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民族融合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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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民族融合分析論文

一、如何理解中國歷史上的“民族融合”

對民族融合這個概念的理解,有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在表述全球民族消亡的途徑和方式時,民族融合是指全世界建立共產主義社會以后,民族特征與民族差別逐漸消失,形成一個沒有民族界限的人類整體的歷史過程。二是把民族融合作為一種普遍的歷史現象來看待,它是指歷史上兩個以上的民族,由于互相接近、互相影響,最終形成為一個民族的現象。我們在講述歷史上的民族關系時,通常是在后一個層面上來使用民族融合這個概念的。因為,民族的融合是多民族國家的普遍現象,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古今中外民族共同體的形成、變化、發展,都與民族融合緊密相關。

從我國以及世界上的民族關系來看,一個民族合于另一個民族,存在著兩種情況或方式。一種是采取政治強制手段把一個民族合于另一個民族;一種是通過經濟、文化的作用,使一個民族經過自然的過程合于另一個民族。為了比較妥當和科學地表示這兩種客觀存在的情況或方式,人們又習慣地把通過政治強制使一個民族合于另一個民族的情況稱為同化;把通過經濟、文化的作用使一個民族自然地合于另一個民族的情況稱為融合。在中國多民族的關系史上,既有強制同化,又有自然融合,相互之間分分合合,聚聚散散,錯綜而又復雜。

民族的自然融合是民族間經濟、文化以及生活習慣密切聯系的結果,是一個互相滲透的過程,在我國歷史大量存在,且有兩種具體的表現形式:一是落后民族在先進民族經濟文化的強烈影響下,逐漸融合于先進民族。如我國匈奴族從后漢至南北朝的漢化,鮮卑族在南北朝時期的漢化,契丹、女真在遼、金、元時的漢化。一是先進民族的部分成員,因陷于落后民族的大海而融合于落后民族。如夏時的淳維,秦漢時的趙佗,南北朝時的桓誕,北齊時的高歡。我國歷史上民族融合的前提和具體實現方式主要有:(1)民族遷徙,雜居相處。(2)經濟文化的友好交流。(3)聯合斗爭,即在反抗各族統治者的剝削壓迫的斗爭中,各族人民加強聯系和友誼。(4)某些少數民族統治者進行的改革也起到了加速民族融合的作用。(5)民族之間的戰爭在客觀上也有助于民族融合。

二、中華民族形成與發展過程中的源與流

幾千年來,在中國古代文明滋生的這塊東方沃土上,先后生息和居住過許多民族,一些民族消失了,另一些民族又勃然而興起。伴隨著中國歷史上各民族的多元起源與發展,以及統一、分裂、再統一的反復交替,古代各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和相互借鑒,促成了中國各民族共同的歷史進步。

然而,從嚴格的科學意義上而言,我國現代的以及在歷史上曾經存在過的所有民族,其血統都不是純而又純的,都曾經經歷過不同類型的融合與同化。各民族共祖同源和多源多流的親密關系,在歷史上曾起過維系民族團結的紐帶作用。如今,我們所講的中華民族,是一個基于長期交流與融合而形成的具有豐富內涵的聯合共同體。

(一)漢民族的多源多流

歷史悠久的漢民族,自古及今瓜瓞綿綿,枝繁葉茂,為融合眾多民族漫漫演變而成。它的前身是華夏族,而華夏族又由夏、商、周三族融合而形成的。再往前推,夏、商、周也都大多出自蠻夷戎狄等少數民族。到了秦代,國家的統一,消除了華夏族各支系間彼此隔離的狀態,形成了華夏族共同的地域、語言、文化和經濟生活,加強了華夏族與內遷的蠻夷戎狄的融合。所以,漢代學者把秦治下的華夏族人稱為“秦人”。

“漢民族”共同體形成于西漢,名稱見于東漢。在漢民族發展壯大和與其他民族的融合過程中,魏晉南北朝時期,北方漢族共同體的壯大,主要是通過少數民族貴族建立的政權推行“漢化”政策實現的。南方少數民族的漢化則大多與漢族統治階級的征討、擄掠、招撫相關聯。隋唐一統,突厥、鐵勒、契丹、黨項、吐谷渾等族紛紛內屬,與漢族雜居,部分族眾融于漢族中。宋江金時,漢族分布區域被各民族政權所分割,部分漢族居于契丹、女真、黨項等族建立的遼、西夏和金國之中。這些民族政權,為了統治征服的漢人,也常效仿中原漢制,宣講儒、道、釋等思想。其結果,部分契丹人、女真人、高麗人、渤海人走上了漢化的道路。元和清,蒙古族、滿族入主中原,部分融于漢族。

總之,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漢民族由于具有優越的自然條件和穩定的共同地域,強大的國家政權和發達的社會制度,先進的經濟和博大的文化,一直是各民族向往和凝聚的核心。同時,漢民族又像—座民族融合的大熔爐,以它那種特有的包容性接受、融合其他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文化,并不斷向四周輻射,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大。

(二)少數民族的多源多流

今天我國的55個少數民族,是長期民族融合的結果。與漢族一樣,各個少數民族在形成和發展中,也是多源多流,源流交錯的。

在東北地區,歷史上出現過東胡族系、肅慎族系等幾大族系。各族系先后出現的民族,東胡族系有烏桓、鮮卑、室韋、契丹、庫莫奚等;肅慎族系有挹婁、忽吉、靺鞨、女真、滿族等。這些族稱,并不是簡單的名稱更迭,它反映的是各族體之間的離散、聚合與融合的過程。

