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外資創造寬松環境論文
時間:2022-05-31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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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福建省外商投資軟環境發展現狀分析;改善福建省外商投資軟環境的對策建議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外商投資軟環境是一個地區經濟成長能力的重要條件、對各設區市投資環境進行實時監測和量化考核、對福建省外商投資軟環境的總體分析、對福建省外商投資政務環境的分析、政務環境是外商投資軟環境建設的核心、對福建省外商投資政策環境的分析、對福建省外商投資市場環境的分析、對福建省外商投資要素配套環境的分析、營造更加高效、便捷、規范的政務環境、營造更加統一、穩定、透明的政策環境、營造更加公平、有序、誠信的市場環境、營造更加符合外商投資需求的配套環境等,具體請詳見。
外商投資軟環境是一個地區經濟成長能力的重要條件,也是對外開放競爭力的集中體現。近十幾年來,福建省高度重視外商投資環境建設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斷改善外商投資軟環境,為吸收外資創造了一個較為寬松的環境。但是,當前福建省外商投資軟環境仍舊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急需解決的問題,還不能很好地適應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需要。加強外商投資軟環境建設,是當前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
1福建省外商投資軟環境發展現狀分析
為全面了解掌握福建省投資環境的變動情況,對各設區市投資環境進行實時監測和量化考核,對涉外管理部門的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進行評價,福建省外資辦從2001年起建立了外商投資環境監測評價工作制度,每年以問卷方式開展一次測評調查。測評工作以全省及九個設區市和有關涉外職能部門作為測評對象,通過考察外商對投資軟硬環境及投資相關要素的評價,籍以衡量測評對象的投資環境現狀和變化情況,并就各職能部門的施政行為進行滿意度測評。本文借助測評調查數據,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從不同角度研究評估福建省外商投資環境的發展現狀。
1.1對福建省外商投資軟環境的總體分析
測評結果顯示,外商投資企業對福建省投資軟環境的滿意度,2001~2007年期間整體呈現上升趨勢。2001~2004年,得分區間在6.66~6.94。實施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戰略以來,近三年得分均超過7分,表明福建省外商投資軟環境建設躍上了一個新臺階。2007年全省投資環境總體滿意度指數為7.12分,較前兩年相比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是存在一些全國性的客觀因素影響,諸如人民幣升值幅度較大、貨幣政策越來越緊、出口退稅率連續下調、加工貿易政策調整力度較強、“兩稅合一”以及《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加之福建省業已存在的勞動力緊缺、用地緊張等老問題,對于多數以外向為主的外商投資企業來說,矛盾和困難比較突出。測評調查結果是在閩外商對現實外圍困境的真實反映,同時也表明福建省外商投資軟環境競爭力還有待于提高。
從投資軟環境期望滿足程度看,在全省九個設區市被訪的外資企業中,認為目前本地區投資軟環境已超過預期期望的占12.8%,基本接近預期期望的占67.7%,未達到預期期望的占19.5%,全省投資軟環境期望滿足指數為5.78,處于“基本接近期望”的水平。這表明,目前福建省投資軟環境總體水平基本達到外商的預期期望。
調查數據顯示,外商對福建省投資環境持續改善抱有信心,對海西發展前景表示樂觀。在調查中,認為投資軟環境會繼續得到改善的占66.6%,有八成多的被訪者對海西發展前景表示比較樂觀,僅有1.5%的被訪企業感到不太樂觀。外商在閩繼續投資的意愿較為強烈,有六成多的被訪企業表示將會繼續在本地區投資,有四成多的被訪企業表示還會推薦親友或同行來本地區投資興業。
1.2對福建省外商投資政務環境的分析
政務環境是外商投資軟環境建設的核心,其內容主要體現在政務工作的高效率、低成本、透明化、便民化。在投資環境測評中,對各設區市政務環境滿意度的評價設置了6個項目,分別為辦事效率、服務態度、廉潔奉公、政策穩定性、政策透明度、執行公平性,其中后三項為近兩年新增評價項目。根據我們的分類,同時為便于跨年度的比較分析,我們以前三項作為政務環境的評判依據,而把后三項作為政策環境的評判依據。
測評數據顯示,2001~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資政務環境滿意度指數整體呈現上升趨勢,2001年為5.74,2005年達到峰值7.11后,在高位整理,有所回調。具體分析近三年政務環境分項評價結果,外商對公務人員服務態度較為滿意,對政務部門辦事效率較不滿意,辦事效率滿意度指數下降幅度比較大。對政府職能部門施政行為滿意度進行分析,被訪企業近幾年普遍對外經貿部門、海關、對臺部門、稅務部門和僑務部門評價較高。在2007年全省9個設區市的政務環境評價中,總體滿意度較高的依次為三明市、龍巖市和南平市。從總體上看,外商對內陸地區政務環境滿意度的評價要高于沿海地區。
