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研究論文10篇
時間:2022-01-14 11: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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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通過對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飲食行為進行干預,改善學齡前留守兒童的飲食行為。方法:在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抽取8所情況相同的農村幼兒園,隨機分為干預組(4所幼兒園)和對照組(4所幼兒園),將干預組90名留守兒童和對照組64名留守兒童進行干預前和干預后的比較。結果:經過一年的干預,干預組經常吃零食,睡前吃東西,邊吃邊玩,吃飯需要哄的檢出率分別低于對照組的檢出率,兩組間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干預組中具有邊吃邊玩行為的兒童由基線的17(66.7%)下降到8(8.9%),吃飯需要哄的兒童由基線的43(47.8%)下降到26(28.9%),厭食的兒童由基線的42(46.7%)下降到16(17.8%),厭食行為的干預最明顯,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結論:經過干預,學齡前留守兒童的飲食行為得到改善。
[關鍵詞]學齡前;留守兒童;飲食行為;干預
近年來,隨著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的規模不斷擴大,農村留守兒童的數量也在持續增加,致使農村留守兒童成為一個特殊的群體。根據報道,我國留守兒童在全體兒童中所占比例為8.05%,其中農村留守兒童占全部留守兒童的86.5%[1]。而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在農村留守兒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3-7歲學齡前期是兒童生長發育和個性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培養兒童各種生活習慣的重要時期[2]。農村留守兒童缺少父母的關愛和教育,容易產生不良的飲食行為習慣[3]。學齡前期兒童普遍存在著挑食、偏食等飲食行為問題[4]。學齡前兒童的飲食行為問題直接影響其營養情況,從而影響兒童今后的生長發育情況。因此,學齡前兒童的飲食行為問題引起了國內外學者的廣泛關注。目前,國內已有對學齡前兒童飲食行為問題的干預研究,但是對于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飲食行為的干預研究甚少。本研究針對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所存在的飲食行為問題進行為期一年的干預研究,為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的飲食行為問題的改善提供依據。
1對象與方法
1.1調查對象
采用隨機,整群的抽樣方法,于2013年7月份在山東省聊城市高唐縣抽取8所情況相同的農村幼兒園,隨機分為干預組(4所幼兒園)和對照組(4所幼兒園),將這8所幼兒園中全部符合要求的90和64名留守兒童進行干預前和干預后問卷調查。學齡前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其中任一方目前在外務工或經商,且在外連續務工時間到調查時間為止達到或超過6個月,兒童在當地居住的時間達到或超過6個月(不論戶口是否在當地)的7歲以下兒童。
1.2方法
1.2.1調查方法和干預措施
此次干預前后的對象為同一批留守兒童。問卷采用自行設計的調查問卷,由經過統一培訓的調查員進行一對一的訪談。干預前后采用同一份問卷。問卷中的相關信息由兒童的監護人進行填寫。此次干預在基線調查后進行為期一年的干預,共干預4次,每3個月干預一次。采取家庭-社會多方位的干預模式。如每季度組織婦幼保健部門工作者對兒童監護人進行健康教育培訓,深入訪談和家庭訪問/養育指導活動,培訓/指導內容包括兒童膳食營養、教育方式,心理行為特點等。
1.2.2統計學方法
采用EpiData3.0建立數據庫,應用SPSS19.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干預組與對照組基本信息的比較采用χ2檢驗,干預組干預前后率的比較采用McNemar檢驗。P<0.05為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對照組和干預組基本信息的比較
干預組共有留守兒童90人,對照組共有留守兒童64人。干預組留守兒童與對照學校留守兒童之間性別、年齡、父母受教育水平、家庭純收入之間均無統計學意義(P>0.05)。
2.2干預前后干預組和對照組不良飲食行為檢出率的比較
在干預前,干預組和對照組的各項飲食行為問題檢出率沒有差異。經過一年的干預,干預組經常吃零食,睡前吃東西,邊吃邊玩,吃飯需要哄的檢出率分別低于對照組的檢出率,兩組間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干預組偏食/挑食,吃飯看電視,經常不吃早餐的檢出率低于對照組的檢出率,兩組之間差異沒有統計學意義。厭食行為干預后的檢出率與對照組的檢出率差異較小,沒有統計學意義。
2.3干預組干預前后兒童不良飲食行為檢出率的變化
經過一年的干預,干預組中具有邊吃邊玩行為的兒童由基線的66.7%下降到8.9%,吃飯需要哄的兒童由基線的47.8%下降到28.9%,厭食的兒童由基線的46.7%下降到17.8%,厭食行為的干預最明顯,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經常吃零食的兒童由基線的52.2%下降到38.9%,偏食/挑食的兒童由基線的44.4%下降到37.8%,睡前吃東西的兒童經過干預由22.2%下降到11.1%,不吃早餐的兒童由基線的18.9%下降到8.9%,吃飯看電視的兒童干預前后變化很小,差異均沒有統計學意義。
3討論
學齡前兒童正處在對外界充滿好奇的時期,對食物的選擇以及飲食方式等都有著自己的要求,監護人對兒童的飲食行為缺乏監督教育,因此學齡前兒童的飲食行為問題較多[5-7]。此外,留守兒童長期與父母分離,無法享受父母的教育和關愛,得不到父母的引導和幫助,極易產生各種不良的行為習慣[8-10]。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人通常受到知識水平和精力的影響,對孩子的行為缺少指導教育。而飲食行為的形成主要在學齡前期,學齡前期兒童的飲食行為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強[11]。對學齡前期留守兒童的飲食行為進行有效的干預,及時改善他們的飲食行為問題,使其早日形成良好的飲食行為習慣,促進其今后的生長發育[12-13]。學齡前兒童飲食行為問題影響兒童的膳食情況,進一步影響兒童的生長發育。通過基線調查,針對學齡前留守兒童的飲食行為問題,兒童營養專家與家長們共同制定具體的干預措施并根據隨訪情況不斷進行調整。本研究結果表明,經過干預,干預組兒童經常吃零食,睡前吃東西,邊吃邊玩,吃飯需要哄的檢出率低于對照組,且干預組干預后邊吃邊玩,吃飯需要哄,厭食行為的檢出率明顯低于干預前,兒童經常不吃早餐的行為經過干預后明顯下降,但是沒有統計學差異。說明此次家庭-社會的綜合干預模式對改善留守兒童的飲食行為問題具有明顯的效果,尤其是對兒童經常吃零食,睡前吃東西,邊吃邊玩,吃飯需要哄,厭食等行為的干預效果比較明顯,說明學齡前留守兒童的很多不良飲食行為問題是由于監護人的喂養習慣不當導致,通過教育引導監護人,改變監護人的觀念,采用監護人易學會的行為改變交流的方式,改善監護人的喂養行為,從而改善學齡前留守兒童的飲食行為問題[14]。然而,偏食/挑食,吃飯看電視等行為問題的改善不明顯,這是因為偏食、挑食,吃飯看電視,不是簡單的飲食行為,更是一種觀念和習慣,這種觀念和習慣一旦形成,短期時間很難改變[15],這也提醒監護人要從小培養孩子的飲食習慣。飲食行為的改變不是短期的過程,需要長期的堅持。通過長期的堅持,一些較難改變的不良飲食行為習慣也會得到改善。本研究采取的干預方式為家庭-社會交互的干預模式,通過基線的問卷調查,由專業的兒科保健專家對學齡前留守兒童的飲食行為進行評估,制定個性化的干預方案,組織社區婦幼保健工作人員對兒童監護人進行健康教育培訓,深入訪談。在互動過程中,留守兒童家庭與基層社區工作者、志愿者及醫務人員結成一對一或一對幾的幫扶對象,干預者主動了解兒童的飲食行為的變化情況,與監護人共同商討及時調整干預方法。在整個干預的過程中,家長們由被動逐漸轉變為主動,提高了監護人們的依從性,從而取得良好的干預效果。本研究采取的干預措施為監護人的養育提供必要的幫助,共同解決兒童的飲食行為問題。由于此干預措施得到了監護人廣泛的配合,改變了留守兒童的飲食行為習慣,因此可以將此干預措施進行廣泛的推廣,應用于更多的學齡前兒童,開展更為普遍持久的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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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羅惠文 徐凌忠 莫秀婷 蓋若琰 單位:山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研究所
第二篇: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思考和認識
摘要:關愛留守兒童,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和義務。學校作為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更應該對學生負責,對社會負責。認真解決好留守兒童問題,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作為教師,我們要努力做好對留守兒童的關心和教育工作,對留守兒童要更加關注,使他們能夠享受到同其他學生一樣的教育和關愛,成長為積極進取、健康向上的優秀少年。
