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音樂美學思想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14 0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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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音樂美學思想研究論文

摘要:在音樂的本源及社會功能等方面,董仲舒創造性地把先秦儒家的觀點融入自己的天人感應的哲學體系中,從而建立了一種適應中國古代大一統專制政治的音樂理論。探尋董仲舒的音樂美學思想,對于理解儒家音樂美學思想的發展線索以及音樂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的作用均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董仲舒;音樂;美學

董仲舒是西漢一位重要的思想家,其公羊春秋學以儒家思想為主體,廣泛吸收了陰陽五行以及其他學派的思想,結束了春秋戰國時期“道術為天下裂”的思想局面,初步建立了適應大一統政治專制的思想體系。董仲舒是完成先秦儒家思想轉向的一個關鍵人物,徐復觀說:“在董仲舒以前,漢初思想,大概上是傳承先秦思想的格局,不易舉出它作為‘漢代思想’的特性。漢代思想的特性,是由董仲舒所塑造的。”探尋董仲舒的音樂美學思想,不僅可以理清由先秦至漢代儒家音樂美學思想的發展線索,而且能夠對音樂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中的作用有更深刻的理解。

關于音樂的本源問題,先秦儒家的荀子有重要的論述。他認為音樂首先和人的情性有關,《荀子·樂論》篇說:“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于聲音,形于動靜,而人之道,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是矣?!眱H從此句來看,荀子似乎肯定了音樂發端于人的情感,人的情感獲得外在的聲音、動靜等形式,內外結合就形成了音樂。但是在荀子的思想中,音樂這種自然人性上的起源恰恰成為音樂要被否定的一面。荀子是持“性惡論”的,“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既然人的本性為惡,由人的本性而來的耳目之欲就應當成為禮儀防范的對象。這樣,荀子必定要為音樂尋找另外一個具有合法性的起源,這個起源就是“先王”,《荀子,樂論》篇說:“故人不能無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汗之氣無由得接焉。”荀子把音樂分為雅樂和淫聲,淫聲是發端于人的情性且無所節制的音樂,而先王所制定的雅樂則具有“以道制欲”的作用,可以使臣民的情感合理地發泄而又不至于讓社會產生動亂。由此可見,在荀子看來,具有合法性的音樂實際上是建立在其人文性根源之上的。

在音樂本源這個問題上,董仲舒吸收了不少荀子的看法,但他最終把荀子的觀點巧妙地融進了天人感應的思想體系中。董仲舒同樣有把音樂本源歸之于自然人性的看法,比如《春秋繁露·楚莊王》云:“樂者,盈于內而動發于外者也。”在回答漢武帝的策問中,董仲舒說:“故聲發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膚,臧于骨髓,故王道雖微缺,而筦弦之聲未衰也?!迸c荀子的性惡論不同的是,董仲舒主張性未善論,他認為人之本性有善和惡的可能,因而需要后天的教化使人性走向善的一面。他說:“性如繭如卵,卵待覆而為雛,繭待繅而為絲,性待教而為善。此之謂真天。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于是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边@種主張雖然沒有像荀子那樣把人性完全推向了惡的一邊,卻仍然強調了王道教化在人性向善上的決定作用,因此,“發于和而本于情”的音樂在董仲舒看來雖并非就是惡本身,卻依然有走向惡的可能性。在此基礎上,董仲舒和荀子一樣要為音樂尋找一個自然人性之外的根源,《春秋繁露·楚莊王》云:“緣天下之所新樂而為之文曲,且以和政,且以興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虛作樂?!边@種思想和荀子關于雅樂的看法如出一轍,都強調了王者作樂的重要性,其目的是通過王者對音樂的制約而導向社會政治的和諧與鞏固。

在音樂具有自然性根源和人文性根源這個問題上,董仲舒可以說是直接繼承了荀子的衣缽,但董仲舒賦予了天至高無上的地位,這點和荀子的制天命的思想很不一樣。在董仲舒思想中,音樂的自然性根源和人文性根源其實最終都歸結為天。首先,音樂發端于人的情性,而人的情性發端于天?!洞呵锓甭丁ど畈烀枴氛f:“人之受氣荀無惡者,心何栣哉?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誠。人之誠,有貪有仁。仁貪之氣,兩在于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有陰陽之施,身亦兩有貪仁之性。天有陰陽禁,身有情欲栣,與天道一也。”身有情欲貪仁,實際都來自天的陰陽之氣,這樣,音樂以人的情性為本,實際是以天為本。這里的天是陰陽之氣所構成的天。荀子也有用氣解釋音樂的思想,《荀子·樂論》說:“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钡髯舆@里說的氣主要指人的血氣,董仲舒說的氣則是作為天地宇宙構成元素的陰陽之氣,人的情性是由這種陰陽之氣所構成,以人的情性為發端的音樂自然也是由陰陽之氣所構成的了。其次,雅樂由王者制作,但王者之所以為王者是順應天命而產生的。在王者作樂這個問題上,董仲舒提出王者作樂是為了“見天功”的觀點,《春秋繁露·楚莊王》云:“是故大改制于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樂于終,所以見天功也?!倍偈嬲J為王者受命于天,為了表示他是承受天命而不是因襲前王,就必須改變舊的制度,但是音樂卻不屬于改制的范圍,新王朝建立之初用的還是前代的音樂,因為音樂是為了表示天命的成功的,因此要等到王者用新制度成功治理社會之后,王者才能制作新王朝自己的音樂。用以表彰自己的功績??梢姡跽咦鳂吩诙偈孢@里同樣追溯到了天上面。這表明,在董仲舒思想中,天是音樂最終的本源。

