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任職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07 09:34:00

導語:朱元璋任職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朱元璋任職研究論文

提要:本文辨析明朝建國以前朱元璋在紅軍中的任職履歷,探討所任職官的性質、含義和歷次升遷的背景。其中,“九夫”之長乃牌頭,“鎮撫”乃“朱鎮撫”來源,升“總管”在招降義軍之后,“翼元帥”乃“左副”都元帥之兼任,“同僉”乃節制翼元帥之任,帳前都司隸屬行省從而隸屬“平章”,有“丞相”無“丞相同僉”,“吳國公”乃封爵而非高官,有“中書右丞相”之任,“吳王”登極前兩月即以皇帝自居等等,或于史料記載和前人研究稍有補正。

關鍵詞:元明龍鳳朱元璋

明朝建國以前,朱元璋所部隸屬龍鳳政權。從1352年任“九夫”之長,到1364年稱吳王,朱元璋一直是紅軍的官員。明初,官方盡量避諱曾隸屬龍鳳政權的事實,凡涉及朱元璋的官職名目,或含糊帶過,或避而不談。私人撰述中雖屢有提及,往往粗率失真,后代傳抄文字又多錯訛。官私記載不可據信,遂使朱元璋的任職狀況頗多難解之處,影響到對史實的判斷。本文梳理朱元璋的任職“履歷”,辨析元末紅軍的官制,或有助于閱讀元明之際史料記載和深入理解明朝建國歷程。

一隸屬郭子興部紅軍時期(1352-1354)

至正十一年(1351),杜遵道、劉福通等以白蓮教相號召,在淮北的潁州組織紅軍起事,各地紛紛響應。至正十二年(1352)初,郭子興以紅軍名義在淮南的定遠興兵,占領濠州。朱元璋于本年閏三月投入郭軍,到至正十五年(1355)初,一直隸屬郭子興部下。

(一)壬辰年(1352)四月:“九夫”之長

成書于洪武前期的《皇明本紀》載:“壬辰……閏三月一日晨旦,太祖抵濠城。守者不察,縛而欲斬之,有人覺,報于首雄,良久得免,收入部伍。幾日,拔長九夫……既長九夫,王常召與論?!盵1]明末錢謙益引《皇明本紀》此段,則作“收入步伍。幾月,拔長九夫?!盵2]朱元璋回憶說:“被收為步卒。入伍幾兩月,除為親兵,終歲如之?!盵3]按,朱元璋投軍遭到懷疑,險遭不測,不可能入伍幾日即被提拔,所以當按朱元璋所言“幾兩月”和錢謙益引《本紀》“幾月”為準?!熬欧颉敝L,當即朱元璋所言由普通步兵所升的“親兵”。

“九夫”之長,究竟是紅軍中正式的職任,還是僅僅表示這位親兵當時統轄的人數呢?紅軍起于鄉野,只能模仿元制特別是地方官制來草創制度,而所行體制又多延續到明朝。元朝軍隊以“十人為一牌,設牌頭”,有“百戶、牌子頭”[4]之謂,“長九夫”,即以十人為一隊,“九夫”之長正與牌頭相符。但對明朝軍中最基層的編制單位小旗的規模,歷來多有歧義。明朝每一衛轄五個千戶所,每千戶所轄十個百戶所,共五千六百人,其中每百戶所一百一十二人,下轄兩總旗,每總旗轄五小旗。有人認為一總旗帶五十六人,一小旗帶五、六人[5],有人認為每衛五千六百人有正軍五千,余丁六百,其中每百戶所正軍一百,余丁十二[6],即一小旗由十名正軍構成。其實,五千六百人是由總旗、小旗和軍構成的,“總旗統小旗五,小旗領軍十”[7],即每總旗五十六人,包括一名總旗、五名小旗和五十名軍,每小旗十一人,包括一名小旗和十名軍。如此,“九夫”之長率領的十人隊,雖合元制,卻與理當被繼承到明朝的小旗規模不一。

明朝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是晚至洪武七年(1374)定制的。雖然朱元璋此前就確立了上引“總旗統小旗五,小旗領軍十”的原則,但建國前的體制并非如此。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立部伍法……諸將所部有兵五千者為指揮,滿千者為千戶,百人為百戶,五十人為總旗,十人為小旗。”[8]關于“兵五千”,孟森認為意指“官長不在內”,合官長則為五千六百人[9]。按,若以五千六百人計,五千為軍,六百為旗,當包括無軍官身份的旗,而不包括真正的“官長”指揮使、千、百戶。而在上引條文中,指揮、千、百戶與總旗、小旗并列,均包括在五千人之中,所以當時一小旗確應共十人,當為紅軍繼承元制而定。由此可知,朱元璋被授予的“九夫”之長,與元朝的牌頭、后來紅軍中的小旗相當,一定是郭子興部紅軍模仿元制而設的名目,應即名“牌頭”。無論是牌頭還是小旗,都不能算作軍官,朱元璋含糊地自稱“親兵”,意當出此。

(二)癸巳年(1353)十月:鎮撫

《實錄》載,癸巳年(1353)六月,朱元璋“歸鄉里,募兵得七百余人以還。子興喜,以上為鎮撫?!盵10]朱元璋自稱將此七百人“獻之于上官,授我為鎮撫”[11],在經他人潤色過的文章中又作“王就令將之”[12]。朱元璋此后“恐七百人有所累,棄而不統,讓他人統之”[13],說明他確實以鎮撫身份統率自己募集的數百名部眾了。

朱元璋說“春,元將賈魯死,城圍解。予歸鄉里?!盵14]他人潤色的回憶錄也說“夏,上還故里”[15],時間與《實錄》相符。但《皇明本紀》載朱元璋歸鄉在十月[16]。按,賈魯實死于五月中[17],已當夏末,解圍、還鄉、募兵皆需一定時間,六月即授鎮撫,恐未必然。且《實錄》于癸巳年(1353)事記錄十分簡略,而且將第二年事系于次年,甲午年(1354)遂付之闕如,所記時間不可信,應以更加詳盡的《皇明本紀》為準。

元朝中央諸衛下設鎮撫所,諸路管軍萬戶府下設鎮撫司,郭子興部的鎮撫,必仿當地諸路萬戶府之制而來。萬戶府下設鎮撫司和諸千戶所,“鎮撫司,鎮撫二員……上萬戶府正五品,中萬戶府從五品,俱金牌,下萬戶府正六品,銀牌。上千戶所,管軍七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從四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五品,金牌。中千戶所,管軍五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從五品,金牌。下千戶所,管軍三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俱從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六品,銀牌?!盵18]中萬戶府的鎮撫為從五品,與中千戶所的副千戶和下千戶數的千戶相當,鎮撫略低于千戶。明朝千戶正五品,鎮撫從五品,與副千戶相當,當繼承元朝和紅軍的制度而來??梢姡煸八捂倱?,是紅軍中較千戶稍低的官職。

元朝和明朝的鎮撫均為處理軍中司法事務的官員,并不統兵,朱元璋任鎮撫,卻統率兵眾。蓋濠州紅軍重視官職的級別高低,并不十分在乎職任如何,如武將花云至正十四年(1354)“得卒三百,以功授管勾。”[19]而元朝的管勾是收發或保管案牘的低級文官[20]。朱元璋所任鎮撫,應當是按照他的統兵數目授予的。