關鍵詞:關愛;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留守兒童是近年來農村地區特有的群體,留守兒童問題是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重大社會問題。從某種程度上說,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對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就會造成阻礙。我們常說發展經濟不能以破壞環境為代價,同樣,我們也可以說發展經濟不能以毀了下一代為代價。破壞了環境是毀了我們的家園——地球,毀了下一代是毀了整個民族。做好留守兒童工作是傳遞愛心的關鍵,我們每個留守兒童之家的工作者將義不容辭,鐵肩勇擔道義,肩負起歷史的重任、黨的重托和民族的未來。我們將認真履行留守兒童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留守兒童之家的作用,以“將愛心傳遞下去,把責任肩負起來”為已任,把工作做細、做實,讓家長滿意,讓社會滿意。
一、留守兒童形成的因素
由于地處郊區,本地許多家長就近到酒鋼廠區、嘉北工業園區務工,往往是早晨孩子睡得正香出門、夜里孩子入睡回家,難得對孩子實施教育,形成了“準留守兒童”的特殊群體。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使本村成為外來務工人員的聚集地——河南、河北、青海、陜西、重慶、寧夏以及本省其他地市的都有,他們的子女就自然形成了龐大的“流動兒童”群體,在教育方面急需各方面支持。
二、做好留守兒童的摸底工作
為了了解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學校指定專人負責,對所有留守兒童進行了摸底調查,了解他們的基本情況,給他們建立留守兒童的檔案和聯系冊。每學期利用學生報名的機會,我們及時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對在園在校留守流動兒童進行摸底調查,做到清楚留守流動兒童的姓名、性別、年齡;了解每個留守兒童的性格特點、興趣愛好;做到心中有數、工作明確,并及時分析留守流動兒童存在的問題,認真研究對策,切實解決留守流動兒童生活、學習、思想等方面的困難。通過留守兒童聯系冊制度的建立,加強了學校與學生家長及其他監護人之間的聯系,形成了以學生為中心的關愛網絡。
三、完善制度措施,保障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1.建立健全領導負責制度。學校成立了關愛留守兒童成長的領導小組,制訂了具體的工作計劃,安排了留守兒童的工作方案,真正地使學校成為留守兒童學知識、學文化、學做人的理想場所,使留守兒童健康快樂地成長。
2.制訂教師結對幫扶留守兒童制度。根據留守兒童不同的年齡特點,學校安排教師與有個性的留守兒童一對一活動,通過教師與留守兒童談心,一起做游戲、一起看書等活動,及時掌握留守學生的思想動態。
3.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學校建立留守兒童的檢查考核制度,是為了加強教師對此項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以使他們重視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學校對師生的結對情況過程進行跟蹤和結果的評選考核,督促教師更加關心留守兒童,加強了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和治理,建立和完善了留守兒童的工作考評制度,有力地促進了教師對留守兒童的關注,使每一位留守兒童均得到了長輩們的關心和愛護,心理上得到了極大的安慰和鼓勵。
四、關愛留守兒童,積極開展文體活動
關愛留守兒童僅僅依靠學校教師的力量是不夠的,在鎮黨委、鎮政府的關心重視下,發動村委會領導、熱心的村民以及退休的教師一起加入到關愛行動中來,使留守兒童得到了更多的關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伸出了援助之手。積極開展文體活動,豐富他們的校園生活。為了使留守流動兒童也能像普通孩子一樣健康成長,豐富他們的課余生活,我校在周一至周五的午間和下午課后,由教師輪流值日在學生活動場地組織、安排豐富的活動。晚飯后增加了課外閱讀時間,指導他們學習玩軍旗、跳棋、象棋等,豐富他們的業務生活。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在全校教師的共同努力下,學校的留守兒童之家得到了家長認可。在滿足留守兒童學習生活的同時,教師為他們提供優質的服務,取得了顯著成效。他們在知識技能、道德情感、文明衛生、行為習慣等方面都有很大進步,學習生活得到了充實。
五、積極改善留守兒童的育人環境
1.給留守兒童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是全社會的責任和義務,這樣有利于他們健康成長。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加強留守兒童與父母的交流與溝通,積極開展對貧困留守兒童的資助工作,及時召開關愛留守兒童的經驗交流會,不定期召開留守兒童的家長研討會、座談會,對他們進行深入的了解,如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需要什么幫助等,共同提高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水平。
2.加大投入力度,不斷改善留守兒童之家的硬件條件。學校重視留守兒童之家的場館建設,開辟了新的留守兒童之家活動陣地,設立了留守兒童專用圖書室閱覽室,加大文體活動的投入,使得關愛留守兒童工作有了質的提升。以為留守兒童提供食宿為契機,安排教師對他們的學習、生活進行全方位指導,使他們向著“學會生活、學會合作、學會自立、學會創造”的目標邁進。近年來,由于社會各界重視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我們的留守兒童工作取得了嬌人的成績,留守兒童的行為習慣變好了,學習成績提高了,待人接物有禮貌了,自我學習生活能力有了很大的改觀。通過開展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工作,引起了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特別是上級領導的重視,為社會的和諧發展做出了新的貢獻。留守兒童問題是當前的一個社會問題,對于學校來說,留守兒童工作也存在這樣那樣的困難。特別是農村學校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需要一定數量經費的支持,僅靠學校的辦公經費是不夠的,開展活動的經費受限,制約了關愛工作的進度和質量。此外,農村學校缺乏專職的心理教育教師,對兼職教師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還需要加大力度,以提高教師的綜合素質,培養留守兒童的堅強意志和獨特的個性,使他們成為健康向上、積極進取的優秀少年。
作者:楊世新 單位:甘肅省嘉峪關市峪泉鎮中心小學
第三篇:農村小學留守兒童課外閱讀興趣的措施
目前我們國家農村的留守兒童有很多,他們大多因為父母在外打工,所以經常需要自己擔負家里的勞動,同時還需要照顧自己,遇到問題也不能很及時的和父母進行交流,所以留守兒童在課余的時間里除了去完成完成作業,幾乎很少有時間去進行課外的閱讀。目前該怎么對小學留守兒童的課外閱讀興趣進行提升,并且如何提高他們的寫作水平和文化素養,已經成為了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需要去思考的問題。本文主要針對如何對農村小學留守兒童的課外閱讀興趣進行培養進行探究。
一、舉辦野如何認識課外閱讀冶的主題班會
在班級的在班會上,積極對學生進行引導,讓學生能夠深刻認識到為什么要去進行課外閱讀,同時還有進行課外閱讀有什么作用,對學生成長有什么幫助和影響等。在班會上對每一位同學都進行鼓勵,使他們都可以積極地說出自己的想法,對于課外閱讀有什么樣的感受和收獲都可以說出來,同時針對學生提到的問題進行討論。還有可以運用主題班會討論的形式,使學生不但能夠對讀書感興趣,同時還要教會他們應該讀好書,讀一些對他們的健康和成長有益處的書,比如《愛的教育》和《安徒生童話》,以及《成語故事精選》、《小故事大道理》和《三字經》等一些能給學生啟迪的讀本。同時還要鼓勵學生積極地制定適合自己具體情況的的閱讀的計劃,然后鼓勵學生之間相互進行監督。真正地讓學生明白課外閱讀的重要意義??梢哉f讓小學生去進行課外閱讀不但可以豐富學生的閱歷,同時還能開闊學生的視野,可以說這些都是提升小學留守兒童課外閱讀興趣的主要方式。
二、運用晨讀時間讓學生介紹自己的課外閱讀收獲
在晨讀的時候可以騰出一定的時間給學生,讓學生們說一說自己在課外閱讀中得到的收獲。但是這需要同學的自愿,或是按照學生的推薦,事先一個星期就對晨讀交流進行指導。在交流的過程中還可以要求交流的學生推薦一本好書,并且說出具體好在哪里,使同學之間相互真正地做到分享自己的收獲。
三、舉辦課外閱讀交流會
在對學生課外閱讀的交流上,還應該積極開展課外閱讀交流會,讓同學們可以對自己課外閱讀的感受和心得以及體會進行交流。讓同學們能夠積極地分享課外閱讀產生的快樂。四、建立班級課外閱讀作品展在班級的墻壁上可以設計一個閱讀的園地。對留守兒童在課外閱讀上的體會進行展示,同時推薦給學生們一些好的書籍,讓他們積極地進行分享,激勵留守的兒童在課外閱讀上能夠收獲更多的知識。
五、設置班級流動圖書架袁使更多的留守兒童有書讀
很多的留守兒童幾乎都是家里的老人進行撫養的,所以很多留守兒童家里的經濟狀況并不是太好,這樣的一種情況就使得在課外讀物的購買上很“吃力”,孩子們的閱讀也不全面。針對這樣的問題,學??梢栽诎嗉壷性O置流動的書架,老師可以從圖書館去幫學生借閱一些書籍,然后以流動的形式使得每個班級的每個學生都能夠閱讀到自己喜歡的書籍。并且對于一些課外書籍比較多的同學還可以鼓勵他們將書籍拿到班級和同學們一起分享,一起閱讀。
六、積極與家長聯系袁構建家校共建平臺
一些家長只是對學生的分數看的很重,認為孩子學習和閱讀的目的就是應該獲得分數上的提高,所以很多家長都是鼓勵孩子把學習的精力都放在教科書上,他們宣導的概念就是進行課外閱讀是對學習時間的浪費。這樣一種普遍存在的狀況,也就導致了很多學生雖然在學習上獲得的成績非常好,但是也只是知道課本中的東西,所以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就比較的刻板,針對這樣的情況還需要教師去和家長積極地溝通和交流,使家長真正地明白課外閱讀是課本知識的延伸以及拓展,是除了課堂學習之外需要補充的一種知識,讓家長能夠認識到課外閱讀的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家長的認識提升了,也就能夠使學生對課外的閱讀有所重視,并且學生的課外閱讀興趣也得到了非常明顯的提升。
七、利用多種資源袁拓寬閱讀渠道