先秦儒家關于音樂社會功能的看法集中體現在“和”這個概念上。荀子認為音樂可以在多個社會群體間建立一種諧和關系。《荀子·樂論》說:“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鄉里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避髯诱J為音樂可以實現君臣、父子、長少之間的情感溝通,緩解由等級區分帶來的社會矛盾。荀子關于和的論述容易使人認為荀子是想打破或者消除人與人之間的等級界限的,但這種看法是一種誤解。維持社會群體間的和諧確實非常重要,但荀子認為只有和諧而沒有區分是社會動亂的一大根源,《荀子·富國》云:“人之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窮矣。故無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樞要也?!币虼?,群必須要以分為前提,否則不僅無益而且有害。同理,音樂能夠實現社會群體間的和諧,這是它的一大功能,但是這一功能必須要以等級區分為前提,否則將會使社會產生動亂,“樂姚冶以險,則民流慢鄙賤矣。流慢則亂,鄙賤則爭。亂爭則兵弱城犯,敵國危之。如是,則百姓不安其處,不樂其鄉,不足其上矣。故禮樂廢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貴禮樂而賤邪音?!币虼?,樂的社會調和功能始終要和禮的社會區分功能結合在一起,《荀子·樂論》云:“且樂也者,和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也者。樂合同,禮別異。禮樂之統,管乎人心矣?!痹诖?,我們發現在荀子的思想中,音樂的社會調和功能實際上可以看作一種更為深層次的社會區分功能。他說的“樂合同”是以“禮別異”為前提條件的,即音樂的調和功能必須建立在社會群體的等級區分基礎上,“樂合同”發揮的調和功能不但不是取消社會的等級區分,反而是要使社會群體在心理上更樂于接受這一等級區分。

先秦另外一位儒家大師孟子對音樂的社會功能的看法則有明顯的不同。據《孟子·梁惠王章句下》記載,孟子得知齊王喜歡音樂,便向齊王詢問,齊王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泵献釉唬骸巴踔脴飞?,則齊其庶幾乎!今之樂由古之樂也?!边@一觀點和荀子以及董仲舒強調王者制作雅樂的看法很不一樣,在荀子和董仲舒看來,只有王者制作的雅樂才能導民向善,但孟子認為無論先王之樂還是世俗之樂都是一樣的。在此前提下,孟子提出了“與民同樂”的觀點:“今王鼓樂于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此無他,與民同樂也。今王與百姓同樂,則王矣?!睆谋砻嫔峡矗献舆@里也是強調音樂具有社會調和的功能,能使各個社會階層處于和睦愉悅的狀態。但要注意的是,孟子關于音樂調和功能的看法和荀子關于音樂調和功能的看法是不大相同的。孟子主張性善論,在他看來,人人天生就有善的本性,并不因為社會等級的不同而有差異,“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于人而疑之?圣人,與我同類者?!币驗槭ト撕统H嗽诒拘陨蟻碇v都是一樣的,所以對于美也有大致相同的感受,“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聲也,有同聽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孟子所說的“與民同樂”是建立在這種人人皆有善性的基礎上的,因此“與民同樂”在孟子那里有抹平等級區分的理想主義精神,而所謂先王之樂和世俗之樂也因為人人皆有善性而變得沒有什么差別。這種觀點顯然和荀子有很大的不同,荀子的音樂思想以禮別異為前提,因此在荀子的著述中我們幾乎看不到有關與民同樂的描述,他所闡釋的音樂的調和功能也不帶有孟子意義上的抹平等級區分的理想。

