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簡評畢業論文
時間:2022-03-31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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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看,首先提出自由貿易論點的是出現于18世紀50~70年代的法國重農學派。在重農學派看來,只有自由競爭才符合“自然秩序”,而一切壟斷、限制和政府干預都是違反“自然秩序”的。因此,重農學派竭力反對重商主義保護關稅的主張,積極倡導自由貿易政策。然而真正開始使自由貿易論點形成自由貿易理論體系的,卻是英國古典經濟學派的亞當·斯密和大衛·李嘉圖。
自由貿易理論在18世紀下半期,由亞當·斯密最先闡發。從18世紀中期后,西方新興產業資產階級要求開拓對外貿易,以便從海外獲得廉價原料和銷售商品市場,因而內在地要求實行自由貿易,廢除依重商主義理論建立起來的對外貿易管制政策,為新興產業資本的擴張掃清障礙。反映這一時代要求的經濟理論就是亞當·斯密的經濟自由主義思想,作為古典經濟自由主義的奠基者,斯密鼎力主張在國內實行經濟上的自由放任政策,對外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一書中提出的絕對成本說,奠定了自由貿易政策主張的理論基礎。按照斯密的“絕對成本學說”,各國獲得的對外貿易利益取決于各國生產商品的絕對成本優勢;一個國家出口的應是本國生產效率高的商品,進口的應是別國生產效率高的商品;交易的結果是使貿易雙方都獲益。因此,亞當·斯密力主解除國家對貿易的管制,包括關稅征收和發放補貼。
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對自由貿易理論作了重要補充。李嘉圖于1817年在斯密“絕對成本學說”的基礎上,運用國際貿易“2×2模型”(為簡單起見,只分析有兩個地區或國家和兩種商品的情況),又提出了“比較成本學說”。這個學說被后來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所竭力推崇,并被看成是支配國際貿易的永恒“規律”。在斯密看來,一個國家所輸出的商品一定是生產具有絕對優勢的商品——生產這種商品所需的成本絕對地小于其它國家。李嘉圖發展了斯密的這個觀點,主張每一個國家不一定生產各種商品,而應當專門生產它用比較少的成本就能生產出來的商品,盡管這種商品的成本的絕對數額不能高于其它國家。通過對外貿易交換,形成國際分工,在資本勞動力不變的前提下,使貿易當事國生產總量增加,從而有利于貿易各國。李嘉圖以相對成本論取代絕對成本論,比較成本說由流通過程深入到了生產過程,因而使自由貿易理論更具科學性和現實性。
緣于勞動生產率差別的可貿易商品的比較成本的差異,解釋了國際貿易發生、發展及貿易格局變動的一般規律性。而瑞典經濟學家赫克歇爾和俄林則運用一般均衡論結合定位分析,結合多要素的價格分析,進一步闡述了為什么會產生比較成本差異,提出了“要素稟賦論”。其基本思想為:資源的相對賦予度決定比較成本差異,國際貿易產生的基本原因是由于各國資源賦予度(稟賦)的差異,即生產要素供給情況的差異。而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論證說明:國際貿易的結果,可以逐漸消除不同國家之間的商品價格差異,即具有商品價格均等化和生產要素價格均等化的趨勢,因此,在國際貿易中實行自由貿易政策,既能使價格均等化又能增加收益,各貿易國都會從國際專業化和國際交換中獲利。
美國歷史上貿易保護思潮占據主要地位。從美國貿易實踐看,在大多數時期,美國是一個高關稅國家,但在建國后前期,在以具有經濟實力和產業國際競爭力優勢為基礎的歐洲(主要是英國)自由貿易運動國際擴散過程中,受自由貿易理論的影響,出現了自由貿易的趨勢。在1833年妥協關稅法案——它在1942年以前的年代里提供了一種緩慢而穩定的關稅減讓——通過之后,貿易保護主義的勢頭有所遏制,盡管1842年以后關稅一度有所提高,但在1846年關稅法案中又恢復了貿易自由化,并且在1857年加強了這種趨勢。美國關稅在1846~1860年間多次下降,平均稅率由40%以上降到20%~30%之間,美國自1816年以來首次接近實現了自由貿易。但開始于19世紀30年代的自由貿易趨勢在1861年被扭轉了,為支付內戰的必要費用而提高關稅,使1861年的莫里爾法恢復了1846年的保護關稅水平,在此后的一些年里應稅商品的平均稅率在1862年上升到37%,1864年又上升到47%。內戰以后,出現了關稅改革的呼聲,但直到1883年法案通過以前,戰時稅率仍然是美國貿易保護體制的基礎。美國1883年的關稅法出于對國內普遍呼吁降低關稅的讓步和基于1873~1879年聯邦預算每年超過2000萬美元盈余的現實,擴大了免征關稅的商品范圍,降低了某些商品的進口稅率,當時普通稅率水平下降了大約5%,但同時卻提高了紡織品、鋼鐵制品等主要產業產品的關稅,顯現了利用關稅保護和扶持支柱產業發展的性質。此后,稅率水平連續兩次提高。1890年10月通過的麥金利法案,全面提高了進口稅率,平均稅率達到了創紀錄的49%,紡織業產品如棉線、亞麻等的稅率更是高達50%~60%,而且為安撫面對加拿大進口品競爭威脅的農場主,對許多農產品也征收關稅。1894年的關稅法作為不同利益集團斗爭調和的產物而具有折衷性,使稅率平均水平下降到40%,但為時不久即被1897年的丁雷稅則所取代,它不僅恢復了1890年麥金利關稅法的稅率,而且提高了平均關稅水平,甚至高達57%。在此后的10多年時間里,關稅率雖然有所降低,但基本保持在1897年的水平,直到1913年。1913年的安德伍德關稅法案廢除了特別關稅,增加了100個以上的免稅項目,降低了將近1000種商品的稅率,并提高了其它少數商品——主要是化學品的稅率,其結果使應稅進口商品的關稅率降低到平均16%的較低水平。但美國這種自由貿易趨勢因接著而來的一戰爆發而終止。