在西北地區,吐谷渾和黨項羌的融合最為典型。吐谷渾源于遼東的慕容鮮卑,西遷后兼并各族,建立了一個廣土眾民的民族政權。經過二三百年的民族融合,其統治下的鮮卑、氏、羌、匈奴、高車、突厥、西域胡人和漢人,逐漸聚合成一個新的族體——吐谷渾族。繼吐谷渾解體后,西北又形成以黨項諸部為核心,聚合吐蕃各部,包括漢、回鶻等族在內的民族融合,其結果又形成新的族體——黨項羌。

在南方地區,百越族群支系繁多,歷史上有句吳、于越、東甌、閩越、南越、西甌、駱越、滇越等。這些民族的先民,早在商周時期就和中原地區有密切往來。秦漢以后,一部分逐漸與漢族融合,一部分經過長期分化、聚合和演變,與今日壯侗語族的壯、傣、侗、布依、水、毛南、黎等民族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邊疆地區各族體的源流如此,某一具體民族的聚合過程也大致是這樣的。如形成于元代的回族,其來源是在13世紀初葉,由于蒙古人的西征被遷發或自愿東遷的信仰伊斯蘭教的波斯人、阿拉伯人、中亞和西亞各族人民,以及部分回鶻人。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又不斷融合進漢、維吾爾、蒙古等族,尤其是融入漢族的血統最多。

這種漢族與漢族之間、少數民族之間、少數民族與漢族之間多源多流、源流交錯的復雜關系,構成了中國歷史上各民族間一種源遠流長的血緣相親,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斷發展著相互間的同化和融合的民族關系格局。

三、中國古代民族融合的四個重要時期及其特點

(一)華夏—漢民族的形成與先秦時期的民族融合

中華民族的孕育時代,也就是歷史上第一次民族大遷徙、大融合的時代。據傳說和考古發掘,炎黃時代至堯、舜、禹時期,黃河中游的炎、黃兩大部落,不斷地碰撞融合,結成聯盟向東推進,戰勝了以泰山為中心的太昊、少昊集團,建立起號令黃河流域各部落的大聯盟,并擊敗江漢流域的苗蠻集團,成為可追溯的中國早期民族融合的核心。所以,我們說,黃河中下游是華夏文明的搖籃和發祥地,是華夏族肇興的腹地。

華夏族是漢民族的前身?!叭A夏”一詞常被用以區別中原地區的民族與其周邊的民族(即蠻夷戎狄),然而,華夏族實際上也并非全為中原之旅。它融夏、商、周三族初具雛形之后,就像滔滔東注的長江,涵化萬水,匯合百川,最后形成一個龐大的民族集團。大體在周代,在這個族體中,既有涵蓋了共同尊奉黃帝為始祖的夏、商、周三族的“華人”,又有華夏化了的戎人、氏人和夷人。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民族融合進一步發展。當時,中原地區“華夷”逐漸走向一體,內遷異族已被華夏吸收、融合。中原四周,齊、魯吞并諸夷,秦霸西戎,楚征服統一諸蠻,邊疆地區民族融合、兼并的速度也在加快。而華夏諸侯經過激烈的兼并、分化、吸收、統一,到戰國時期只剩下齊、燕、韓、趙、魏等幾個大國和在它們夾縫中的幾個小國了。即使是原來被稱為“蠻夷”的秦、楚已同被稱為“諸夏”或“中國”,與周邊各族出現了進一步融合的趨勢。地區性的局部統一,為華夏一統奠定了基礎,也為以華夏族為核心的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民族大融合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舞臺。

總之,這一時期,中原大地及其周邊各族,不斷地凝聚、兼并、擴張,融合成一個新的民族——華夏族。華夏族自誕生之日起,又以遷徙、聚合、民族戰爭等諸多方式,頻頻與周邊各民族碰撞、交流,不斷吸收新鮮血液,像滾雪球一樣不斷地融入眾多非華夏族的氏族和部落。這樣,以華夏族為核心,在中國的腹心地區進行的民族融合,是為這一時期民族融合的重要特點。

(二)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族融合

自東漢末年,由于政治的日益腐敗,統一的多民族大帝國分崩離析。之后,歷三國和西晉的短暫統一,又出現了東晉十六國并立和南北朝對峙的局面。在這政權分裂、戰亂頻仍的三百多年中,中國社會處于一個巨大動蕩的旋渦之中。與此同時,由于民族大遷徙和民族大雜居,出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二次空前的民族大融合。

這一時期,與漢族及其前身華夏族有著密切聯系的各族,他們出現在中原政治舞臺上以后,驟然間加快了民族融合的過程,紛紛離散聚合。建立過政權的許多民族都紛紛與漢族融合。不論南方還是北方,民族之間雙向或多向的遷徙、對流,是這一時期民族融合的特點。即一部分漢族往周邊去,周邊的少數民族往內地來。

