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研究

時間:2022-03-01 1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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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研究

一、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實踐的問題

1.教育資源投入不足。與普通教育相比,職業教育的辦學成本更高,需要師資、教學場地、設備、耗材、資金等大量教育資源。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利用了學校和企業的優勢資源,但實踐中仍存在資源投入不足的現象。首先,企業的人才投入不足。大多數企業基于生產秩序以及成本和收益的考慮,在合作中只愿意投入有限的教學場地、設備、耗材和實習工資等硬性資源,而在委派高素質員工指導學生、參與課程開發與教學實施等柔性資源方面的積極性不高、投入不足。企業不愿意承擔員工的指導費用,更不愿看到員工受教育活動影響而分散精力并影響生產活動。其次,學校教師教學延伸的投入不足。一方面,學校將學生在企業學習期間的指導寄希望于企業,存在甩包袱的思想;另一方面,由于學生學習地點分散、教學組織不便,學校對學生的輔導、答疑等教學指導重視不夠、投入不足。

2.企業指導教師的素質參差不齊。雖然有企業為學生配備了企業指導教師,但數量偏少,且教師素質參差不齊。企業指導教師的工作高度自由化,教師處于自發狀態,缺乏制度保障。首先,企業指導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不高。企業指導教師大多為工程技術或管理人員,缺乏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學科知識,在教學設計、教學方法、學生心理分析等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其次,教師師德存在兩極現象。有些企業指導教師性格開朗、樂觀豁達,熱心教育事業,能與學生建立良好的師徒感情,教學指導認真負責;有些企業指導教師因工作繁忙或性格內向孤僻等原因,與學生難以建立良好的關系,對教育活動敷衍了事,教育方式簡單粗暴。

3.校企合作基礎薄弱。目前,校企合作大多以人力資源為合作基礎,企業希望獲得高素質技能人才以提升員工隊伍素質,學校希望培養高素質技術人才以提高學校辦學水平,但現有合作基礎存在雙方需求不均等及合作基礎單一等問題,合作基礎較薄弱,大多數合作靠人情關系維持,可持續發展的利益共生機制還不牢固。一是雙方需求不均等。學校因技能人才培養的內在規律要求對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需求較大,需要借助企業一線的場地、設備、技能人才等優勢資源來開展教育,但目前外部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相對寬松,企業可以低成本引進所需員工,對校企合作培養技能人才的需求不高。二是合作基礎單一。目前,校企合作在技術研究和產品開發等方面的合作不足。技術研究和產品開發可直接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對人才資源合作基礎形成強有力的支撐,但因學校教師水平有限,這方面的合作未得到有效開展。

二、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實踐問題產生的原因

1.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動機復雜。企業是經濟組織,其生產經營活動以營利為目的,而學校是教育機構,以培養人才為目的。受政策導向和本質因素影響,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動機比較復雜,這使得企業在參與職業教育的過程中表現出兩面性:一方面,企業需要投入各類資源與職業院校聯合培養人才;另一方面,企業受經濟活動思維驅使不斷衡量校企合作的投入與產出效益,因而產生了不關心學生教育活動、不斷索取學生勞動生產使用價值以增加產出等現象。復雜的動機是企業重生產輕教育、教育活動的智力人力資源投入不足等的重要原因。2.校企雙方在合作中存在博弈行為。校企合作雙方需要就教育資源配置及生產活動和教育活動安排進行協商,雙方均會努力做出有利于自身的決策,并就相關合作條件進行博弈,博弈結果也將影響雙方的行為。因為無參與職業教育的制度約束,企業在合作博弈中往往占據主動地位,容易提出許多有利于企業生產的要求,并努力降低企業合作成本。學校由于面臨教育行政部分的考核與評估的外部壓力,因而對校企合作有著強烈的需求,而企業正好把握和利用了學校這一心理,這使得學校在合作博弈中處于劣勢地位,總是最大程度地滿足企業生產活動要求以換取合作機會,有時甚至犧牲部分教育目標。3.校企合作制度建設滯后。當前,我國校企合作制度建設熱點主要集中在調動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方面,而在校企合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方面相對滯后。近年來,我國相繼頒布了《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等文件,明確了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重要作用和意義,提出了調動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政策方向和原則意見,在鼓勵企業積極參與職業教育方面營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圍。但是,在校企合作雙方的權利義務、行為規范以及人才培養質量評估等方面仍然缺乏政策規定,這也使校企合作實踐缺乏政策指導和約束,進而產生許多問題。值得關注的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首次提出“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說明國家開始意識到校企合作制度建設的重要性,但目前仍缺乏深入設計。