濠州紅軍本無嚴格官制,元帥、萬戶比比皆是,鎮撫一官實在低微。洪武初年,元朝遺民權衡著《庚申外史》,文中提到明朝稱“國朝”,提到明軍稱“大兵”,在記錄至正二十六年小明王韓林兒去世的事情時,居然說:“先是,小明王駐兵安豐,為張士誠攻圍,乘黑冒雨而出,居于滁州。至是,朱鎮撫具舟楫,迎歸建康?!盵21]權衡必然不敢隨便揶揄朱元璋,“朱鎮撫”之名,當是朱元璋的敵人將其初任職官作為略帶輕蔑的慣稱,而廣為流傳開來的。

(三)甲午年(1354)五月:總管

現存永樂時期成書的《紀事錄》載:“甲午至正十四年五月,升上為總督,克全椒縣。六月,招安城口張寨,克泗州、盱眙。是時,郭元帥之兵雖據定遠縣,前有義丁城口張寨不能進,后有元軍不能退……上請往……曰:‘郭元帥部下朱總管,有密報?!瓘埣淳弑菊婑R錢糧數目,隨上至……其精銳者從元帥攻河州新塘,克三汊河、湯泉保住達魯花赤營,克徐倉官寨?!盵22]錢謙益所引《紀事錄》此段,“總督”作“總管”[23]。遍覽有關元末紅軍的記載,不見他處有總督之職,且又載朱元璋自稱“總管”,顯然總督系總管之訛。

元朝諸路設總管府和萬戶府,兩者在地位、職能方面的關系,略與中書省和樞密院的關系相當??偣芨稚舷聝傻龋偣芨鳛檎?、從三品,萬戶府分上中下三等,萬戶各為正、從、從三品[24],總管地位略高于萬戶。濠州紅軍中有總管府之設,如毛麒隨朱元璋“取滁州,擢公行軍總管府經歷?!盵25]紅軍之中設總管、萬戶,總管高于萬戶而僅次于元帥,如湯和于“從攻大洪山寨,得兵八百,升長萬夫。復從攻滁州,殺其守帥,以功多,授管軍總管?!盵26]顯然,總管一職乃仿元朝諸路總管府總管而來,在紅軍心目中已經是高級官職。

癸巳年(1353)十月升鎮撫以后,朱元璋并無大功,何以能在次年五月由鎮撫越過千戶、萬戶,遽升總管,超過資格、戰功均在其上的湯和等人呢?雖然其他史料均無朱元璋升總管的記載,但《紀事錄》于此事當不至捏造或訛傳,唯所載時間順序和具體情節,尚容推敲。

朱元璋回憶說,甲午年(1354)夏,他扶病說降一枝元朝義兵,“得其精兵三千?!盵27]又回憶說,“南游定遠。忽有義旅來歸者三千,練率之。六月,取橫澗山,破義兵營,得軍二萬余。”[28]此“六月”值得關注。《皇明本紀》載朱元璋“取壯士三千人。七日后,帥此三千東破元將老張知院營,黎明入襲之,老張棄軍夜遁,漢軍盡為我有,精壯二萬。練未及旬,率而南入滁陽?!盵29]此“七日后”值得關注。

《紀事錄》未載招降義兵和攻破老張兩件大事,卻獨載招安張寨一事,與全書不厭其煩的習慣相悖?!袄蠌垺焙汀皬堈本詮垶樾?,似乎是一處。但是,《實錄》載三千義兵是“定遠張家堡有民兵號驢牌寨者”[30],與張寨亦相似。老張是元軍,而張寨是義兵,城口張寨與橫澗山地望不符,而招安張寨的情節與《本紀》乃至《實錄》載招降義兵如出一轍,所以,招安張寨和招降義兵,才是記載同一事件的不同“版本”。錢謙益系招降義兵于六月,當即出此。

但是,朱元璋特別提到“六月,取橫澗山”即破老張,則招降義兵當在上個月。老張軍規模龐大,非朱元璋獨立可攻,必然是濠州紅軍全軍出動,戰后全軍實力大增。濠州紅軍六月十九日克盱眙,二十日克泗州兩大據點[31],必在破老張得二萬精兵之后。郭子興與朱元璋分兵,自己去盱眙,朱元璋南下滁州[32],也必然在攻破老張之后。所以,攻破老張必在六月十九日之前。橫澗山在濠州西南,離盱眙二、三百里[33],算上“練未及旬”的安撫、整編時間和長途行軍時間,攻破老張必然早在六月上旬了。《本紀》特別提到,破老張在招降義兵“七日”后,則招降義兵似在五、六月之際。

錢謙益不顧朱元璋“六月”之說,將《實錄》日期失載之“后七日,率之而東,夜襲元知院老張于橫澗山”[34],系于《紀事錄》載七月初二日“克張堡、驢牌駱二寨”[35]條下。這樣重大的謬誤,當因盲目信任《紀事錄》所載時間,將招降義兵系于六月,不得已“推遲”了進攻老張的時間。

既然攻破老張早至六月上旬,則其“七日”之前,很可能已在五月底。換言之,朱元璋應該是在五月底立下招降三千義兵的大功之后,立即升為總管的。只有將《紀事錄》所載招降系于升總管之前,才可以解釋朱元璋官職躍升之速。至于“朱總管有密報”云云,完全可能是作者俞本在回憶當年的耳聞時,將朱元璋此后榮升的官職名目,渲染想象為朱元璋的自稱。不過,各項史料記載齟齬過甚,事實真相難以辨清,如上引《紀事錄》載七月二日所克“張堡、驢牌駱二寨”,無疑就是上引《實錄》提到的被招降的三千義兵所在的“張家堡……驢牌寨”,而《紀事錄》系于招安張寨和攻克盱眙之后,無法判斷是《紀事錄》所載時間有誤,還是《實錄》所據地名有誤,只能存疑。但招降義兵應比《紀事錄》的記載和錢謙益的判斷為早,由此推斷朱元璋是在招降三千義兵、立下奇功后方得超升總管,當近事實。

二隸屬龍鳳政權時期(1355-1360)

至正十五年(1355)初,郭子興去世,余部投奔新建立的龍鳳政權,朱元璋成為郭子興余部主要將領之一。此后這支軍隊南渡長江,攻克集慶路,開設江南行省,到至正十九年(1359)底,已經占領浙東,與陳友諒和張士誠兩大勢力對抗,隱然一方霸主。此間,朱元璋攫取了對全軍的領導權,但所部尊奉龍鳳政權號令,本人一直接受龍鳳政權官職。

(一)乙未年(1355)四月:左副元帥

朱元璋南下滁州,又攻克和州,羽翼漸豐,遭到郭子興的猜忌。乙未年(1355)初,郭子興去世,部下歸屬未定,而龍鳳政權恰于此時崛起于北方:“未幾,潁汝倡亂者杜遵道、劉福通立韓林兒為君,都于亳,召亂雄是其門弟子者從之……召諭造言門弟子孰先后之列?今亂之功孰魁?況孫德崖以滁陽(按:郭子興)部將,意欲統滁陽之子……張(按:張天祐)自亳歸,齋亳州杜遵道文憑,授滁陽王子為都元帥,張為右副,上為左副?!盵36]《實錄》系于四月,當自有據?!秾嶄洝酚钟洝吧显唬骸笳煞驅幠苁苤朴谌艘俊觳皇堋盵37],則是明朝官方常用的諱言朱元璋歸屬龍鳳政權的飾辭。