在北方,史稱“五胡”的匈奴、鮮卑、羯、氏、羌等塞外民族紛至沓來,在黃河流域建立了許多政權。這些民族政權,一般不管哪個民族居統治地位,大都與漢族世族階級相聯合;同時,在政權的組合上又往往采取多種形式的聯合。北方民族徙居中原,紛紛建立政權,一個最為直接的后果是:在中原地區形成了胡漢雜居的局面,為各民族的融合提供了先決條件。這些民族在與漢族的長期雜居相處與通婚中,互相依存、互相吸收,建立了千絲萬縷的聯系。漸漸地,他們與漢族在經濟、文化、語言、服飾、姓氏、習俗乃至宗教信仰上的差異逐漸縮小,與漢族逐漸融為一體。如至北魏后期,匈奴、羯、氏、羌等少數民族已不見于史乘,柔然、吐谷渾、敕勒等也與漢族逐漸融合。到隋朝統一黃河流域,從北方遷入中原的少數民族差不多都被漢族融合了,連鮮卑族也最終完成了漢化。當然,在這一時期的民族融合大背景下,必須要提的重要事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建立北魏政權后,為了鞏固統治,發展經濟,增強國力,他順應民族融合的發展趨勢,模仿漢政權建立了封建政治制度,實行了三長制、均田制,改胡姓為漢姓,改胡服為漢服,提倡胡漢聯姻。其中均田制的推行,使北方經濟逐漸恢復和發展,有利于少數民族由游牧生活向農耕生活的轉化,對民族融合產生了有力的促進作用。遷都洛陽,更可以直接地接受漢族先進文化,這大大加速了胡漢民族融合。

在南方,自秦漢以來,就有不少華夏或漢族大批進入蠻族區、西南夷及嶺南地區。進入魏晉南北朝時期,漢族為了逃避戰亂和苛重的稅役,或遷往河西隴右,或隨晉室南遷而偏居江左,甚至在傳統的蠻、俚、僚、爨等族聚居區,也能看到他們的蹤跡。與此同時,豫州蠻、荊、雍州蠻向北推移,爨人被征調內地,成為南朝的編戶齊民。通過這種雙向的、對流式的遷徙雜居,以及不間斷的武力征伐、聯姻結盟和左郡左縣的設置等多種渠道,南方地區漢族的夷化和夷族的漢化現象也日漸普遍。

(三)遼宋夏金元時期

自五代十國以后,歷史又進入一個大分裂、大混亂之后的大統一的遼宋夏金元時期。這一時期民族融合有兩個主要的特點:一是民族融合先在各民族政權統治區域內進行,亦即主要在邊疆進行。二是在北宋——遼——西夏、南宋——金——西夏對峙、紛爭、沖突與逐步走向統一的過程中,由于民族大遷徙而再次改變民族分別格局,從而促進了一次新的民族大融合,為元的空前統一奠定了基礎。

在宋的北部,遼夏金北族王朝的建立,促進了這一地區的民族融合。

建立遼的契丹源于鮮卑。它是在東滅渤海,頻繁征伐回鶻、新羅、吐蕃、黨項、室韋、沙陀、烏古等民族和不斷向南擴張而逐漸發展起來的。隨著向南發展,遼治下的漢人日益增多,在與中原的沖突和交融之中,縮小了差距,民族融合的最后結果是形成了以漢文化為核心又帶有契丹民族特色和時代特色的遼文化。

西夏為黨項族所建,而黨項族又是以黨項羌為主體,吸收氐、羌、吐蕃以及西北地區其他民族成分而形成的重要民族,其發展曾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民族融合過程。西夏建國后,勢力迅速擴大,相繼與北宋、遼、金、南宋形成鼎立局面,盛時轄今寧夏、陜北、甘肅西部和內蒙古的一部分,為我國西北部的開發、統一與西北民族融合作出了貢獻。

源于黑水靺鞨,崛起于東北的女真,滅遼亡宋建立了金。金滅遼,承繼了遼文化,直接與漢文化相碰撞。尤其是在南下的過程中,金把大批俘獲的漢人遷往東北,又把大批的女真人遷出故地,散居契丹、漢人地區。這種民族間的遷徙、雜處,促進了民族融合與文化交流。

在宋的南部,吐蕃統治下的青藏高原諸部族,大理國統治下的烏蠻、白蠻等民族,南僚蠻諸族,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彼此間的融合以及與宋的交融。

這一時期,各大政治實體之間,在沖突與紛爭的同時,還通過遣使、朝貢、互市、聯姻等方式進行頻繁交往,進行更為廣泛的經濟文化交流。其結果不僅有大量的少數民族融于漢族,還有不少的漢族融合于少數民族。具體如契丹人在南宋時大批進入中原,至元代中葉已被元朝政府視同于漢人。陶宗儀在《南村輟耕錄》中所列漢人8種就有契丹人,元代后期“契丹”之名便逐漸消失了。女真人的內遷從金太宗至金末,一直沒有停止,特別是金宣宗因受蒙古人的壓迫遷都汴京,內遷的女真人更多,約占女真人總數的一半。他們與漢人錯雜而居,互為婚姻,改用漢姓,提倡儒學,女真人的民族特色已逐漸喪失。元代統治者將女真人、漢人、契丹人同列為第三等級,政治待遇相同,這在客觀上消除了女真人與漢人的民族畛域,促使女真人更加漢化。迨至元末,中原地區的女真人已完全融入漢族中了。

(四)清代民族融合

清代是我國統一多民族國家鞏固的一個重要時期。較之前代,這時的民族融合、民族交往波瀾壯闊,高潮迭起,并且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

