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問題研究

時間:2022-09-04 03: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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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問題研究

20世紀70年代末,我國開始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土地制度,這促進了我國農業經濟快速的發展,解決了人們的溫飽問題,改善了農村人民的生活環境。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必須要談起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問題。因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已經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在現代,我國必須要創建出新的土地制度,來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使其跟上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步伐。

一、實現勞動者和土地的分離

中國主要是通過發行土地證券來使勞動者和土地進行分離。這里所發行的土地證券和歷史上的土地證是不相同的,這主要是為了促進中國現代農村土地可以進行更好的流轉,改變中國現在農村土地經營規模太小的一種方式。所以,政府用發行土地證券的形式來分離勞動者和土地,同時對證券的流通進行很好的保護。這樣一方面可以使農民的權利得到保證,避免一些地方政府濫用職權,肆意低價收購土地,從中牟取利益;另一方面,保護證券所有人和土地生產經營者的權利。這里主要就是保證水利、和電力基礎建設完善,而且交通便利。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很好地分離勞動者和土地,為他們提供一些資金。其次就是有效擴大了農村土地的生產規模,減少拋荒土地的出現,促進人民向城鎮集中。

二、推進農村城鎮化

農村城鎮化的不斷發展,可以有效改善農村生存環境。首先,政府應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做好相應的城鎮規劃,確保道路、房屋和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合理布局,從而促進城鎮化建設的快速發展。在一些經濟發展不是非常好的地區,政府可以專門培育一些小的城鎮集市,改善其用電、用水和道路交通環境等,讓農村人民不斷向這里聚集,逐漸向城鎮化方向發展。政府應加快戶籍制度的改革。在現代社會中,如果戶籍制度還是像過去一樣,農村居民無法在城市中找到合適的工作,那么城市本身也會處在一個動蕩不安的狀態。而且許多農民到城市里務工,但是因為戶籍的關系,他們大多無法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樣的生活待遇和福利待遇等。進而出現不公平的現象。畢竟社會的建設他們是出了力的,而且是出了許多力,但是最后他們卻無法享受到社會進步的福利。他們的生活環境總是臟亂差,干的工作也是最苦、最累、最臟的。因此,在現代的城鎮化發展中,要對戶籍制度進行有效的改革。只有這樣,才能促進城鎮化建設得以真正快速發展。

三、提高農民的文化水平

農村經濟發展滯后,人們經常會失業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他們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即使到了城市打工也不具備競爭力。所以,在農村應大力發展教育事業,提高農村居民整體文化水平,讓農村的孩子至少都接受過九年的義務教育。限制農民受教育的一個重要原就是學費。因為農村地區特別是一些偏遠的山區,根本就交不起學費,或者學校離自己居住地方太遠等。所以,在這些地區免費提供義務教育是非常必要的,為農村的基礎教育提供更好的學習環境。對于一些具有初中水平的居民,可以培養他們學習職業技術,使他們具有一技之長,從而保證他們在城市中可以更容易找到工作。

四、完善相關的政策

(一)完善土地流轉政策

進行土地流轉時,因為沒有相關的制度保證,土地流轉政策就很難推行下去。如果土地流轉出手之后,農民的權利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證,那么其應該怎么生活。所以,在進行土地流轉時,一方面要完善流轉方面的相關法律規定,另一方面要完善相關的操作流程,確保土地流轉是自愿、合法進行的。

(二)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公開機制

在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公開機制時,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建立起農村土地網絡流轉的交易平臺,為土地的流轉提供更多有效的信息,促進土地流轉。政府相關部門或市場中介也應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信息的搜集、分析和統計等,然后定期對這些信息進行公布,詳細公布市場的供需情況,這樣可以促進土地流轉更加順利地開展。另一方面,在土地流轉后,相關的工作部門要對流轉土地的面積、期限和收益等進行公布,確保整個操作過程公開透明,避免損害農民利益情況的發生。

(三)推進城鄉經濟一體化,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

隨著現代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輕,而隨著農村生產機械化的不斷發展,這就造成了農村出現許多富余勞動。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應減少就業方面的歧視,構建起城鄉一體化的經濟體系。勞動管理部門應對農村剩余勞動力進行有效的管理,為他們的就業牽線搭橋,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從而促進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另外,城市應根據社會的需求,對農村剩余勞動力進行針對性的培養,提高他們的文化水平和專業技術能力,促使他們更加適應社會就業崗位。

(四)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推行土地流轉制度是非常困難的,主要是因為農民的經濟收入主要來自這片土地,如果他們失去了土地,又沒有相關的保障制度,那么他們以后的生活和其他問題就無法得到解決。所以,政府應完善相關的社會保障制度,在農村居民失去土地之后,其相關的權利能夠得到保障。社會的基本保障制度也會為其基本的生活水平提供保障,只有這樣才能促使農民放心地進行土地流轉。

(五)全面建立農村土地糾紛仲裁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了關于土地糾紛的仲裁制度,但是并沒有發揮出其真正的作用。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我國雖然有相關土地糾紛的仲裁規定,但是沒有固定具體的仲裁程序和方法。二是農村居民本身知識水平就不高,法律意識較為淡薄,在進行土地糾紛仲裁時,農民的參與度不高。據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法》即將出臺,隨著土地流轉現象的不斷增多,政府必須完善糾紛處理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土地順利流轉,各方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基層政府應把農村承包土地流轉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來進行處理,這直接關系到農村人民最根本的利益,如果處理不到位,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穩定。另外,從社會經濟的發展來說,處理好農村承包土地流轉問題,可以有效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保證土地資源得到充分利用,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作者:于春賢 單位:遼寧省朝陽市朝陽縣大廟鎮政府農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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