元朝尚右,所以朱元璋任左副元帥,在全軍排行第三。郭子興在世時為元帥,其下無副元帥,而現在的都元帥,其下有兩位副元帥。都元帥之名,是否意味著高于元帥呢?《紀事錄》載郭子興起兵事:“定遠縣富民郭姓者燒香取眾,稱亳州制節元帥。”[38]“亳州制節”似證郭子興隸屬杜遵道、劉福通紅軍。但是,亳州雖然早在至正十一年(1351)五月即兵興當月就被劉福通紅軍占據[39],但此后紅軍以潁州為中心活動,主要向西、南進攻,偏在東北的亳州成為龍鳳政權首都,是三年以后的事。朱元璋回憶說:“元末,民間有造言者,王誤中其說,信之甚篤,忽不事業而妄散家財,陰結賓客。至正壬辰,汝、潁兵起,王識天下當變,乃召所結賓客子弟,拔濠梁據之?!盵40]可見,朱元璋認為郭子興乃借機自發起兵,縱有宗教原因,也并不受汝、潁紅軍指揮[41]。郭子興名位在同起四帥之后[42],經?;ド鸂幎?,甚至刀兵相見,占領滁州后郭欲自行稱王[43],顯然各帥之上并無約束仲裁者。劉福通部直到至正十五年(1355)初建立政權,才四出“召亂雄是其門弟子者從之”,查問教門輩分、戰功高低,可見此前僅知曉徐、濠義軍同屬白蓮教,而連其首領的相互關系也不明了??梢?,濠州紅軍本與劉福通部無隸屬關系,僅僅是各股武裝的松散聯合體,其“元帥”當系自封。俞本記憶中的“亳州制節”,或為郭子興部紅軍于劉福通等勢力壯大、建都亳州后所用稱呼。

元帥之名,當仿自元朝的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之制。元朝的宣慰使司,當兵興之時,兼都元帥府或稍低的元帥府[44]。至正十二年(1352),元朝“改置(淮西)宣慰司都元帥府于廬州。”[45]此時正當濠州紅軍起兵。至正十五年(1355)二月,元朝設立“淮東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統率濠泗義兵萬戶府,并洪澤等處義兵……置司于泗州天長縣”[46],此時正當朱元璋部下趙德勝于至正十四年(1354)底東掠,次年五月攻克真州[47]。郭子興的元帥和龍鳳政權的都元帥,無疑是模仿這兩處都元帥府而來。郭子興是和其他四位首領共同起兵的,無人可以統領全軍,可能因此均稱低于名望稍低的元帥。龍鳳政權授予郭子興余部“都元帥”,雖與過去的“元帥”并無直接關系,卻隱含著全軍級別有所提高的意味,故得以擴大“元帥”之官的范圍。朱元璋正是在這項任命中,擺脫了郭子興在世時無官可升的窘境,成為全軍領袖之一。

(二)乙未年(1355)六月:太平興國翼大元帥

至正十五年(1355)六月,朱元璋等部南渡長江,攻克太平?!秾嶄洝份d:“改太平路為太平府,以李習知府事。置太平興國翼元帥府,諸將奉上為大元帥。上命李善長為帥府都事,潘庭堅為帥府教授,汪廣洋為帥府令史,以陶安參幕府事,命諸將分守各門,修城浚濠,以固守御?!盵48]“諸將奉上”云云,當然也是官方的飾詞。

朱元璋任太平興國翼“大元帥”,是否即任都元帥,取代郭子興之子成為全軍首領呢?青山治郎認為,翼元帥府來源于元代宣慰司都元帥府和元帥府,都元帥就是翼元帥府的首領[49]。此時“三帥雖共府置事,運籌決策皆自上裁……權歸于上矣?!敝煸半m攬實權,名義仍應是低于郭、張的左副元帥,直到十一月郭、張二帥戰歿后,朱元璋才“獨任元帥府事”[50]??梢姟岸荚獛洝备谠O立后“太平興國翼元帥府”仍然存在,兩者并非一事。

管軍的“翼元帥府”和管民的“府”,是依照龍鳳政權的統一規制所設[51]。翼本是對元朝某些萬戶府下屬千戶所的稱呼[52],是較低級的單位。上引《實錄》所載諸文官官職,與其他史料所載多有出入。如陶安,朱元璋說“初,安歷案牘”[53],《國初事跡》則說他初授“太平興國翼元帥府令史”[54],與“案牘”相合。但上引《實錄》則記“以陶安參幕府事”,與“帥府令史”汪廣洋分列,可知汪廣洋任令史的“帥府”,與李善長等人一樣,是“都元帥府”而非“翼元帥府”,陶安則任朱元璋翼元帥府的令史,正是“參幕府事”。潘庭堅所任“帥府教授”,明人作太平府“本府儒學教授”[55],顯然,“帥府”不是太平府,更不可能是翼元帥府,而是都元帥府??梢?,都元帥府總攬軍民事務,下統太平府和太平興國翼元帥府,前者管民事,后者管軍務?!耙碓獛浉敝驱堷P政權綜合元朝級別較低的“翼千戶所”和級別較高的“元帥府”而獨創的。

朱元璋當以都元帥府左副元帥的身份,兼任翼元帥府元帥。此后,郭、張二帥兩次東攻集慶路,而朱元璋不預,當因職責重在守御太平府。次年,何世隆“升右副都元帥,守滁州?!盵56]時當郭、張戰歿后,何世隆升任張天祐舊官,留守江北重鎮,正與朱元璋以左副元帥守太平相類。

全軍占領城市越來越多,都元帥府所統,遂不止太平一城的府和翼元帥府??颂胶髢稍?,“習伯容攻蕪湖縣,克之,置永昌翼,以伯容為萬戶”[57],此翼要么為“翼萬戶府”,要么為翼元帥府,而以萬戶長之,虛位以待長官??傊?,都元帥府總領全軍,下統各城市的府和翼元帥府,朱元璋任“翼大元帥”,仍是守御一個大城的軍隊首領,而非全軍首領。

(三)丙申年(1356)三月:行樞密院同僉

至正十六年(1356)三月,朱元璋所部攻克集慶路,“是月,亳都升上為樞密院同僉,以帥府都事李士元為經歷”[58]。此前朱元璋已經正式成為全軍首領,“獨任元帥府事”,這次任命應為對朱元璋新角色的確認。紅軍攻克集慶路后的第一項措施,即“改集慶路為應天府,置天興建康翼統軍大元帥府,以廖永安為統軍元帥,命趙忠為興國翼元帥,以守太平?!盵59]此興國翼即朱元璋任元帥的太平興國翼,現在改由部將擔任,可知朱元璋至遲此時任“同僉”。

元朝樞密院設多種高官,知院從一品,同知正二品,副使從二品,僉院正三品,同僉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另外經歷從五品,都事正七品[60]。這些官職,除最高的知院外,后來朱元璋所部中統統出現過,可知為模仿元制。紅軍諸官品級卻與元朝不同,翼元帥初授散官為正三品“昭武大將軍”[61],副元帥為從三品“懷遠大將軍”[62],而到六月,“置行樞密院于太平,以總管花云為院判”[63],“階安遠大將軍”[64],為從三品升授散官。后常遇春授“鎮國上將軍、同僉書江南等處行樞密院事”[65],鎮國上將軍正是從二品初授散官。參以元朝同僉高于院判一品之制,朱元璋所任同僉,或為從二品,高于各翼元帥一級。當然,散官與職官品級或有參差,但各種史料中常見翼元帥升院判、院判升同僉的記載,可知同僉作為“院”官,級別明確地高于翼元帥。

行樞密院至六月方設于太平府,但朱元璋早在三月就升任樞密院同僉,是否意味著所任并非行樞密院之職呢?按元制,行樞密院是中央樞密院為主持地方戰事所設的派出機構,朱元璋軍攻克集慶路,為罕見大功,龍鳳政權要授予全軍一個高于原都元帥府的名義,非行樞密院莫屬。龍鳳政權為朱元璋升官只需一紙文書,而新設行樞密院則需時日,六月設院,當屬時間參差,“同僉”應即江南行樞密院同僉。

