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論文
時間:2022-08-23 11: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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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利益相關者構成了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利益主體,從而影響著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進程及其效果。之所以選擇利益相關者的分析視角探討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是基于以下兩點考慮:一方面,利益相關者理論的研究旨趣直接指向現實的人和人的利益需求,而人是決定任何一項改革成功與否的決定性要素。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亦是如此,它的成敗與政府、教師、學生、學生家長、學校等各類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緊密相關。通過對利益相關者的分析,我們可以理解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不同利益主體的表現與沖突。另一方面,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作為一項公共政策行為,某個人或某一類人都不能對其行使獨立控制權。由于不同類型的利益相關者對于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影響以及被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影響的程度是不一樣的,所以,本研究將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利益相關者分為:1)核心利益相關者。這一層次的利益相關者主要包括學校的體育教師、學生、管理人員(主要指校長)他們是最核心的利益相關者;2)重要利益相關者。主要包括國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這一層次的利益相關者需要,引領課程改革的方向和政策,屬于重要利益相關者;3)邊緣利益相關者。是指以社會“第三勢力”身份出現的學生家長、社會組織、媒體等,屬于間接利益或次要層次的邊緣利益相關者(如圖1)。
2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利益相關者分析
2.1政府
政府作為一種社會組織,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政府是指國家的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等公共機關的總合,代表著社會公共權力。狹義的政府是指國家的行政機關,即一個國家政權體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權力的組織體系。包括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多數情況下是指代表國家的中央政府。本文所指的“政府”是狹義的概念,是中央(教育行政部門)與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稱。2.1.1中央教育行政部門中央教育行政部門是以國家本位論為其理論的重要基礎之一,國家利益是其主導追求。它主要是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通過組織、委托、任命專門的研究機構或專業人員對特定課程問題展開研究;制訂和設計有關體育與健康課程的方針、政策與文件等,包括《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的制定、修訂;監督和檢查各個地方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執行和實施情況;組織、領導體育與健康課程教材的審定、審查,組織機構和人員對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過程和結果做出評價,從而進一步對課程改革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修正,以促進我國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健康發展。它所內含的基本假設是:個體是社會的產物,教育就是要使個體社會化,為社會發展服務,為國家發展服務。課程應該反映各種社會發展需要和國家發展需要,以便使學生通過所受教育能夠適應社會,最終能成為促進國家發展的有益人才。[4]2.1.2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新一輪課程改革實施三級課程管理體制,給予地方體育課程決策權力,地方利益是地方分權型課程的主導追求。其領導和決策機構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還包括省級以下的有關教育行政機構,地方級教育行政部門所承擔的體育課程責任和義務是:一方面地方分權型課程的主導利益與國家利益相一致。即,遵循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與安排,貫徹執行國家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和有關文件規定;另一方面,地方理所當然地應成為地區公眾利益和要求的反映者、聚合者和代表者,要根據當地的政治、經濟、文化民族等發展需要的出發,開發具有地域特點和地方適應性的體育與健康課程資源。