鼓勵學生到學校設立的“留守兒童之家”去閱讀或者是借一些圖書進行閱讀,老師還需要定期的領著學生們到附近的“留守兒童之家”去閱讀課外的圖書,同時鼓勵他們回到家以后,去村委會的閱讀室閱讀或者借些書籍。然后還可以適當地選擇將借來的圖書帶到班級和同學一起去進行分享與交流。這樣可以讓學生的閱讀渠道不斷被拓展,并且還能夠加寬學生的閱讀范圍,隨之提升學生在閱讀上的興趣。結束語提升留守學生閱讀興趣的方式有很多,希望以上一些措施可以對留守兒童課外閱讀的興趣有所提升,使得學生們可以更加主動地去進行課外閱讀。并且通過閱讀增加知識,豐富自身的閱歷,提升寫作水平和綜合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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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香 單位: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解放路小學
第四篇: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
摘要:目的了解山東省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意外傷害的現狀及其影響因素,為進一步提高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提供依據。方法采用多階段分層抽樣方法,隨機選取聊城市6個鄉鎮269名留守兒童和466名非留守兒童作為調查對象。結果留守兒童中不知道避開水、火和電等危險的兒童比非留守兒童多(17.8%vs12.4%)(P<0.05)。留守兒童的年齡、兩周內患病、爸爸職業、家長是否知道孩子避開水域、監護類型與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結論山東省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差,應加強對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及監護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學齡前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
關鍵詞:學齡前兒童;留守兒童;安全;山東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影響中國兒童健康成長的營養不良、傳染病等問題已經得到基本控制,不再是影響兒童成長的主要因素。然而兒童的安全問題如兒童的拐賣、意外傷害問題成為影響兒童健康成長的重要原因。意外傷害是我國0~14歲未成年人這一年齡段總死亡人數的第1位,高達31.3%,為美國的2.5倍,韓國的1.5倍左右[1]。農民工子女,尤其是留守兒童是意外傷害的高發群體,占受害人群的一半以上[2]。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萬人,占農村兒童的37.7%,占全國兒童的21.9%[3]。留守兒童的健康安全成長關系著整個農村的安定。因此,要大力提高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預防意外傷害、安全問題,促進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4-5]。目前,國內針對學齡前留守兒童安全意識及其影響因素方面的研究較少,本研究通過了解學齡前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及其影響因素,為提高兒童的安全意識,減少突發事件對兒童的傷害提供依據。
1對象和方法
1.1對象
本研究采用多階段分層抽樣的方法,第一階段在資料可獲得性的基礎上,選取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的山東省聊城市作為本次研究的現場。第二階段根據現有人均GDP水平將聊城市轄下的所有鄉鎮分為發達、中等及欠發達三類,每類抽取2個大體類似的鄉鎮,共計6個鄉鎮實施調查。第三階段根據隨機抽樣的原則,從每個鄉鎮隨機抽取100戶3~7歲的學齡前兒童作為研究對象。共發放751份問卷,回收746份,剔除11份不合格問卷,最終回收合格問卷735份,有效問答率為98.5%。其中留守兒童269名,非留守兒童466名。本文定義的學齡前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或其中任一方目前在外務工或經商,且在外連續務工時間到調查時間為止達到或超過6個月,兒童在當地居住的時間達到或超過6個月(不論戶口是否在當地)的7歲以下兒童。領養的兒童不屬于本次調查的對象。
1.2調查內容和方法
由課題組自行編制問卷,由經過培訓的調查員通過入戶面對面訪談的方式對兒童監護人或者父母親進行詢問調查。問卷內容包括被調查兒童個人情況,如年齡、性別、獨生子女及兩周內患病情況等;兒童爸媽在外務工情況,如父母是否務工超過半年,聯系方式和聯系頻率等;家庭及監護人狀況,如家庭收入、監護人的精力情況,父母受教育程度等;兒童的安全意識,如孩子是否知道不能跟陌生人走,孩子是否知道避開水、火、電等危險物品。
1.3統計方法
使用Epidata3.1軟件雙錄入法建立數據庫并進行邏輯校驗;通過SPSS16.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采用χ2檢驗進行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安全意識的比較和留守兒童安全意識的單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歸分析進行留守兒童安全意識的多因素分析,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一般情況描述
本次調查到的735名學齡前兒童,平均年齡為(4.23±0.81)歲,留守兒童269人,占36.6%,非留守兒童466人,占63.4%;男童411人,占55.9%,女童324人,占44.1%;獨生子女382人,占48.0%,非獨生子女382人,占52.0%。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性別、爸爸學歷、媽媽學歷及兩周患病情況,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見表1。
2.2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安全意識的比較
留守兒童中知道不能跟陌生人一起走的兒童比非留守兒童所占的比例少(88.8%vs92.7%),但差異沒有統計學意義。留守兒童中不知道避開危險物品的兒童比非留守兒童所占的比例多(17.8%vs12.4%),差異有統計學意義,2.3留守兒童安全意識的單因素分析采用χ2檢驗對269名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進行單因素分析。安全意識包括:⑴孩子是否知道不能跟陌生人走。⑵孩子是否知道避開水、火、電等危險物品。結果顯示:年齡越小,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越差(P<0.05)。從爸爸職業來看,爸爸從事個體的兒童不知道避開危險物品的比例最少,為0;爸爸從事農民工職業的兒童的比例最多,為35.7%(P<0.05);家長知道避免兒童接近水域的比例比家長不知道的兒童少(10.3%vs37.5%)(P<0.05)。從留守兒童的監護類型來看,親屬監護的留守兒童不知道避開危險物品的比例最多,其次是隔代監護,單親監護的最少(P<0.05)。兩周內經?;疾〉牧羰貎和恢啦荒芎湍吧艘黄鹱叩谋壤葍芍軆炔唤洺;疾〉膬和?28.3%vs11.8%)(P<0.05)。性別、獨生子女、媽媽職業和家庭收入對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沒有影響,見表3。
3討論
學齡前兒童的自我行為和認知能力逐漸發展,對外界充滿新鮮感和好奇心,對是非、安危的辨別能力差,行動不考慮后果,常有冒險行為[6]。學齡前兒童由于其年齡小,應變能力差,遇到突發事件缺少自我保護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7]。而農村留守兒童長期與父母分離,缺少父母的監督教育,更容易發生意外傷害和其他安全問題[8]。在本次調查的學齡前兒童中,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相比,安全意識較差。3~7歲留守兒童剛剛脫離幼兒期,尚未形成正確的行為和意識。而父母外出務工導致留守兒童無人正確的教育和引導,使得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普遍較差。本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年齡組中,3~4歲留守兒童的安全意識最差,隨著留守兒童年齡的增長,兒童知道不能跟陌生人一起走,會使用安全物品、對水、火、電、汽危險能避開的能力逐漸增強。低齡留守兒童其認知能力較差,對危險的認識不足,安全知識不足,缺少生活經驗,隨著年齡的增長,各方面的能力也隨之提高[9]。留守兒童的兩周內患病情況對兒童是否知道不能跟陌生人一起走有影響。留守兒童兩周內經?;疾∈瞧浒踩庾R的危險性因素。研究表明,兒童的身體疾病會增加其心理問題的風險性,降低兒童的認知、辨別能力[10]。兩周內患病的留守兒童知道不能跟陌生人一起走的比例比未患病的兒童少。與父親職業是農民工的兒童相比,父親職業為農民、企業職工和個體的兒童知道避開水、電、火、汽等危險的比例多。其中,父親職業為個體的兒童的安全意識最高,通常個體戶在農村經濟條件較好,兒童生活較舒適,同時,經營個體時間相對自由,陪伴在孩子身邊的機會較多,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較多。而父親外出打工,學齡前兒童缺少父親的陪伴與照料,只有母親一人在家,不僅要務農、做家務、照顧老人,還要照看孩子,單獨母親一方沒有足夠的精力教育孩子,忽視對兒童的安全教育[11]。家長知道避免兒童接近水域是兒童知道避開水、電、火、汽等危險保護性因素。由于學齡前兒童沒有危險的概念,同時缺少自我保護的能力,需要家長正確的指導[12]。家長的安全意識高,重視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的安全意識就高。在監護類型中,單親監護的留守兒童較隔代監護和親屬監護的兒童會安全使用物品,對水、電、火等能避開的能力相對較好,這可能是因為隔代監護人通常年齡較大,對兒童安全意識的教育不足,而親屬監護的兒童由于監護人有自己的家庭,致使監護人沒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來教育孩子,容易忽視留守兒童的安全教育。目前,意外傷害是兒童死亡的主要原因,而留守兒童是意外傷害的高危人群,占一半以上[13]。學齡前留守兒童年齡小,缺少安全教育,安全意識薄弱,面對火災、水災等危險時難以自救,意外傷害多發。此外,根據公安部門的數據顯示,被拐賣的兒童中,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是主體[14]。學齡前兒童正處在自我保護意識的啟蒙階段,對學齡前留守兒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識,避免學齡前留守兒童的安全問題,促進學齡前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15]。
