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環境治理公眾參與路徑研究
時間:2022-06-10 1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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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鄉村振興戰略是黨報告中提出的重要戰略之一,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解決我國民生國計的關鍵要素,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三農工作指明了方向。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加強農村環境管理,建設生態宜居、鄉風文明的農村是鄉村治理的重點任務。農村的生態環境的公共屬性決定了公眾必須參與到環境建設當中,我國農村的生態環境呈現出來高關注度、低行動力。具體表現為被動性參與、觀念參與和事后參與,在農村環境問題的治理上缺少行動,農村公眾環境治理的意識較為薄弱,所以這就需要政府大力的支持,引導農村公眾參與環境的問題建設,減少對環境問題的破壞。國家及農村共同介入農村環境治理,多元化管理鄉村環境,有利于推動我國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現。
關鍵詞:鄉村振興;農村生態;環境治理;公眾參與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推動鄉村綠色發展道路,有利于現如今的農村生態環境的發展。現狀決定了環境治理將是一個巨大的工程建設,并且在農村公眾參與治理環境治理是必然的途徑。對于我國當前發展情況而言,在農村的建設方面存在一些問題,農村的生態環境的建設和治理對于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雖然今年我國的經濟在處于持續攀升的狀態,但隨著而來的是環境問題的突顯,農村的過度開墾導致生態平衡受到影響。盡管公眾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在加強之中,但是環境的建設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長時間的保護和管理。
一、農村環境治理中公眾參與的現狀
(一)公眾參與主要是政府主導下的參與
歷史背景及社會機制多種因素引導下,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的情況主要實施由政府主導的“自上而下”的模式。自從改革開放以來,這種自上而下模式快速推進農村城鎮化、工業化、產業化的發展,而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更是讓農村改革面貌煥然一新。但是隨著我國社會制度及結構的不斷調整,農村群眾生活方式、思想文化等發生了巨大改變,越來越多農村群眾希望把握話語權,成為治理主體。單一性“自上而下”的模式會減輕社會力量的付出,不利于提升公眾參與的積極性,致使參與權難以很好地表現出來,公眾的參與處于弱化的狀態,公眾的行動力無法發掘出來。而如果相關部門在此基礎上,重視民眾的參與性,積極發動人民參與社會環境治理,支持公眾的行動,則會取得良好的效果[1]。
(二)公眾參與主要表現為觀念參與
公眾參與農村環境治理主要分為三個層次,即觀念性參與、行為性參與和監督性參與。從目前我國農村的社會環境治理情況來看,民主在觀念性參與表現性很強?!吨袊姯h保民生指數綠皮書2007》中顯示,9個公眾關注的熱點民生問題當中,環境污染排在第2名,這說明了我國公眾已經逐漸認識到環境治理的重要性。環境關注的比例達到了45.1%,與2006的數據相對比,提高了4個百分點[2]。此外,有67%的公眾認為目前我國的環境污染問題是很嚴重的。比2006增加了5個百分點。但從實踐行動上來看,我國公民參與環境治理的比例卻是很低的,國內僅有6%的公眾在最近3個月內參與了環境治理活動,知道環境問題免費舉報的人占了14%。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現階段的公眾還只是停留在對環境問題的認識上,沒有將語言轉換為行動力,缺乏具體的實踐。
(三)公眾參與的過程主要側重于事后參與
公民參與公共治理主要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公民無參與階段。該階段的公民主要由政府主導,其占據了統治地位;第二階段是象征性參與階段。公民具有了參與公共管理的意識,但在行動力上確實表現不足,參與的自主性不高[3];第三階段是公民享有合法參與公共管理的權利和責任。就目前從我國公民的參與性程度來看,既不處于第一階段的“無參與”,也不屬于第三階段的“責任性參與”階段,而是至于兩者之間的“象征性參與”階段。象征性參與公共治理也可稱作為事后參與,主要是指在生態環境遭受破壞之后,為了維護公民自身的利益,而通過相關的途徑,如信訪、舉報等一種途徑來參與。這種參與發揮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對于環境的治理只能起到監督作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
(四)公民參與問題的無序性
公民參與社會治理必須在政府和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如果超出了法律的規定,必然會走向無序性。從近年所發生的環境治理的問題來看,由于不具有政策相關的文化知識,對相關制度難以進行科學的評判。每個個體都從自身的利益出發,未考慮到社會的整體利益[4]。有時利益的表達途徑也不具有準確性和充分性,導致了一定程度的失序和無序,在治理上容易出現一些消極因素。由于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措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公民參與制度的管理還缺少一定的保障,加上公民參與的途徑較少,所以需要相關部門嚴加審視,重視公眾參與環境管理的途徑建設,保障公眾的利益表達。
二、農村生態環境治理中公眾參與度不足的阻滯因素
在實踐中,阻礙公眾參與農村環境治理的主要因素有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內部動力疲軟、政府和市場發展所存在的不足和農村缺乏一定的法律制度的保障。
(一)公眾參與的內部動力不足
內部動力的不足主要表現在目前農民較忽視環境建設過程的公共利益。農民主要以農業種植為收入,為了使農業的利益獲得最佳,在作物生長中并不使用有機化肥,把一些可以當作肥料的資源變成污染物,而化肥、農藥對環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壞[5]。鄉村環境治理過程中,未對農民進行環境治理理念及優勢進行宣傳,導致農民對于鄉村治理優勢認知水平不夠,無法正確意識到治理環境的重要性,也就不會產生較強環境治理參與動力。
(二)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外部動力不足