三、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實踐問題的對策分析

1.提高對校企合作本質的認識。提高對校企合作本質的認識,有利于促進各方端正校企合作的態度。校企合作是一種以生產活動為載體的教育活動,而非純粹的生產活動;校企合作也不是傳統的學徒制教育,而是現代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是有計劃有目標地培養人才的活動,應該科學設計教育目標、內容、方法并進行質量監控和評價。教育行政部門應增強對校企合作本質的認識和質量意識,切實加強制度建設,提高校企合作育人質量。學校要積極承擔校企合作教學設計的主要責任,進一步認識和堅持教育目標優先原則。企業應提高社會教育責任意識,尊重技能人才培養規律,做好生產活動與教育活動的協調工作。

2.加大校企合作教育資源投入。職業教育對教育資源的要求較高,需要多方進一步加大投入。政府應充分發揮宏觀調控職能,建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公共基金,對校企合作進行資助和獎勵,對校企合作的資源配置進行正確引導。學校應積極與合作企業進行溝通,協調教育資源配置的落實情況,特別要加強校企指導師資配備,做好學生企業學習期間的教學指導工作。企業應積極加強生產一線的智力和人才資源投入,委派高素質員工參與教育目標、內容、方法等教學設計與實施活動。校企應聯合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專兼結合的師資隊伍,加強教師企業實踐鍛煉,建立企業兼職教師的培養培訓制度,提高其教育教學水平。

3.建立校企合作企業準入資格和質量評估制度。首先,建立校企合作企業準入資格制度。校企合作面向所有企業,但不是所有企業都適合開展校企合作。因此,應建立準入資格制度,從制度層面進一步明確企業員工的職業資格技能等級、實習實踐場所和設備配置,以及教育活動與生產活動的時間和內容安排,企業、學校、學生的權利和義務,等等。要對無意和無基礎從事校企合作育人的企業設立門檻,從源頭上選擇一批優秀企業,確保校企合作的質量。其次,建立校企合作質量評估制度。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托行業組織、企業和學校等組建評估委員會,切實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指標,對校企合作人才培養質量進行評估,可將學生的企業技能學習與勞動部門職業資格等級證書考試相結合,并將考試結果納入評估范圍,并將評估結果與校企合作的財政資助和獎勵相結合,通過質量評估機制促進校企雙方不斷提高校企合作人才培養質量。

4.建立校企合作激勵保障與利益共生機制。首先,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激勵與保障機制。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激勵與保障機制,提高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積極性,是提高校企合作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前提。應設立財政專項資金,按專業核算校企合作成本與收益,對參與企業實施財政資助、稅務減免財政。遴選一批參與積極性較高、規模較大、層次較深、質量較高的優秀企業,授予“職業教育發展貢獻獎”等榮譽稱號,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建立校企合作公共服務平臺,提供校企合作信息交流與中介服務。完善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規范企業用工行為,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提高企業對技能人才的內在需求,增強企業參與校企合作、共育技能人才的動力。其次,建立校企合作利益共生機制。學校應進一步加快課程教學改革力度和提升技術研發能力,增強學校對企業的貢獻度和吸引力,積極與企業加強技術研發、產品開發和員工培訓等方面的合作,夯實和拓寬校企合作的基礎,從合作育人走向合作發展,結合成為發展共同體,形成校企合作的利益共生機制。

作者:何興國潘麗云單位:臺州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