作者:羅惠文 莫秀婷 蓋若琰 單位:山東大學
第五篇:農村留守兒童犯罪問題及其防治措施
摘要:針對我國留守兒童問題日益嚴重的問題,本文從我國當前留守兒童的生活現狀及面臨的主要威脅以及完善我國關于留守兒童的法律規制三個方面進行探討。從源頭上開始著手,并積極處理其他環節,讓留守兒童的物質生活和教育權利得到基本保障,并且幫助他們接受良好的家庭和社會教育。同時通過提出城市戶籍管理的新建議,讓父母可以和孩子在一起成長,讓留守兒童不再留守,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困擾已久的留守問題。
關鍵詞:留守兒童受教育權;社會保障;犯罪
2015年8月3日晚,一則令人痛心的消息揪動公眾神經,貴州畢節市某村兩名留守兒童在家中慘遭殺害。①這絕非個例,在今年的6月9日晚十一點半,同樣在貴州畢節市,七星關區田坎鄉4名留守兒童在家中疑似農藥中毒,經搶救無效死亡。②畢節市發生的多起留守兒童事故將畢節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但是畢節市發生的留守兒童事故僅僅是中國無數留守兒童事故的小小縮影。因此,留守兒童的法律規制引起了筆者的一些思考。
一、我國當前留守兒童生活現狀分析
根據全國婦聯的統計,截止至2013年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約為5800萬人,其中14周歲以下的農村留守兒童約為4000多萬人。③我們所稱的留守兒童,通常是指父母雙方或單方長期外出離開家鄉到其他地區就職,把孩子遺留在戶籍所在地,使其不能和父母雙方一同生活而由長輩或親戚撫養的未成年人。[1]要完善留守兒童的法律規制,必須明確了解我國當前留守兒童的生活現狀。當前我國留守兒童所處的環境對于他們的成長是相當不利的,在這樣一個環境下成長的孩子面臨著更多的威脅和困難。清楚的認知這些威脅和困難,是破解當前留守兒童困局的必要前提。
(一)監護人過失導致的留守兒童死傷事故風險
留守兒童被留在家鄉,父母或委托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親戚代為照顧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母由于年紀大的關系,大多活動不便,往往沒有精力督促孩子養成規律作息,按時回家,遠離危險的習慣。在委托其他親戚代為照顧孩子時,親戚往往重點是在于給孩子提供一個住處和保證日常的飲食生活,對于孩子的其他個人生活一般也無暇顧及。[2]由此,留守兒童就有了很大的個人空間,在尚未懂事且好動的年紀,他們會按照自己的想法任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因為意識到沒有人管,他們即有很大的可能放縱自己的行為,從而造成意外的發生。留守兒童死傷事故的發生的很大原因是監護人過失,但是絕對不僅限于此。近年來,我國發生多起留守兒童遭人殺害、強奸等案件。這些案件的背后反映出的一個不幸的事實,罪惡的黑手已經開始伸向這些無辜的留守兒童。(二)留守兒童不良交往機會增多,極易走上犯罪道路筆者所指的不良交往,是指與有前科、有劣跡的不良社會成員或團伙進行妨害心理健康的接觸和往來。不良交往的主要表現形式有與成年不良社會成員交往和結成不良幫派兩種。留守兒童正處于精力旺盛而社會責任較少的時期,他們的自我調節能力和自我控制力尚未完全發展起來。少年兒童的心理特點使他們將身邊的同學或伙伴的關系當作生活的核心部分,過分地講兄弟義氣和江湖道義,在不良氛圍的影響下極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我國留守兒童法律規制的完善措施
當前我國留守兒童已經成為一個相當龐大的群體,保障留守兒童的基本權益,提高留守兒童的教育質量,預防留守兒童犯罪是我國當前司法應當重點關注的一個熱點。留守兒童的法律規制需要大量的研究和司法實踐的不斷實踐和創新方可得到完善。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我國留守兒童法律規制進行合理的完善。
(一)出臺專門法律法規保障留守兒童權益
國家立法應當保障留守兒童的教育權利、生命健康權利、平等權利。保障其教育權利,必要先針對當前我國教育入學制度進行完善,不再把當地戶籍的學生和外來打工者子女分開學校安排入讀,立法明確抵制對外來務工人員入學的歧視對待行為;保障其生命健康權,國家應當依法設立留守兒童最低生活標準,參照老年人的補助標準,對符合規定家庭條件確實貧苦的留守兒童給予物質上的幫助,保障其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權利;平等權利的保障在于戶籍制度的革新,盡快完善農民工進城安居工程的實施,依法保障留守兒童的基本權益,讓其可以平安健康的生活在父母身邊,留守問題也就不再是問題。(二)完善地方政府在留守兒童問題上的作為要求從整體環境入手,完善社區的教育功能的構建,讓這些未能在家庭取得溫暖和教育的孩子能夠在社區感受到溫暖;積極改進當前教育模式和對學生的評價標準,是對學校的素質教育和培養學生全面發展的能力作為評估標準;平衡教學資源,取消學校級別劃分,讓每所學校能夠充分的公平的教學資源;建立一套留守兒童登記體制,將每一位留守兒童從留守開始到結束留守狀態建立登記制度,以社區和村委會為第一責任部門,逐級等級,落實責任,對口幫扶。促使各地政府行動起來幫助和解決留守兒童的問題。[3]同時將怠于行使自身職責,所屬區域內留守兒童問題嚴重的依法處置。
(三)學校家庭雙向配合,共同幫助留守兒童
學校應當利用其豐富的教育經驗開展一系列有益的活動,定期開展心理教育活動,從心理上對留守兒童進行幫助;認真開展紀律教育,學校應當高度重視對留守兒童的紀律教育,從教學細節入手,狠抓落實,讓孩子們養成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樹立正確的行為態度;可以開展類似于留守兒童寄宿管理制等嘗試,讓學??梢愿玫亓私獾搅羰氐暮⒆觽兊男睦頎顟B,生活狀態,并及時給予生活方面有困難的孩子以及時的幫助。家庭是留守兒童生活的起點和獲得教育的最重要的來源,家庭應該和學校緊密合作起來,積極了解孩子在學校的表現,認真履行自己的監護職責;配合學校開展的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和生活教育的活動,不推卸責任,爭取更多地幫助孩子,多關心孩子的生活,健康和學習狀態;注重家庭教育,充分關注未成年兒童的生活狀態,對留守階段的孩子給予更多的關心和幫助,不應忽略他們在心理上和情感上的需要,鼓勵他們不斷努力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四)加強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罰力度,挽救輕微犯罪留守兒童
要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從嚴從重查處,依法嚴厲打擊涉及侵擾學校學生,教唆、脅迫引誘留守兒童參與違法犯罪的行為;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司法機關應當根據自身特定職能,建立聯動機制,互相配合,一同管控,建立一套從羈押、預審、起訴、審判、辯護、管教的全線工作方法;對于誘使留守兒童犯罪的違法分子,依法采取嚴厲制裁,在全社會形成一種保護留守兒童的共識,讓大家都自覺行動起來,關心身邊的留守兒童,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從源頭上減少設計留守兒童的犯罪。對于留守兒童參與犯罪的,要以引導為主。應當遵照黨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將工作的中心放在教育上,以感化犯罪的留守兒童為出發點積極開展工作;[4]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對于積極承認自己的罪行并且可以悔改的被告人,從輕判決;司法機關要建立起一套專門的留守兒童犯罪檔案,實行追蹤制度,關注此類犯罪人的動態,努力去感化一個留守兒童犯罪者,幫助他們重新回歸正常生活。有效的解決留守兒童問題需要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只有大家都行動起來,才能使留守兒童不再留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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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曉麗 單位:廣東金融學院法律系
第六篇: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生存與發展
內容摘要:生存權與發展權位列兒童權利之首。當留守兒童這樣的群體出現在地理人文環境獨特、經濟發展滯緩的民族農村地區,他們的生存發展不可避免地受到多重限制。云南大理,既是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聚居區,也是勞動力持續輸出的農業州。當地留守兒童問題日漸凸顯,其生存發展表征一定程度上是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現象的個例縮影。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發展問題較為特殊,在我國統一的法律制度尚不能在短時期內出臺及完善的背景之下,民族地方靈活利用民族自治權派生出來的特有法律資源予以應對,不失為權宜之計。
關鍵詞: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生存權;發展權;自治法律資源
在我國城鎮化的大趨勢下,留守兒童問題已然不是一個新現象。盡管學界對出臺相關法律規定和改革城鄉戶籍制度的呼聲不斷,但并非朝夕之事。目前城鎮化正加速推進,留守兒童現象勢必持續一定歷史時期。我國幅員遼闊,民族眾多,當民族地區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外流出,同樣產生了留守兒童這樣的群體。與我國其他勞務輸出大省產生的留守兒童不同的是,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群體顯現出自身的特點。面對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生存與發展的權利問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權派生的法律資源不得不說是“天然法律優勢”。
一、西南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現象——以云南大理州為例