為什么行樞密院沒有設在中心城市應天府,而初設于太平府呢?行樞密院為處理戰事而設,地點可以隨時移動,江南行樞密院衙署后來就長期隨鄧愈設在徽州[66]。此后數年中,江南行樞密院雖然是名義上的最高統軍機構,但軍務是由江南行中書省辦理的[67],行樞密院只是提供高級武將官銜的空架子。此后紅軍攻城略地,凡重要城市均設翼元帥府,鎮守各將升為元帥,又累積戰功升為樞密院判官、同僉之類,但職責仍為鎮守各“翼”,各地翼元帥府隨之紛紛升格為樞密分院,即“行”“行樞密院”。鎮守每一翼者,均院判或同僉在前,元帥在后,“院”官自當節制翼元帥。無論是“院”官還是下屬的各級元帥,與行樞密院的事務均毫無關系。

總之,朱元璋“同僉”一職,是攻克集慶路后全軍升格為行樞密院而得授的,朱元璋以此行樞密院官身份統領諸翼元帥。但此官是一個簡單的名號,當時并不存在一個朱元璋用來發號施令的衙署,等行樞密院成立后,形勢早經更新,已派不上用場了。

(四)丙申年(1356)七月:江南行省平章政事

《紀事錄》載朱元璋升同僉后:“尋升上為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以故元帥郭天敘弟天祐為右丞,以經歷李士元改名善長,為左右司郎中,以下諸將皆升元帥。”[68]《實錄》載此事在至正十六年(1356年)七月初,“諸將奉上為吳國公……置江南行中書省,上兼總省事,以李善長、宋思顏為參議……置江南行樞密院,以元帥湯和攝同僉樞密院事。置帳前總制親兵都指揮使司,以馮國用為都指揮使。置左右等翼元帥府,以華云龍、唐勝宗、陸仲亨、鄧愈、陳兆先、張彪、王玉、陳本等為元帥。置五部都先鋒,以陶文興、陳德等為之?!盵69]關于“吳國公”,詳見下文。元制,行中書省丞相從一品,平章從一品,右丞、左丞正二品,參政從二品,而行省丞相不常設[70],平章品級與丞相同,常被視為行省最高長官,朱元璋“兼總省事”,即任從一品平章。

朱元璋任平章,不僅品級上升,身份也由武官轉化為文官,由中央派到地方作戰的武將變成主持一省軍政的大員。此外,朱平章還設立了帳前總制親兵都指揮使司和參議府等兩個元朝行省體制中所未見的機構,強化了自己的領袖地位。

《實錄》未詳載帳前總制親兵都指揮使司的職能和結構,從字面上看,似乎只是朱元璋的侍衛親兵機構,實際上統帥全軍主力,即上引《實錄》“左、右”等五翼[71]。朱元璋的寵將常遇春投入紅軍較晚,最初地位不高,任帳前五翼中的中翼元帥,不久居然任“江南行中書省都督馬步水軍大元帥”[72]。此時常遇春仍在五翼軍任職,且此后地位仍在帳前都指揮使馮國用之下[73],此名號雖然令人瞠目,不過指統五翼軍中的精銳,或仍五翼之主力中翼而已。但是常遇春雖僅元帥,卻可以出外節制地位高于元帥的同僉[74],究其原因,當在“大元帥”之前的“江南行中書省”之銜。朱元璋軍鎮守各地,均以樞密分院下統翼元帥府,即皆屬行樞密院系統,但是從常遇春的官銜和實際職權看,帳前都司及下屬五翼必然直接歸屬行中書省,從而使朱元璋以平章身份節制行樞密院,又在行樞密院系統之外控制全軍主力。

按《紀事錄》所載,李善長在建省之初,只任正五品左右司郎中,升參議是在次年四月[75]。元制,中書省下設參議府,參議雖僅正四品,卻是時人企羨的要職[76]。但行中書省下并無參議府,自然也不應該設參議一職。朱元璋應當就是在丁酉年(1357)在行中書省下模仿中央體制設立了參議府,以文臣之首李善長為參議,顯然,參議府之于朱元璋,略類似于中書省之于皇帝。

如此“僭越”的設置,似乎暗示朱元璋已經掌控全軍,達到獨立于龍鳳政權的地步。徐達、馮國用等武將在行樞密院和帳前都司任職,歸行中書省節制,文臣李善長所長參議府也是行中書省的下屬機構,均未得任平章以下的右丞、參政等官,說明其身份與朱元璋有本質區別。但是,“右丞”郭天祐卻是僅比朱元璋低一級的行中書省堂官,至少在理論上有與朱元璋同樣節制文武諸官的權力。郭天祐應作郭天爵,為郭子興幼子,繼承郭、張二帥的余部,與朱元璋相頡頏[77]。所以,此時的朱平章,尚且只是全軍兩位領袖之一。

(五)己亥年(1359)五月:江南行省左丞相

朱元璋軍開設江南行省之后,以應天府為據點,向外擴張,在東、西方向遭到張士誠、徐壽輝的阻擊,在南方則無大抵抗,進展順利。至正十八年(1358)十一月,朱元璋親率主力南攻,十二月攻克婺州路,陸續掠取浙南各地,至次年(1359)年底攻克處州路[78]。《國初事跡》載:“己亥……五月,太祖為儀同三司、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左丞相。”[79]而錢謙益和潘檉章引《紀事錄》均作十二月攻克“處州,亳都升上為丞相同僉”[80]?,F存《紀事錄》此句為:“十二月,克處州及黃龍、白云二寨。俞通海青溪口破雙刀趙海船。濠州孫平章出城降。淮安薛右丞守盱眙、泗州,至是渡江。亳都升上為丞相。同僉邵榮總大軍攻杭州,不克?!盵81]“丞相同僉”一詞不倫不類,絕無可能存在,錢、潘一定是將下句邵榮的官銜誤讀到上句了,“丞相”定即江南行省左丞相。

《紀事錄》所記,其事必非杜撰,且多補官方記載之闕,但日期多有訛誤。雙刀趙在七月就因戰敗被陳友諒所殺[82],而《紀事錄》記俞通海十二月破雙刀趙海船,“淮安薛右丞”即薛顯來降,更晚在辛丑年(1361)[83]。以此類推,升丞相在十二月之說實不可信?!都o事錄》并未將升丞相歸因于克處州,錢、潘二人之歸納又有誤。浙東龍泉縣人葉子奇于十一月上書當地官員,則已經稱朱元璋為丞相了[84]。總之,應以《國初事跡》所載五月為是。

紅軍占領浙東,是繼攻克集慶路后的又一個具有戰略意義的勝利,朱元璋升官自屬正常。不過,在出征浙東前,“七月,右丞郭天爵謀叛,誅之?!盵85]“謀叛”云云,不必深究,要之,朱元璋是在消滅身旁隱患后,才放心離開應天府出征的。丞相之任,可以視為龍鳳政權對朱元璋翦除異己之事的認可。據上引,行省丞相與平章政事均為從一品,丞相例不輕授,重于平章,“儀同三司”在元朝已經是正一品散官,且在六等之中排名第二。朱元璋任官級別雖未升高,但散官升級甚多,對內、對外的名望則愈加尊崇了。

