代,技術性預設因果關系甚至影響了法律的因果關系,法律規則的創生也可能演化為多元化、個體化的契約。1.3現代科技重新定義權利義務。新興的權利內容不斷出現。數據權利和數據財產權正成為日益關注的焦點。個人隱私和信息的“被遺忘權”“數據正義”等新權利概念被提出來。生物技術、生命科學的發展,使得“生命倫理權”“人格權”等權利概念被重新討論。責任歸結與認定發生變化。生物技術、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使責任主體的認定面臨難題[2]。一些基因工程改造的生命體、具有自主感知與決策能力的人工智能,在法律上的主體資格和地位尚無法確定。此外,人工智能侵權責任認定上,“技術中立”原則被放棄,法律規制的重心發生轉移。權利義務關系的重新塑造。科技發展帶來的新的語境、新的空間、新的場景、新的關系和新的形態,權利和義務需要根據環境的變化做出相應的調整??萍及l展加入了虛擬空間、機器、人工智能、基因改造等新的變量,使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的關系發生了變化,社會的權責利需要再平衡,人的主體權利和公共責任需要再確認。1.4現代科技重構法律價值體系。平衡發展效率與公平正義?,F代科技發展使得技術理性成為主導價值觀,科技的異化使人自身的價值和發展受到忽視。此外,科技的發展也帶來了社會分化加劇、社會階層固化、社會失序等問題。法律更應該注重發展效率與保障公平的平衡。強化公共安全與風險防控。新技術使得全球國家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物聯網、核武器等可能造成毀滅性的結果。新時代法律和核心價值追求之一就是公共安全,并將通過各項規則和制度安排實現這一目標。聚焦數據權利與數據正義??萍及l展使得數據成為最重要的社會資源,對數據的掌握成為權力的另一種表達形式。制度化和系統化的數據歧視應引起社會警惕,個人的信息知情權和“被遺忘權”,保證信息安全和數據正義。注重人類福祉與倫理協調??萍及l展帶來社會關系的重新反思和建構,并需要明確促進人類福祉的方向,建立相應的倫理規范,以倫理規范為先導,為法律規則更新與調整提供基礎。

2現代科技應用有效促進法治文明進步

2.1促進科學立法,實現公平民主。推動了立法的科學化。科技發展催生了專業性、技術性立法,明確了專屬立法權事項,促使了授權立法體制的形成。強化立法規劃、立法咨詢、立法論證、立法評估和立法聽證等的技術支撐力量,使各項法律規范的內容的制定更加科學合理。促進了立法的民主化。當代信息技術的應用推動立法相關制度、程序、結果及時公開,保證公眾的知情權。立法項目向社會征集制度和立法聯合論證機制,通過線上線下等手段拓展公眾參與立法的渠道,促進了立法的民主化。2.2提升執法水平,推動效率優化。提高了執法的效率。智能技術在行政部門的逐漸應用,行政效率得以迅速提高。更便捷的執法手段,提升了執法的智能化與精細化。比如,智能交通監控和預警裝備的使用,有效地實現復雜條件下高速公路事故的精準研判與風險干預。增加了執法透明度??茖W技術的應用增加了執法的透明度,減少了人為因素的權重。同時,新技術能夠將執法行為、執法環節、執法措施等執法程序進行有效記錄,信息記錄和公開使民眾監督力量加強。2.3加強司法公正,促進開放共享。提升司法透明度。將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廣泛用于司法審判,推進了司法的公平正義,也大大提高了效率。專家證言、DNA、毒理、藥學等科學證據在司法環節應用有力提升了司法公正。實現司法效能化??茖W技術在科學證據的收集和采用、司法鑒定、案例和法律文件閱讀和分析、電子文書的起草和審校等領域的應用愈加廣泛,建立了貫穿辦案全流程、覆蓋全類型案件的輔助辦案系統,提升了司法效能,進一步改善司法服務水平。2.4增強守法意識,加強有效監督。加強法律有效監督。科技進步使得法律監督機關能夠更加高效地完成繁重的法律監督任務,增加了其權威性和可靠性?,F代傳媒技術使大眾對執法和司法機關的活動能夠產生切實的監督,使得執法和司法活動更加公正、透明。推動普法教育宣傳?,F代科學技術推動普法宣傳形式創新、普法教育手段優化、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廣泛深入。現代信息和傳播技術的發展,推動線上線下結合的普法目標群體精準識別,實現互動式精準普法宣傳與整合傳播,加強法治建設輿情的有效引導。激發公民意識。互聯網和新媒體技術增強了公眾的政治參與意識與參與途經,保障公民的平等信息權利,培育公民的法治觀念和權利意識。一些智能化技術的運用能夠實現違法違規行為的精準預防和控制,促進公民意識的覺醒和自覺的守法行為。