云南是西南部經濟欠發達的多民族聚集地區。據相關調查顯示,截至2013年全省農村留守兒童數量已達160萬人。①位處云南中部偏西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也面臨著農村留守兒童日益增長的嚴峻形勢。大理白族自治州是典型的農業州,近幾年隨著大理州農村發展模式的不斷探索,富余勞動力不斷流出到異地務工,出現不少“勞務輸出村”,一些父母留下尚未成年的孩子外出,留守兒童由此產生。早在2007年,大理州外出務工人員已超17萬,農村留守兒童總數達6萬余人。農村留守兒童現象在大理州的個別縣鄉較為典型,如祥云縣、彌渡縣、劍川縣及巍山縣,僅巍山縣大倉鎮的留守兒童人數就多達2500人。③大理州是以白族為主的少數民族聚居區,下轄3個少數民族自治縣。相較于非民族地區,當地留守兒童問題摻雜民族地域的多層因素。西南民族地區鄉風民俗盛行,經濟滯后、環境閉塞、山高路遠及資源匱乏。留守兒童身處其中,生存發展的過程不免受到外界獨特地理環境和人文環境的影響,極大增加了生存發展權利保障不到位甚至遭受侵犯的可能性。
二、生存與發展權利對于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的特殊意義
兒童時期是人格塑造、心智體質培育、價值觀念形成的重要階段。1989年11月20日由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明確了兒童保護的四項基本原則,其中“兒童的生存與發展”為公約的核心精神之一?!秲和瘷嗬s》第6條規定“締約國應最大限度地確保兒童的生存與發展”。第18條的規定從父母和國家的責任闡明對兒童生存發展保護的重要性?!熬喖s國應盡其最大努力,確保父母雙方對兒童的養育和發展負有共同責任的原則得到確認。父母或視具體情況而定的法定監護人對兒童的養育和發展負有首要責任。兒童的最大利益將是他們主要關心的事?!标P于兒童的發展在我國憲法中有明文規定,“國家培養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作為公約締約國,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條文也與公約基本精神契合,“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生存權和發展權位列兒童權利之首,是兒童成長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基礎性權利。處于成長初期的兒童缺乏抵御外界傷害和主張權益的能力,這又決定了監護人乃至國家促進其生存與發展權利的必要。如前所述,基于諸多條件的制約,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權與發展權,在實現過程中的客觀阻礙因素突出,權利促進的現實意義在他們身上更為凸顯。這些農村留守兒童是未來參與民族地區建設的“新鮮血液”,他們生存與發展權利既關乎民族地區的社會問題,也是民族地區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
三、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生存權與發展權的解讀
(一)生存權與“安全尊嚴”
生存權是人的首要權利,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當今社會發展的背景下,生存權有著更為豐富的涵義?!吧鏅嗟膶嵸|絕不是僅僅讓人得以存活或吃飽穿暖等,而是讓每個人享有自由和尊嚴?!雹苊褡遛r村地區特殊的人文、自然環境,對農村留守兒童生存權不同層次需求的實現形成了制約。
1.生存的安全。生活在民族地區的農村留守兒童,生存安全易受威脅。一份關于大理白族山區留守兒童意外傷害情況分析的抽樣調查中顯示,留守兒童的意外傷害發生率高于非留守兒童30%。⑤首先,潛在的人身傷害直接來源于民族農村地區的自然地理環境。多數民族農村地區地形險峻、交通不便、多植被險石,易引發意外傷害。生活在當地的兒童戶外活動頻繁,喜于攀爬,跌傷發生的情況較多。再者,民族農村地區特有的人文環境亦會產生各種安全隱患。民族節日慶典形式豐富,一些活動以刀具與火種為載體,活動期間人口流動量大,秩序不穩定因素增加,留守兒童因疏于監管,人身傷害頻發?!霸诖罄碇?,每逢農歷六月下旬的白族傳統節日火把節,兒童燙傷病例上升,燒燙傷是留守兒童意外傷害的主要原因之一?!雹蘖硗?,民族農村地區村民文化水平普遍低下、法制觀念淡薄,留守兒童在監管不力的情況下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或是成為不法行為侵害對象的可能性增加。在一些民族觀念傳統的地區,男尊女卑思想盛行,容易催生侵犯留守女童尊嚴和合法權益的侵害行為。
2.生存的尊嚴。西南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較緩,謀生途徑單一,外出務工成為多數農村青壯年尋求經濟來源的主要選擇。許多留守兒童因為長期與父母分離,負面情緒膨脹。據大理州彌渡縣婦聯的一次調查問卷反映,留守兒童父母外出務工時間短則半年,長達5年以上,長期的分離致使70%的孩子帶有抱怨情緒,對孩子的學習和心理有影響的占67%。⑦父母的呵護和關愛直接影響著子女的內心體驗。由于長時間的分離,未成年子女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應有的滿足,心理壓抑、孤僻。事實上,即使部分外出父母能夠寬裕滿足留守兒童生存的物質所需,然而他們對精神層次的情感渴望卻無法通過物質得以彌補,他們的身心健康、性格培育很可能受此影響。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的尊嚴并未得到父母的重視,他們也難以體會到自我的個體尊嚴。民族地區農村環境相對閉塞,留守兒童活動范圍狹小,接觸的事物較為局限,這些外在因素限制了他們和外界的情感交流,加劇了農村留守兒童處境的被動性。即使作為微小的個體,他們生存的精神需求、生存的尊嚴也應得到父母、社會和國家的滿足和尊重。
(二)發展權與“家庭學校教育”
謀求發展是個體生存得以保障前提下更高層次的需求。在追求發展的過程中,接受教育是一條重要的途徑。個體通過教育獲取知識與技能,樹立價值觀念,為促進發展奠定基礎?!秲和瘷嗬s》提到“兒童接受教育的目的是充分發展兒童的個性、才智和身心能力”。在權利體系中,受教育權是發展權實現的關鍵性權利。“接受教育,既是個人的發展權利又是個人發展的前提,因為‘不接受教育,人們將不能實現自己的潛力而成為全面發展的社會成員’?!雹啻龠M民族農村地區留守兒童群體的發展,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二者不可或缺。家庭教育的父母角色缺位易使留守兒童的學習處于放任狀態。在民族農村地區,照管留守兒童的祖父輩日常生活中多使用民族語言,文化水平普遍較低,觀念守舊。隔代家庭教育在引導留守兒童汲取新知識和培養新生事物接受能力方面的作用有限,必然影響其將來的發展。學校教育,彌補著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功能的欠缺。據統計,2014年大理州巍山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留守兒童人數已達8700多人,占在校學生總人數的23%左右。⑨個例數據表明處于初等教育階段的留守兒童人數占不小比例。學校是留守兒童生活學習的第二場所,教育資源和教學環境對于該群體發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事實上,民族地方教育資源匱乏,特別是農村地區學?;A設施簡陋、師資力量薄弱,農村中小學校寄宿制覆蓋不全,這對于家庭教育環境不足的農村留守兒童想要通過學校教育途徑,實現個體發展極為不利,他們發展權的實現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
四、合理利用民族自治權派生法律資源的應對之策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天然法律優勢”
《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權益的維護要求締約國采取多種措施以使兒童免受各種形式的傷害。“締約國應采取一切適當的立法、行政、社會和教育措施,保護兒童在受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任何負責照管兒童的人的照料時,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殘、傷害或凌辱,忽視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剝削,包括性侵犯。”我國各地涌現的留守兒童問題已引起社會重點關注。就立法來看,戶籍制度改革以及專門針對留守兒童法律規定的出臺無疑是應對的根本之策,然而全國法律制度的統一出臺和完善必然經歷一個醞釀的過程。在此情形下,地方立法能及時滿足留守兒童保護工作開展對法律依據的需求,也是為全國統一立法積累經驗。我國憲法根據少數民族聚居區設置相應的民族自治地方并賦予自治權。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法律地位形成的民族地區法律資源,為應對留守兒童問題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持。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滲透民族地方的經濟發展、民族教育、民族文化等眾多因素,生存與發展無法脫離民族地方的各類資源。民族地方的自治機關合理利用自治權派生的立法、行政法律資源進行統籌安排,將留守兒童問題的解決納入法律框架之中不失為權宜之計。
(二)民族自治法律資源不同維度的應對
1.民族立法權的靈活運用。經過梳理留守兒童現有立法,我國一些勞務輸出大省已陸續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做出專門規定,例如河南、安徽、浙江、重慶等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新增留守兒童條款并加以細化,其立法實踐可資借鑒。由于少數民族地區的特殊性,憲法賦予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立法權。所謂的單行條例是民族自治機關根據當地政治、經濟和文化發展需求對專門事項制定的規范,也是數量、種類較多的一種規范。享有單行條例制定權的自治機關級別靈活,上至自治區,下至自治州、自治縣都有此立法權。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現象具有“民族性”,生存發展受到民族農村地區復雜因素的制約。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應對涉及民族教育和民族未成年人保護層面的重要民族事業,他們權利的促進必須圍繞民族地區的各類資源。從這點來說,以單行條例的方式對留守兒童問題進行規范,符合民族地方立法的要求。各級民族自治機關利用民族立法權開展立法調研,在必要性和可行性兼備的前提下或擬定專門的留守兒童保護條例,或在民族教育、未成年人保護的關聯單行條例中增加留守兒童的專門條款。例如,在大理州的現行單行條例中,未成年人保護和民族教育的相關規范尚屬空白。當地機關可結合實情展開調研論證,擇取合適的民族地方立法路徑規范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法律是權利保障的利器,民族立法權是民族地區的寶貴財富。基于我國留守兒童問題存在的長期性和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的特殊性,民族地方充分利用立法資源,制定單行條例予以規范保障,具體落實留守兒童問題涉及的相關責任主體,重點明確監護和教育方面的保障措施,為惠及該群體的生存發展提供民族地方法律依據。