外商投資企業大多屬于“兩頭在外”類型,因此比較關注通關環境的優劣,這是政務環境的一個重要環節。測評結果顯示,近幾年福建口岸管理部門高度重視環境建設工作,改善通關環境卓有成效。2003年以來外商滿意度指數大幅提升,2004~2007年平均值高達7.43,比同期政務環境得分(6.86)高出8.3個百分點,也高于其他投資要素和條件的測評得分。2007年測評數據顯示,6個設區市的通關環境滿意度指數在各項可比測評數據中排名第一。
1.3對福建省外商投資政策環境的分析
外商投資政策環境是指各級政府制定的關于吸收外資的政策規定,諸如鼓勵外商投資的財政稅收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勞動人事政策等。這些政策規定是否適應外商投資變化的需求,其穩定性、透明度和執行公平性如何,則是我們考察的重點。
根據測評調查數據,2005~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資政策環境滿意度指數分別為7.41、7.36、7.01,政策環境滿意度指數在2005年達到階段峰值后,開始出現下降趨勢。相較而言,外商對政策穩定性的評價較高,對政策透明度還有疑義。主要原因是,福建省政府于2005年集中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快推進口岸大通關建設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有利于改善投資環境、擴大吸收外資的政策規定,其后政策出臺力度則有所減弱。各設區市的情況也與此類似,近兩年很少推出新的扶持政策。
從2007年各設區市政策環境評價結果看,滿意度指數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依次為:三明、龍巖、寧德、漳州、南平、莆田、廈門。山區地市更加注重通過營造較好的政策環境,以增強對外商投資的吸引力。同時也一定程度上表明,條件較好的地方已經開始從“招商引資”向“招商選資”過渡。具體考察政策執行公平性的滿意度指數,盡管2007年全省平均水平略高于政策透明度,但有6個設區市滿意度指數低于政策透明度,反映出大多數地方在政策執行方面還不盡人意。
1.4對福建省外商投資市場環境的分析
外商投資市場環境主要包括與外商投資行為相關的市場體系健全性、運行機制健康性、市場信用環境和資本市場的發育程度等。在投資環境測評調查中,2001~2003年指標設計為市場秩序,2004年采用市場開放性、競爭平等性、社會信用度三項指標平均,2005~2007年直接采用“市場環境”來衡量上述要素和條件。需要進一步說明的是,在投資環境測評調查指標體系中,“市場環境”與“融資環境”并列作為調查內容。因此,本文所研究的“市場環境”并不包括資本及其他要素市場,而把這部分內容歸并到“投資要素配套環境”。
由于我國市場環境建設還處于初級階段,外商對市場環境的滿意度指數呈現波動性較強的特征,2001年得分為6.06,2002年得分最低(為5.91),2006年為得分最高年份(得分7.1)。2007年,外商對市場環境的滿意度指數為6.74,低于政務環境得分6.92、政策環境得分7.01,說明福建省在市場環境建設方面有所滯后。
分析比較各設區市的市場環境,2007年外商滿意度指數除三明、寧德外的其它七個設區市比2006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得分居前的廈門、泉州、龍巖的降幅較大。與國內宏觀經濟環境變化相一致,各地市場環境進一步趨緊,這一現象應引起重視。
1.5對福建省外商投資要素配套環境的分析
如上所述,我們把與外商投資行為相關的資本、土地、技術、勞動力等要素市場的條件統稱為投資要素配套環境。為便于直觀分析,投資要素配套環境主要考察土地供應、勞動力供應、資金供應(融資環境)、能源及原材料供應、產業及技術配套的變動情況。
根據測評調查數據,我們整理形成2005~2007年福建省外商投資要素配套環境滿意度指數及其構成表(見表1)。由此可見,近三年投資要素配套環境滿意度指數逐年下降,而且每一構成要素均呈回落態勢。同時,外商最不滿意的依次為勞動力供應、資金供應和土地供應,三個年度無一例外。特別是勞動力供應滿意度指數僅6.17,是所有投資軟環境測評指標的最低值,而且在6個設區市測評結果中排名倒數第一。
2007年測評調查還表明,目前影響福建省外商投資企業經營的幾大難題分別是:人才招聘與穩定、生產經營成本過高、資金籌措困難等。其中人才招聘與穩定問題尤為突出,9個設區市的外商都把它作為最主要的問題。這從另一個側面證實了投資要素配套環境測評結論的可靠性。
綜上所述,近幾年福建省外商投資軟環境改善不力,既有自身在政務環境、政策環境、市場環境建設方面有所松懈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受制于國內宏觀經濟環境變動的影響,投資要素配套環境有所惡化帶來的結果。因此,能否有效解決外商反映突出的用工難、融資難、用地難問題,必須引起各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2改善福建省外商投資軟環境的對策建議
改善外商投資軟環境,事關福建對外開放競爭力的提升,事關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成效。因此,建議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外商投資軟環境建設工作,進一步更新觀念,突出重點,協調推進政務環境、政策環境、市場環境的持續改善,大力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面臨的用工難、融資難、用地難等問題。
2.1營造更加高效、便捷、規范的政務環境