《實錄》載,至正十九年(1359)初,“平章邵榮破張士誠兵于余杭?!盵86]即上引《紀事錄》載“同僉邵榮總大軍攻杭州”事。此時朱元璋仍任平章,邵榮直到至正二十一年(1361)才由樞密院同知改升平章(見下文),此時應為行樞密院官,《實錄》當誤引了后來的官職。邵榮是朱元璋軍中最早升任同僉者[87],《紀事錄》記官職也多錯亂,作者俞本可能是以其早期官職相稱呼的,邵榮此時或升僉院甚至同知,亦未可知,但不可能為行中書省官??傊?,朱元璋消滅右丞郭天爵后,攻克浙東,得升左丞相,成為行省中唯一的堂上高官。不過,與朱元璋升遷同時,在行樞密院系銜的武將們也在迅速升遷,如朱元璋升丞相同月,徐達升為“奉國上將軍、同知樞密院事”,[88]按元制,奉國上將軍乃從二品加授武散官,同知則為正二品官,后來俞廷玉追贈“龍虎將軍……同知樞密院事”[89],龍虎上將軍即正二品加授武散官,正與同知品級相同。徐達散官品級低于職官,但職官畢竟僅比朱元璋低一級。而從日后的升遷狀況(見下文)看,邵榮還應高于徐達。此時的朱元璋,雖貴為行省丞相,仍然不能從身份、等級上與諸將分別開來。

三名隸龍鳳、實已獨立時期(1361-1367)

龍鳳政權于至正十九年(1359年)失陷汴梁,退守安豐,三路北伐大軍或被擊破,或生內亂,疆界日蹙,漸呈不支。朱元璋則于至正二十年(1360)在應天府城下擊敗勁敵陳友諒,實力蒸蒸日上,次年稱公改制,從此雖名義上仍尊奉龍鳳政權,實為獨霸一方的割據勢力,直到至正二十八年(1368)建立明朝。

(一)辛丑年(1361)正月:吳國公

實錄載,至正十六年(1356)七月建省時,“諸將奉上為吳國公?!盵90]而《紀事錄》則載辛丑年(1361)“正月,亳都升上為吳國公?!盵91]明朝官方一直沿用《實錄》的說法,明末錢謙益據《紀事錄》,參以時人在辛丑年之前稱朱元璋為丞相、元朝以平章一官誘降朱元璋等事,認為“丙申之未開吳國,斷可知矣。”[92]清初潘檉章指出,明初人宋濂、朱升稱丙申年(1356)、丁酉年(1359)朱元璋為平章,“不聞其稱吳公也。”又以戊戌年(1358)攻克婺州后許瑗僅稱朱元璋為“閣下”、辛丑年(1361)宋思顏等稱朱元璋為“主公”,“則知是年已開吳國矣。”[93]總之,他們皆認為丙申年(1356)“諸將奉上為吳國公”乃史臣諱辭,而《紀事錄》所載辛丑年(1361)升吳國公則與時人稱呼相吻合。

《紀事錄》作者俞本乃至錢、潘諸人,皆認為朱元璋之吳國公乃“升”來,即高出江南行省左丞相一職,得“開”國公府。按元制,品官皆有對品勛官和封爵,勛十等,爵八等,“若上柱國、郡王、國公,時有除拜者,余則止于封贈用之?!盵94]其中上柱國是正一品勛,郡王是從一品爵,國公是正二品爵,皆得生前除拜,“吳國公”有可能是朱元璋任江南行省平章之初就可以得到的封爵,而不必等到辛丑年再“升”。

晚至癸卯年(1363年)三月十四日,龍鳳政權為朱元璋追贈三代:“曾祖考九四公資德大夫、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右丞、上護軍、司空、吳國公。曾祖妣侯氏吳國夫人。祖考初一公光祿大夫、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上柱國、司徒、吳國公。祖妣王氏吳國夫人??嘉逅墓_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錄軍國重事、中書右丞相、太尉、吳國公,妣陳氏吳國夫人?!盵95]各種史料轉引此段,文字頗多出入,但三代祖先均追封吳國公、妣均追封吳國夫人,則毫無二致。元朝規定:“正、從一品,封贈三代,爵國公,勛正上柱國、從柱國,母、妻并國夫人。正從二品封贈二代,爵郡公,勛正上護軍、從護軍,母、妻并郡夫人……封贈者,一品至五品并用散官、勛、爵……從一高。封贈曾祖,降祖一等,祖降父一等,父母妻并與夫、子同。”[96]按此規定,追贈三代時散官、職官按代遞降,而勛、爵不降,龍鳳政權追贈朱元璋三代,除曾祖勛官稍降外,其余均合元制。再參以“母、妻并與夫、子同”,可知當時朱元璋一定是以正一品官封吳國公。換言之,吳國公是朱元璋任官的封爵,并非高于其官職的稱號。時人稱其為平章、丞相,乃尊其官職,并不見得就沒有得封吳國公。錢、潘忽視了國公乃品官封爵、而非高于丞相這一項來自元朝的龍鳳體制,本文所引兩篇拙文,也曾據錢、潘結論,推測元明之際史事,實欠細究。

如此,《實錄》所載丙申年(1356)朱元璋為吳國公,是否就曲折反映了他任從一品行省平章,故同時得封吳國公的事實呢?按,郡王、國公盡管是從一品、正二品高官的封爵,卻并不一定在初任時即封,一般要等到積有功勞方可得,與推封或追贈一樣,都是在升遷之外的賞功酬勞措施,且級別往往低于官品。俞本記朱元璋“升”吳國公,恰恰反映了朱元璋沒有在任平章、丞相之初得封,而是在任丞相之后又立大功,方得封爵,時人哄傳為“升”而已。

俞本所記“升”吳國公在辛丑年(1361)正月,雖不能由錢、潘所列證據來證明,卻可以通過當時朱元璋所部的制度變遷得到證明?!秾嶄洝份d,辛丑年(1361)正月,“以僉院鄧愈為中書省參政,仍兼僉行樞密院事,總制各翼軍馬。”二月,“改分樞密院為中書分省?!比?,“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命樞密院同僉朱文正為大都督,節制中外諸軍事,中書省參議李善長兼司馬事,宋思顏兼參軍事……時樞密院雖改為大都督府,而先任官在外者尚仍其舊。以樞密院同知邵榮為中書省平章政事,同僉常遇春為參知政事?!彼脑?,“以中書省參議李善長為參知政事?!蔽逶拢浴皹忻軆L院胡大海為中書分省參知政事,鎮金華?!笔?,“增置大都督府左右都督、同知、副使、僉事、照磨各一人?!蹦陜?,徐達轉中書右丞[97]。這些措置可以歸納為三條:高級武將改任職于行中書省,行中書省改統地方軍隊,設大都督府以處理軍務。各地行樞密院改中書分省,高級武將以行中書省高官身份,輔以行中書省文官,鎮守各地。大都督府之設,模仿元朝權相燕鐵木兒,名義上繼承行樞密院,其實高官基本上改任行中書省,其他武將也“仍其舊”,是一個虛位以待的空架子。但高級文臣兼任司馬、參軍,無疑意味著以往行中書省參議府的職能轉移到了省外的大都督府。行中書省下設中書分省以統地方,而相當于樞密院的大都督府擁有一定軍權,標志著朱元璋所部由行省體制過渡到模仿元朝中央政府的獨立政權體制[98]。

這樣重大的制度變化,必然來自朱元璋所部和本人地位的改變。對此,合理的解釋是:朱元璋軍于庚子年(1360)戰勝陳友諒后,軍威大振,故于辛丑年(1361)初封吳國公。龍鳳政權已無力駕馭江南行省的事務,所以朱元璋以封吳國公為名,對所部機構進行了模仿元朝中央體制的更張。如此,朱元璋辛丑年(1361)初封吳國公,的確標志著朱元璋所部轉變為名義上隸屬龍鳳政權、其實獨立行動的一方政權。