2.2學校
學校(這里僅指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階段,下同。)既是執行課程計劃的機構,也是真正發生教育的地方,是理想課程轉變現實課程的主陣地,因此學校的課程利益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一方面,由于我國絕大部分學校是屬于政府辦學,雖然有一些民辦學校存在,但政府對學校的控制依然是存在的,所以學校在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中的利益訴求首先是統一到國家與地方對體育課程的利益訴求;另一方面,從本學校實際以及當地社區和學校資源狀況,根據課程改革的標準和要求,積極開發多樣性的、可供學生選擇的體育課程資源,以能反映出各校辦學特色和學校所在地區的體育文化需求。
2.3體育教師
教師是“向受教育者傳遞人類積累的文化科學知識和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把他們培養成一定社會需要的人才的專業人員”。[5]體育教師同樣發揮著傳遞知識、技能和培養人才的作用,使得體育教師成為影響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重要利益主體。一方面,體育教師首先要成為課程改革的忠實執行者,要接受和服從國家的利益并與其保持一致,這也是體育教師的主要責任和義務;另一方面,他們有自己的教學經驗和實踐,對課程改革會有自己獨立的認識和思想,他們也有展現自我、表達自我利益的訴求。
2.4學生
課程的服務對象是學生,學生是課程改革的多級利益主體之一。一方面,學生是具有思想感情的個體,他們對體育與健康課程有自己的價值判斷、興趣和想法,這是學生在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中的利益訴求;另一方面,學生還是一個發展中的人,具有與成人并不完全相同的身心特點,在他們身上表現的各種特征還處于不斷變化之中,也正是由于這種不確定性,促進了體育與健康課程進行調整、改革以適應、滿足學生不斷變化的利益需求。
2.5家長
在我國,學校與家長的聯系限于學生的管理,很少有家長參與到學校體育課程改革決策中來。國外在進入20世紀80年代之后,一些國家紛紛通過立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公眾及家長參與學校管理與課程改革的權力,一方面,學生家長有權利對學生學習體育課程的情況作出自己的價值判斷,家長有對孩子體育課程學習的期望,同時也有對學校體育課程的意見表達和利益訴求;另一方面,由于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一直被看做是一個學術問題,家長在學術問題面前就喪失了話語權,他們的利益訴求和愿望基本處于隔離狀態。
2.6其他社會組織和媒體等
這里的社會其他組織主要指的是社會企事業用人單位、社區和媒體等,由于本研究針對的學校僅指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階段,所以,上述利益主體也不作為主要的利益主體進行討論。
3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沖突分析
3.1國家、地方與學校之間的利益沖突
一般來說,國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之間的博弈是一種縱向博弈,當課程改革有利于本地區、本學校的利益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會不遺余力地貫徹執行,但當其不符合本地、本學校的利益時,地方和學校就有可能出現政策執行阻滯。[6]其主要表現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政策敷衍。即在課程實施過程中,只做表面工程,把一個有機完整的課程改革政策加以隨意分解、隨意更改,實行“實用主義”的原則,如中考體育雖然提高了中學體育與健康課程的地位,但各學校都是以應付為主,而不是將體育與健康教育作為一項教育內容來重視。二是政策抵制。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從局部或自身的需要出發對課程改革的某些政策有意不執行或變相不執行。如體育與課程改革提倡重視學生的身心全面發展、體質增強,但各地、各學校依然是抓應試這條命根,純粹為了本地發展或官員的政績,體育課不開足、開齊,被擠占現象屢見不鮮,把截留的體育課時增加到一些升學考試科目、統考課程中去,導致體育課程改革流于形式。三是政策附加。許多地方和學校為了各自的利益在課程改革中沒有按照課程改革規定執行,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挪用、占用學校體育教育資金等問題。從以上分析發現,地方和學校作為課程改革的實施機構,其利益有明顯的雙重性:一方面,在改革過程中,它首先要使自身的利益與課程改革的整體利益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從而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另一方面,地方和學校作為三級課程管理的一部分,地方要考慮地區教育發展需要和公眾需要,學校要著眼于自身的發展,以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地方和學校利益的雙重性特征,導致他們彼此與國家之間的利益沖突和博弈。
3.2行政主體與體育教師之間的利益沖突