2.其它自治權的綜合運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權涵蓋廣泛,在民族立法權之外,還囊括自主安排使用依照國家財政體制屬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財政收入,自主管理地方性的經濟建設、教育、文化等事項的權限。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綜合性和復雜性突出。民族地方自治機關綜合運用自主管理權限,為留守兒童的生存與發展保駕護航。首先,自主安排民族地方財政收入,保障相關財政支出,落實民族農村地區留守兒童生存與發展需求的物質保障。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對自治機關的財政管理權限規定,以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地方政府保護未成年人工作的規劃要求,民族自治機關將涉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工作納入政府年度計劃,涉及留守兒童保護經費的相關財政支出專項納入本級政府預算。留守兒童相關經費保障用以支持發放生活補助、改善教育環境、提供醫療服務和心理康復的具體費用。在各項財政支出中,以農村中小寄宿制學校建設的經費保障為核心,擴大寄宿制學校的覆蓋面,優化寄宿環境,為農村留守兒童搭建良好的“第二生活學習環境”。其次,自主管理民族地方經濟建設,制定靈活、適宜的經濟建設方針、政策和計劃,減少農村留守兒童的產生,為父母與留守子女聯系提供便利。農村勞動力輸出是留守兒童產生的直接原因,農村勞動力向經濟發達的省外地區輸出,從地域上加重了父母與留守子女之間聯系的時間成本和金錢負擔。在民族地方經濟建設的過程中,制定農村勞動力轉移相關政策,有計劃性、針對性的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流向。對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待業勞動力實行“優先照顧、就近安置”。農村勞動力在地緣上的就近安置,為減少留守兒童的產生提供了客觀可能,縮短務工父母看望子女的時間和金錢成本,有利于加強父母與留守兒童的溝通,履行父母的監護責任。再者,民族農村地區定期開展法制教育,為農村留守兒童生存與發展創造安全、有利的環境。無論是留守兒童自我保護意識,還是監護人的法律責任意識,都亟需通過法制教育的手段進行強化。法制教育應以《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義務教育法》為主要內容,介紹未成年人法定權利、典型違法犯罪行為、法律救濟途徑。通過法制教育,農村留守兒童具備一定法律知識,樹立法律觀念,防范農村留守兒童走入歧途,學會保護自身權益。外出務工的父母即使身處異地不能推卸監護責任,一些留守兒童的父母不了解法律對監護權的要求,怠于行使監護權,漠視子女的權利。監護人對留守子女問題的認識應提升到法律層面,通過法制教育了解、重視子女的法定權利和父母的監管責任,強化監護意識。
五、結語
與我國其他地域留守兒童現象相較而言,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問題雖不具有普遍意義,然而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與發展權利的促進,對于民族地區未成年人保護,民族地方的未來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民族地區農村留守兒童現象不限于云南,我國貴州、四川等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也存在該問題。民族地方根據各地實情,靈活、充分及合理運用本地特有的法律資源解決好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才能為農村留守兒童生存與發展權利的促進,給予及時、切實的地方法律保障。
作者:顧莎莎 單位:大理大學政法與經管學院
第七篇:農村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行為問題調查研究
【摘要】目的探討利川市農村留守與非留守兒童行為問題的發生情況。方法選取2007年8月-2008年9月利川市14個鄉鎮的14所中心小學5年級的農村留守兒童207名和非留守兒童193名為研究對象,采用兒童行為量表(CBCL量表)對其進行問卷調查,收集整理量表中的數據并進行統計學分析。結果留守兒童CBCL量表各因子得分均低于非留守兒童,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留守男童在分裂樣、抑郁、交往不良、強迫性、體訴、社交退縮、多動、攻擊性、違紀方面的得分均高于非留守男童,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均<0.05);留守女童在抑郁、社交退縮、體訴、分裂強迫、多動、性問題、違紀、攻擊性、殘忍方面的得分均高于非留守女童,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均<0.05)。結論利川市農村留守兒童社會適應能力較非留守兒童低,行為問題檢出率較高,心理健康問題突出。應選擇科學、合理、有效的手段進行干預,提高留守兒童健康狀況。
【關鍵詞】留守兒童;非留守兒童;行為問題;調查研究
農村留守兒童由于缺少父母的關愛,缺失正常的家庭教育,使得其在心理發育過程中產生不利變化,引發一系列情緒及行為問題〔1〕。鑒于此,本次調查采用Achenbach編制的兒童行為量表(CBCL量表)〔2〕對利川市14個鄉鎮的14所中心小學400名兒童進行問卷調查,為制定針對留守兒童行為問題的干預措施奠定基礎?,F報道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資料來源
選取2007年8月-2008年9月利川市14個鄉鎮的14所中心小學5年級的農村留守兒童207名和非留守兒童193名為研究對象。年齡6~11歲,平均(10.00±0.42)歲,留守與非留守兒童在性別、年齡、民族、父母職業等一般情況方面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采用CBCL量表進行整群隨機抽樣調查。調查人員培訓:選擇愿意從事調查工作、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耐心細致并且有一定社會交往能力的人員為調查員,均經過正規培訓且明確本次調查的目的和意義。質控要求〔3〕:調查員調查技術一致性要求達到95%;在3次未調查成功而放棄該調查對象時,應從候選對象中增補,要求調查完成率控制在95%以上;問卷應以監護人填寫為主,監護人不在場時可由熟悉情況的人代填,對不能填寫問卷的研究對象,應根據監護人反映的情況由醫生代填〔4〕;在復查考核中,復查項目與原調查結果的符合率要求>95%。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400份,回收有效問卷400份,問卷回收率為100%。
1.3統計學分析
采用SPSS16.0軟件對調查數據進行統計學分析,計數資料χ2檢驗,計量資料t檢驗,檢驗水準取α=0.05,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CBCL量表各因子得分
情況比較留守兒童在活動情況、社會情況、學習情況的得分均低于非留守兒童,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均>0.05)。
2.2留守男童與非留守男童行為問題比較
留守男童在分裂樣、抑郁、交往不良、強迫性、體訴、社交退縮、多動、攻擊性、違紀方面的得分均高于非留守男童,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0.05)。
2.3留守女童與非留守女童行為問題比較
留守女童在抑郁、社交退縮、體訴、分裂強迫、多動、性問題、違紀、攻擊性、殘忍方面的得分均高于非留守女童,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均<0.05)。
3討論
隨著我國的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不斷加快,農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謀求發展,由此形成了龐大的留守兒童群體〔5-6〕,目前國內關于農村留守兒童行為問題的研究〔7-8〕不多且極少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9〕。本調研發現留守兒童發生行為問題的情況較多,心理健康狀問題突出,與非留守兒童相比情況更嚴重。因此,對于農村留守兒童應選擇科學、合理、有效的手段進行干預,須加強家庭教育和心理輔導,增加其適應社會的能力,培養良好的性格,從而改善農村留守兒童的行為問題,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作者:劉桃 王燕蓉 徐立瓊 吳華盛 熊焰 屈立新 黃建瓊 曹曉燕 單位:湖北省利川市人民醫院
第八篇:農村留守兒童健康相關行為及影響因素
1對象及方法
1.1對象
2014年1—3月,分層整群抽取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種田村、黃嶠鄉以及復興鄉7所中小學三~九年級的學生。發放問卷1000份,回收有效問卷880份,有效回收率為95.8%。留守兒童616名(70%),其中男生325名(52.8%),女生291名(47.2%);非留守兒童264名(30%),其中男生133名(50.4%),女生131名(49.6%)。留守兒童中父親一方外出打工的有319名(51.8%),母親一方外出打工的有11名(1.8%),父母均外出打工的有286名(46.4%)。