由于這一時期美國正處于工業化過程中,加之內戰的影響,經濟實力比較脆弱。因此,在這一時段內,自由貿易理論并未占據主導地位,推行的自由貿易政策表現為“陣發性”和“間歇式”。這種不穩定的政府外貿政策,主要是由于國內經濟集團或地區集團利益以及國際經濟關系變化影響所致。各利益集團若覺得自由貿易有助于他們從對外貿易中獲利,便會支持自由貿易理論,并主張自由貿易政策;反之,又傾向于支持和要求實行貿易保護。1934年以前,美國在對外貿易中主要實行關稅保護政策,而為獲得廉價原料和開拓海外商品銷售市場,在其“保護國”和殖民地則完全推行自由貿易政策。
雖然美國國內很早就有人崇尚亞當·斯密的自由貿易理論,但直到1934年,自由貿易才真正開始在美國對外貿易政策中得到運用。1930年6月美國通過的斯莫特—霍利關稅法案,大幅度提高了美國的關稅水平。由于大危機,使美國收入和生產迅速下降到谷底,關稅的大幅度提高只有助于進一步抑制外國商品的進口,而作為報復,其它國家,尤其是其原材料出口受到關稅影響的初級生產大國及歐洲貿易國大幅度提高了它們對進口美國商品征收的關稅。在以高關稅報復為特征的貿易戰中,不僅給美國經濟而且給世界經濟造成了極大的損害,面對現實,羅斯福政府將致力于建設一個世界范圍的多邊貿易體系即“多邊主義”作為對外經濟政策的基本目標。其理論依據是與自由貿易理論相一致的,認為貿易的流向應基于比價而不是人為地追求雙邊貿易平衡,對于增加就業和實現經濟增長,“保護主義不是恰當的療法”。1934年美國國會通過的互惠貿易協定法的基本思想仍是建立在比較成本論基礎上的。該法的通過,標志著美國扭轉了自建國以來貿易保護主義居主導地位的主要趨向,自由貿易政策開始占據上風。美國在當時主要通過互惠貿易協定法來降低關稅率,該法提出了無條件最惠國條款,根據這一條款提出的非歧視最惠國原則,后來成為GATT的基本原則。GATT實際上是該法原則適用范圍的擴大。1962年通過的擴大貿易法案通過擴大總統在貿易談判中的權利,修改阻礙美國貿易談判和削弱美國自由貿易政策的“無損害”條款,以及以“調整援助”代替關稅與進口限制和確定關稅談判不再以個別產品為基礎而是以大批交易即一攬子交易為基礎等四個方面的重大突破,而代替1934年的互惠貿易協定法,從而大大推動了美國及世界貿易自由化的進程。20世紀中葉,美國在世界經濟中處于英國19世紀中葉的地位,其貿易政策在國別經濟相互依賴不斷加強的世界經濟中居舉足輕重的地位。1944年的布雷頓森林體系所確定的以美元為核心的世界貨幣體系,1947年發起簽訂GATT,以本國具有的強大經濟實力和產業國際競爭力這一“比較優勢”為后盾,積極推行自由貿易。50年代初借“馬歇爾計劃”推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從戰后一直到70年代初的20余年里,美國都是推動自由貿易的一股強大力量,世界貿易也在不斷地走向自由化。然而,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的三次較為嚴重的經濟衰退,使戰后開始的貿易自由化趨于停頓,由于美國產業國際力的相對衰弱,這一時期,美國國內的保護主義不斷高漲,但從保護政策的實踐來看,保護主義政策沒能阻止某些被保護產業的國際競爭能力的下降,實際上保護了落后,并且保護主義政策在一定意義上增強了美國競爭對手的實力。有鑒于此,進入90年代以后,美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進自由貿易或擴大市場,這其中包括《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推動結束GATT烏拉圭回合的談判和WTO的建立,倡導并積極參與APEC貿易自由化進程等。
在20世紀戰后大部分時期內,美國推行貿易自由化進程有其深刻的經濟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戰加速了美國向大規模生產工業品出口國的轉變,在基本實現工業化的基礎上,主要產業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優勢;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一路成為資本主義世界的霸主,戰后初期,美國在世界商品出口中所占的比重遠遠超過其它西方國家,其產業國際競爭力獨步一時;進入90年代以后,美國經濟逐漸回升并迄今已連續9年處于“繁榮”期和“新經濟”時代,其產業國際競爭力逐步恢復并不斷再造。因此,如果不推行自由貿易,如果得不到“平等”進入外國市場的保證,就不能憑借產業國際競爭力優勢來獲得廣泛的利益,其生產的效率和產業競爭力的優勢就會因得不到市場的擴張而被抵消。
反映客觀經濟規律的貿易理論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包含各種綜合因素在內的貿易政策,但是貿易理論能夠而且應當為制定政策服務,因而客觀上存在著可以依據貿易理論形成貿易政策目標、制定貿易政策這一理性路徑。
對外貿易政策是一國經濟利益與其在國際上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實力相融合的產物,是國家利益在對外交往中的具體體現。自由貿易還是保護貿易只是一種價值判斷,實用性和靈活性是美國外貿政策的基本原則。美國力主自由貿易的初衷并不完全是崇尚自由貿易理論,以使各國福利最大化,而主要是一種手段,在于使本國的有國際競爭力優勢的產品在海外開拓市場,使本國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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