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體制建構論文
時間:2022-12-07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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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使用權;流轉;意愿
摘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能夠實現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是推進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重要環節。關于土地使用權流轉,**省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其在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特點是值得關注的。本文通過結合調研的第一手材料,系統地分析了目前**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存在主要問題,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促進**省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建議。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土地均分制度所形成的小規模、細碎化的土地經營模式已經與現代化的農業發展道路形成相悖之勢,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對于現代化農業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省屬于我國的沿海地區的發達省份,較早地出現了農民流轉土地使用權以進行適度規模經營的自發行為,并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因此,對**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出現的新隋況和新問題進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為此,我們于2009年8月對**省上虞市和新昌縣的l0個農村的100個農戶進行了問卷調查,收回有效問卷92份。
一、目前**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現狀和特點
1.流轉主體的基本情況
(1)年齡結構老化。隨著鄉鎮企業的不斷發展,年輕勞動力大量向第二、三產業轉移,老人農業已經成為**省所面臨的現狀。在被調查的92個農戶中,年齡在50歲以上的受訪者占到受訪者總數的71.74%,其中50一60歲的占47.83%,60一70歲的占14.13%,70—80歲的占9%;年齡在50歲以下的受訪者僅占到受訪者總數的28.26%,其中30-40歲的占5.43%,40-50歲的占22.83%。
(2)文化程度偏低。文化程度會影響到農民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認識程度和認可程度,從調查資料統計分析看,受訪農戶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受訪者占到受訪者總數的70.65%,其中文盲占3.26%,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民占到30.43%,初中文化程度的農民占到36.96%;文化程度在中?;蚋咧屑耙陨系霓r民僅占到29.35%。
(3)近半數農民兼業。在92個受訪農民中,有42.39%的農民是兼業型農民,其中14.13%的農民兼有農業和第二產業的工作,28.26%的農民兼有農業和第三產業的工作;7.61%的農民完全放棄農業,以第二、三產業的工作為第一職業;只有50%的農民以經營農業為第一職業。這說明盡管來自二、三產業的收入要高于農業經營收入,但是仍然有部分農民還是不愿意將土地使用權全部轉出。
(4)家庭總收入主要以非農收人為主。**是人多地少的省份,2007年人均占有耕地面積僅為0.64畝,加之農業生產經營收益低下,農戶家庭總收入中主要以非農收人為主。在被調查的92個農戶中,除去20個農業規?;洜I大戶,剩余的72個農戶中,非農收入占到家庭總收入70%以上的農戶比例已經達到77.78%。
2.土地流轉的基本概況
(1)各村耕地流轉率差異較大,流轉較為規范。上虞市除中興村外,其他各村耕地流轉率都介于30%至50%之間,這是由于上虞市經濟發展較快,各級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勵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新昌縣除圳塍村外,其他各村耕地流轉率都介于10至30%之間,相對于上虞市,新昌縣的經濟發展較為落后,耕地流轉率較低一些。此外,在所有受訪農戶中,耕地轉出戶與轉人戶簽有租包書面協議的比冽為74.19%,土地使用權流轉較為規范。
(2)農戶主要以租包的方式流轉土地使用權。通過對調查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在轉入耕地的農戶中,以“租包”和“代種”的方式轉入土地使用權的農戶分別占到86.11%和13.89%;在轉出耕地的農戶中,上述比例分別為64.52%和6.45%,另外有29.03%的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毆的方式轉出土地使用權,這是因為**省在2009年2月剛剛出臺了首個規范土地流轉的《**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暫行辦法》,在經營權本身及土地的用途不會發生改變的情況下,將土地經營權物權化、股權化,以激活土地資源和解決目前許多農民設立合作社時遇到的資金短缺問題。盡管“土地股份合作制”,這種流轉方式于2000年就已經在**省出現,但是仍處于興起和發展階段。
(3)農戶進行土地使用權流轉時,限于村集體和村組內的一般農戶、規模經營大戶、農業專業合作社。通過對轉出耕地的農戶進行訪談,有16.13%和19.35%的農戶分別將土地以“租包”的形式轉給本村組的—般農戶和規模經營大戶,有51.61%的農戶將土地以“租包’域者‘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人股”的方式轉給本村合作社,另外有12.90%的農戶將土地租包給村集體。
(4)土地使用權流轉規模小。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規模主要體現在流轉的土地面積上,除去20個規?;洜I大戶,一般農戶之間的土地轉入和轉出的規模都比較小。戶均交易規模在2.8畝左右。盡管轉入2~3畝土地可以提高農戶農業經營的規模,但距離真正的規模經營相去甚遠??梢哉f,目前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對于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意義要遠大于對于農業規模經營的意義。
3.農戶的土地流轉意愿
(1)多數農戶愿意流轉土地使用權。從對農戶的土地流轉意愿統計分析來看,有77I17的農戶愿意進行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其中“愿意全部轉出”和“愿意部分轉出”的農戶分別占15.22%和22.83%,“愿意轉入”的農戶占39.13%;其余22.83%的農戶不愿意參與流轉土地使用權。