首先,實現了滿族與漢族和其他民族之間大融合。早在清軍入關,滿漢之間已經有了接觸。清軍入關后,隨之滿族大批遷入關內,客觀上打破了滿漢之間的地域界線,形成了交錯雜居的局面。同時,為了鞏固統治,滿清統治者還主動尋求與漢族地主階級以及其他少數民族上層的聯合。這樣,在多民族長期的雜居相處中,滿族因融入漢族和其他民族成分而日漸壯大。同時,也有部分成員分離出去,融入其他民族。這種血緣的交流,既有利于滿漢之間的融合,又密切了各兄弟民族間的關系。

其次,邊疆地區各民族的融合較前代有所加強。清初,今天我國境內的55個少數民族已基本上形成,他們主要分別在邊疆地區,呈大雜居、小聚居、普遍散居的狀態。清朝定鼎北京后,先后平定了準噶爾部的分裂活動和回部大小和卓的叛亂,冊封了西藏宗教首領和派駐藏大臣,加強對邊疆地區的控制與管理。這在客觀上,既加強了邊疆與內地的聯系,又有利于邊疆各民族間的融合。如清代在對北部邊疆的經營與管理中,先是把散布在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的赫哲、達斡爾、鄂倫春、鄂溫克等族遷入東北腹地。接著,又經過多年的征戰,控制了蒙古高原及迤西地區,推行“盟旗制度”,以統治歸附的蒙古各部。同時,內地漢族人民因戰亂、災荒、饑饉等諸多原因,亦大量流入北部邊疆,與他族雜居。這種不同民族成分之間的輾轉流動與交錯雜居,在北方廣闊的地區,掀起了以漢、滿、蒙古的融合為核心,維吾爾、達斡爾、鄂溫克、鄂倫春等族也紛紛卷入的民族融合高潮。

第三,各族人民在共同的反清統治和抗擊列強入侵中,增強了彼此間的凝聚、交往和融合。滿族貴族在入關之初,曾推行過圈地、投充、剃發等一系列擾民政策,在南下剪除南明政權、平定“三藩”戰爭中,八旗軍也曾擾害漢民。這些政策,曾一度激起階級對立和各族反抗,客觀上使各民族人民在共同反抗清統治中加強了聯系。清后期,統治日益腐朽,列強紛紛染指中國,狼煙四起,邊患頻仍,民族危機加深。在內憂外患交相逼迫的情況下,在患難與共的斗爭中,促進了中華民族的覺醒與聯合,加強了各民族的凝聚與融合。

四、影響和促成民族融合的相關因素及民族融合的途徑

(一)互補互惠的族際經濟聯系與民族融合

經濟關系是民族間的基本關系和必然聯系,所以,歷史上的民族融合,是要受經濟發展規律支配的。在服從經濟支配的前提下,民族融合自身也是有規律可循的。

基于生態環境和社會傳統的多樣性,歷史上我國各民族傳統經濟區域呈現為南北三個發展帶和農耕、畜牧兩個大的經濟區。從南北方向看,秦嶺-淮河以南是以漢族為主體經營的水田農業發展帶,秦嶺-淮河以北至秦長城是以漢族為主體經營的旱地農業發展帶,而秦長城以北是歷史上以北方民族為主體經營的游牧和狩獵經濟發展帶。從經濟區來說,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動的中心,是傳統的畜牧經濟區。黃河中下游和長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區,是發達的農耕經濟區。

不同的經濟類型具有一定的互補性。一般而言,農耕民族以種植業為主,兼養家畜,經濟穩定,基本上能夠滿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優質的畜產品。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為主要的生產資料,產品相對單一,需要與農耕民族進行頻繁的交換,換取農產品和手工業品,以補生活之需。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歷史發展的任何時期,兩大河中下游發達的農耕經濟,一直對周邊地區各族群起著凝聚和核心的作用,產生出很強的吸引力和“向心力”。這種農業文明蘊藏的力量,使許多進入漢區農業社會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漢族之中。

歷史上,我國各民族間的經濟交往是多層面、多途徑的??傮w而觀,至少包括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官方層,如移民實邊和屯墾、“馬絹互市”和“茶馬貿易”。第二個層次除了跨地區的民間貿易以外,更主要的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互利。無論在任何時期,即使在分裂和戰爭年代,在這兩個層面上互通有無的經濟聯系,也未曾中斷過。這是漢族與各民族人民經濟聯系的紐帶,也是各族間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重要經濟基礎。(二)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認同與民族融合

在中華民族發展的歷史長河中,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認同,從來沒有停止過。先秦時期,華夏文化自誕生之日起,就不斷地輻射、膨脹,吸收新鮮血液,為秦漢“天下為一,萬里同風”的大一統文化格局奠定了基礎。自漢以后,儒、釋、道相互融合,成為中華民族共同的精神力量。魏晉南北朝時期,游牧或半游半牧民族的“胡”文化與中原農耕民族的“漢”文化激蕩交匯,在沖突中走向融合。隋唐時期,統治者提倡“華夷一家”,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與滲透,提供了寬松融洽的氣氛。宋遼夏金元時期,各民族文化又在震蕩迭起的歷史巨變中,經受了進一步的鍛造。明清,中華文化系統內再次出現各民族文化整合的高潮。就這樣,經過悠悠數千年的不斷碰撞和交融,中華傳統文化形成了一個多源匯聚的龐大體系。在這個兼收并蓄、兼容并包的思想文化體系中,大一統思想成為民族融合的精神動力,以儒家文化為核心的理念和精神是民族融合的基礎,中原文化與“四夷”文化的交融,是實現民族融合的途徑。

