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教學改革探索
時間:2022-05-02 03: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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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學生為中心”的理論依據
羅杰斯的“以學生為中心”的主旨在于,傳遞知識不再是教學的目的,學生要學會的是如何應對這個不斷變化的世界。他主張教師是一個方便學習的人,而不是單純的講授者或教育者,學生應該去自我發現知識,這樣才能把知識變成自己的。針對羅杰斯的主張,外國學者也進行了激烈的爭論。斯金納則主張“教學就是安排偶然的事件,強化之,以求導致行為的改變”。上述兩種主張在當時是兩種極端,但大多數學者都偏向斯金納的觀點。經過半個多世紀的教學實踐和改革,學術界從心理學、神經學等多種學科角度證實,“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論能夠促進學生把知識化為己有,提高學生思考力和創造力。我們主張的“以學生為中心”是以學生品質發展為中心,以學生學習效果為中心,以學習就業能力為中心。
二、教師角色的轉變:翻轉課堂,少說多聽
把學生變成教學和課堂的中心,并不意味著教師的地位和作用就降低了,反而這對教師來說,是一項巨大的挑戰。第一,教師的講授少了,對學生的引導多了課堂模式應該是整個學習階段的中間部分,有效的教學應該通過課前預習,課中訓練,課后復習三部分來完成,想要把90分鐘的課堂可控地、有節奏地完成,教師用傳統的方式自己來講授是最簡單的。如果把中心轉移給學生,就必須通過各種方式的引導和交流,這就是需要教師動腦筋的地方。第二,教師的說教少了,對學生的理解多了傳統教學中教師說什么是什么,學生覺得教師說的就是權威,不敢有反對教師的想法。教師可以對學生批評教育,更有體罰學生的先例。而“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改革,要求教師要多站在學生的角度思考問題,理解學生的想法。第三,教師的課余時間少了,與學生的溝通多了教師的工作不僅僅局限在課堂上,在通信手段如此發達的今天,學生和教師是可以隨時連線和面對面的。當學生在課前預習和課后復習的過程中遇到了困難,他們可以用5秒鐘就把問題傳送給教師,而教師也可以根據此問題與學生展開討論。從這三個方面來講,基本就實現了課堂的翻轉,學生占據大部分課堂時間報告或演講,教師適當引導、點評和總結發言。對學生來說,課堂就是一個展示自己的平臺,教師是協助者、管理者和服務者,所以不管是學生還是教師,有一方不改變,不創新,“以學生為中心”的理論在實踐教學中就會舉步維艱。
三、貫徹“以學生為中心”的重要條件
第一,學生要清楚自己是內因,是課堂的主體翻轉課堂的教學模式是形成“以學生為中心”的重要手段,理論上它能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能力,樹立正確價值觀,培養學生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最終能夠更好地走向社會?,F代化大學注重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這就要求學生提高自身的學習能力。大學生要經歷身體上和精神上的雙重壓力,成功克服壓力、積極進取的學生,將成為自己的主人。相反,不肯改變,不能自主學習,甚至不愿意動腦思考的學生,最終會在“優勝劣汰”的生存法則下,被淘汰出局。第二,教師是外因,要從給付知識的角度服務于學生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教師則是服務于學生的“工具”,是整個學習進程中的外界因素。大學教師應注重學生品質教育,用外因引導內因的變化,最終使內因發揮作用。對于在大一學習中沒有適應新的學習環境和學習方法的學生,輔導員教師和后續專業教師都應該給予一定的心理疏導,幫助他們尋找自身原因,引導他們做出正確的選擇———那就是改變。在課堂上,要和教師討論預習過程中所遇到的難題和不理解的知識點,教師答疑解惑并進行知識擴展。相反,教師也可以提出問題,引導學生思考問題并解決問題,學生在這個過程中消化理解內在交叉知識點,并在固定環境影響下在大腦中形成影像,最終把知識變成自己的,這才是一個完美的課堂。教師滿足學生求知的愿望,是一種無形產品的交付。在新的教育理念下,學生應借助于教師的幫助成長為一個更好地服務于社會的人。第三,學校應從嚴治學,遵循“淘汰”法則從學校的角度來講,畢業率和就業率的高低嚴重影響著這所學校的排名和招生。不能回避的是,每所學校都有內因無法發揮作用的學生、由于種種原因不思進取的學生。這樣的學生在三本院校的課堂上居多,再加上三本院校尤其注重學生畢業率和就業率,常常對這樣的學生“寬大處理”。從教學制度上則表現為補考、清考和二次甚至多次清考。給學生一種“有路可退”“不蛻變也成蝶”的心理暗示。學校如同煉丹爐,如果里面燃燒著三味真火,就會有人得到火眼金睛的本領,如果里面燒著柴火,那么也不會煉出大本領。要想培養出新一代創新型人才,唯有改變教學模式和思維方式,從嚴治學。
“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是使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培養思維習慣和思維方式、提高專業技能和就業能力等優秀品質的前提條件。學校、教師和學生三方面都需要作出徹底的改變。這個過程是循序漸進的,相互融洽和不斷調整的,也不可操之過急。
參考文獻:
[1]洪丕熙.“以學生為中心”———羅杰斯的教學原則和它的影響[J].外國教育資料,1984(3).
[2]張富強.美國“以學生為中心”教育理念的啟示———兼論從“以教師為中心”到“以學生為中心”的轉變[J].華南理工大學學報,2007(2).
[3]趙炬明,高筱卉.關于實施“以學生為中心”的本科教學改革的思考[J].中國高教研究,2017(8).
作者:董丹 單位:三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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