(2)農戶愿意以租包的方式流轉土地使用權。在愿意流轉土地使用權的農戶中,有74.65%的農戶愿意以“租包”的形式進行流轉,有1.41%和8.45%的農戶愿意以“代種”和“互換”的方式進行流轉,另外有15.49%的農戶愿意以“入股”的方式進行流轉,這是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入股的辦法剛剛出臺,新成立的合作社所帶來的收益尚不明顯,只有少部分人愿意以入股的方式流轉土地使用權。
二、**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觀念的落后限制土地使用權流轉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農民對土地有著深厚的感情。盡管目前農民的收入水平已經有所提高,并且收^來源主要以非農收人為主,但是大多數的農民還是不愿意全部放棄土地使用權,對土地依然十分留戀,難以割舍,表現出濃厚的戀地情結。在所有轉出戶之中,全部轉出的農戶僅占轉出戶的41.93%,另外58.06%的農戶只是轉出了部分土地,留下部分土地進行耕種。此外,目前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老年農民是**省農業勞動的主力軍,文化素質和年齡的限制以及保守的思想觀念使得這部分農民不愿意完全放棄土地使用權,因而加大了推進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難度。
2.流轉期限短造成對土地投入的短期行為
目前**省大多數的農戶愿意以“租包”的形式流轉土地使用權,但是在轉出耕地的農戶中,19.35%的農戶沒有與轉人方簽訂書面協議,也沒有明確界定流轉期限;剩余80.65%的農戶雖然與轉入方簽有書面合同,其中協商租包期限在5年以下的比例為25.81%,協商期限為20年的比例為54.84%。由此可以看出,近半數的土地流轉交易中或是沒有協商期限,或是協商期限僅在5年以下,這就會誘發農戶對轉入土地投入的短期行為,不利于轉人土地使用權的農戶對土地進行長期投資建設。另外,在轉人耕地的規模化經營大戶中,僅有20%的大戶對轉入土地進行了灌溉及配套設施投資。
3.社會保障發展緩慢造成土地生產效率低下
由于農村社會保障發昂緩慢,所以農民對放棄土地承包的后顧之憂尚未解除,在轉出耕地的農戶中,有58.06%的農戶不愿意永久的轉出土地經營權,有54.84%的農戶希望簽訂流轉合同的期限為5年以下。此外,目前**省近半數的農民在從事農業同時,還棄有第二、三產業的工作,農業收人在家庭總收入中占的比重較小。從訪談中可以了解到,這些農民只愿意轉出部分土地,進行耕種只是為了滿足自家口糧需要,處于“既不愿意放棄田,又不愿意多種田、種好田”的狀態,這種粗放的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必然會影響農地的生產效率,并嚴重制約土地使用權的流轉。
4.價值評估機構的缺失制約土地使用權流轉
“租包’,是目前**省大多數農戶流轉土地使用權的主要方式。在我們所調查的樣本戶中,沒有農戶以“互換”的方式流轉土地使用權;在對71個愿意流轉土地使用權的農戶進行訪談時,僅有一名農戶愿意以“互換’’方式流轉土地,而實際上這個農戶卻以租包的方式轉入了土地使用權。之所以會發生這種現象,是因為缺乏土地使用權價值洋胸,農戶無法對想要互換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合理的價值度量。當缺少這種衡量土地使用權價值的尺度時,農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放棄了“互換”的土地流轉方式。因此,土地價值評估機構的缺失限制了土地流轉的方式,進而阻礙了土地使用權流轉范圍的擴大和跨區域發展。
三、促進**省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建議
1.分層促進土地使用權流轉
農民在農村土地流轉中具有主體地位,在推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進程中,“農民自愿流轉”的原則是必須堅持和遵守的,這就要求應該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土地是否流轉以及采取何種形式流轉,由農戶自主選擇和決定。由于**省農民自身素質的限制和思想觀念的不同,他們對土地使用全流轉的認識和進行土地流轉的意愿也處于不均衡的狀態,所以**省在完善、提高和發展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時,應分層促進土地流轉,積極引導愿意流轉土地使用權的農戶。對于僅愿意轉出部分土地和不愿意參與流轉的農戶,不能采取強制措施,應采取相應的政策進行鼓勵、支持和引導,以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土地流轉。
2.延長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
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過短會造成農戶對轉入土地投入的短期行為,進而造成土地狀況的惡化。在流轉合同中界定較長的流轉期限有利于農戶對轉入土地進行長期投入,使土地資源得到可持續利用。一方面,政府可以出臺相關的政策對流轉期限長的合同雙方進行獎勵,并且對于不同長短的期限進行差別化獎勵;另一方面,在土地流轉較長期限的合同中,土地的租包價格可以經相關機構評估,并根據每一年經營同等數量土地的機會成本進行調增或調減。這樣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維護雙方利益的前提下,通過差別化獎勵政策的引導即可以實現土地使用權的長期流轉,又可以規避農戶對土地投入的短期行為。
3.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良好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有效地促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個十分重要的外部因素,所以應該逐步建設涵蓋農村居民醫療,就業、養老等方面的綜合保障體系,弱化農村土地對農戶的保障功能和社會穩定功能,還土地以正常的生產要素性質,盡可能地發揮土地的經濟功能。當前**省多數農村家庭中的非農收入占有很大的比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年收益對于農民增收的效果并不明顯,因此建議研究“用土地使用權流轉出讓金作為農村居民社會保障金”制度,為農民解除放棄土地使用權的后顧之憂,使“完全不依賴土地為生計”的農民真正離開土地,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村城鎮化建設。公務員之家
4.建立土地作價評估制度
為了進一步擴大土地使用權的流轉范圍和增加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方式,應該建立科學的土地流轉作價評估制度。建議**省政府部門,特別是國土、農業部門應按照地級差別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評估農村土地的價值,為農村土地流轉有償流轉及互換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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