考察中國古代史,雖然不乏征戰、分裂的歷史真實,雖然封建統治者多有“夷夏之別”的觀念和大民族主義思想的桎梏,然而,“華夷一家”的大一統思想和中國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一直是民族融合的精神動力。大一統思想萌芽、發展于先秦,在秦漢的政治實踐中得到實現,經魏晉南北朝的正統之爭,逐步實現南北文化思想的認同。之后,進入了大發展的時期,至清發展成為中華整體的觀念。這種思想體系,表現在認識和處理民族關系上就是“華夷一統”、“華夷一家”、“夷夏一家”,體現在文化中就是“和”、“合”精神,具體又通過“懷柔”、“羈糜”等對邊疆民族政策得到實踐。它的推行,有利于沖破民族畛域,推動了中華民族的融合。

理念和精神文化的融合,是民族融合的基礎。理念的趨同使民族的心理素質走向一致,民族的認同感由此而產生。故作為意識形態的精神文化在民族融合中起了決定性作用。眾所周知,我國的歷朝統治者,都自視是作為文明標志的“禮”的承載者,負有對萬民教化的責任。統治者通過官學、科舉等制度,把自己的意識形態推廣到各地各民族。儒學在漢朝成為國家的意識形態,特別是宋朝以后,由于進一步系統化、世俗化、平民化,成為官民之間、漢族和少數民族之間強大的整合力量。

(三)各民族遷徙雜居與民族融合

中國各民族自身發展與彼此關系的日趨密切,與歷史上的民族遷徙和人口流動密切相關。換言之,正是通過不同民族間的輾轉流動與交錯雜居局面的形成,才可能有經濟文化的頻繁交往和彼此感情的溝通,才可能有更為廣泛的民族融合。所以,民族遷徙是影響民族融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國古代民族種類繁多,彼此間融合兼并,興衰嬗變,有分有合,情況極為復雜。一般而言,漢族及其先民以黃河和長江為搖籃,崛起于中原大地,從很早的古代起,就向四方遷徙,波浪式地從點到線、從線到面,與周圍各民族和睦相處。少數民族很早就散居四方,如春秋戰國時期,東方九夷、南方苗蠻、西方氐羌、北方戎狄及東北肅鎮等民族群體,競相登上歷史舞臺,與漢族交往頻繁。中國歷史上的各民族,在空間上的變動表現為民族遷徙或民族分布,在時間上的變動則表現為民族的演變過程。而任何一個民族的聚合與離散,原因都是多方面的。譬如黃河上游的羌戎族群,自先秦兩漢至唐宋,持續不斷向東西南北四方擴散,既有來自羌戎各族群內部社會進化、拓展生存與發展空間的原因,也有來自外部,諸如來自中原王朝和漢族的滲透擴張以及來自北方各游牧民族不斷南下所形成的巨大壓力的因素。擴散的方式與途徑,或逐水草而流動,或舉族內遷,或拓土移民,或被他族擄去。所以,我們必須在多民族歷史宏觀進程的框架中,去把握歷史上民族遷徙與民族融合的相互關系。

民族的分布與遷徙是一個異常復雜的動態演變過程。從民族關系史的視角而言,寇邊與攘夷、內附與反叛、和親與征討、互市與封鎖、懷柔與威服、相互安惠與兵戎相向,都是中華民族形成過程中沖突與聚合的不同表現形態。從民族歷史發展的縱向上看,商周開拓邊地,秦漢移民戍邊,東晉五胡問鼎中原,南北朝隋唐民族大融合,五代以降,契丹女真南下,蒙古族滿族入主中原,以及因戰爭和各種社會、歷史、自然因素的影響,致使各民族間的匯聚、分解、融合時有發生。正是因為這種動態的民族遷徙,總是不斷地沖破民族界線,打破民族間的隔絕狀態,為各民族深層次交往和真正的文化溝通,為各民族間的相互融合和同化創造了條件,加快了民族融合的進程。

(四)族際通婚與民族融合

從生物基礎和血統上講,由于族際通婚,世界上純而又純的民族是很少見的。所以,國際學術界常把族際通婚作為民族融合的一個重要指標。

中國歷史上族際通婚是一種十分普遍的現象。漢文化在發展中形成的“天下觀”和“族群觀”,中原漢族在看待邊緣地帶的民族時,看重的是他們的“文化”動態取向,忽視的是體質方面的差異,對族際通婚沒有采取歧視和排斥的態度,而是采取寬容的態度,再加上漢族在文化技術方面的先進,吸引了許多少數民族與漢族通婚。同時,無論哪一個王朝,一旦進入中原立足或成為統一中國的正統皇帝,為了得到各族民眾的支持,都或早或遲地鼓勵民族間的通婚。

通婚是民族融合的一個重要方面。提到通婚,誰都會聯想到歷史上的和親。

和親,作為中國歷史上各民族、各政權首領間為平衡彼此政治關系而締結的一種姻親關系,從漢代絕唱昭君出塞,唐代文成公主入藏,到滿洲貴族與蒙古王公聯姻,不下數百例。在和親過程中,戰爭與和平的交替,權謀與友誼的糅合,戰爭與愛情的沖突,漢風與番俗的差異,無數次扣響人們的心弦,釀就了太多的悲喜劇。就其歷史作用,史家各有說道,但在以下兩點人們的看法基本一致。