1.2方法
通過查閱文獻[3-6]采用自主設計問卷收集資料。問卷包括2個部分,第1部分由所有被調查者共同填寫。內容包括社會人口學特征(性別,年齡,是否屬于留守兒童,父母親或監護人的職業、文化程度、經濟狀況等)、健康相關行為(飲食、睡眠、衛生習慣、看電視、吸煙、飲酒、打架、體育鍛煉)。第2部分由留守兒童填寫,主要涉及留守兒童開始留守年齡、累計留守年限、父母外出打工年限、與父母聯系狀況等問題。
1.3統計學分析
采用EpiData3.0軟件建立數據庫,應用數據的雙錄入和添加核對程序以保證數據的準確性。使用SPSS16.0軟件進行數據的分析,主要采用描述性分析方法對人口學特征進行描述,采用χ2檢驗對計數資料進行分析,采用非條件的二元Logistic回歸分析影響健康相關行為的因素,檢驗水準α=0.05。
2結果
2.1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健康相關行為排序
將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的各健康相關行為所占百分比分別排序,得出兩類兒童在喝飲料、挑食、不吃早餐、睡眠不足等10個方面排序不同。留守兒童各健康相關行為排在前5位的分別為不按時吃飯(94.0%)、睡眠時間不充足(58.6%)、不參加課后體育鍛煉(54.3%)、飯前洗手不好(47.2%)、營養質量低(46.6%);非留守兒童各健康相關行為前5位分別為不按時吃飯(95.8%)、不參加課后體育鍛煉(63.45)、睡眠時間不充分(58.7%)、勞動負擔輕(52.7%)、營養質量低(49.2%)。
2.2留守與非留守兒童健康相關行為比較
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在睡眠、看電視、衛生習慣、吸煙和喝酒行為上的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值均>0.05)。飲食行為方面僅在挑食上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12.598,P=0.001),非留守兒童挑食比例高于留守兒童。此外,兩類兒童在打架上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15.936,P=0.01),留守兒童打架比例高于非留守兒童?;谵r村特殊條件考慮,在體育鍛煉的基礎上增加了兒童在家勞動情況,作為體育鍛煉的補充。分析得出兩類兒童僅在做家務種類上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在課后參加體育鍛煉、是否做家務、每周做家務的頻率、每次做家務的時間上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P值均<0.05)。
2.3健康相關行為的單因素分析
父親外出打工以及與主要照顧者一起生活是否有壓力對挑食行為的影響均有統計學意義(P值均<0.05)。性別、父親外出打工以及與主要照顧者一起生活有無壓力對兒童打架行為影響均有統計學意義(P值均<0.01)。性別與父親外出打工對兒童參加課后體育鍛煉影響均有統計學意義(P值均<0.05),男生、父親外出打工的兒童參加課后體育鍛煉的積極性較高。兒童的性別、年齡分組、家庭經濟狀況和父母有無外出打工對兒童勞動負擔的影響均有統計學意義(P值均<0.05)。
2.4健康相關行為的多因素分析
以挑食、打架、體育鍛煉、勞動負擔為因變量,以留守兒童的性別、開始留守時年齡、家庭經濟狀況、父親文化程度、母親文化程度、父親外出打工、母親外出打工、開始留守年齡、累計留守年齡、主要照顧者、主要照顧者文化程度、主要照顧者的身體健康狀況、與主要照顧者的親密程度、主要照顧者的重視程度、與主要照顧者一起生活的壓力為自變量,進行非條件的二元Logistic回歸分析。如表3所示,以開始留守年齡為0~1歲組的兒童為對照組,2~3歲組、4~5歲組、6~10歲組及10歲以上組的留守兒童挑食行為分別是對照組的0.495,1.732,0.795和0.904倍;與主要照顧者一起生活沒有壓力的相比,有壓力的留守兒童挑食是其0.576倍;女生打架是男生的0.435倍,父親文化程度在小學以上的兒童打架行為是父親文化程度在小學以下的0.581倍,與主要照顧者一起生活有壓力的留守兒童打架是沒有壓力留守兒童的0.503倍;女生參加課外體育鍛煉是男生的0.562倍,母親文化程度在小學以上的兒童參加體育鍛煉行為是母親文化程度在小學以下兒童的1.500倍;主要照顧者身體健康的留守兒童勞動負擔輕的是主要照顧者身體不健康的1.500倍。
3討論
本研究顯示,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飲食和營養狀況普遍較差[7],但在早餐、零食、飲料、營養質量以及按時吃飯上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與陳昕彤等[8]的研究結果不一致。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均存在吸煙、喝酒和打架的問題,但在吸煙與飲酒上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與閆茂華等[9]的研究一致;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睡眠差異無統計學意義,但兩類兒童睡眠時間不充足的比例均高于55%,與相關研究相一致[9];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在衛生習慣上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與陳珍妮等[10]研究結果中留守兒童衛生行為較差不一致。在兩類兒童健康相關行為的排序中,留守兒童在刷牙、飯前洗手和廁后洗手方面做得不好的排位均高于非留守兒童,可能與調查地水資源相對不足,居民文化水平較低,沒有意識到良好的衛生習慣對身體健康的重要性,進而導致當地兒童的衛生習慣整體比較差有關。本研究發現,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在挑食、打架、體育鍛煉以及勞動負擔上的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與黃愛云等[11]的研究不一致,而與高建磊[12]、秦樹文等[13]研究一致,與調查地及調查內容的不同有關。留守兒童健康相關行為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就本次研究分析可分為3個方面。第一,兒童自身因素。非留守兒童比留守兒童挑食行為多,可能與留守兒童飲食選擇性比較小有關。多因素分析可以看出開始留守年齡對留守兒童挑食行為有影響,其中開始留守年齡在4~5歲的兒童對挑食的影響程度最高,可能與4~5歲兒童自身的特點有關。關于性別對于兒童健康相關行為的影響,研究普遍認為男生比女生吸煙、喝酒、打架的頻率高[14],與男生相比較于女生更為叛逆,追求刺激有關。本次研究中女生參加課后體育鍛煉行為是男生的0.562倍。第二,父母文化程度。父母是兒童成長過程中的第一任老師,父母養育行為是影響兒童行為問題得分的因素之一[15],父母養育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受自身文化水平限制。本研究發現,父親文化程度在小學以上的兒童打架行為會相對減少,可能是由于父親文化水平較高者,能夠采取正確教育方式,給兒童樹立榜樣的原因。母親文化程度在小學以上的兒童參加課后體育鍛煉是母親文化程度在小學以下者的1.5倍,說明母親文化程度與兒童參加課外體育鍛煉的積極性成正比,父母或監護人體育與健康意識淡薄是影響留守兒童參加課后鍛煉的影響因素之一,而留守兒童家長的受教育程度影響其體育意識和對子女參與體育鍛煉的支持程度[12]。第三,主要照顧者。留守兒童的主要照顧者多數是其祖父母,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與自身文化水平限制,對兒童的溺愛較多,缺少對兒童危險健康行為的認識,對兒童的管教方式也多為放養式,導致留守兒童缺少正確的行為引導,從而挑食打架的行為增多;而主要照顧者為父親或母親對兒童的管教可能更為嚴格,進而挑食與打架行為就相對減少。主要照顧者的健康狀況直接影響兒童勞動負擔的輕重[13,16],兒童適當的勞動負擔可以補充兒童參加體育鍛煉時間不充足的問題,但是如果勞動負擔過重,則會對兒童的健康產生影響。世界衛生組織指出,每個人的健康與壽命60%取決于行為與生活方式[17]。基于本次研究發現,農村兒童整體健康相關行為比較差,在農村開展健康干預是減少兒童不健康行為的有效方式[18-20]。
作者:滕紅梅 蔡丹夢 黃仙紅 單位:浙江省永嘉縣沙頭鎮渠口衛生院 杭州市富陽區衛生監督所 杭州師范大學醫學院衛生事業管理系
第九篇:關愛留守兒童心系特困學生家庭
摘要:作為一名教師,在執教35年的教育生涯中,無論是擔當科任教師還是班主任,我都堅持走進學生心靈、關愛學生成長的優良傳統,關愛每一位學生,關心每一位學生的成長。只有心靈的對接,智慧的碰撞,才能創造絢麗多彩的人生。
關鍵詞:走進心靈;關愛學生;留守兒童
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步伐加快,產業結構的調整,土地集體流轉承包,農民為了生計,不得不背井離鄉,大批涌入城市,充當著新型勞動大軍。同時,農民工背后的留守兒童問題日益凸顯,單親家庭的孩子自暴自棄現象尤為突出,困難家庭的孩子自卑心理更是令人擔憂,如何讓他們消除心靈的陰影,走出逆境,是我執教期間一直堅持以真情打動真心,最終贏得了童心。
一、真情點亮留守兒童心靈的燈
去年冬天,我擔任三年級班主任,有一天放學時下大雪,天色很快就變黑了,班上的李曉丹同學和她弟弟焦急地在學校大門口等奶奶,不知過了多長時間,也不見奶奶的身影,外面寒風凜冽,兩個孩子急得默默掉眼淚。正在這時,我備完課正準備下班,快走到大門口時,看到了他們倆焦急的樣子,于是我上前問清了來龍去脈,安慰著他們說:“別急,奶奶今天肯定是有事情耽誤了,不行我打車送你們倆回去!”于是我叫來了車子,送姐弟倆回家,十五分鐘后,車子開到了山區的一個村莊,左彎右轉到了她家門口。經過一番了解后得知,她奶奶準備騎電瓶三輪車接他們放學,但是下雪路面濕滑,不小心在一個拐彎處翻車了,奶奶右手也骨折了。兩個孩子年齡小,生活也不能自理,父母又都在外地打工,一時也不能回家,照顧兩個孩子的問題急壞了奶奶。為了不因奶奶骨折而耽誤他們的學習,于是我以老黨員身份主動向學校請求,結對幫扶這兩個孩子。我以保姆式的貼心服務,無微不至地關懷著兩個孩子,為他們解決生活上的難題。他們沒有飯吃,我就到食堂給他們打飯,送到他們手中;沒有菜吃,我就在自己的房間炒好,送到他們身邊;生病了沒有錢買藥,我就從微薄工資中擠出藥費,給他們買藥,并督促他們按時喝藥;沒有衣服穿,我就回家把自己孩子的衣服拿過來給她們穿;平時我還經常為姐弟倆剪指甲、洗頭發、洗衣服、輔導功課等。在我細致入微的關心下,姐弟倆不再生活發愁,一心撲在學習上,成績進步明顯。我看到這個結果,心里非常欣慰,小半年的付出也得到了回報,同事也開玩笑地說:“你不光是一名好老師,而且還是一名優秀的爸媽!”