2.1.1完善外商投資審批管理制度
以提高工作效能為目標,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對現行外商投資管理體制進行重新核準定位和規范,從職能設置上界定各職能部門施行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權限、管理事項和相應的操作辦法。對能夠通過市場機制和社會中介組織的自律管理解決的問題,可不設立行政審批,并要加快向中介組織轉移有關涉外管理職能;對確需設立的行政審批、審核事項,也要明確條件,精簡層次,縮短時限,強化服務,增加透明度。
2.1.2健全外商投資促進服務體系
以增強服務功能為目標,推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項目跟蹤服務制度,在項目選擇、項目審批、企業設立、項目實施、企業經營、政策咨詢等方面為外商當好參謀,主動幫助外商協調處理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積極為外商提供便利的生產、生活、文化環境,建立健全人才流動和激勵機制,改革勞動用工制度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外商投資企業職工入戶、就醫、子女入學等提供方便。改進外商投資企業人員出入境的管理辦法,簡化審批程序,提高服務效率。
2.1.3加強行政執法環境建設
以規范執法行為為目標,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通過崗位責任制來明確工作職責、承諾制來明確管理和服務要求、公示制來推行政務公開、公開評議來強化民主監督、效能告誡來嚴肅工作紀律,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營造良好的行政執法環境。當前特別要進一步規范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收費、檢查、評比等活動,由各級政府糾風部門負責加強監督和管理。清理現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推行“收費許可證”、“項目上網公示”、“一個窗口”收費等制度。各類檢查必須實行檢查報備、登記制和檢查許可證制,嚴禁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同一部門多級重復檢查或同項目重復檢查,無正當理由及法定手續不得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突擊檢查。禁止對外商投資企業搞各種達標或評比等活動。
2.2營造更加統一、穩定、透明的政策環境
2.2.1清理調整涉外政策法規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清理現行的地方性涉外經濟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保持政策的統一性,努力消除政出多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要從省里有關部門入手開展清理政策法規工作,做到政策規章條文明晰,表述準確,避免部門間交叉和矛盾,各地政府也要依據省里清理政策規章的要求,調整各地相關的政策規章,廢止不統一、不規范的政策文件。新制定的涉外經濟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必須和國家法律法規保持一致,特別要注重從制訂實施優惠的激勵性政策轉向制訂實施基于規則的規范性政策。
2.2.2落實兌現涉外扶持政策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落實兌現國家和省里出臺的涉外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并最大限度地釋放政策效應。對近年來福建省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扶持政策,除省政府已用正式文件作修訂的條款之外,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執行。對于有些與外資企業訂立的合同條款,由于國家政策的調整而難以執行,或由于合同條款不嚴密、市場供求關系發生變化而產生矛盾的,必須主動與外商協商,采取過渡性措施或以其他方式予以補償。加大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力度,保證各項優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在基層得到落實。
2.2.3完善政策信息咨詢服務
成立專門的省級涉外政策咨詢機構,統一國家和省里的涉外經濟政策法規,并適時向社會提供涉外經濟政策的咨詢服務,促進政策信息更加公開、透明。各級政府與省直涉外部門要協同配合,建立相應的機制,交流信息,提供數據,為外商投資提供全面的政策法規和信息服務。各級政府部門所制定的影響涉外經濟政策的法規和措施,要在指定刊物上予以公布,杜絕靠印發內部文件、紅頭文件來管理涉外經濟活動的做法。
2.3營造更加公平、有序、誠信的市場環境
2.3.1建立健全公平競爭機制
加強市場自身建設,完善市場管理制度,強化市場監管,為外商和外商投資企業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著力消除地方保護主義和地區經濟封鎖,打破部門和行業對市場的壟斷,糾正以任何行政手段歧視或阻礙外商投資的行為,建立統一、公開的市場準入制度。查處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尤其是壟斷性行業和公用企業以價格或收費形式限制、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