首先,和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干戈為玉帛,避免民族沖突和戰爭,緩和民族矛盾,沖淡了民族偏見,增進了民族情感。如由于漢朝與匈奴的和親的影響,至漢末魏初,入居塞內的匈奴人已有不少改姓劉,理由是從母姓。那時匈奴酋帥改姓劉的目的,是要改善自己的形象,以便在漢人中產生某種親近感和感召力。

其次,有利于推動民族融合與同化。隨著和親的締結,姻親關系的確立,聯姻雙方即建立了翁婿、舅甥、兄弟關系,這不僅在血緣上加速了民族融合,同時,和親過程中諸政權間建立的聘問、朝貢、饋贈、賀旦、互市等廣泛交往,周邊民族在潛移默化中,漸染華風,加速了漢化。尤其是質子,他們習漢語、漢文、漢儀,與漢族顯宦名士交游,漢化速度最快。他們回本部后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

五、歷史教學中應注意的相關問題

民族融合作為一種歷史現象,它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在歷史教學中,我們還應注意的相關問題有:

民族戰爭與民族融合問題。中國歷史上各民族間并不都是雍雍穆穆,相安無事的,他們之間有交往,也有矛盾與紛爭。歷史上的民族關系是復雜的,它不僅表現在和平相處上,也表現在戰爭上,要充分地看到,在融合中有斗爭,在斗爭中有融合。在分析民族之間的戰爭時,不能站在某一個民族的立場上,簡單地以“侵略”與“反侵略”來作出判斷,而應站在中華民族大家庭的立場上,客觀地加以分析。因為,民族戰爭作為民族矛盾斗爭的最高形式,它有破壞性和給人民帶來災難的一面;同時,有些民族戰爭的結果,往往是掠奪的終止,和平、和親、交融的繼續。尤其是遠距離、大規模、長時間的文化交流,只靠商販和使節是不夠的,還得用武力來打通道路并確保安全。當然,我們還應該看到戰爭是短暫的,各民族之間相互吸收、互相依存、逐漸接近,共同締造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共同反抗階級壓迫和外來侵略,構成了民族融合的基礎和我國民族關系的主要內容。

民族融合與民族同化問題。民族融合是中國歷史上的進步現象,對于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對于多民族封建國家由分裂走向統一都有重要的作用。而民族同化有別于民族融合,它不是自愿的、水到渠成的,而是強迫性的、灌注式的。這種現象在我國歷史上,也是屢見不鮮的。具體情況大致如下:(1)擄掠其他民族為奴隸和農奴,同化于本民族。(2)通過征服采取強制辦法進行同化。(3)因改朝換代,為避免殘酷的民族壓迫而改變民族成分。(4)以政治暴力強迫遷徙而同化。我們對于民族同化所使用的政治強制手段是不贊成的,有些結果也是應該反對的,但它卻是社會發展中不可避免的現象。我們在理解歷史上復雜多變的民族關系時,不能把融合與同化等同看待,要看到二者之間的區別;也不能把二者絕對地割裂開來,要辯證地看待。因為在中華民族的統一體中,存在著多層次的多元格局,各個層次多元關系又存在著分分合合的動態和分而未裂、融而未合的多種情況。

統一與分裂問題。我國多民族國家的歷史,經歷了由小到大,由分裂到統一,再分裂再統一的過程。國家統一是主要趨勢:從時間上看,合長于分;從空間上看,合的范圍不斷擴大;從程度上看,合的穩定性越來越大。即使是在幾次民族大分裂時期,從表面上來看,社會局面是“分”了,但從社會內部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來看,則漸漸地“合”了。而在諸多使統一能夠成為主要趨勢的原因中,民族融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因為,正是由于歷史上不間斷的民族融合,使得各民族間的關系越來越密切,民族凝聚力不斷增強,歷史文化認同不斷擴大和演化,才有統一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四、影響和促成民族融合的相關因素及民族融合的途徑

(一)互補互惠的族際經濟聯系與民族融合

經濟關系是民族間的基本關系和必然聯系,所以,歷史上的民族融合,是要受經濟發展規律支配的。在服從經濟支配的前提下,民族融合自身也是有規律可循的。

基于生態環境和社會傳統的多樣性,歷史上我國各民族傳統經濟區域呈現為南北三個發展帶和農耕、畜牧兩個大的經濟區。從南北方向看,秦嶺-淮河以南是以漢族為主體經營的水田農業發展帶,秦嶺-淮河以北至秦長城是以漢族為主體經營的旱地農業發展帶,而秦長城以北是歷史上以北方民族為主體經營的游牧和狩獵經濟發展帶。從經濟區來說,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動的中心,是傳統的畜牧經濟區。黃河中下游和長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區,是發達的農耕經濟區。

不同的經濟類型具有一定的互補性。一般而言,農耕民族以種植業為主,兼養家畜,經濟穩定,基本上能夠滿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優質的畜產品。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為主要的生產資料,產品相對單一,需要與農耕民族進行頻繁的交換,換取農產品和手工業品,以補生活之需。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歷史發展的任何時期,兩大河中下游發達的農耕經濟,一直對周邊地區各族群起著凝聚和核心的作用,產生出很強的吸引力和“向心力”。這種農業文明蘊藏的力量,使許多進入漢區農業社會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漢族之中。