二、陽光總在雨后晴
我不僅在生活上關心學生,而且在心靈上愛護學生、尊重學生。在山區,留守兒童多,單親家庭的孩子也不少。班上有一個叫王偉的同學,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同學們送給他一個美名“王牌軍”。而最近幾次單元檢測,成績卻直線下降,同學們嘲笑他是“王(完)蛋”。一向天真活潑的他,一下子變成另外的一個人,而且一連幾天見到我,都是躲躲閃閃,上課也心不在焉,情緒反常。我想應該是有什么心事,或者解不開的疙瘩,于是我抽出時間對他家進行家訪,以了解實際情況。原來小王偉的父母離異,他隨著父親生活,而父親游手好閑、好賭貪吃,后來因賭博敗光了家底而行竊,后來被公安局拘留,小小年紀的王偉就成了無依無靠的孤家寡人。這也就解釋了他前些日子悶悶不樂、沒有笑容的原因,這對一個自尊心強的孩子來說是一個極大的打擊?;氐綄W校,我裝作什么都不知道,找他促膝談心,慢慢引導他、啟迪他,后來他把我當成知心的朋友,說出了家庭的遭遇,我用“不怕老子窮,就怕兒子無智能”鼓勵他,讓他重拾生活的信心。我告訴他,經歷其他孩子不曾經歷的磨難,這也許會成為人生的寶貴財富;要學會堅強,學會懂事,學會長大,淡然面對生活困難,勇敢挑戰生活困境,堅強戰勝生活困苦,不斷超越家庭影響、不斷超越自己、不斷超越同齡孩子。我還告訴他,一定要努力,學校、老師、親戚以及社會愛心人士和組織都在關注著你、支持著你、牽掛著你,我們都相信你一定可以走出陰影。經過我的一番鼓勵,王偉對生活重拾了信心。在課堂上,我盡可能地照顧他,在生活上,我盡可能關心他,讓同學們喜歡他。老師和同學的愛讓王偉感受到了大家對他的關心與關愛,慢慢地從痛苦中走出,漸漸地變得開朗起來,而且在后來的幾次考試中,王偉迎頭趕上,同學們笑稱“王牌軍”又回來了。
三、合力撐起關愛的藍天
近幾年,學校每年都會組織走親戚和大家訪活動,在活動中,我了解到更多的困難家庭和需要幫助的孩子。呂寒玉同學就是其中的一位,她父親一次在外打工,不小心從屋頂摔下來,脊椎摔斷,癱瘓在家,僅靠她母親在集鎮上做一點小買賣,以維持一家五口生計。這個女孩是不幸的,出生在不幸的家庭,經歷了不幸的遭遇,過早地承受了太多生活中的不幸。當我了解到她家的實際情況后,就主動為她們排憂就難,一方面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她家實際情況,另一方面積極爭取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的扶持與幫助。在我的努力下,“南京博愛e家”愛心人士、錢寶網員工與呂寒玉結成了幫扶對子,政府獎補金減免了她的學費。去年冬天呂寒玉共收到一次性資助8600多元,解了特困生家庭的燃眉之急,使他們一家人在黨和政府及愛心人士的幫扶下健康成長。特困生呂寒玉受助后,長期壓抑的心情得到釋放,一下子變得開朗起來,樂意與老師交談,快樂地與伙伴們玩耍;學習態度也發生了顯著的變化,聽課注意力變得集中,課堂發言變得積極踴躍,作業書寫工整,變得勤學好問;思想上保持著積極向上的心態,懷抱著一顆感恩的心,關愛集體,樂意幫助他人,為他人做好事。呂寒玉的案例給了我很大的觸動,也讓我更加懂得如何關愛貧困學生,當困難來臨時,他們不會向困難低頭,當挫折來臨時,他們又代表著希望,大家共同的努力,為貧困生撐起了一片藍天。
四、結語
作為一名班主任,我深知自己的責任重大,不僅需要上好每一堂課,更需要走進學生心靈,關愛每一名學生。作為一名教師,應當關愛每一名學生,了解學生的“心病”,為特困生家庭雪中送炭,用愛心去構筑學生健康的心靈家園,成就學生美好的人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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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永平 單位:安徽省馬鞍山市含山縣巨興中心學校
第十篇: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預防接種研究
[摘要]目的:了解河南省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預防接種及監護人相關知識知曉情況,為提高留守兒童預防接種服務提供依據。方法:采用容量比例概率抽樣方法,抽取河南省2個縣172名留守兒童及228名非留守兒童,調查其預防接種及監護人相關知識情況。結果:留守兒童乙肝疫苗(HepB3)、脊灰減毒活疫苗(OPV3)、麻疹疫苗(MCV1)接種率分別為99.42%、99.42%、90.70%;乙肝疫苗和麻疹疫苗首針及時接種率分別為68.02%、42.44%。留守兒童麻疹疫苗首針及時接種率低于非留守兒童。留守兒童監護人預防接種知識總體得分較低,隔代監護人得分低于單親監護人,文化程度較低者得分較低。“接種醫生”是兒童監護人獲取信息最主要、最信任的途徑之一。結論:需采取針對性措施,提高農村留守兒童接種率、及時接種率。同時,根據留守兒童監護人特點和需求,開展針對性的宣傳。
[關鍵詞]留守兒童;預防接種;監護人;知識
近年來,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許多青壯年勞動力長期在外打工,農村地區出現了大量的留守兒童。其中,處于預防接種關鍵期的學齡前兒童,占比近四成[1]。與有父母同時監護的非留守兒童相比,留守兒童的監護人通常是(外)祖父母,監護人不同往往導致預防接種的差異[2]。因此,本研究對河南省農村學齡前留守兒童預防接種及監護人預防接種知識進行調查分析,為進一步提高預防接種服務提供依據。
1對象和方法
1.1研究對象
在河南省新安縣、伊川縣,按照容量比例概率抽樣方法調查40個村,每個村調查10名0-5歲學齡前兒童及其監護人。留守兒童定義:父母雙方或一方從農村流動到其他地區,孩子留在戶籍地的農村地區,并因此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兒童[3]。
1.2研究方法
采用統一設計的調查問卷,由培訓過的調查員進行入戶調查。主要內容包括兒童基本信息、預防接種情況、兒童監護人預防接種知識及獲取途徑等內容。
1.3統計分析方法
應用Epidata3.0軟件建立數據庫,采用SPSS19.0軟件進行統計分析,統計方法主要包括χ2檢驗、非參數檢驗等,檢驗水準α=0.05。
2結果
2.1基本情況
共調查兒童及其監護人400名,其中留守兒童172名,非留守兒童228名。留守兒童中位年齡為2.3歲(4月齡-5.4歲),男童87人,女童85人,留守兒童以單親(母/父親)監護為主,占70.93%,隔代監護(外/祖父母)占29.09%。對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的年齡、性別分別做非參數檢驗和χ2檢驗,結果顯示,P>0.05,分布均衡性較好。
2.2留守兒童預防接種情況
留守兒童乙肝疫苗(HepB3)、脊灰減毒活疫苗(OPV3)、麻疹疫苗(MCV1)接種率分別為99.42%、99.42%、90.70%。
2.3留守兒童監護人預防接種知識
對留守兒童監護人預防接種知識進行調查,共10題,滿分100分,結果顯示,留守兒童監護人得分中位數為60分(45分-75分)。45.3%的監護人不知道兒童可以在異地接種疫苗;52.9%的監護人不了解麻疹傳播方式;兒童監護人對脊灰減毒活疫苗(OPV)知曉率較高,為97.7%,但39.5%的監護人不知道其預防何種疾病,90.1%的監護人不了解其不良反應。
2.4留守兒童監護人預防接種信息獲取途徑
監護人預防接種信息主要來源于接種醫生,其次為宣傳材料、預防接種證、廣播等,分別占調查人數99.42%、45.35%、27.33%、19.19%。97.7%的監護人選擇“接種醫生”,作為最信任的知識獲取途徑。監護人期望的信息獲取途徑主要為預防接種證、接種醫生、宣傳手冊、短信等,分別占調查人數76.74%、73.84%、27.91%、20.35%。
3討論
留守兒童是近年我國城鎮化過程帶來的突出問題,其中,農村留守兒童占全部留守兒童的86.5%[4]。農村留守兒童的預防接種問題已成疫苗針對傳染病發病率上升的重要原因[5]。本研究結果表明,留守兒童麻疹疫苗接種率、及時接種率分別為90.70%、42.44%。2012年我省1歲以下麻疹病例占60%,且病例多無麻疹疫苗免疫史[6],首針麻疹疫苗8月齡及時接種率偏低,可能是小年齡兒童發病的重要因素之一[7]。因此,應進一步落實預防接種通知、預約等措施,及時告知監護人首針接種時間并予以強調,提高留守兒童麻疹疫苗首針及時接種率。本次調查發現,留守兒童監護人預防接種知識了解較少,對于免疫規劃疫苗種類、異地接種、疫苗預防疾病、疫苗不良反應等的知曉率較低。有研究顯示,兒童監護人知識程度將直接影響其預防接種行為[8]。本研究還發現,監護人為(外)祖父母、文化程度較低者,預防接種知識得分較低,與其他研究一致[9-10]。因此,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人開展預防接種宣傳時,應將隔代監護、文化程度較低的監護人作為重點對象,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及語言,開展靈活多樣的宣傳活動。監護人信息獲取途徑調查結果顯示,留守兒童監護人多將“接種醫生”作為獲取接種信息最主要、最信任的途徑之一,同時期望從預防接種證、宣傳手冊、短信等途徑獲取信息。提示,今后應在接種醫生宣傳的基礎上,根據兒童監護人的需求,探索多種宣傳方式。結合本次調查結果,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預防接種工作應重點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強預防接種宣傳,對隔代、文化程度不高的監護人,采取通俗易懂語言,開展靈活多樣的宣傳活動。二是加強預防接種預約、通知等工作,留守兒童因父/母不在身邊,對于年齡較大、文化程度不高的監護人,很容易遺忘兒童的預約接種時間。因此,要充分調動鄉村醫生積極性,及時對兒童監護人進行通知,提高免疫規劃疫苗尤其是麻疹等疫苗的及時接種率。三是做好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及時補種漏種疫苗,提高疫苗接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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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肖肖 王長雙 肖占沛 王燕 路明霞 馬雅婷 張延煬 單位:河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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