2.3.2整頓規范市場秩序
繼續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虛假廣告、商業欺詐、傳銷和變相傳銷、偷逃騙稅、走私販私、金融證券犯罪和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外商對市場環境存在問題反映強烈的地方,要組織開展涉及外商投資企業專項治理活動,維護外商投資企業的正當權益。規范中介機構行為,實行中介機構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經濟鑒證服務市場的整頓,嚴肅查處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資信證明、虛假評估、虛假鑒證等不法行為。
2.3.3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改善信用環境、規范信用秩序的治本之策。抓緊研究出臺地方性法規和政策,理順監管體制,積極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依法規范信用服務行為,保護外商的合法權益。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大組織協調力度,促進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務資源,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發揮商會、協會的作用,促進行業信用建設和行業守信自律,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商業化運作。完善信用監管和失信懲戒制度,依托“金稅”、“金關”、“金質”等管理系統,完善納稅人信用數據庫,建立健全企業偷逃騙稅記錄,推動企業產品質量記錄電子化,形成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
2.4營造更加符合外商投資需求的配套環境
2.4.1強化人力資源保障
研究制定《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辦法和有關配套法規,創建新型的人才流動和吸納機制,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用工的指導。同時進一步加大對《勞動合同法》的宣傳力度,使廣大的勞動者和企業全面地、準確地理解和貫徹這部法律。在大力發展教育、科技的同時,積極構建若干人才制高點,著力培育若干吸納人才的重點載體和人才創業基地。要把引資工作與引智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以項目為主體,大力引進留學生、海外學者來閩創業。加強與四川、河南等勞務輸出大省和寧夏、重慶、新疆等對口幫扶地區的合作,建立勞動力市場信息交流機制,定期相互通報勞務合作計劃,廣泛引進經過當地職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工。
2.4.2積極改善融資環境
推進金融市場的培育和發展,不斷提高直接融資的比重,擴大企業債券、股票融資、風險投資的規模,為外商投資企業創造一個可靠和寬松的融資環境。金融業要牢固樹立服務外商投資的經營觀念,適時調整信貸策略,擴大外商投資企業的信貸規模。有關金融部門要圍繞外商投資企業進行金融信貸創新,對具備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綜合授信和循環信用業務,為其提供貸款、承兌、貼現、信用證等多種信用品種服務,推選各種金融中介業務,探索信貸市場、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有機結合的金融工具創新,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資本市場直接融資、風險投資等多種渠道,為外商投資企業融資創造條件。改進信用管理,建立以企業、企業法人、中介機構為主體,以信用登記、信用評估、信用為主要內容的信用制度。各級政府要推動建立外商投資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擔保資金可由地方政府出資,各類基金和私營企業介入,或采取向社會公共募集資金等多種形式。
2.4.3有效破解用地難題
福建省人均耕地僅0.6畝,不及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用地短缺問題尤其突出。目前,項目用地存量少和土地使用費大幅提高,直接影響到福建省外資項目的落地。各級國土部門要落實政策,對符合產業政策的外資工業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用地指標予以重點保證,同時設立省重大利用外資項目專項用地指標。規范地產交易行為,完善工作流程,實行全程制,提高服務水平。鼓勵外商以收購、兼并、租賃、產權置換、特許權經營等參與國有企業的改造,鼓勵外商采用BOT或TOTT基金方式投資基礎設施以及投資證券業等,緩解用地的壓力。引導外資項目向開發區和工業園區集中,推行多層標準廠房,努力提高土地容積率,提高外資項目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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