歷史上,我國各民族間的經濟交往是多層面、多途徑的??傮w而觀,至少包括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官方層,如移民實邊和屯墾、“馬絹互市”和“茶馬貿易”。第二個層次除了跨地區的民間貿易以外,更主要的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互利。無論在任何時期,即使在分裂和戰爭年代,在這兩個層面上互通有無的經濟聯系,也未曾中斷過。這是漢族與各民族人民經濟聯系的紐帶,也是各族間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重要經濟基礎。

(二)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認同與民族融合

在中華民族發展的歷史長河中,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認同,從來沒有停止過。先秦時期,華夏文化自誕生之日起,就不斷地輻射、膨脹,吸收新鮮血液,為秦漢“天下為一,萬里同風”的大一統文化格局奠定了基礎。自漢以后,儒、釋、道相互融合,成為中華民族共同的精神力量。魏晉南北朝時期,游牧或半游半牧民族的“胡”文化與中原農耕民族的“漢”文化激蕩交匯,在沖突中走向融合。隋唐時期,統治者提倡“華夷一家”,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與滲透,提供了寬松融洽的氣氛。宋遼夏金元時期,各民族文化又在震蕩迭起的歷史巨變中,經受了進一步的鍛造。明清,中華文化系統內再次出現各民族文化整合的高潮。就這樣,經過悠悠數千年的不斷碰撞和交融,中華傳統文化形成了一個多源匯聚的龐大體系。在這個兼收并蓄、兼容并包的思想文化體系中,大一統思想成為民族融合的精神動力,以儒家文化為核心的理念和精神是民族融合的基礎,中原文化與“四夷”文化的交融,是實現民族融合的途徑。

考察中國古代史,雖然不乏征戰、分裂的歷史真實,雖然封建統治者多有“夷夏之別”的觀念和大民族主義思想的桎梏,然而,“華夷一家”的大一統思想和中國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一直是民族融合的精神動力。大一統思想萌芽、發展于先秦,在秦漢的政治實踐中得到實現,經魏晉南北朝的正統之爭,逐步實現南北文化思想的認同。之后,進入了大發展的時期,至清發展成為中華整體的觀念。這種思想體系,表現在認識和處理民族關系上就是“華夷一統”、“華夷一家”、“夷夏一家”,體現在文化中就是“和”、“合”精神,具體又通過“懷柔”、“羈糜”等對邊疆民族政策得到實踐。它的推行,有利于沖破民族畛域,推動了中華民族的融合。

理念和精神文化的融合,是民族融合的基礎。理念的趨同使民族的心理素質走向一致,民族的認同感由此而產生。故作為意識形態的精神文化在民族融合中起了決定性作用。眾所周知,我國的歷朝統治者,都自視是作為文明標志的“禮”的承載者,負有對萬民教化的責任。統治者通過官學、科舉等制度,把自己的意識形態推廣到各地各民族。儒學在漢朝成為國家的意識形態,特別是宋朝以后,由于進一步系統化、世俗化、平民化,成為官民之間、漢族和少數民族之間強大的整合力量。

(三)各民族遷徙雜居與民族融合

中國各民族自身發展與彼此關系的日趨密切,與歷史上的民族遷徙和人口流動密切相關。換言之,正是通過不同民族間的輾轉流動與交錯雜居局面的形成,才可能有經濟文化的頻繁交往和彼此感情的溝通,才可能有更為廣泛的民族融合。所以,民族遷徙是影響民族融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國古代民族種類繁多,彼此間融合兼并,興衰嬗變,有分有合,情況極為復雜。一般而言,漢族及其先民以黃河和長江為搖籃,崛起于中原大地,從很早的古代起,就向四方遷徙,波浪式地從點到線、從線到面,與周圍各民族和睦相處。少數民族很早就散居四方,如春秋戰國時期,東方九夷、南方苗蠻、西方氐羌、北方戎狄及東北肅鎮等民族群體,競相登上歷史舞臺,與漢族交往頻繁。中國歷史上的各民族,在空間上的變動表現為民族遷徙或民族分布,在時間上的變動則表現為民族的演變過程。而任何一個民族的聚合與離散,原因都是多方面的。譬如黃河上游的羌戎族群,自先秦兩漢至唐宋,持續不斷向東西南北四方擴散,既有來自羌戎各族群內部社會進化、拓展生存與發展空間的原因,也有來自外部,諸如來自中原王朝和漢族的滲透擴張以及來自北方各游牧民族不斷南下所形成的巨大壓力的因素。擴散的方式與途徑,或逐水草而流動,或舉族內遷,或拓土移民,或被他族擄去。所以,我們必須在多民族歷史宏觀進程的框架中,去把握歷史上民族遷徙與民族融合的相互關系。

民族的分布與遷徙是一個異常復雜的動態演變過程。從民族關系史的視角而言,寇邊與攘夷、內附與反叛、和親與征討、互市與封鎖、懷柔與威服、相互安惠與兵戎相向,都是中華民族形成過程中沖突與聚合的不同表現形態。從民族歷史發展的縱向上看,商周開拓邊地,秦漢移民戍邊,東晉五胡問鼎中原,南北朝隋唐民族大融合,五代以降,契丹女真南下,蒙古族滿族入主中原,以及因戰爭和各種社會、歷史、自然因素的影響,致使各民族間的匯聚、分解、融合時有發生。正是因為這種動態的民族遷徙,總是不斷地沖破民族界線,打破民族間的隔絕狀態,為各民族深層次交往和真正的文化溝通,為各民族間的相互融合和同化創造了條件,加快了民族融合的進程。

