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性貿易思考

時間:2022-06-01 03: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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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貿易思考

摘要:對融資貿易的概念、具體特征、法律風險進行了闡述,最后對融資貿易和正常貿易的識別進行了進一步的分析。

關鍵詞:融資;融資性貿易;風險

1問題的提出

前幾年,一些國有企業在盲目的發展戰略引領下,在扭曲的政績觀、業績觀驅使下,違反國家法規,違反國家關于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依法依規經營的政策,對國資委三令五申嚴禁融資性業務的要求置若罔聞,不顧法律風險提示,放棄企業核心競爭力,違規從事大宗商品融資性貿易,用虛而不實的貿易業務量虛增經營規模、冒進快上。在此過程中,企業存貨管理混亂,合同監管失控,企業資信審查不嚴,擔保措施不落實,銀行授信管控粗放,形成大量的風險事件,造成國有資產的重大損失,使企業背上沉重的債務包袱。事情發生后,一些企業又錯誤地總結經驗,似乎什么業務都有融資性貿易業務的嫌疑。為保持政治正確,很多正常的貿易業務也不敢開展,造成企業人員無所事事,銷售收入急劇下降,有的企業銷售收入下降到不足以前的1/10,造成企業運營困難。因此,有必要對融資性貿易的內涵和外延進行探討,明確其實質,使企業既不違反國家政策和國資委的要求,又能夠正常地開展貿易業務,保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2融資性貿易概念

2.1融資性貿易。簡單地說融資性貿易就是偽裝成貿易的融資。國資委相關文件的要求是:“嚴禁開展無商品實物、無貨權流轉或原地轉庫的融資性業務”,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麗莎在答上證報記者時表示:“融資性貿易以融資為目的,當企業缺乏足夠的資信,無法從銀行獲得資金時,通過與第三方聯合,借用第三方的良好銀行信用,憑借與目標客戶簽訂貿易合同,取得銀行融資,獲得融資后再與第三方分成?!?.2產生融資性貿易的原因。是由于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非金融機構提供融資服務,提供資金方不能直接與融資方開展借貸業務,只能借道商品或服務買賣,變相提供融資。2.3融資性貿易的特證。一是客戶指定供應商或供應商指定客戶;二是客戶與供應商是關聯單位;三是交易標的物無位移或標的物根本就不存在;四是交易標的物的銷售價格與價值無關,只與融資總金額和時間長短有關。2.4融資性貿易的類型。2.4.1循環買賣貿易。循環貿易是通過相同企業或者關聯企業之間簽訂內容相同的多份買賣合同,形成一個閉合的貨物流轉回路,幫助融資方取得資金在一定時間內的使用權,同時無需發生實際的貨物流轉,其實質是質押貸款。在典型的循環貿易法律關系中,A、B、C3家公司間分別訂立貨物買賣合同,履行方式為一方支付貨款、一方交付貨權憑證。貨權憑證最初由A公司提供,最終流向C公司,其中A、C是關聯企業。在整個交易過程中,貨物沒有任何位移,甚至根本就不存在,A公司取得了貨款在一定期間內的使用權。隨著中間環節的增加,循環貿易的交易結構可以變得更加復雜。2.4.2托盤買賣貿易。托盤貿易是指托盤方與買賣雙方企業分別簽訂采購合同,為賣方提供融資的融資性貿易形式。托盤貿易通常會發生真實的貨物流轉,但是提供資金一方并不直接參與貨物流轉的過程。與循環貿易不同,托盤貿易中存在真實的貨物流轉,也就是存在真實的賣方和買方。托盤方的介入,可以使真實買方取得一個支付貨款的差期,而托盤方從中收取一定的資金使用費。2.4.3委托采購(銷售)。委托采購形式是指提供資金的企業接受融資方委托,代為采購貨物;提供資金的企業將采購、保管、銷售3環節全部交給融資企業完成,或將其中兩個環節交由融資企業的關聯方客戶完成,企業不直接有效控制貨權的委托性業務。此類貿易一旦發生糾紛,法院首先要確定案涉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建立委托法律關系還是買賣法律關系,并由此認定合同的性質和效力。委托采購(銷售)形式的結構與托盤買賣非常相似,所不同之處就是以委托法律關系取代了買賣法律關系。2.4.4總量監管貿易??偭勘O管貿易是賣出方、買受方和保管方3方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內賣出方將存放在保管方的一定量貨物賣予買受方,買受方可隨時提貨,到期后一次性結算。在此期間保管方要保證買受方有足夠量的其他貨物存放在保管方。此業務類似于質押賒銷,但不履行質押銷售手續。