不過,在改任行中書省諸將中,代表郭、張二帥殘余勢力的邵榮任平章,地位直逼丞相朱元璋。面對高級武將紛紛進入行中書省,朱元璋將至少一部分軍權轉移到了大都督府,又遲遲不令武將在大都督府任職[99],盡量保持了對軍權的壟斷。直到壬寅年(1362),朱元璋謀殺邵榮,才最終確立了獨一無二的領袖地位[100]。

(二)癸卯年(1363)三月:中書右丞相

封吳國公后,朱元璋軍占領江西,在與陳友諒的殊死搏斗中占據了主動。與此同時,龍鳳政權日漸衰弱,癸卯年(1363)初又遭張士誠襲擊,遂向江南求援。三月初,朱元璋親率主力出發,到安豐救出龍鳳政權的小明王,安置到江北的滁州[101]。上引龍鳳政權追贈朱元璋三代,即發生在本月十四日。當時龍鳳政權困守孤城,奄奄一息,要酬謝朱元璋救命之功,絕不會僅僅為其追贈三代,必然是在升官同時追贈三代。所以,朱元璋父親被追贈的名目,一定就是朱元璋的新官銜:“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錄軍國重事、中書右丞相、太尉、吳國公”。

潘檉章引追贈三代條文,考為“開府儀同三司、錄軍國重事、平章、右丞相、吳國公”[102],明代后期的王世貞所記最為詳盡,考為“中書右丞相”而非“平章、右丞相”[103]。潘氏所引省略了勛官和加官,不若錢謙益引《龍鳳事跡》和時代較早的王世貞所記準確,“平章、右丞相”又不通,應以“中書右丞相”為準。

按元朝制度,中書右丞相為正一品官、文武臣僚的最高名位,開府儀同三司是正一品六等文散官中的最高一等[104],上柱國是正一品勛官,錄軍國重事是元代后期中書省丞相必帶的加銜,太尉、司徒、司空是元朝中期因濫用而被元后期人所輕視的丞相加官,但元代中后期為人所重的太師、太傅、太保等加官,到元末已流為宰相免職后的純粹榮譽性職位[105],雖有劉福通稱“劉太?!?,卻也不一定為群雄所重。張士誠降元,求封王不得,退而求三公,遂得太尉[106],可見太尉才是元末最為人看重的宰相加官。總之,朱元璋至此位極人臣,按照模仿元制的龍鳳官制,已經無可再升了。

(三)甲辰年(1364)正月:吳王

朱元璋軍救出小明王后,趕赴江西,經數月血戰消滅陳友諒,確立了在南方乃至全國的霸主地位。甲辰年(1364)正月,“李善長、徐達等奉上為吳王……建百司官屬,置中書省,左、右相國為正一品,平章政事從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參知政事從二品……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三月,“定大都督府等衙門官制。大都督從一品,左、右都督正二品……各行省平章政事從一品,左、右丞正二品……置武德、龍驤……十七衛親軍指揮使司?!盵107]按元制,正一品封爵為王,但只作追封之用,朱元璋生封吳王,無疑突破了龍鳳制度。

吳王是正一品封爵,還是完全拋棄舊制的藩王呢?龍鳳政權在癸卯年(1363)送給朱元璋大量最高名銜同時,獨于封爵一項尚存吝惜,只維持吳國公舊封?,F在朱元璋滅陳友諒,再建殊勛,以正一品中書右丞相進封對品王爵,亦不無可能。但是,吳王已經“建百司官屬”,中書省取代了江南行省,且文武大臣高踞中書省相國之位。中書省的右丞相之下,不可能再設一個中書省,所以,朱元璋此時定已不再任中書右丞相,而是專稱吳王。朱元璋的身份已經是王而不是官,自然擁有任官命職的絕對權力,故可隨意任命相國、修訂官制,無需皇帝授權。

吳王系自封,還是受封于龍鳳政權的皇帝呢?吳王自開中書省、大都督府、諸衛親軍指揮使司,幾與皇帝無異。但是,丙午年(1366)朱元璋軍總攻張士誠,檄文開頭說:“皇帝圣旨,吳王令旨。”[108]可見吳王在正式場合仍奉皇帝名義行事,必系皇帝所封,此時的朱元璋,仍為龍鳳政權之一員。

丙午年(1366)十二月,小明王乘船赴應天府,溺亡長江[109],龍鳳“正朔”遂絕,“丁未至正二十七年,乃小明王龍鳳之十三年,改為吳元元年?!盵110]一般史料將丁未年(1367)記作“吳元年”,但洪武元年(1368)正月初四日朱元璋即位,《紀事錄》記此前三天,甚至所錄朱元璋登極詔中,仍作“吳元二年”[111],可知“吳元元年”并非筆誤。無論是貌似正式年號的“吳元”元年還是以國號代年號的“吳”元年,均不脫皇帝生前所封的“吳王”元年之意。吳元年七月間,群臣勸進,仍正式以“殿下”[112]相稱,亦為旁證。

但與此同時,朱元璋文告的方式卻大有改變。吳元年四月頒給官誥,作“奉天承運,吳王圣旨”[113],八月通過中書省頒旨,作“中書省于吳元年秋八月二十四日欽奉吳王令旨”[114]。王世貞抄錄朱元璋軍出征北伐時的命令:“吳王圣旨:命中書右丞相信國公徐達做總兵、征虜大將軍……前去征取中原等處城池……吳元年十月□□日。”[115]作者或點校者編排各條詔令時,多有順序顛倒錯亂處。此日期之前共三段,第一段為處理淮東軍事,顯系乙巳年(1365)事,第二段為處理山東事務,顯系北伐軍出發之后事,只有第三段即上引內容當屬此日期。觀諸命令日期,可知此“吳王圣旨”乃始于吳元年。“吳王圣旨”雖保留“王”之名號,“圣旨”一詞卻意味著朱元璋至少皇帝名義。

朱元璋封吳王建中書省之初,文官之首李善長任右相國,武官之首徐達任左相國,仍按元制和龍鳳制度,以右為上。吳元年(1367)十月,朱元璋改官制尚右為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余官如之。”[116]這項變更順應漢俗定官制,一改仿元尚右之制,可知朱元璋已正式以恢復中華者自居了。但十月所改尚不止此。改尚左后八天,《實錄》提到李善長稱“左丞相”,再過十天,明軍傾國而出,北伐中原,大將軍徐達稱“右丞相”[117],相國似已改名丞相。不過,在《實錄》十二月的記載中又稱徐達為“右相國”,在新定即位禮儀中則有“丞相以下百官”之語[118],此后所有記載均稱丞相??傊?,《實錄》未明載相國改名丞相之事,似乎無關緊要,甚至可以混用互見。但《紀事錄》卻詳載:朱元璋軍出軍北伐的十月二十日,“升左相國李善長為中書左丞相、宣國公,右相國徐達為中書右丞相、信國公”[119]。國公之封在此之前,俞本所重者,在相國“升”丞相。按,相國之名本為丞相俗稱,秦漢也曾為正式職官,且名位一般重于丞相[120]。朱元璋等人不可能體及此等深意,且元末曾有人以“相國”尊稱時任行省平章的朱元璋[121],可知稱王時所設相國,名位稍低于丞相,標志著吳王下設中書省與皇帝下設中書省之間的微妙差距。俞本所記官職,與上引《實錄》、王世貞抄錄“吳王圣旨”吻合,事當屬實。即朱元璋在改官尚左后,把中書省相國改稱丞相,從而把吳王下屬的中書省升格為皇帝下屬的中書省,所以給低級軍官如俞本者以深刻印象。