(四)族際通婚與民族融合

從生物基礎和血統上講,由于族際通婚,世界上純而又純的民族是很少見的。所以,國際學術界常把族際通婚作為民族融合的一個重要指標。

中國歷史上族際通婚是一種十分普遍的現象。漢文化在發展中形成的“天下觀”和“族群觀”,中原漢族在看待邊緣地帶的民族時,看重的是他們的“文化”動態取向,忽視的是體質方面的差異,對族際通婚沒有采取歧視和排斥的態度,而是采取寬容的態度,再加上漢族在文化技術方面的先進,吸引了許多少數民族與漢族通婚。同時,無論哪一個王朝,一旦進入中原立足或成為統一中國的正統皇帝,為了得到各族民眾的支持,都或早或遲地鼓勵民族間的通婚。

通婚是民族融合的一個重要方面。提到通婚,誰都會聯想到歷史上的和親。

和親,作為中國歷史上各民族、各政權首領間為平衡彼此政治關系而締結的一種姻親關系,從漢代絕唱昭君出塞,唐代文成公主入藏,到滿洲貴族與蒙古王公聯姻,不下數百例。在和親過程中,戰爭與和平的交替,權謀與友誼的糅合,戰爭與愛情的沖突,漢風與番俗的差異,無數次扣響人們的心弦,釀就了太多的悲喜劇。就其歷史作用,史家各有說道,但在以下兩點人們的看法基本一致。

首先,和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干戈為玉帛,避免民族沖突和戰爭,緩和民族矛盾,沖淡了民族偏見,增進了民族情感。如由于漢朝與匈奴的和親的影響,至漢末魏初,入居塞內的匈奴人已有不少改姓劉,理由是從母姓。那時匈奴酋帥改姓劉的目的,是要改善自己的形象,以便在漢人中產生某種親近感和感召力。

其次,有利于推動民族融合與同化。隨著和親的締結,姻親關系的確立,聯姻雙方即建立了翁婿、舅甥、兄弟關系,這不僅在血緣上加速了民族融合,同時,和親過程中諸政權間建立的聘問、朝貢、饋贈、賀旦、互市等廣泛交往,周邊民族在潛移默化中,漸染華風,加速了漢化。尤其是質子,他們習漢語、漢文、漢儀,與漢族顯宦名士交游,漢化速度最快。他們回本部后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

五、歷史教學中應注意的相關問題

民族融合作為一種歷史現象,它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在歷史教學中,我們還應注意的相關問題有:

民族戰爭與民族融合問題。中國歷史上各民族間并不都是雍雍穆穆,相安無事的,他們之間有交往,也有矛盾與紛爭。歷史上的民族關系是復雜的,它不僅表現在和平相處上,也表現在戰爭上,要充分地看到,在融合中有斗爭,在斗爭中有融合。在分析民族之間的戰爭時,不能站在某一個民族的立場上,簡單地以“侵略”與“反侵略”來作出判斷,而應站在中華民族大家庭的立場上,客觀地加以分析。因為,民族戰爭作為民族矛盾斗爭的最高形式,它有破壞性和給人民帶來災難的一面;同時,有些民族戰爭的結果,往往是掠奪的終止,和平、和親、交融的繼續。尤其是遠距離、大規模、長時間的文化交流,只靠商販和使節是不夠的,還得用武力來打通道路并確保安全。當然,我們還應該看到戰爭是短暫的,各民族之間相互吸收、互相依存、逐漸接近,共同締造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共同反抗階級壓迫和外來侵略,構成了民族融合的基礎和我國民族關系的主要內容。

民族融合與民族同化問題。民族融合是中國歷史上的進步現象,對于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對于多民族封建國家由分裂走向統一都有重要的作用。而民族同化有別于民族融合,它不是自愿的、水到渠成的,而是強迫性的、灌注式的。這種現象在我國歷史上,也是屢見不鮮的。具體情況大致如下:(1)擄掠其他民族為奴隸和農奴,同化于本民族。(2)通過征服采取強制辦法進行同化。(3)因改朝換代,為避免殘酷的民族壓迫而改變民族成分。(4)以政治暴力強迫遷徙而同化。我們對于民族同化所使用的政治強制手段是不贊成的,有些結果也是應該反對的,但它卻是社會發展中不可避免的現象。我們在理解歷史上復雜多變的民族關系時,不能把融合與同化等同看待,要看到二者之間的區別;也不能把二者絕對地割裂開來,要辯證地看待。因為在中華民族的統一體中,存在著多層次的多元格局,各個層次多元關系又存在著分分合合的動態和分而未裂、融而未合的多種情況。

統一與分裂問題。我國多民族國家的歷史,經歷了由小到大,由分裂到統一,再分裂再統一的過程。國家統一是主要趨勢:從時間上看,合長于分;從空間上看,合的范圍不斷擴大;從程度上看,合的穩定性越來越大。即使是在幾次民族大分裂時期,從表面上來看,社會局面是“分”了,但從社會內部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來看,則漸漸地“合”了。而在諸多使統一能夠成為主要趨勢的原因中,民族融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因為,正是由于歷史上不間斷的民族融合,使得各民族間的關系越來越密切,民族凝聚力不斷增強,歷史文化認同不斷擴大和演化,才有統一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