在我國現行的體育課程三級管理體制下,主要的行政主體是國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本研究將就政府與體育教師之間的利益沖突以及學校與體育教師之間的利益沖突兩個層次進行描述分析。第一、政府(國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與體育教師之間的利益沖突政府與體育教師之間的利益沖突主要表現在,體育教師自身的基礎和條件與國家、地方體育與健康課程要求之間的沖突。我國的體育教師由于歷史的原因以及傳統的體育教學大綱的影響,擺在體育教師面前的都是現成的內容、標準,體育教師不參與教材的制定和選擇,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執行。第八次的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不同于以往的課程改革,它是以課程為核心涉及到了整個教育體系。一方面,借鑒并提出了先進的教育思想與理念,在指導思想、目標、內容、方法、評價體系都進行了改革,但是實踐告訴我們,改革的措施缺乏操作性,使一線教師感覺困惑;另一方面,我國體育教師的課程知識素養以及工作強度很難保證“目標引領的內容”是實效性的內容,大部分教師在原有教學大綱的庇護下,尚不具備進行課程設計和選擇組合教材的能力,其后果是割裂內容的邏輯內涵,否定了小學、初中和高中不同階段內容的層次性和銜接性,這種零散的、不能互相承接的課程,導致體育課改的質量下降。[7]第二、學校與體育教師之間的利益沖突學校是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具體實施場所,在這個利益場中,沖突行為隱藏在學校教育活動的背后。在功利性的驅使下,凸顯了學校與體育教師之間的利益沖突。其表現在以下幾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學校和體育教師都能夠積極開展課改,學校管理者能夠主動支持,這時候學校和體育教師的利益訴求基本是一致的,沖突也是最少的。第二種情況:學校積極進行課改,體育教師消極課改。在這種情況下,學校由于得不到體育教師的支持,會損害學校和學生的利益,學生的素質、學校特色都難以提升,兩者之間必然產生沖突。第三種情況:體育教師積極進行課程改革,學校消極課改。體育教師根據課程改革的要求積極付諸實踐,但是體育教師要承擔課改所帶來的風險,這時候兩者之間也會產生利益沖突。第四種情況:學校和體育教師都選擇消極課改??梢姡媸求w育教師行動選擇以及是否積極參與其中的重要因素。當體育教師在行動中找到利益結合點時,就會表現出很高的積極性,而當體育教師在行動中未找到利益結合點時,就會表現出消極性與不自主性。
3.3體育教師與學生的利益沖突
體育教師與學生的利益沖突主要表現在體育教師對新課程改革理念的認同與學生培養之間的矛盾;體育教師的專業特長與學生的興趣之間的矛盾;體育教師對教學內容、方法的選擇與運用與學生身心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如,新課程改革提倡從學生興趣出發,很多體育教師在課堂上都是按照學生的想法安排教學、想打比賽就比賽、想自由活動就活動,課堂整個都交給了學生。這種做法歪曲了課程改革的利益與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利益。此外體育教師積極開展改革對學生培養的不確定性之間的矛盾在當前課程改革中也是普遍存在的,由于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跟以往的課程有很大不同,這些新理念、新結構、新環境、新任務、新格局都使體育教師產生程度不同的隱晦的不確定性,也正是因為這種不確定性使體育教師一般與守舊或穩妥的意識相聯系,表現為由于擔心改革可能對學生帶來的消極影響,因而對改革不輕易認可。
3.4體育教師與家長之間的利益沖突
體育教師與家長的利益沖突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應試教育的影響下,學生家長對體育課、體育教師的偏見還是普遍存在的,他們更重視學生的文化課學習成績,從思想觀念上就禁錮了體育教師的地位。如某學校體育教師當班主任,家長一致認為,體育教師不適合當班主任,會影響孩子的學習成績。二是有相當一部分家長認為,學生體質不好、學生出現體育傷害,這都是學校和體育老師的原因,這種利益沖突表現在目前是尤為嚴重和突出的。
4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利益相關者利益沖突的矯正
4.1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在利益主體上的平衡
在我國,國家所倡導和奉行的基本利益原則是: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和國家利益的統一,一旦它們之間發生矛盾,個人利益要服從集體和國家的利益。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我國第八輪的體育與健康課程在改革初期,是由少數帶動多數共同發展,事實上我們也正是按照這樣改革思路逐步推進的,然而改革已經進行了十余年,如果利益主體仍舊是集中在少數人身上,改革的目的就難以實現,也就是說,由誰來“設計”改革決定著改革的發展方向,各執一端的利益追求現在已很難再占支配地位,人們往往會趨向于關注各種課程利益的和諧與融合。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頂層設計”,需要征得各利益主體的廣泛認同,即行政、專家學者、體育教師、學校、家長相互結合才具備充分條件,努力使各種利益團體的利益表達致和諧狀態,課程改革的設計才會出成效。恰如泰勒所言:參與課程編制活動的人員和機構包括個人、團體、全國性協會和國際組織等,沒有哪一個國家是由某一個機構或個人來進行課程編制的。[8]事實上,世界各國政府為了找到一種適當的平衡,都在不斷地探索著課程改革中把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協調起來的可行方式,其結果是使不同利益群體的課程利益和權力分配處于不斷調整變化之中,并有力地影響著教育的發展和每個人的利益。