總之,朱元璋在小明王去世后,改次年龍鳳年號為“吳元”,命令由令旨改稱“吳王圣旨”,到吳元年(1367)十月,改官尚左,同時改吳王下屬的相國為皇帝下屬的丞相,從而消泯了與龍鳳政權的最后一絲聯系,任職經歷就此不了了之。

四小結

上文頗多繁瑣,不堪卒睹。謹擇要如下。

朱元璋壬辰年(1352)投軍后數月,“拔長九夫”,即任紅軍模仿元軍體制設置的牌頭。牌頭后演化為明軍的小旗,唯統九人之制,在洪武初確立衛所制度后變為統十人。

癸巳年(1353)募兵數百,升“鎮撫”。鎮撫一職,來自元諸路萬戶府下屬鎮撫司鎮撫,與千戶地位相當,唯職在統兵,非專司法?!陡晖馐贰贩Q朱元璋為“朱鎮撫”,應源此。

甲午年(1354)招降三千義軍,升“總管”??偣軄碜栽T路總管府總管,僅次于元帥?!痘拭鞅炯o》、《紀事錄》等載戰事多有參差,錢謙益歸納有誤,今核準順序,證朱元璋因立招降大功而升總管。

乙未年(1355)歸屬龍鳳政權,升“左副元帥”。此“左副元帥”所副為“都元帥”,與此前元帥無直接關系,而隱含升格之意,使郭子興余部得保獨立。

乙未年(1355)渡江克太平,任“太平興國翼”“大元帥”。翼字來自元諸路萬戶府下屬千戶所之名。翼元帥職專鎮守一城,隸屬都元帥,系兼任。《實錄》因避諱混淆翼元帥與都元帥,今據《紀事錄》和諸臣履歷,證其并存。

丙申年(1356)克集慶路,升“樞密院同僉”。此“行樞密院”僅虛擬而無衙署,后名為江南行樞密院。今由紅軍鎮守各地之制,證“同僉”為“院”官身份,節制翼元帥。

丙申年(1356)建江南行省,升行省“平章”。朱元璋身份由武變文,創置行省所控制的帳前都司和參議府,通過行省獨攬軍務。

己亥年(1359)占領浙東大部,升行省“左丞相”。丞相品級與平章相同,但名位更尊?!秶跏论E》與《紀事錄》載升遷時間不同,錢謙益等認為復有升“丞相同僉”之事。今據陳學霖整理現存《紀事錄》,證“丞相同僉”乃“丞相。同僉……”之誤讀。

辛丑年(1361)擊退陳友諒后,封“吳國公”。吳國公系行省丞相之對品封爵,無明顯升遷意味,但朱元璋借機草創了模仿元朝中央體制的政權機構?!秾嶄洝份d丙申年(1356)朱元璋為吳國公,錢謙益、潘檉章等已辯駁,但錢、潘據《紀事錄》“升”“吳國公”,誤以國公高于丞相,忽略了國公乃元朝正二品封爵。今據龍鳳政權追贈朱元璋三代之名目,證吳國公必為封爵,據制度更張,證封吳國公確在《紀事錄》所載“升”之時。

癸卯年(1363)解救皇帝小明王,升“中書右丞相”。時龍鳳政權存亡全系朱元璋,此官位極人臣。諸史料記載均不見此項升遷,今據龍鳳政權追贈朱元璋父親之名目增補。

甲辰年(1364),消滅陳友諒,稱吳王。時龍鳳政權名存實亡,此吳王已非中書右丞相封爵,而是下設中書省的藩王,但正式行事仍需冠以皇帝名義,仍系龍鳳政權一員。丙午年(1366)底小明王去世,龍鳳年號停用,“吳”之名義仍存于“吳元”年號,直到洪武元年(1368)正月初四日。

吳元年(1367),朱元璋命令由“吳王令旨”改稱“吳王圣旨”,顯示出皇帝的意味?!秾嶄洝仿暂d吳元年(1367)十月據漢俗改官制尚右為尚左,今據《紀事錄》和《弇山堂別集》,知同時尚將吳王下屬中書省相國為升格為中書省丞相,即朱元璋在登極前兩月,就以“恢復中華”的皇帝自居了。

--------------------------------------------------------------------------------

[1]《皇明本紀》,載鄧士龍輯《國朝典故》,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16頁。

[2]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2《滁陽王》,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46頁。

[3]朱元璋:《明太祖御制文集》卷16《紀夢》,《中國史學叢書》影印明初內府刊本,臺北:臺灣學生書局,民國五十四年,第450頁。

[4]《元史》卷98《兵志》,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第2058、2513頁。

[5]王毓銓:《明代的軍屯》,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195頁。

[6]查繼佐:《罪惟錄·志》卷20《兵志·京營》,《四部叢刊三編》影印清手稿本,上海:商務印書館。

[7]《明太祖實錄》卷92,洪武七年八月丁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影校本,第1607頁。

[8]《明太祖實錄》卷14,甲辰年四月壬戌,第193頁。

[9]孟森:《明開國以后之制度》,載《明史論叢》第四冊,臺北:學生書局,民國五十七年,第103頁。

[10]《明太祖實錄》卷1,癸巳年六月丙申朔,第8頁。

[11]朱元璋:《明太祖御制文集》卷16《紀夢》,第451頁。

[12]張來儀:《賜敕滁陽王廟碑》,載《國朝典故》,第196頁。

[13]《皇明本紀》,載《國朝典故》,18頁。

[14]朱元璋:《明太祖御制文集》卷16《紀夢》,第450―-451頁。

[15]張來儀:《賜敕滁陽王廟碑》,載《國朝典故》,第196頁。

[16]《皇明本紀》,載《國朝典故》,第17頁。

[17]《元史》卷187《賈魯傳》,第4292頁。

[18]《元史》卷91《百官志》,第2311頁。

[19]宋濂:《宋文憲公全集》卷31《東丘郡侯花公墓碑》,《四部備要》排印清嘉慶刻本,上海:中華書局,第369頁。

[20]《元史》卷85《百官志》,第2125頁。

[21]權衡著,任崇岳箋證:《庚申外史箋證》,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36頁。

[22]俞本:《紀事錄》,載陳學霖著《史林漫識》,北京: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001年,第407——408頁。

[23]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2《滁陽王》引俞本著《紀事錄》,第53頁。

[24]《元史》卷91《百官志》,第2310——2311、2316頁。

[25]宋濂:《宋文憲公全集》卷24《毛公神道碑》,第295頁。

[26]方孝孺:《遜志齋集》卷22《信國公神道碑銘》,寧波:寧波出版社,1996年,第719頁。

[27]張來儀:《賜敕滁陽王廟碑》,載《國朝典故》,第196頁。

[28]朱元璋:《明太祖御制文集》卷16《紀夢》,第451頁。

[29]《皇明本紀》,載《國朝典故》,第19頁。

[30]《明太祖實錄》卷1,癸巳年六月丙申朔“是時”,第9頁。

[31]《元史》卷43《順帝紀》,第915頁。按,本年六月朔為辛卯,克盱眙之己酉為十九日,克泗州之庚戌為二十日,攻克盱眙、泗州當在攻克梁縣之后,俞本與錢謙益所記均顛倒。

[32]《皇明本紀》,載《國朝典故》,第19頁。

[33]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第7冊,北京:地圖出版社,1982年,第15——16頁。

[34]《明太祖實錄》卷1,癸巳年六月丙申朔“是時”,第11頁。

[35]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2《滁陽王》,第54頁。按,由現存《紀事錄》作“七月初二日,克張家堡、閭牌駱”(載《史林漫識》,第108頁)知錢書記載乃引《紀事錄》。