3融資性貿易的風險

融資性貿易是一種不被承認的貿易業務,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貿易業務一旦被認定為融資性貿易,與其相關的合同(包括貿易合同、擔保合同等)等文件會被認定為無效,無效的結果是使事件退回到初始狀態。擔保合同的失效,使企業防范風險、增加業務安全的努力化為烏有,還可能產生如下風險:一是托盤買賣貿易和委托采購(銷售)型業務由于企業不控制物流環節,客戶可直接從供應商處獲取貨物,一旦一方違約,且違約方用已收到的錢或貨償還了自己的債務,將造成企業錢貨兩空;二是循環買賣貿易由于貨物沒有物流痕跡,一旦客戶被第三方追索,企業將無法證明貨物是自己的,貨權將變成債權或被認定為融資性貿易,合同無效,貨權也會變成債權,給企業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如果貨物根本就不存在,即使客戶不被第三方追索,客戶自身沒錢,也會使企業血本無歸;三是總量監管貿易由于企業的本貨會逐步減少或消失,一旦客戶被第三方追索,客戶存放在保管方的貨物對于企業說貨權不是貨權,說質權不是質權,只能變成債權,給企業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4易被誤解成融資性貿易的正常貿易

不是所有具有融資性的貿易業務都是融資性貿易,而是要看業務的實質是融資還是貿易。企業采購時付給供應商的預付款,對于供應商而言是銷售融資,企業賒銷時,對于客戶而言是采購融資。中國中鐵、中國鐵建累計采購融資余額達數百億元,但沒有人說與其開展的此類貿易業務是融資性貿易。4.1分銷業務。分銷業務是企業為了利用供應商的批量優惠,將不同客戶的小批量需求匯集起來,形成一個較大的批量,集中向供應商訂貨,獲取較大的批量優惠,企業再以低于市場的價格銷售給客戶,從而形成企業與客戶雙贏的結果。為避免客戶違約,企業會在向供應商訂貨前收取一定的保證金,交付貨物時再收取全額貨款。4.2直發業務。早在計劃經濟時期,鐵路物資企業就有3種發貨方式:廠發、直發、直達。廠發是指由企業發貨,即現在的庫發,不是有些人認為的制造廠發貨;直發是指企業向供應商訂貨,供應商直接向客戶發貨,但要和企業結算,企業再向客戶結算;直達是指企業向供應商訂貨,供應商直接向客戶發貨并結算,企業只向客戶收取服務費,類似于現在的業務。直發業務是一個正常的貿易業務,為避免客戶違約,企業會在向供應商訂貨前可以收取一定的保證金,交付貨物時再收取全額貨款,也可以收取全額貨款。收取保證金的直發業務應要求供應商見企業發貨通知后發貨。4.3客戶指定制造商業務。由于客戶的品牌愛好,可能會要求特定制造商的產品,如包鋼的鋼軌、首鋼的鑄鐵管等。此業務類型與客戶指定供應商融資性貿易的特征相似,尤其是供應商就是制造商時,如何區分融資性貿易主要看渠道控制。如果供應商是企業自己的業務渠道,通過全程控制供應鏈,就是正常的貿易業務。4.4按定價機制確定交易標的物價格的業務。具有一定交貨期限的貿易業務,買賣雙方為避免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貨物價格不是約定一個明確的數額,而是約定一個定價機制。如以一個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公共平臺的價格為基礎,按合同約定的定價機制進行調節,以確定最終的銷售價格。鐵路建設業務一般采用這種模式,分銷業務也可以采用這種模式。

作者:魯業光 單位:中國鐵路物資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