4.2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在利益導向上的平衡
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在利益導向上的平衡主要應協調好兩個方面的關系:第一,應從本國的需要出發,不宜盲目地要求與國際接軌要看到雖然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迅速,但各地經濟發展很不平衡,要充分考慮體育與健康課程區域差異化、內容多樣化、目標多元化。對于借鑒問題,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應從看差距轉向看差異。如國外的體育課程都是小班化教學、有充足的體育教師配備,而我國的體育與健康課程都是大班化,體育教師配備不足。所以說,發展中的中國體育與健康課程在向西方學習的過程中,需要重點解決的并不全是“為什么借鑒”的問題,而應當更多地考慮全球化背景下的根本性問題———“如何借鑒”。第二,對傳統的清醒而正確的認識是改革的基礎和前提我國體育與健康課程是在實踐過程中逐漸發展完善的,改革必須從我們的實際出發,在“與時俱進”中加以完善,在理念、內容、方法、評價等各個方面構建新的組織而發展起來;縱觀世界各國課程改革,其發展變革注定是在原有體育課程的基礎之上進行,它必須以傳統文化為基調,在邁向現代化的繼承中,實現課程自身的蛻變。所以,我國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需要也必須直面傳統文化的現代化問題。[9]
4.3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在利益機制上的平衡
建國以來,我國先后進行了7次課程改革,每一次課程改革都是“自上而下”。第八次的課程改革也不例外,但改革十余年,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已進入穩步推進階段,它必須同“自下而上”的改革結合起來,事實上改革十年的經驗教訓也不斷提醒我們,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需要喚醒廣大校長、教師、學生、家長的變革意識以及參與變革的熱情、主動精神和實際行動,因為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夠,參與課程改革的熱情和潛力難以被有效激發,課程改革的效果難以保證,這也是前期改革出現問題的一個原因?!靶抡n改”需要一大批“精英”,然而,就改革的整體利益而言,具體的制度創新多半不可能由不接觸實務的領導者提出,否則便變成了“精英們”的單向控制與操縱,使改革又回到老路。因此在“設計”改革藍圖時,存在一個上層與下層、課程制定者與課程實施者之間的對接和轉換問題。因此,當下改革“頂層設計”,需要科學的民主意識和利益表達機制來保障其設計的合理性和科學性。即政府在課程改革進程中依然享有主動權,但同時要尊重并主動納諫政府外部各利益主體的利益訴求或意見表達,達成政府和政府外部各利益主體的利益整合。
4.4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在利益范圍上的平衡
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在利益范圍上的平衡,就是要能顧及總體,要看到雖然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迅速,但各地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尤其是東部與西部、城市與農村,這種簡單的“二元”對立狀況,必然導致教育內部發展不平衡;學校體育的整體條件還比較薄弱,場地器材無法保證,體育師資的水平良莠不齊。我們不能籠統地將“發揮學生主體地位”、“注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激發學生的運動興趣”等作為改革的重點。審視當前我國體育與健康課程發展的現狀,在區域上看,西部學校體育、農村體育是改革的重點區域,當前的課程改革表現出明顯的“城市中心取向”和“與國際接軌傾向”,缺乏對農村及不發達地區的必要關切;在內容上看,體育與健康課程建立與目標聯動的各個層面(城市與農村和高中、初中、小學相銜接)的可操作的內容體系是改革的重點內容;從成效上看,提高學生體質、增進健康是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重中之重。
5結語
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雖然是作為政府的一項公共政策行為,但在當前社會和教育發展過程中,各利益主體必然會產生各種各樣的體育課程利益需求和沖突,正是這些利益沖突構成了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現實中形形色色矛盾的實質性內涵,也成為推動我國體育課程改革發展變化的重要力量。所以,我們必須把這些利益主體和沖突看作是促進我國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的一個無法避免且有益的因素,正確分析和對待各利益主體的需求和沖突,實現各利益相關者之間利益的相對平衡,只有這樣體育與健康課程改革才有出路。
作者:華軍單位:上海交通大學體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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