[36]《皇明本紀》,載《國朝典故》,第26頁。

[37]《明太祖實錄》卷3,乙未年四月丁丑,第30頁。

[38]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07頁。

[39]王逢:《梧溪集》卷1《至正十一年大小死節臣屬序》,《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影印明洪武刻本,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

[40]張來儀:《賜敕滁陽王廟碑》,載《國朝典故》,第195頁。

[41]參見楊訥:《龍鳳年間的朱元璋》,載中國元史學會主辦《元史論叢》第4輯,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197頁。

[42]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2《滁陽王》,第48頁。

[43]《明太祖實錄》卷1,甲午年十月,第17頁。

[44]《元史》卷91《百官志》,第2308頁。

[45]朱繼善:《朱一齋先生文集》前卷卷6《余廷心后傳》,舊抄本。

[46]《元史》卷92《百官志》,第2339頁。

[47]吳樸:《龍飛紀略》卷1,乙未年五月,明嘉靖刻本。

[48]《明太祖實錄》卷3,乙未年六月丁巳,第33——34頁。

[49]青山治郎:《朱吳國翼元帥府考》,《駿臺史學》第13期,1963年,第91——117頁。

[50]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09——410頁。

[51]參見邱樹森:《元末紅巾軍的政權建設》,載《元史論叢》第一輯,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91——108頁;《元末農民政權幾方銅印的初步研究》,載南京大學歷史系元史室編《元史論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711――729頁。

[52]《元史》卷86《百官志》,第2166頁。

[53]《陶學士先生事跡》,載陶安著《陶學士先生文集》卷首,明弘治刻本。

[54]劉辰:《國初事跡》,載《國朝典故》,第67頁。

[55]《翰林院學士潘庭堅傳》,載焦竑編《獻征錄》卷20引《郡志》,影印明刻本,上海:上海書店,1986年,第813頁。

[56]黃金:《皇明開國功臣錄》卷26《何世隆》,明正德刻本。

[57]《明太祖實錄》卷3,乙未年八月丁丑,第37頁。

[58]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10頁。

[59]《明太祖實錄》卷4,丙申年三月辛卯,第43頁。

[60]《元史》卷86《百官志》,第2155頁。

[61]《楚國公廖永安傳》,載《獻征錄》卷6,第208頁。

[62]宋濂:《宋文憲公全集》卷10《梁國趙公神道碑銘》,第147頁。

[63]《明太祖實錄》卷4,丙申年六月辛未,第44頁。

[64]宋濂:《宋文憲公全集》卷31《東丘郡侯花公墓碑》,第147頁。

[65]宋濂:《宋文憲公全集》卷4《鄂國常公神道碑銘》,第87頁。

[66]唐桂芳:《白云文稿》卷1《送萬元信知江淮府》,明正德刻《唐氏三先生集》本。

[67]《陶學士先生事跡》,載《陶學士先生文集》卷首。

[68]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10頁。

[69]《明太祖實錄》卷4,丙申年七月己卯朔,第45頁。

[70]《元史》卷91《百官志》,第2305-2306頁。

[71]參見李新峰:《邵榮事跡鉤沉》,載北京大學歷史學系編《北大史學》第八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80頁。

[72]宋濂:《宋文憲公全集》卷4《鄂國常公神道碑銘》,第87頁。

[73]《明太祖實錄》卷8,庚子年閏五月庚申,第103頁。

[74]《明太祖實錄》卷5,丁酉年十月壬申,第57頁。

[75]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13頁。

[76]張帆:《元代宰相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45頁。

[77]參見李新峰:《邵榮事跡鉤沉》,載《北大史學》第八輯,第86——87頁。

[78]《明太祖實錄》卷6,戊戌年十一月甲子、十二月庚辰;卷7,己亥年十一月壬寅,第70、72、89頁。

[79]劉辰:《國初事跡》,載《國朝典故》,第87頁。

[80]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1《宋小明王》,第28頁;潘檉章:《國史考異》卷1,《叢書集成初編》排印《功順堂叢書》本,上海:商務印書館,民國二十六年,第9頁。

[81]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15-416頁。

[82]《明太祖實錄》卷7,己亥年七月乙未,第87頁。

[83]《明太祖實錄》卷9,辛丑年三月丁丑,第113頁。

[84]潘檉章:《國史考異》卷1引葉子奇著《靜齋文集》,第9頁。

[85]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14頁。

[86]《明太祖實錄》卷7,己亥年正月戊申,第77頁。

[87]見李新峰:《邵榮事跡鉤沉》,載《北大史學》第八輯,第78頁。

[88]《明太祖實錄》卷7,己亥年四月癸酉,第83頁。

[89]《河間郡公俞廷玉傳》,載《獻征錄》卷6,第215頁。

[90]《明太祖實錄》卷4,丙申年七月己卯,第45頁。

[91]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18頁。

[92]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102《太祖實錄辨證》,《中國古典文學叢書》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2108頁。

[93]潘檉章:《國史考異》卷1,第10頁。

[94]《元史》卷91《百官志》,第2318——2319頁。

[95]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卷1《宋小明王》引《龍鳳事跡》,第38頁。

[96]《元史》卷84《選舉志》,第2114——2115頁。

[97]《明太祖實錄》卷9,辛丑年正月辛酉、二月癸未朔、三月丁丑、四月、五月甲戌、十月戊寅朔、十二月“是歲”,第111、113——114、120——121、124頁。

[98]見李新峰:《明代大都督府略論》,載朱誠如、王天有主編《明清論叢》第二輯,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第47——50頁。

[99]除大都督朱文正外,直到乙巳年(1365)才有武將任職大都督府(《明太祖實錄》卷17,乙巳年五月甲申,第228——229頁)。

[100]見李新峰:《邵榮事跡鉤沉》,載《北大史學》第八輯,第88——89頁。

[101]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26頁;《明太祖實錄》卷12,癸卯年三月辛丑朔,第149頁。

[102]潘檉章:《國史考異》卷1引“太祖自序世德碑”,第9――10頁。

[103]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6《皇明異典述·三祖爵封》,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02頁。

[104]《元史》卷85、卷91《百官志》,第2121、2319頁。

[105]張帆:《元代宰相制度研究》,第51、169、173頁。

[106]《元史》卷140《達識帖睦邇傳》,第3376頁。

[107]《明太祖實錄》卷14,甲辰年正月丙寅朔、三月戊辰、庚午,第175——176、183、185頁。

[108]夏原吉:《一統肇基錄》引龍鳳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榜諭”,《叢書集成初編》影印明《稗乘》本,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年,第13頁。

[109]陸深:《平胡錄》,《叢書集成初編》影印明《今獻匯言》本,上海:商務印書館,民國二十七年,第14頁;權衡:《庚申外史箋證》,第136頁。

[110]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28頁。

[111]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30頁。

[112]《明太祖實錄》卷24,吳元年七月甲申,第350頁。

[113]《翰林院侍講學士朱升誥》,載朱升《朱楓林集》卷1,明萬歷刻本。

[114]《皇明詔令》卷1《遇變省躬旨》,《元明史料叢編一輯》影印明刻本,臺北:文海出版社,民國七十三年。

[115]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86《詔令雜考·與魏國公書》,第1641頁。

[116]《明太祖實錄》卷26,吳元年十月丙午,第384頁。

[117]《明太祖實錄》卷26,吳元年十月甲寅、甲子,第388、395頁。

[118]《明太祖實錄》卷28上,吳元年十二月癸丑、辛酉,第429、433頁。

[119]俞本:《紀事錄》,載《史林漫識》,第429頁。

[120]趙紹祖:《讀書偶記消暑錄》前書卷6《相國、丞相》,《學術筆記叢刊》本,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75頁。

[121]潘檉章:《國史考異》,第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