3科技是把“雙刃劍”,需要法律規制

3.1科技發展帶來新風險與挑戰。科技發展要防范系統風險??萍剂α吭谝宰约旱倪壿嫼头绞竭M行演化,帶來巨大經濟效益同時也帶來不確定性和風險。現代科技發展出復雜龐大且互聯互通的各種系統,如智能系統、生態系統,這些系統極易受到安全攻擊和發生技術性崩塌。小概率事件或技術問題可能引發整個系統的崩潰??萍及l展要迎接全新挑戰。網絡空間成為人類新的生存空間和存在形態,網絡安全、網絡犯罪、數據壟斷等問題很可能給網絡環境帶來不良影響,進而對人類自身發展帶來阻礙,需要加強網絡空間的治理和網絡生態保護??萍及l展要關注衍生問題。新技術發展使新技術倫理問題得到廣泛關注,需要重新確定人格權利,建立新的價值文化和倫理規范。另一方面,法律規則調節具有滯后性,科技發展帶來的新問題缺失法律規制,需加強制度化建設和科學化管理。3.2科技發展迫切需要法律規制。完善頂層設計與制度建設。科技發展是“雙刃劍”,需要法律的規制。首先要加強頂層設計,制定科技與法治融合發展的戰略規劃。加強新科技領域制度化建設,包括預防機制、風險評估機制、聽證制度、問責機制、監督機制等,通過法律規范新技術生產者、消費者、開發者和使用者的相關行為。強化源頭治理和立法規劃。強化新科技發展專門性立法與規劃,提前進行問題研判和風險預警,盡快將科學家納入立法程序中,使其參與到立法年度規劃和計劃中來。建立科學立法委員會與聽證制度,使各方力量能夠共同參與立法程序。從源頭上進行防范和治理。建立新科技倫理組織和規范。建立生物技術、人工智能等新科技領域倫理委員會或組織,加強相關領域倫理規范的探討和研究,并推動一些倫理規則的制定和落實。強化科學家責任意識培養,制定合理有效的科學家行為規范和倫理規范。加強信息保護和網絡空間治理。明確個人的信息權利和信息財產權利,保護個人隱私與信息安全,關注國家信息主權和信息安全。加強網絡空間治理,推動網絡空間治理國際協調與合作,共同應對新技術發展問題。健全風險評估和反饋機制。健全相關風險評估制度,在技術轉化環節引入風險評估,將技術風險評估納入到立法環節和工作日程中,重點加強系統性技術風險評估和生態環境評估,健全評估反饋機制。3.3促進科技與法治融合與發展。現代科技帶來的問題是系統性和復合型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高、精、尖、細”等特點,科技發展未來也具有未知性和不確定性,其帶來的公共安全與風險更是具有極大危險性和破壞力的,因此需要通過法律規制的手段使科技發展更有益于人類福祉。同時,科技文明與法治文明也并非截然對立,而是相輔相成的統一整體??萍寂c法治融合發展的關鍵在于,回歸人類自身與人類社會的發展本質,注重人與自然、社會乃至所有系統的和諧,兼顧公平正義與效率,處理好科技創新與法治文明建設的平衡。促進科技與法治融合發展,需要綜合人類社會多領域的知識與技能,夯實政治、經濟和社會道德基礎,推動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強化全球治理與建設廣泛共識,建立相應的制度與文化生態系統。

參考文獻:

[1]LessigL.Code,andOtherLawsofCyberspace[M].NewYork:BasicBooks,1999.

[2]吳漢東.人工智能時代的制度安排與法律規制[J].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2017,35(5):128-136.

[3]方新.加強科技與法治融合,推動社會的公平正義[J].中國人大,2017,(19):32-34.

作者:李玲娟 單位: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