先秦盂、荀二人關于音樂社會功能的論述無疑給董仲舒以極大的啟發,在《春秋繁露》中,我們發現董仲舒有整合這兩人觀點的傾向?!洞呵锓甭丁こf王》云:“制為應天改之,樂為應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樂也。”御這里董伸舒強調了改制和作樂的不同,改制是王者順應天命而改變舊制度,以表明上承天命而不是舊秩序的延續;作樂則是王者根據民心所向來制作的。董仲舒說:“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湯作《頀》而文王作《武》。四樂殊名,則各順其民始樂于己也?!彼?、禹、湯、文王這幾個圣王所作的雅樂是根據當時的民心所向來完成的,“舜時,民樂其昭堯之業也,故《韶》。韶者,昭也。禹之時,民樂其三圣相繼,故《夏》。夏者,大也。湯之時,民樂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文王之時,民樂其興師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避髯右矎娬{圣王制作雅樂以教化百姓,但是圣王根據什么來制作雅樂,荀子并沒有過多地言及,荀子想要強調的是音樂的教化作用,他說:“故樂者,治人之盛者也。”因此,百姓主要是作為被動的教化對象而存在的。相比之下,董仲舒更重視民心在圣王作樂中所起的作用,圣王并非任何時候都可以制作雅樂的,只有在建立盛大的功德并受到百姓共同喜愛之后圣王才可以作樂。從這里看,董仲舒在一定意義上繼承了孟子那種與民同樂的思想。但是我們也要看到,董仲舒這里講的“民之所同樂”和孟子的與民同樂畢竟不是一回事,董仲舒雖然比荀子更注重民心的作用,但董仲舒不可能有孟子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思想,他是主張“以人隨君,以君隨天”的,因此董仲舒不可能完全接受孟子的與民同樂思想。詳細考察董仲舒的原意,可知他所說的“民之所同樂”并非君王和臣民之間的“同樂”,而是臣民對君王承受天命所感到的快樂,君王承受天命并且建立盛大的功德,就能使所有的臣民都感到快樂。董仲舒這種看法既不同于荀子那種強調王道教化的音樂觀,也不同于孟子那種強調君民同樂的音樂觀,或者毋寧說,董仲舒在這里表現出了整合孟、荀二人音樂觀的努力。一方面,通過強調民心在王者作樂中的作用,董仲舒希望抑制在荀子音樂觀中過分張揚的君主權力;另一方面,通過強調臣民對君王順應天命產生的快樂,董仲舒又希望避免孟子音樂觀中的民本思想對大一統帝國等級秩序的顛覆。

綜合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把董仲舒的音樂觀概括為中國古代大一統政治趨于成熟階段的一種音樂理論。

董仲舒思想的一個突出的特征就是建立了天人感應的哲學體系,這種天的哲學構成了董仲舒音樂思想的哲學基礎,也成為董仲舒音樂思想的一個顯著特點。在董仲舒之前的儒家音樂思想中,天的地位往往顯得隱而不彰??鬃诱J為:“人而不仁,如樂何?”這是從人道的角度解釋音樂,這為先秦儒家的音樂觀定下了基調,如孟子從君民同樂的角度闡釋音樂的社會作用,荀子則從提倡雅樂的角度論證對發端于自然情性的音樂的抑制。而在董仲舒的思想中,無論是發端于自然情性的音樂還是王者制作的雅樂最后都導源于天。

徐復觀認為董仲舒的天的哲學與當時大一統政治的成熟有密切關系:“他一方面是在思想上、觀念上,肯定此一體制的合理性。同時,又想給此一體制以新的內容,新的理想。這便構成他的天的哲學大系統的現實意義。”這種適應大一統政治的天的哲學的特點在于:一方面,為肯定這種專制政治,董仲舒確立了君權神授的原則,天便成了有意志的人格神,天于是代替神來掌管天下的;另一方面,為了防止君權的過度膨脹,董仲舒又吸收了陰陽家的災異遣告的思想,希望借助自然界中出現的災異事件對君權起到制衡的作用,使天子能有所畏懼而加強自身的道德修養。董仲舒音樂觀是建立在這種天的哲學基礎之上,因此這種音樂觀的最終目的也是為當時的大一統政治提供服務。比如,在董仲舒的音樂思想中,王者改制之后作樂于終,這是為了“見天功”,即表明天命的成功,這樣,音樂實際上成了證明君王神圣地位的工具,這和董仲舒用天來確立君權神授原則的做法是一致的。董仲舒又強調民心在王者作樂過程中的作用,這也和他主張限制君權過度膨脹的想法相符合。

總之,在董仲舒的音樂思想中體現了一種較為成熟的大一統政治理念,這種音樂思想既維持了封建帝國的君權神授的原則和等級區分的制度,又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民眾抒發情感意愿的權力。正是在這種張力之下,音樂成為了鞏固和延續封建帝國生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