企業和地方是影響農村居民參與社會治理的兩大主要因素,首先表現為地方相關部門的工作只涉及與管理政府內部的公共事務,而沒有深入農村,發動農民參與到社會治理當中。經濟的發展與建設也只是單純地依靠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在這種模式下,資源的過度擴張加深了環境的破壞程度。外部失靈的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市場失靈”,而市場中的主體是企業。企業主要是以追求經濟目標為導向,為了獲得商業利益,使得環境發展讓渡于經濟效益,進一步地加大了環境治理問題的難度。既往企業認為利益及公益無法兼得,對于地方環境治理水平是不認同的企業選擇更重視自己的利益,而政府將環境治理放在第一位,導致鄉村環境治理主體出現了沖突,而這種沖突是可以進行平衡及化解的。
(三)農村環保法有待加強
《環境保護法》于1989年頒布,迄今為止已經過去了30多年,但在治理的過程中卻沒有體現出農村環境問題該如何保護,只是簡單地敘述了農村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制度以及法律措施。從根本上來說,是難以解決目前農村環境破壞問題的。我國自2014年1月1日起,首部農業農村環保行政法規《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開始實施,填補了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空白。2015年1月1日,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開始實施,具有一定的意義價值[6]。在這次的修訂法案當中,一共增加了四項農村的農業環境保護條例,為農村的環境保護實現了城鄉的公平公正,提供了政策制度的支持,有利于為公民參與環境治理提供法律依據,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我國環境污染問題的認識。
三、鄉村振興戰略下公眾參與農村環境治理的路徑探討
(一)農村的社會組織是實現環境治理的有效途徑
通過加強農村環保組織的建設,建設村莊內環保參與網絡和村莊外環保參與網絡。村莊內的環保組織可以是環保合作小組、社區環保組織的形式,也可以是村民自行組建環保組織。他們共同的利益都是為了解決農村環保問題,為了維護了農村生態平衡而組建起來。村莊外的環保參與網絡是社會性的組織,也可以是全國性或地區性的,其具有很大的優勢,具有先進的思想體系、經濟和技術,能夠有效解決環境問題。當村莊外環保參與組織通過自動聚集,積極地投身于農村環境保護中,對農村的環保具有很強的引導作用。對于農村的環保問題,社區外與社區加強基礎合作,村民參與到環境治理的網絡中,就使得環境問題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
(二)農村環保制度建設是農村生態環境的法律保障
社會組織的運行,離不開政府部門的支持,也離不開環保法律的制度支持。要讓農村的環保組織和社會性組織聯動起來,就必須加強建設農村環保法制度的制定,健全相關法律體系。在完善《農村環保法》的基礎之上,制定針對農村生態環境的法律體系,如《農村土壤污染法》《農村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為公眾參與環境治理提供良好法律制度保障。同時,行政部門也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致力推動農村民間組織和農村環保協會的設立,提高農村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加快農村生態環境網絡建設,提升政府環境治理的能力,培育良好的社會組織。政府的公信力對于社會和農村生態問題的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社會組織建設的保障。政府通過制定環境保護條例,維護人民的利益,有助于加強人們對于環境保護的思想意識,推動農村生態環境的建設。
(三)提升政府的環境治理能力
政府在農村環境保護的問題上主要起著監督和引導作用,政府發揮作用的強弱直接決定了農村環境問題治理的效果。在環境建設中,政府出臺相應政策措施,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大力宣傳治理環境對于鄉村振興的重要性,來幫助民眾了解個體對于環境治理的作用,規范他們生活習慣,自覺地保護環境。政府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應該不斷倡導環境理念的建設,引導企業優化結構,調整產業。只有這樣,政府才能在環境生態的建設中樹立公信力,號召民主積極參與到環境治理中。
(四)推動鄉村旅游發展
鄉村旅游是由基層及群眾共同創造、協助村民脫貧致富的重要途徑,不僅可以增加城鄉交流,還可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鄉村旅游發展依托于農村自然風光、人文景觀,讓旅游者體驗到農村休閑娛樂。因此,鄉村旅游發展關鍵因素在于鄉村環境及民風,而推動鄉村旅游發展可以滿足農村創收經濟需求,吸引農民大力發展農業生態及觀光業,不斷優化農村環境,保持農村鄉土及田園特色,同時可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形成環境與經濟協同發展、互利共生的趨勢。
四、結語
綜上所述,農村生態環境建設任重而道遠,需要得到各方的有力支持,形成聯動力量。由于農村的經濟發展落后于城市,所以更需要社會組織和政府的大力引導,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使村民都積極地參與到農村生態環境的保護組織中來,改善不良好的生活習慣。同時,在農業的耕種上使用科學有效的方法,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農村的生態環境問題的改善是一個長遠發展的問題,需要各方不斷協調,政府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力度,積極引導企業進行轉型,提升生產的質量。企業自身也要調整生產方案,不能依靠過度開發資源而忽視環境。除此之外,農村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建設也極為重要,加強法律制度的建設是保障農村生態環境問題建設的一個重要的途徑。此外,推動鄉村旅游發展,將農村村民個人利益與環境治理相結合,形成農商文旅體融合發展模式,有助于村民形成較強環境治理內驅力,積極主動參與到環境治理過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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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艷 程建榮 單位:中共全椒縣委黨校 江西師范高等??茖W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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